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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看他的毛毯没盖好,季知夏上去给他掖了掖。 一阵清风袭来,江临渊抬起头,恰巧看到了季知夏在偷偷看自己。 江临渊歪头勾起笑意:“怎么了?” 季知夏干咳一声,绯色染上耳尖。 “没什么,就是想着我们什么时候回瑞士……” 其实她刚刚想的是——临渊的唇看起来很软,好想亲。 可季知夏到现在也没个名分,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江临渊看着季知夏欲言又止的样,有些好笑:“下周就回去吧。” 今天是周三,距离下周还有四天。 江临渊是还放不下季芸鸢吗? 下一秒,就像是知道她心中的想法,江临渊又开口:“剩下几天,我想再去一趟西藏。” 这次去西藏没有过多的考虑。 到第二天,两人就买了最早的一张机票抵达拉萨。 江临渊想要再爬一次和季芸鸢爬过的那个雪山。 西藏的苍穹蓝得近乎透明,江临渊裹紧身上的白色羽绒服,呼出的白雾在冷风中散开。 季知夏蹲在一旁检查登山包的绑带,侧脸被阳光镀上一层金边,连睫毛都染了细碎的光。 她抬头,眼底映着远处雪峰的轮廓:“真的要爬这座山?我们可以坐缆车。” 江临渊摇摇头,指尖无意识摩挲着腕间的疤痕:“上次爬的不完整,这次……我想亲手埋了它。” 他从口袋掏出一枚褪色的婚戒,冰凉的金属硌得掌心发疼。 是当初他唯一带去瑞士的东西。 季知夏目光暗了暗,最终只是沉默着替他系紧围巾。 登山靴踩在积雪上发出咯吱声,江临渊望着前方蜿蜒的山路,恍惚又回到两年前天崩地裂的瞬间。 那时季芸鸢甩开他的手,背影决绝如刀。 他猛地闭了闭眼,直到季知夏温热的手掌覆上他的手背。 “看!”她忽然指向天空。 一群黑颈鹤掠过冰川,羽翼舒展如泼墨。 江临渊仰头的刹那,季知夏迅速团了个雪球砸在他帽子上。 “啊!”他瞪圆眼睛,手忙脚乱抖落碎雪:“季知夏!” 女人早已大笑着跑远,墨蓝冲锋衣在雪地里格外醒目:“江总商战无敌,打雪仗可未必……哎!” 松软的雪团精准命中她后脑勺。 江临渊叉着腰,笑意在晨光里若隐若现:“季小姐,轻敌是大忌。” 雪仗一触即发。 季知夏故意放水,由着他把自己逼到岩壁边。 江临渊举着雪球步步紧逼,靴底却突然打滑。 “小心!” 天旋地转间,季知夏忽然扑进他华爱中年。 两人顺着斜坡滚落,下去待终于停住时,江临渊紧紧的抱着她,听见剧烈心跳震着耳膜。 季知夏急切地摸索他的关节,指尖沾了一抹红:“伤到哪了?” 她的手背大概是在护着他时被割伤。 江临渊喉咙发紧。 “你是傻子吗?刚才为什么要来扶我?” 第27章 “我怕你受伤。” 她满不在乎地舔掉血珠,忽然凑近江临渊的鼻尖:“倒是你,耳朵怎么比花还红?” “冻、冻的!” 见她衣服妖精的样子,江临渊心跳如擂。 他慌忙起身,却被季知夏轻轻拽住手腕。 季知夏眼底翻涌着化不开的浓雾:“临渊,你看这满山白雪像不像婚纱?” 她昂着头,一瞬不瞬的看着他,指尖轻轻点在他心口:“我这里早就下过一场百年不遇的雪,除了你,谁都化不开。” “临渊,你愿意给我一个机会吗?” 没有名分没关系。 季知夏会自己开口要。 江临渊的心脏在那一刻停了,有股奇怪的暖意从心底进入眼尖。 不知为何,看着眼前这张看过无数次的脸,他忽然心头一动。 风卷着经幡的诵唱掠过山脊。 江临渊指了指不远处的山顶:“到山顶了,我就告诉你答案好吗?” 两人爬上山顶已经是四十分钟后。 金光照耀下来,把他们身上的寒气都驱走了大半。 江临渊搓了搓手指,习惯性做了一个祈祷的姿势:“山顶是离神明最近的地方,在这里许愿,神明一定会慎重考虑……” “江临渊。” 季知夏把他的身子掰过来,认真道:“我不想许愿,我唯一的愿望就是你。” 轰隆隆—— 是江临渊的灵魂被击中。 他声音轻的像叹息:“知夏。” “虽然救命之恩是假的,但我曾经是真的爱过季芸鸢。” 十五年的时间,他不能否认自己对季芸鸢的真心,否则只会伤害到季知夏。 如果季知夏只是觉得,他会因为救命之恩就随随便便答应她的表白,那不如让两人的关系到此为止。 正因如此,他必须要说出自己的担心。 他又道:“我结过婚,但你没有……我……” 季知夏攥紧他的手,迫他直视自己:“那也只是曾经,可你这段时间的反应告诉我,你已经不爱她了。而且……你对我,是喜欢的不是吗?” 江临渊的呼吸浅了,安静的只能听到对方的心跳。 他缓缓开口,给了面前女人最大的救赎:“是啊……季知夏,我喜欢你。” 季知夏死死抱住他:“那我求你,别再看身后了。” 江临渊摸出那枚婚戒,用尽全力抛向深谷。 银光划出弧线的刹那,季知夏踮起脚吻上来,带着薄荷味的喘息烫红他耳尖:“我的愿望满足了,那你许愿了吗?” 他望向经幡飘扬的山顶,笑着开口:“我的愿望是……” 江临渊已经对着神明许了太多愿望,一时之间他说不出口。 神明也会责问他的贪心吧? “扑通——” 话语还在舌尖打转,旁边的雪就已经陷下一大块。 季知夏突然变戏法似的掏出个绒盒,对戒在雪光中璀璨夺目。 “江临渊,虽然这样很贪心。” 虽然……刚做了心爱之人的女朋友已经值得庆贺。 可怀里这个藏了十年的戒指,她忍不住想要拿出来。 季知夏真挚道:“娶我好吗?” 第28章 季知夏从小就知道江临渊,还知道这个男人会是自己的“新郎”。 只是因为自家母亲在还未回国时,就常常教导自己。 “你有个干妈,是我最好的闺蜜。她有个儿子叫江临渊,是你未来的老公,因为从前我们指腹为婚……” 后来亲妈去世界旅游,借着干妈帮忙照顾几个月的名义把她丢回了国内。 也是在那时候,她第一次见到小江临渊。 那会子江临渊还是个小豆丁,整天蹦蹦跳跳在她的身后喊。 “姐姐,你陪我玩过家家好吗?” “姐姐,我想养个小狗,你帮我求求妈妈吧。” “姐姐,姐姐。给我买个糖葫芦好不好嘛?” 一开始,她还觉得他聒噪,一点小事都要粘着自己。 可无奈江临渊是她的未来老公,每次一想到这,她就会冷着脸陪着他做完所有事。 直到那天,江临渊一家去城西郊外野炊。 为了帮忙做些事,她主动提出去拾柴火,却忘记身后的那个小尾巴。 等发现时,江临渊已经跟着她不知道来到哪个不知名的水池旁边,还跳出来吓了她一大跳。 “姐姐,池子里面是不是有鱼啊?你帮我抓个鱼好嘛?” 小江临渊还不太懂事,扯着她就要往水池边走。 而季知夏因为迷路有点记不清来时的方向,正心烦意乱,随口就说了句:“你自己去抓,抓到了就是你的。” 让她没想到的是,江临渊真去了。 更没想到的是,水池旁边的泥土松垮,她一个转身,他就扑通掉进了池中。 后来她拼命把他救出,又为了找人迷迷糊糊就进了湛山寺。 等她也在昏迷中醒来时。 江临渊已经活蹦乱跳,只是他的注意力全部转到了一个出家的女和尚身上。 男孩再和她说话,就已经变成了:“姐姐,我以后要娶给季芸鸢!对,就是那个救我的小姐姐。” 从此以后,季知夏每每想起都后悔。 明明救江临渊的人是她,可自己当初年纪小觉得无所谓,就任由他误会了下去。 到后来五年、十年。 江临渊的父母因车祸去世,他也长大了。 那句想娶季芸鸢的话他一直没忘。 等季知夏想起要解释的时候,江临渊竟然真的让季芸鸢还俗。 他们婚礼的前一周,江临渊还穿着西装问她:“知夏,我这样芸鸢会喜欢吗?” 季芸鸢会不会喜欢她不知道。 但季知夏永远忘不了那天她的心跳如擂。 她问他:“临渊,你真的喜欢季芸鸢吗?还是说,只是因为那个救命之恩……” 季知夏想,如果是因为救命之恩,她会当场说出真相,然后不顾一切的把江临渊带回瑞士藏起来。 可他陷在幸福里,还在计划着和季芸鸢的未来。 江临渊说:“我爱芸鸢,不只是因为她救了我。” 这一句话,让季知夏彻底放弃。 在参加完婚礼后,她就狼狈的连夜回了瑞士。 直到五年后的一个雨夜,季夫人带着提着行李箱一身疲惫的江临渊回到家。 江临渊笑着看她:“知夏,我离婚了。” “以后我就留在了瑞士了。” 第29章 江临渊最后还是答应了季知夏的求婚。 两人又在西藏待了一日,在去瑞士的前一天赶回。 刚下车,江临渊就看到公寓楼下的熟悉身影。 季芸鸢的黑色风衣落满枯叶,听见脚步声时猛然抬头,眼底血丝像蛛网缠住他。 她踉跄起身:“临渊……你去哪了?几天都没看到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季知夏先一步将江临渊护在身后,指尖蹭过他无名指的男戒:“季小姐,麻烦保持距离。” 冷风卷着枯叶掠过三人之间,江临渊望着季芸鸢凹陷的脸颊,恍惚想起两年前她清冷淡漠的模样。 如今她腕骨嶙峋,倒真像尊蒙尘的佛。 季芸鸢从口袋里摸出判决书,纸张被攥得发皱 “我只是想告诉你,齐明判了七年,以后他不会再伤害你了。” 夕阳将判决书纸面烫出焦痕,他突然笑出声:“你知道吗?那时候我总想,要是没有齐明该多好。” 季芸鸢呼吸骤停,静静听着江临渊的讲述。 “现在才明白,没有齐明也会有张毓李毓。”他将判决书接过撕成两半,雪片似的扬在她脚边:“因为伤我最深的还是你。” 江临渊想起被缝补的九眼天珠,想起禅房烧毁的千纸鹤。 有些执念早该随青烟散去,偏有人要守着灰烬当宝藏。 “够了。” 他将戴着戒指的手举到季芸鸢眼前:“下月婚礼,季小姐有空可以来观礼。” 季芸鸢干咳两声扶住金属栏杆,喉间腥甜翻涌。 金属栏杆映出她扭曲的脸。 多可笑,从前她嫌他送的舍利铜臭,如今连他的婚戒都要刺痛佛心。 季知夏揽着江临渊转身时,听见身后沙哑的哽咽:“是因为当初救你的人是季知夏,你才选她的吗?” 感受到掌心季知夏因这句话紧张的抽搐了一下。 江临渊驻足勾起唇角:“只是因为我喜欢的人正好也喜欢我。” 大门闭合的刹那,季芸鸢听见自己心脏皲裂的声响。 半小时后房间内。 季知夏将热牛奶塞进江临渊掌心,瞥见楼下雕塑般的身影:“我去买你爱吃的栗子糕。” 点心店暖光流淌,季知夏拎着纸袋出来,季芸鸢正用打火机燎指尖伤口。 火苗舔舐结痂的刀伤,像在惩罚什么不可饶恕的罪。 季知夏将创可贴拍在灯柱上,眉头深深皱起:“刚到瑞士的时候,他过得不是很好。经常做噩梦整夜整夜的睡不着,有次感冒烧到三十九度还在喊芸鸢别走。” 季芸鸢指尖火星骤灭。 季知夏冷笑:“知道我怎么哄他喝药吗?我说,喝完这碗就能梦见季芸鸢。” “他捏着鼻子灌下去,半夜醒来说梦里你头也不回。” 寒风卷着落叶扑在季芸鸢脸上,女人在黑夜里落下泪:“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根本不知道……” 因为冒认的自卑心作怪,她从不相信江临渊对自己的付出。 也不知道江临渊爱她那么深。 “瑞士很好,至少没有人会对他视而不见那么多年。” 季知夏说完这句话,转身走向公寓楼。 “你如果真悔过,就让他世界里再没有季芸鸢三个字。” 第30章 一个月的时间过得很快。 苏黎世的某家画廊里。 江临渊迈开步子走进店内:“这段时间生意怎么样?” 这家画廊是他在苏黎世一时兴起开的,里面的画全是他这些年的作品。 “江先生。”店员高兴的和他打了个招呼:“不少画被卖出去,大家都很期待你的新作品。” 话音未落,他拿出一张烫金名片:“江先生,您回国的那天,有位小姐来了店里,她想买我们的镇店之宝。” 正中央的镇店之宝也是一幅水墨画,唯一特殊的是在一堆风景画中,这幅画是积雪覆盖的山道上,小女孩背着男孩踏过石阶,衣袂被风吹得猎猎飞扬。 江临渊瞥见名片上“季芸鸢”三个字,看到那个久违的名字,他身侧的指尖微微发颤。 真是缘分。 只可惜,是孽缘。 他闭了闭眼:“你去联系这位小姐,就说老板新婚高兴,这画送给她了。” 入夜,江临渊洗漱完准备上床,手机突然响起。 那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但是一看所属地,江临渊就知道是谁。 熟悉的嗓音顺着听筒传来:“那幅画是你画的?为什么送我?” “店员没和你解释吗?” 江临渊打断她:“因为高兴,我要结婚了。” 电话那头传来玻璃碎裂的声响。 良久,季芸鸢低笑:“难怪我那时候看到这幅画总觉得这画上的人眼熟……临渊,我这辈子最后悔两件事。一是冒领了救命之恩,二是没早点看清自己的心。” 江临渊望向窗外盛放的蔷薇,语气平静:“不重要了,季芸鸢。” 手机那端忽的安静下来。 几秒后,季芸鸢道:“临渊,祝你新婚快乐。” k抚N远RO)故6f事MtW屋kq|提K*取:#Y本C>文:]勿JIO私7T7自AA]搬FBf运lo 挂断电话后,季知夏拥住他:“偷听未婚夫的电话是不是很缺德?” “是挺缺德。”江临渊转身勾住她的腰身:“所以罚你一辈子听我的话。” 婚礼选在了阿尔卑斯山。 那天山麓飘着细雪,将一切变得干净纯白。 季知夏拖着缀满钻石的婚纱走向江临渊,捧花上的古银戒指与雪山同辉。 神父宣读誓词时,季知夏在唱诗班旋律中握住江临渊的手。 她踮起脚尖吻上他的薄唇:“第一次见你摔进泥坑,我就想这么做了。” “我的男孩,要不要和知夏姐姐过一辈子?” 宾客哄笑中,江临渊毫不克制的回吻住她:“要利息的……” “季小姐,你迟到了十五年。” “没关系的,无论你什么时候回头我都在。” “不算晚。” 教堂钟声响彻山谷,湛山寺的铜钟同时轰鸣。 国际歌星的婚礼在全球直播,给足了脸面。 视频里,新郎新娘含着热泪完成了仪式。 而视频外,季芸鸢跪在佛前,亲手剃去最后一缕黑发。 剪刀坠地时,她恍惚看见十八岁的江临渊快步奔来,发间沾染的梨花簌簌如雨。 小沙弥轻声提醒。 “施主,该诵经了。” 季芸鸢合上染血的《地藏经》,经页间夹着的婚戒折射出冷光。 从此青灯古佛,赎她一生妄念。 《从007开始做西装暴徒[综英美]》作者:Philoso 文案: 穿越后我一不小心成了上任007特工亲手培养的继任者。 眼看大嘤王座都要换人了,我申请的年假还遥遥无期,为了不像我的老师詹姆斯·邦德一样工作到老无暇赴死,我选择提前死遁。 轰轰烈烈的死遁成功了,我带着我心爱的阿斯顿马丁跳槽到大洋彼岸,成为了一名光荣的……超级英雄。 剧本是不是哪里不对? 本文又名:《如何成为传奇特工》 阅读须知: 1 正文第三人称,男主角,英式特工,有钱有颜西装暴徒,沉稳绅士装逼如风,鲨人不眨眼(合法的),但是个好人 2 打戏++,好莱坞式大场面++++ 3 由于男主角的工作性质(?)感情生活会非常非常丰富(没必要的传承增加了),过往对象不限性别,不详写,但真的有过,是背景人设,cp阿蝙,花花公子x花花公子,攻受无差,有洁癖的读者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别怪我没提醒你 4 更新时间不定,一般在晚上12点左右,尽量日更 内容标签: 英美衍生 强强 业界精英 超级英雄 主角:布莱恩·纽曼·邦德,布韦恩 ┃ 配角:詹姆斯·邦德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一定要007特工007加班吗? 立意:遵纪守法 VIP强推奖章 布莱恩以为自己穿越到了特工片场,好消息是开局被邦德收养,坏消息是他没有任何金手指,就连007剧情都忘光了。为了在这个险恶的世界生存下去,布莱恩奋斗多年,终于苟成了大英帝国的明日之星、007特工的内定接班人、苏格兰场的编外人员、牛津大学优秀毕业生、头顶千万赏金的“法外狂徒”、行走的荷尔蒙…… 本文行文流畅,风格幽默轻松,既有好莱坞大场面与平静日常的反差,也有超英片场和特工片场的碰撞。作者用诙谐而不失细腻的文字展示出男主角布莱恩的成长,同时也描写了他与其他角色之间逐步建立起羁绊的过程。 第1章 2000年,牙买加,金斯敦。 狂风骤雨呼啸不停,男人的喊声隐约突破隆隆作响的螺旋桨声: “邦德……邦德!!快上来!” 一条手臂从机舱中探出,紧紧握住詹姆斯·邦德的手,用力将他拽进正顶着恶劣天气飞行的直升机: “太好了,你总算赶上了。追兵都甩开了?毒品走私的证据呢?” “证据在我怀里,怀特。” 邦德绷着脸,简单地回答。他今年三十二岁,效命于军情六处,正在执行的任务是调查从牙买加到英国的毒品走私活动。此刻他穿着一身臃肿的军绿色雨衣,浑身湿透,沙棕色的头发里蓄满了雨水和灰尘,怀里鼓鼓囊囊,像是抱着个大号沙袋。 他的同行者,特工弗格斯·怀特奇怪地低下头,打量着他腰部以下的‘肿块’,正在思考邦德是不是直接把毒枭的‘货’给打包带走了……一个毛绒绒、湿漉漉的脑袋忽然间从邦德怀中探出头,露出稚嫩的面孔和一双布满紧张的灰蓝色眼睛。 弗格斯·怀特吓了一大跳,差点掏枪:“What the Fuck!!什么东西?!哪来的小孩子?” 邦德说:“捡的。” “捡的?”弗格斯·怀特目瞪口呆,“你在毒枭大本营里捡了个孩子??” 詹姆斯·邦德面露无奈。 ……真不是他不专业,而是事发突然,他一不小心就被这小狗崽给缠上了。当时他正潜伏在一处遍布温室大棚与仓库的工厂中,想要寻找毒品交易记录,这孩子忽然间从角落里窜了出来,瘦骨嶙峋、浑身伤痕,仿佛离开族群在田野间游荡的野生动物。 乍一看到他的邦德比刚才的弗格斯还要应激,差点就要按下扳机了,结果男孩迅速开口,用英语说道:“你好,请问你是警察吗?” 邦德握着手槍没有回答,不等他提问,男孩一股脑地将自己的信息汇报出来:“我叫布莱恩,布莱恩·纽曼,是附近农户的孩子。这群毒贩杀死了我的父母,将我带到这里来想让我替他们卖命,如果我不听话,他们就揍我,还不给我饭吃。” 他声音虽小,但吐字清晰,将自己为什么出现在这的原因说得清清楚楚,而且很大胆地与地头蛇划清界限,表明二者之间有血海深仇,就赌邦德这个外来户有可能会救他离开。 詹姆斯·邦德不禁想,这孩子看上去才十岁出头,能有这份头脑和勇气,毒贩的眼光居然还挺不错的。 殊不知布莱恩·纽曼其实是个时髦的穿越户。上辈子他成年已久,刚陪着相亲对象在电影院里看完丹尼尔·克雷格主演的007系列电影第一部 《大战皇家赌场》,走出电影院大门后只觉得眼前一花,下一秒钟就变成了个十一岁的外国小男孩,然而大好年纪没能等来魔法学校的猫头鹰,却得到了毒贩的一纸追杀令。 一年前的今天,刚穿越没多久,还在适应语言环境的布莱恩,站在从父母尸体当中源源不断流淌出的血泊里,只感到一阵头晕目眩。穿越前他是个普通人,从未见过这样残酷的场面,早上还在与他笑谈的亲人到了傍晚时分便血溅当场,而全副武装的凶手们就站在凶案现场旁边,若无其事地说着布莱恩听不懂的语言。 强烈的恐惧让布莱恩没能及时做出反应,实际上身体年龄只有十一岁的他也干不出什么惊人壮举。这群有组织有背景的毒贩极其嚣张,经过短暂的讨论,没有选择杀死布莱恩斩草除根,反倒将他带回基地,想要将他培养成替他们卖命的狗。于是布莱恩在一群法外之徒的包围中凄凄惨惨挣扎求生的日子就此开始,直到一年后,詹姆斯·邦德受命前来调查。 布莱恩冲到邦德面前,并非认出了对方即为未来大名鼎鼎的007号特工——他现在根本不知道自己穿越到了什么地方,电影演员和现实中人物的长相也不一样,能认出来就见鬼了——主要是和一群没人性的毒贩斗智斗勇的苦逼日子他真的一天也过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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