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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边就是书房,时初依稀记得离开前一本书才看了一半,于是他烧水泡了杯咖啡,端着杯子推开了书房的门。 预想中迎面扑来的烟酒味并没有出现,屋子里干干净净,书桌上放着一支没有笔帽的笔,那是他走前放在桌子上的。 看来秦煜这段时间没有进过书房。 以前不是没有外出学习几个月的时候,时初记得自己研一那年,去国外交流学习半年。回来之后,秦煜像只黏人的狗狗一样抱住他就不松手,可怜兮兮地说自己想他的时候就去书房坐着,因为书房都是他的味道。 时初总是无措于他的直白,只好尴尬地说,行了,松手吧,我还要收拾行李呢。 于是秦煜就跟在他身后,不大的房间,他走到哪秦煜跟到哪,偶尔不注意踩了他的脚,他就撅起嘴巴装委屈,非要抱抱才能好。 咖啡杯被轻轻放在桌子上,杯底与红木的桌面相撞,发出轻微的声响。时初拿着要看的书,半天都没有看进去一个字,脑中不受控制的回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秦煜就不再喜欢粘着他,也不再毫无遮掩的向他表示自己汹涌的爱意。 书房墙上挂着的时钟指针逐渐指向八点,时初放下手中的书,走到书柜前重新抽了一本出来。这本书很旧,书脊两端都卷着毛边,一看就被人翻阅过很多遍。时初拿着它抖了抖,一张照片就从书页间逃了出来,在空中左右摇摆两下,落在了地上。 时初低头去看,焦距对准的那个人穿着黑金配色的球衣,手中托举着一个篮球,在夏日明亮的阳光下跳起投篮。 -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大学前两年的自己,时初会用“平平无奇”。专业学的是“生化环材”四大天坑中的一个,有一个不上不下的成绩,不爱社交,人又安静。每天大部分时间往返于教学楼、宿舍和图书馆,过着和高中无异的三点一线式生活。 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青涩萌动的校园恋爱和各式各样的项目比赛都与他没有关系,他按部就班地做着大部分人做的事情,既不出彩,也不至于在千万个同龄人中落队。唯一值得单独提出来说点什么的,也许就是他在平淡无味生活中的唯一爱好——摄影。 没有课的下午,时初偶尔会提着自己的相机在校园里漫无目的地闲逛,遇到什么就随便拍点儿下来,然后花晚上的时间修修图,再发到自己的微博号上。他明白自己的技术算不上多好,或许是因为拍的都是学校的风景,渐渐地也积攒了一些粉丝,大多都是本校的学生,他们会在照片下留言,说自己平时怎么没发现每天常见的景物也能这么好看。 所有微博里热度最高的一条,是一组篮球场的照片。似乎是两个学院之间的比赛,少年们奔跑在球场之上,肆意挥洒汗水,篮球在不同人手中穿梭,最后被一个人拦截下来,稳稳控在自己手中,过了几个人,三步上篮。 时初突然在这一刻体会到一种强烈的青春感,是他自己没有体会过的。他从小就是老师家长眼中的乖学生,不惹事,也不出彩,他低着头默默做自己的事,不喜欢掌声,不喜欢聚光灯。他没有像这样在篮球场上不顾一切地奔跑过。 于是,他举起相机,拍下男生投篮的模样。 快门声被淹没在场下瞬间燃起的欢呼中,赢得两分的男生笑着朝场下抬了抬下巴,又伸出手,对着敌方勾了勾手指——一个挑衅味十足的动作,但男生长得好看,脸上的表情没有恶意,皱鼻子的动作也显得可爱。 场下又起了一阵骚动,女孩子们笑着,活泼一些的当着所有人的面大声喊男生的名字。 ——秦煜。 时初拍了近一百张,晚上回到宿舍时才对着电脑修图软件发呆——他怎么会拍这么多张球场的照片?他不是只喜欢拍安静的东西吗,建筑、花草、午后打盹的老猫...人声鼎沸的球场,激烈紧张的比赛从来不会出现在他的镜头中。 抱着自己都说不清的心理,他删删减减,最后留了九张照片修好后发到微博上,很快就有学校的同学在下面评论。 ——这不是今天下午经管学院和法学院的比赛吗,最后谁赢了? ——经管啊,秦煜太猛了,法学院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 ——第九张黑金球衣24号小哥哥是谁啊,好帅! ——他就是秦煜,我有他联系方式谁要?人帅心善,入股不亏哦。” ... 这条微博迎来了自他开博以来的最高热度,甚至有几个不是他们学校的网友也转发了微博,总共两百多条评论,有一半都是在讨论秦煜。 时初拍照的时候没有想太多,此时才觉得自己太欠考虑,毕竟他拍完照没有征求当事人的同意就把照片发在了网上,他怕给别人带来什么影响。 他刚准备把这条微博设为仅自己可见,一登上去,就看到有人给自己发了私信。 ——你好,我是经管院9号,就是第三张照片里的那个,你拍的照片好棒,我们想请你帮个忙可以吗? 时初看着这条私信犹豫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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