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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9章

过是几十万的外债而已。高明不屑地想:高途半年的薪水就足够还债了,也不知道那帮蛀虫在担心个什么劲。 这么想着,他啐了一口。 高明很有冲动把那些会往别人门口泼油漆,张贴“欠债还钱”大字报的人渣们给揍一顿。 而他之所以没有冲出去打人,也绝不是因为怂,而是因为,现在不是做这些的时候。他的当务之急,是找到人间蒸发的儿子,问他要钱。 生活费、欠款、赌本。这些,都应该由从他这里获取了生命,又领着普通人一辈子都领不到的高薪的高途支付。 一直以来,高明都是他身边赌友圈子里令人羡慕的对象。因为只有他的孩子总能在他的威逼利诱下,拿出数额可观的存款,供他取用。 “如果不给我钱,我就去医院找高晴了。你不希望她被吓到吧?” “高晴的身体好一点了吗?还没出院吧?如果你再不打钱的话,我这个做爸爸的要去看看她咯。” “高途,你要是Omega就好了。听说,受过高级教育的Omega一晚上值这个数。” 高明有许多单靠言语就能“赚钱”的诀窍。 而高途是他最慷慨的倾听者和“雇主”。 所以,现在,他需要找到高途。 作者有话要说: 补足了这一章,6.4晚上九点半前还会再更新一章。以后都改成晚上九点半前更新哟~本来想正文快点完结的,但是感觉想要继续写一写正文,然后再更新超长的番外。P.S这个正文部分和番外不是上下文关系哈,备注了番外的才是番外。 第70章 占用了花咏宝贵的二十分钟时间。被大胆追求S级Alpha, 照样能手到擒来的“恋爱神仙”指点一番后,得到一条明路的沈文琅,在四十分钟内拿到了高明的电话。 坐在冷气打得很低的车内, 沈文琅犹豫地摩挲着手机的外壳,迟迟没有拨号。 手机壳是高途买的。深灰色, 款式不花哨,图案简洁经典, 很像高途本人,一点也不讨巧漂亮, 但只要带着身边总让人感到一种绝对靠谱、实用的安心。 沈文琅对高途的家庭情况不甚清楚,却也有所耳闻。因此,在是否应该直接联络高父这件事上, 他显得十分犹豫。 早在学生时代, 沈文琅就听说过,高途和妹妹早早就从家中搬了出去。 高明并不是负责的家长, 经济情况也很不宽裕。从十四岁起, 高途就不得不接多份兼职来维持自己和妹妹高晴的生活。 为此,高途还一度被同学们取笑, 说他的兴趣爱好是打工。 直到今天, 高明和高途的联系依然很少。沈文琅几乎从未听高途主动提起过父亲。唯一的一次, 还是在某次宴会场合。 晚宴的灯光非常幽暗,在整个宴会过程中,高途的手机一直亮个不停。这严重影响了沈文琅的专注度, 他因此很不高兴地侧脸瞥了高途一眼, 皱着眉说:“要么关机, 要么滚去出接电话。” 高途抿着淡色的嘴唇, 仓皇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过了很久才点了点头,好像很痛苦地说:“我父亲找我有点事,我先失陪一下,抱歉。” 他的表情歉疚到近乎羞耻,这让忍不住发了脾气的沈文琅感到后悔,感到不舒服。仿佛不断用手机的来电闪烁灯光打扰来宾、在工作中犯了弱智错误的人不是高途,而是沈文琅自己。 那时,花咏装作秘书刚来公司没多久,他坐在沈文琅的右手边若有所思。 高途很快站起来,离席去接高明的催促电话。他仓促的、好像逃命一样的背影让沈文琅印象深刻。 也是在那时,花咏用胳膊肘推了推他,第一次好奇地问:“高秘书还蛮可爱的。文琅,他是不是喜欢你啊?” 喜欢。怎么可能。 高途温吞、木讷,却努力拼命到像台天生被设计来工作的工作机器。 喜欢?沈文琅简直怀疑,那块木头懂不懂什么叫喜欢。 与其说高途喜欢沈文琅,倒不如说他喜欢工作,喜欢沈文琅支付给他的丰厚薪资。 但高途确实是很合格的雇员。为了对得起沈文琅超额支付的那部分薪水,他的确承受了许多本不该由秘书承担的压力。 沈文琅清楚自己并不是很春风和煦、善解人意的老板,也对自己时常发作的刻薄、毒舌和挑剔有着深刻的自知之明。 但哪怕受到了极度严厉的指责,高途也总是闭口不言。 这个Beta好像是个忍耐阈值很高,承受力惊人的忍耐天才。他和所有为了金钱围绕在沈文琅身边的人都不同,好像无法分辩沈文琅的优点和缺点,所以干脆一概照单全收。 沈文琅喜欢他的靠谱,喜欢他的稳定,喜欢他的忠实,喜欢他的温吞甚至笨拙。 沈文琅喜欢高途。 在这个变化多端,所有人都想着从沈文琅身上“得到”的世界里,高途的死脑筋和某种程度的不知变通,显得格外珍贵。 世界上多的是精于算计的聪明人。 和他们相比,高途顶多算得上不笨。 可他却能从无数聪明的秘书候选人中脱颖而出,一举打败所有竞选者,成为在沈文琅身边待得最久的那一个。 以前沈文琅以为自己只是懒得变动。 而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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