第60章
蜜的狗熊,在屋子里暴躁地走来走去。 早晨的时候加护病房传来消息,护士在门口遇到了调查组的秘书,并且还友善地聊了一会儿。秘书表示自己是过来取血样的,托护士给副校长说一声。 “我怎么知道?我在学院里的权限跟你完全一样,我连你去了什么低俗网站都能查出来,可我也没找到那个秘书进入加护病房的记录,那个病房可是被各种电子锁封闭起来的,诺玛管理着每一把锁。”昂热给自己倒了一杯琴酒,加冰块和柠檬,简单配了一杯干马天尼。 “你这个暴躁成狂的家伙都能那么镇静,我猜那个秘书取走的血样对我们无法构成威胁。”副校长一愣。 昂热坐进沙发里,大口喝着干马天尼,“我说过血样我会解决的。我们安排了一次手术,给楚子航换血,他全身血液被洗了几遍。几个月之内他的骨髓造不出足够纯度的新血,血样无论怎么监测都不会有问题,因为那血样根本就不是他的。” “看来你在‘咽炎发作’的这段时间里还做了点儿事,人生最大的幸福之一是盟友不是猪。”副校长松了口气。 “真正的楚子航血样。”昂热把一根密封的石英玻璃管递给副校长,“作为炼金术的狂热爱好者,我估计你会有点兴趣。” “这是血样么?你确定你没有把它跟可乐搞混?”副校长对光观察那份血样,没有人会相信那是血样,它呈淡黑色,细小的气泡在里面凝出、聚合又爆裂,看起来确实像个玻璃瓶装的可乐。 “刚刚采出来还是鲜红的,十几分钟里就变成这样了,采血的容器里有微量的人类血样残留,和楚子航的血液起了反应,”昂热说,“反应相当剧烈,靠着装备部的一些新式设备才镇压下来。这种血液太活跃,只有在楚子航的身体里才是稳定的,换而言之,楚子航是它唯一的容器。” “确实不能让这种血液被校董会得到,根本不用进实验室,只要随便混点纯人类的血样进去,就能看出问题了。”副校长举着那份血样赞叹,“真是炼金技术上的奇迹,一个混血种,以自己的身体为器皿进行了等级很高的炼金实验,把自己的血液向着靠近龙血的方向炼化!我真要被这种不要命的研究精神感动了!” “你说得对,这就是不要命,我们无法判定他的血液什么时候会跨越临界血限,‘爆血’技能已经严重伤害他的身体。”昂热皱眉。 副校长点点头,“借折刀用一下。” 昂热把袖子里的折刀抽出,递了过去,副校长顺手攥住昂热的手腕,挑开折刀,在昂热的手指上一刀切下! “再借点血样。”副校长把带着一滴血的折刀收了回去。 昂热无奈地压迫止血,“你不能用自己的血么?” “废话,疼。”副校长坦然地说,从石英管里挤出一滴可乐样的黑血,也粘在刀刃上。 两滴鲜血在刀刃上滚动,像是两个被赶到角斗场上的斗士,缓缓地靠近,一触而又弹开。副校长微微抖动手腕,两滴血沿着刃口在刀尖地方相撞,融汇起来,脱离了刀身。 空气里忽然爆出血红色,就像空灵、妖娆而冷艳的一朵红花瞬间盛开,又瞬间凋谢。红花变做墨一般的黑色,坠落在地毯上,居然把地毯上烧出了咖啡杯碟大的黑斑。小屋里一股烧羊毛的气味。 “地毯是羊毛的,该死,这东西对于一切活过的、有基因残留的东西都存在侵蚀。”副校长吃了一惊,“简直是王水!” “不,是在自己的血管里炼制硝化甘油!”昂热低声说。 “必须阻止他继续使用这种技能,否则会无法逆转。”副校长用纸巾擦去了刀刃上残留的血迹,递还给昂热。 狮心会的活动室里,以副会长兰斯洛特为首,所有干部聚集一堂。这是狮心会历史上遭受的最大挑战,会长将被送上学院的内部法庭。狮心会内部迅速达成了一致意见要力挺会长,统一意见并不困难,在恺撒领导的学生会冲击之下,狮心会作为学院最老牌的兄弟会有沦为第二的危险。他们之所以还能稳坐社团第一的地位,是因为有楚子航。失去了这个超“A”级的会长,面对同时有“A”级恺撒和陈墨瞳以及“S”级路明非的学生会,狮心会没有任何胜算。 虽然这个“S”级现在正坐在他们中间,一副同仇敌忾的模样。 但楚子航领导下的杀胚显然对于听证会这种事毫无经验,如果是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恺撒身上,学生会的蕾丝白裙少女团和腹黑跟班们早已经全体出动,在学院各个地方造势了。而兰斯洛特只能带领干部们等待消息。 门开了,芬格尔进来坐在沙发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搞定了!绝没问题!” 沉默了片刻之后,杀胚们如释重负地都鼓起掌来。 兰斯洛特把一枚信封递给芬格尔,里面是他调用狮心会应急资金开具的一张本票。芬格尔毫不客气地收过,上吃校长下吃狮心会,要是副校长也会这么做的。 “听证会的事情包在我身上,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芬格尔信心十足,“你们有空不如去看望一下楚子航,不用在这里愁眉苦脸。” 兰斯洛特“噌”地起身,这个法国人现在才想起他们迄今还没有去看望过楚子航。楚子航昏迷的时间里加护病房是不准探访的,倒是新生夏弥获得了校长特别授予的进出许可。今天是加护病房开放探视的第一天。狮心会全体干部都跟着兰斯洛特出去了,走廊上那群人在讨论应该准备什么样的花束。 路明非也想跟着出去,被芬格尔在背后拍了拍肩膀。“我有一个坏消息你要不要听?”芬格尔耷拉着眉毛。 “我靠,早死早超生,听!”路明非没当回事儿,废柴师兄嘴里什么时候有好消息? 芬格尔递过一张纸巾,“准备好啊师弟,你听完就可以开始抹眼泪了。” “呸!看着这张纸巾还不错,我留着晚饭擦嘴。”路明非把纸巾叠好往口袋里一揣。 芬格尔竖起大拇指,龇牙,“师弟你真是豪情盖天,无论遭受了多大的打击还有饭意就是斗志仍在啊!那你听好啰……”他舔了舔嘴唇,“恺撒跟诺诺求婚了!” 路明非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 他觉得耳边一片空白,没有感觉,一点也不难过。他想自己一定是听错了。 一定是听错了,别误信传言呐。一分钟之后这个错误就会被纠正过来,一切都会回复到以前的轨道上。恺撒和诺诺还是男女朋友,但是他们之间关系有点微妙,他们还没毕业结什么婚,昂热校长这样的学院暴君会呵斥他们,说一切以学业为重!结什么婚?毕了业再说!这样他还有几年花痴可以发,奶奶的大学不就是对着校花班花发发花痴,直到花落水凉尘埃落定,美女嫁给富二代,于是就长大么?这就是个过程啊!这两人懂不懂过程的美啊?不要随便加速过程好么?随便加速过程……有些来不及长大的人会很难过啊…… 虽然知道不能改变结局,但是不能在尘埃落定之前让人猥琐地、小小地花痴一下么? 路明非盯着芬格尔看,他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直到芬格尔对他使劲点头,竖起三根手指指天,表示诅咒发誓自己没瞎编。 他终于感觉到难过了,彻头彻尾的无力,心脏都懒得搏动,介乎疲倦和疼痛之间的糟糕感觉遍布全身。他想慢慢地蹲下去,或者干脆躺在地上不动。 他硬撑着,盯着芬格尔,“我靠,你怎么会知道?” “学院里想结婚的人都必须申报,得通过血统分析,以免生下血统不稳定的后代,”芬格尔摸出一张皱巴巴的打印纸来,“学院的血统档案,在中央控制室里偶尔找到的。我心说哇嚓嘞,这不是跟我兄弟为难么?于是偷偷打了一份带出来,我很够意思吧?” 路明非展开那张纸,《关于和“A”级学生陈墨瞳(学号A09003)结婚的申请书》,申请人“恺撒·加图索”。这是一份格式老套的文件,估计是恺撒找了什么模板抄的,主要内容是他和诺诺的简历、认识时间、相处状况,以及本着“优秀血统互相加成培育优秀后代”的良好愿望,附加一份由学院基因科学系出具的报告,说明根据血样分析,恺撒和陈墨瞳的后代出现不稳定基因的可能性很小。手续很齐全的样子,要不是校长忽然被调查组狙击了,学院的所有手续暂停,这份申请书没准就通过了。 就像是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国结婚要组织批准似的,路明非觉得这份文件又搞笑又惊悚。 “纸巾……还留着擦嘴?”芬格尔小心翼翼地问。 路明非低头看看口袋里的纸巾,下意识地用它抹抹嘴,随手扔在地下。芬格尔以为他是谁?悲情戏的男主角?会有迎风流泪的45度仰角?他只是路人甲,路人甲是不需要流泪的侧脸的。本来这事儿跟他也没什么关系。 “没事儿啊,我去撒尿。”路明非说。 他转身出门,在芬格尔的目光里一步步往前走。他的腰有点弯,肩膀有些重,两只胳膊无力地往下坠,越来越沉。他想自己得走快点,否则没到走廊尽头这俩胳膊就要拖在地上了,那么他在芬格尔的眼里要么是刘皇叔……要么是被人抢了香蕉的猴子…… 他终于撑到了走廊尽头,拐过弯开始奔跑,撞进空无一人的洗手间。 他靠着门,慢慢地坐在地上,回忆自己和诺诺之间的事。乱糟糟的很多事,譬如诺诺喝令他为学生会的帆船集训跑腿、诺诺喝令他去买一份蓝莓蛋挞当夜宵、诺诺喝令他记得她自己喝咖啡的习惯,“加一块糖的拿铁”,情节琐碎毫无意义。如果要择其精华,就很少了…… “这才是我们的Ricardo.M.Lu啊。”电影院的小厅里,当着几十个文学社的人,诺诺拍了拍他的脸,笑容说不清是体贴或者促狭。 “真好啊……不管谁送的。”诺诺站在他身边,看着夜空里渐渐熄灭的烟花。 “不要死啊!”他怀抱着不属于他的姑娘在三峡寒冷刺骨的水中呼喊,诺诺暗红色的长发在水中飘逸如同茂密的海藻,穿着让人血脉贲张的比基尼泳衣。可那时他觉得自己的血都快要冻住了,全身都冷,他只是怕她死了……她死了,自己又会很孤独…… 路鸣泽说他很孤独,其实他真的不觉得,白天对漂亮师姐发发花痴,晚上和废柴师兄吃吃宵夜聊天打屁,这日子有什么孤独的? 如果这世界一直都是这样,也不赖。 可能有点贪心了,想把每个人都留在最初相遇的时候……陈雯雯应该在阳光里的长椅上读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为一段和自己无关的悲情郁郁寡欢;废柴师兄就该永远毕不了业,于是两人住一屋,每天晚上宵夜,所有心里话好话烂话都可以拿出来说;诺诺会一直是那个开着法拉利威风凛凛的红发小巫女,狠呆呆的,满肚子坏水,嫁为人妇什么的对她还是一个遥远的未来,她还没有学厨艺,固执地喜欢吃和自己头发颜色相近的冰淇淋,和他开快车在漆黑的山路上狂奔…… 可是会变的,大家都走了,留下他在原地。 他抬起头,在镜子里揉着自己沮丧的脸。 第十二幕 龙骨十字 The Cross-Shaped Bones 那是具男孩的枯骨,泛着沉重的古铜色,就像是一件用纯铜打造的工艺品,骷髅的眼窟里嵌着晶化的眼球,像是一对金色的玻璃珠子。虽然很像人类的骨骼,但细看却有巨大的差别,全身近千块纤细的骨骼,有的互相融合,有的组成不曾见于任何教科书的器官,背后两束细骨像是扇子般打开,那是他的双翼。他的双臂伸开抓住了身后的翼骨,骷髅低垂,就像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 龙骨十字。 楚子航躺在黄色和白色的鲜花中,如果他现在把床单蒙上,床头再挂一副挽联,这个场景就完整了。 狮心会的干部们对于该送什么样的花没有讨论出结果,于是决意扫光学院的花店,学院花店的鲜花不是外面运来的,而是源于基因科学系的温室,当天有整整一温室的黄色和白色的郁金香被采摘,于是被狮心会豪迈地包圆了。郁金香的花语是“博爱、体贴、高雅、富贵”,在法国人兰斯洛特想来倒也合适,不过最后这些鲜花摆在病房里的效果确实有些窘迫,于是兰斯洛特很有心地叫人再去买一些红玫瑰来放在床头。 “这样看起来就好些。”兰斯洛特对于最后的效果略微满意。 楚子航只能微笑着点点头,现在他感觉自己躺在一个洒满柠檬酱的白奶油蛋糕上,红色玫瑰组成了“祝你生日快乐”之类的祝福语。 这是加护病房开放探视的第一天,除了狮心会,校内的一些重量级人物也都出现在这间病房里,譬如施耐德教授为首的执行部,各种校内社团也都纷纷派出了探视团,在调查组莅临调研楚子航的血统问题时如此大规模地探视,背后好像有什么人秘密地指挥着。安德鲁看了校内新闻,对此勃然大怒,这个由家族资金支撑着的校园再次对校董会的插手表示了抗拒。在安德鲁看来楚子航早该被直接捆上送到罗马去了。 最后探视的人都走了,下午的阳光洒满病房,病床对面的墙上靠着一个人,看着窗外发呆。 路明非。 楚子航默默地看着他,不出声。路明非是在狮心会的探视团围在床周围时悄悄进门的,床边的人一直很多,他没捞上说话的机会,于是就一直靠在那里发呆。每次楚子航的目光穿过来来往往的人流,就看见他或者靠或者坐在那里,眼睛空荡荡的,映着一天不同时刻的阳光变化。他有时候也会出去买瓶水,然后回到那里喝着,接着发呆。 就像盛夏午后一个小孩被扔在公园里。他不知道该去哪里,却也不害怕,就在一棵树到湖边这么大的空间里走来走去。 路明非忽然意识到探视的人都走了,急忙站直了挠挠头。他想跟面瘫师兄说两句,但是想来想去不过是“你感觉怎么样啦”之类的套话,虽然也可以说“你还活着真好”,不过貌似没有熟悉到那个份上,只是在中国一起出了一次任务。他跟楚子航点了点头,转身就想出去。 “嗨,我能问你件事儿么?”楚子航忽然说。 “嗯?”路明非回头。 楚子航迟疑了片刻,“喜欢一个人……大概是什么样的?” “那是相当的悲催!”路明非随口说。 他的脑袋忽然垂了下去,意识到喜欢一个人并不悲催,他喜欢一个人才悲催,而最最悲催的莫过于这句话脱口而出。 就跟认输一样,一个永远输牌的赌棍被人问起打牌是什么游戏,不由自主地说,“输钱呗。” “师兄你要问什么?”他有点警惕地看着楚子航,觉得他是不是知道了点什么。 “你喜欢过陈雯雯和诺诺,对么?”楚子航冷着脸继续问。 “其实我也喜欢林志玲,但我觉得年纪跟我有点不合适。”路明非忍不住说了句烂话,楚子航好像在查户口。 他忽然烦躁起来,心想你要有话就直说呗,都说过的事情你绕什么弯子?你就是想说我傻逼呗,这事儿不是满学院都知道了么?面瘫师兄你逗傻小子玩呢? “有话快说有屁……屁快放啦,吞吞吐吐的。”路明非黑着脸,可说到一半还是把话说软了,毕竟楚子航还躺在病床上。 “我是想问,你可能出于什么原因喜欢一个人呢?”楚子航很严肃。 “长得好看啰。” “能更具体一点么?” “腰细腿长一头长发。” “我不是说这方面,”楚子航皱眉,“我的意思是,除了外貌,还有其他原因么?”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么?需要么?不需要么?需要么?不需要么?”路明非又烦躁起来了,“这是个鬼知道天晓得的事情。本来你什么也不在乎,开开心心的,吃着火锅、坐着火车、唱着歌出了城……忽然间火车被人掀翻到水里了,你从水里钻出来,睁眼看着一个腰细腿长一头长发的女土匪,一脚踩在你脸上,威风凛凛,说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若敢说个不字管杀不管埋!你心里一动,恨不得留下来跟她一起当土匪……那个瞬间你就喜欢她了呗。” 他又想起那个晚上在电影院的漆黑的小厅里,诺诺强横霸道地闯入他的世界的瞬间,不由得一股酸楚涌上来。 楚子航显然跟不上这种展开,“能具体地说说么?比如,这女生对你很好什么的。” “别扯了!”路明非觉得累了,干脆一屁股坐在楚子航的床上,“经常都是那些把你指来使去不当回事儿的。” 见鬼!又暴露出衰人的真面目了,其实只有他喜欢的女孩才指挥着他到处乱跑吧?陈雯雯跟赵孟华一起也跟个小媳妇似的乖巧。 “指来使去不当回事儿能叫感情么?”楚子航冷冷地问。 “靠!”路明非真的有点怒了,“叫不叫感情不是你说了算的好么,师兄?因为你没试过你什么都不知道啊!你凭什么下结论?这东西能研究么?” 他心里坐实了楚子航已经知道了前因后果,至于这场谈话到底是为了开导他还是嘲讽他都不重要,这种冷冰冰的学术派语气,真是听了就想掀桌啊! “有道理,那星座什么的也靠不住了,对吧?”楚子航点头。 “什么对什么?”路明非随口问。 “水瓶对双子。”楚子航脱口而出。 路明非一怔,扭头盯着楚子航的脸使劲看,楚子航冷冷地跟他对视了几秒,挪开了目光。啊嘞?What?该不会是……啊呀呀这个把头扭开的角度,啊呀呀这个欲语还休的表情,啊呀呀这话里深藏的言外之意……完全误解了面瘫师兄,他根本就不是要开导或者嘲讽,他就是来做情感咨询的!他终于开窍了呀! 楚子航是个死双子座,路明非知道的,但谁是那个水瓶女? 路明非的眼睛亮了,“不太好,都是风象星座,双子座太别扭,表达感情不太顺,水瓶女是那种对于喜欢谁特别隐晦,只会没声没息地关心你,星座书上说,水瓶女就是那种永远出现在你前后左右但是你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喜欢你的那种。” “哦,不太好么?”楚子航点点头,也看不出失望的样子。 “不过星座就是小女生玩玩的,你也信?你脑子秀逗了么?”路明非赶紧说。他心想面瘫师兄二十年难得动一次春心,可别因为自己这番胡说八道就给生生地摁下了,俗话说挡人财路者死,这挡人泡妞的也得下地狱了吧? “你什么情况下会确信自己喜欢一个女孩?”楚子航盯着路明非的眼睛,神情非常认真,如果旁边有个本子他一定会随手拿过来开始记笔记。 路明非仰着头,想了很久,歪了歪嘴,“如果有个人,现在你在问我这些问题的时候想着她的名字,你就是喜欢她啰。” 他看着楚子航的眼睛,鼻子有点酸溜溜的。他这么说着的时候也想到了一个名字,他知道自己喜欢这个女孩。其实他宁愿不想起来,这样就不会心里难过。他觉得自己真是够意思,为了给楚子航提个醒儿不惜自己难过一把。不过自己这点难过其实也不值钱,要是楚子航领会了其中深意,泡到了妞,无论是苏茜还是夏弥,也算他路明非一番功德。虽然他自己很苦逼,但他还蛮想楚子航能够开心点儿。虽然牛逼哄哄的,可是楚子航看起来并不真的开心。 楚子航沉默了很久,微微点头,“我明白了。” 路明非觉得自己功德圆满了,拍拍屁股起身,“没事儿我先走了。” 他走向门口时听见楚子航在背后问,“你还好么?” “还好啊,”路明非头也不回,“郁闷而已,连争一争的机会都没有,一开始就注定是件扯淡的事。” “谁也不想自己喜欢一个人喜欢得那么扯淡对不对?”他轻声说,“连机会……都没有。” “路师兄下午好。” 路明非在走廊里迎面遇到了夏弥,夏弥换上了卡塞尔学院的墨绿色校服,梳着高高的马尾辫,夹着笔记,拎着一个保温桶。 “什么那么香?”路明非抽着鼻子往保温桶凑过去,好像一条狗。 “银耳羹啦银耳羹!病人吃的,这算什么香的,我还会煲排骨呢我,等着啊。”夏弥咧嘴,露出两个小虎牙。 “期待期待。”路明非摩拳擦掌,随口问,“师妹你什么星座的?” “水瓶座啊,水瓶座做饭很强的!”夏弥眯眯眼和他擦肩而过,往病房去了。 路明非扭头看着她的背影,蹦蹦跳跳,马尾辫起落。 “我靠,在美国还有银耳羹吃,这都不能叫郎情妾意了吧?这他妈的简直是恋奸情热啊!”路明非嘟哝,然后他忽然笑了,对着空荡荡的走廊轻声说,“师兄,妞儿还不错,把握好机会哦……” “今天晚了点。”楚子航说。 “拜托!下午有课的!我又不是你家保姆,给你煮汤是敬重你是条好汉,师兄你还真不见外!”夏弥坐在床边哼哼,眸子里两湾清水一样的光。 “银耳羹啦银耳羹。在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买到银耳真不容易,还得从ebay邮购!”夏弥揭开保温桶的盖子,满是炫耀的语气。 楚子航一勺勺吃着银耳羹,面无表情。 “好吃么好吃么?”夏弥眯眯眼。 “应该稍微加一些糖桂花。”楚子航以专业水准给出了冷静的评价。 “哇噻!少爷您要求还真高!”夏弥就差嚷嚷起来了,然而她忽然托着腮,认真地问,“什么是糖桂花。” 楚子航愣了一下,“新鲜桂花,晒干,取一百克,加两勺麦芽糖,上锅蒸十分钟,冷却后装罐子里冰镇。” “听起来真是麻烦的东西,但就像是你这种麻烦的人喜欢吃的。好啰,下次记得加糖桂花,我可买了很多银耳,够做很多碗银耳羹。”夏弥懒洋洋地说。 “吃好了。”楚子航把保温桶递还给夏弥,表示自己完成了任务。 “喂!说声谢谢会死么?”夏弥瞪眼。 “谢谢。”楚子航很配合。 “真给你折腾得没脾气。”夏弥撇嘴,“你听说没有?今天校内新闻网上都传疯了,说诺诺师姐要和恺撒师兄订婚啰,恺撒师兄去梵克雅宝订了钻戒,全世界限量一枚什么的,哇噻!真开眼界啊!” 楚子航愣住了,沉默了很久。“难怪……”他轻声说。 “兄弟,借酒浇愁不是我们英雄好汉的所为啊!看你都喝了几瓶了。”芬格尔拍着桌子叹气。 路明非努力抬起头,桌上的空瓶子,数了三四遍没数清楚。总之大概是四五个空空的红酒瓶,地上还有一打空啤酒瓶。 “数不清。”路明非重重地趴在桌上,“借酒浇愁也是一种人生态度。你不懂,我们中国的英雄好汉,失恋了都借酒浇愁。你读过武侠没有?知道李寻欢么?还有段誉和虚竹,借酒浇愁,就是好汉作风!” “我主要是突出一个‘借’字……话说如果师弟你是自己买酒,要师兄我陪你醉到世界末日,师兄也是微微一笑,只有一句话,‘猪肘子要双份!’”芬格尔苦着脸,“可是拜托,你现在穷得连我都不如。你翘了几天的课,被诺玛警告,信用卡都被暂停……酒钱都是师兄我出,你知道师兄我虽然也是性情中人……但是肉痛也是人之常情。” “你真烦,等我有钱了就还你!”路明非懒得抬头,脑袋重得像是铅球,“不跟你借钱我跟谁借去?难道跑去跟老大说,老大,听说你要娶师姐,我心里难过,想借两个钱喝酒?” “恺撒是个通达的人呐,你要有种那么说,他送你几箱陈年波尔多!” “我知道老大是通达的人,可是,”路明非叹了口气,“我不是啊……” 其实他也很想变成通达的人,女孩啥的,来了又走了,算啥啊?就像徐志摩老师在《再别康桥》里说的那样,“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路明非高二课外读书笔记写的就是《徐志摩诗选》,当时还被陈雯雯夸奖有品味来着。不过好吧,牛叉洒脱如徐老师,也就是在康桥的河上着了著名文艺美少女林徽因同学的道,泛了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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