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成锋温柔微笑,眼瞳里映着一张正清晰面对他的面孔。 “只有你,才是我生命里唯一的奢侈品。” 群~6~8~8?整理.?? 4:6:4 番外一 “你不知道他每天做什么,不知道他喜欢什么,不知道他讨厌什么,不知道他在这里经历过什么,不知道他将要做些什么。” “你甚至没向他问过我叫什么。” *** “你每天都做什么?” “健身。 “关注美股和港股指数。 “有时候掺和一把够得着的实业项目,毕竟那么辛苦学的绍纳语要派上用场,熟练掌握多门语言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国家还是有用的。 “现在还多一样事,每天都要更疼爱……” “好了不用说了。” *** “你喜欢什么。” “你。” “……正经的。” “你哪里不正经啊?亲爱的哥。” “……除了我以外。” “狮子。” “什么?” “狮子啊,有爪子,头很大,一身毛,尾巴尖是个球球。我再带你去看好不好?” “不!” *** “你讨厌什么?” “没有。” “没有?” “对。” “怎么可能。” “讨厌什么当场就解决了,这里又不过中国年。” “……哦。” *** “你曾在这里经历过什么?” “啊……那可多了。 “我妈才来的时候要住酒店,住了一个月以后发现卡刷爆了,付不出房费第二天就要被扫地出门。让我拿她的首饰去换钱,被中国人开的当铺骗了,因为没有票据对方说是假的,之后又改口说是偷的,扣了东西说要叫警察。 “我在大街上想了会儿,拿兜里还剩的一点钱买了把砍刀,砸了他们柜台。然后被一票人追着跑。得亏你二爷我运动神经还一直不错,到底把我妈的项链抢回来了。 “后来就再也不去亚洲人开的店了,鬼心眼忒多。 “跟黑佬打交道也累,一点契约精神都没有。白人呢,还不如亚裔,那是明火执仗地抢。不过好在他们胆子小些,要脸。 “那我就只好不要脸了。” “……那时,很辛苦?” “也没有。想活着是容易的,但是要活得好就得玩命。我爸我妈啊……他们不能吃苦,那就只好由我来。 “是男人就要对自己狠一点啊。” *** “你将要做什么?” “跟你好好过!” *** “……戈鸣叫什么?” “呃?” “他叫什么?” “……戈鸣。” “哪来的?” “贫民窟捡的。那阵我掺和了一批欧洲进口的药,跟一帮子黑哥哥混得不错,有天路过那片就捡到了这么个脏小孩。他当时得了疟疾,瘦得皮包骨外加高度脱水,看在会说中文的分上,我给了他一支奎宁。” “他身手不错。” “那是,正统军队里训练出来的。” “中国军队?” “不,他是中缅混血。国籍有点复杂,不算中国人其实。” “你叫他走了?” “没有……我也是刚知道他是从家里逃出来的,家长找上门来了。” “家长?” “缅甸掸邦勐拉自治联合军……总司令,戈啸。” 群~6~8~8?整理.?? 4:6: 番外二 当陆地巡洋舰在滚滚烟尘中驶离哈拉雷国际机场时,戈鸣偏过头眯起眼睛,避开了烈烈日光下纷扬起的细细沙粒。他朝向机场的警戒区,隔着密密麻麻的棘刺铁丝网,视野的尽头一架飞机正缓缓降落。 那时他还不知道这是一架来自东南亚国家的专机,他只是漫不经心地看着巨大的银色铁鸟徐徐收起了起落架,然后平稳落地滑行,渐渐没入了他所不能看到的跑道另一头。 他无所事事地看了会儿飞机才反应过来,阮成杰把车开走了,他该怎么回去?然而这个不是什么大事,暖暖的日光照下来,戈鸣心情颇为愉悦地踢开了一块小石子,双手插在兜里随便朝向了一个方向就慢悠悠走去。 他这一年二十四岁,单眼皮,眼尾生着一颗非常小的浅褐色泪痣,这让他的娃娃脸看起来更为稚气。然而在密密长睫毛遮掩下,他的眼瞳是淬过火的冷兵器。阮成锋曾笑着揉过他短茸茸的发,说:“小狼崽子。” 他当时的反应是冷哼了一声,说:“我六岁时就杀过狼。” 阮成锋大笑,问他是在哪里杀的?儿童乐园? 他龇了下牙,露出了白森森的犬齿,没有去刻意解释什么,非常无谓地任由这个刚救了自己性命的年轻男人笑了个够。 毕竟,无论是什么人,面对着一个看上去简直像未成年的小孩,听他说在屁大的年纪就能手刃猛兽,只是一场大笑已经算是客气。 他被阮成锋从贫民窟里捡到时十六岁,不过看起来最多十四,细长手脚,面孔稚嫩。在疟疾的多日侵染之下,一张脏污不堪的脸上,只剩下一双眼睛亮得吓人。 救命恩人很快就知道了自己捡回来的确实不是小狼崽子,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杀戮者。 · 那时阮家那帮富贵种才搬到哈拉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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