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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章

肉球,不是被小伙伴嘲笑就是被苏煜责备,每每都是苏明枫护着他,在苏煜面前给苏明朗求情。苏明朗吃水不忘挖井人,长大了记得自家大哥小时候对他的好。 苏夫人也道:“对对,明朗,你让你大哥教你写字,或者让他陪你玩会儿叶子牌,总归别让他闲着。” 苏明朗看了这夫妻二人一眼,老气沉沉的道:“你们是想让我劝劝大哥,别因为沈姐姐的亲事难过了吗” 苏煜苏夫人:“” 苏明朗看了一眼书房里亮着的灯,道:“我们兄弟二人要说些知心话,爹和娘没事的话就先走吧,我不会让大哥投河自尽的。” 噎了半晌,苏夫人才道:“那就谢谢明朗了啊。” 苏明朗迈步走向苏明枫的书房,他费力的推开门,只见苏明枫坐在书桌前,神情有几分焦躁复杂,这些日子他总是出现这个神情。 苏明朗爬上与苏明枫离得很近的椅子上,端端正正的坐好,才看向苏明枫道:“大哥,喜欢就去争取。” 苏明枫:“” “大丈夫敢作敢当,”苏明朗一脸郑重的给他鼓气:“身为兄弟,我一定会支持你的。既然你喜欢沈家小姐,就去抢亲,把她抢过来。反正比起那个不认识的什么王,大哥你优秀得多。” 这才明白苏明朗究竟在说什么,苏明枫失笑,摇了摇头:“她嫁给谁和我有什么关系” “那你为什么难过”苏明朗疑惑的问:“你不喜欢沈姐姐了吗” “别听娘瞎说,我何曾喜欢过她” “可是你还派人偷偷调查沈家姐姐,”苏明朗控诉:“这不是喜欢是什么” 苏明枫摇了摇头:“我可不是因为喜欢才这么做,不过是因为。”他语气突然顿住,面上又浮起复杂的表情。 苏明朗看着他:“大哥,你现在真奇怪。” “二弟,”苏明枫突然开口问:“你还记得临安侯府的谢景行吗” “谢哥哥”苏明朗道:“我当然记得,那不是大哥最好的朋友吗当初大哥说谢哥哥去了很远的地方再也不会回来,日后让我不要提起谢哥哥,怎么今日又提起了。大哥,谢哥哥回定京了吗” 苏明枫摇头:“没有。”他问:“你也觉得,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吗” “当然。”苏明朗道:“谢哥哥虽然很凶,嘴巴也很坏,还老是欺负我,不过对我们家都挺好的。大哥以前不是还说过,大哥是临安侯府的老幺,谢哥哥是大哥的大哥。” 苏明枫沉默。 苏明朗好奇的看着他:“大哥是不是和谢哥哥吵架了” 苏明枫站起身来:“没有,我出去一趟,明朗,你留在这里,哪里也不要去。” 定京的夜色掩盖了一切,公主府和平南伯府上,暗流如同在礁石低下翻涌起伏,在平静的水面酝酿着足以毁灭一切的风暴。 定王府里,傅修宜端坐在高位上。 他的模样看起来稍稍有些憔悴,便让他丰神俊朗的外表也逊色了许多。前段时间,定王府的地牢一把火被烧了个精光,傅修宜差点砸碎了整个寝屋能砸碎的所有东西。熊熊怒火无从发泄,而随即而来的消息更是让他怒不可遏,地牢里没有裴琅的尸体。 显然,裴琅被人救走了,顺其自然可以知道,这把火是来救裴琅的人顺手放下的。 敢在他定王府撒野,还是这么明目张胆,最重要的是毁了他十分看重的东西,傅修宜决心挖地三尺都要把裴琅和裴琅背后的人找出来。他本以为是沈家的人,可查到最后和沈家竟是一点儿关系也沾不上。再往下查,线索便被掐断了,一点儿苗头也没有。 可想而知傅修宜心中的窝火。 而明日沈妙和睿王大婚,明日过后,沈妙随着睿王前往大凉,睿王身上的秘密就更无法得知了。眼见着机会消失在面前,傅修宜如何甘心 正在这时,傅修宜派去查探事情的侍卫从外头进来,对着傅修宜行礼,然后道:“殿下,公主府和平南伯府上有动静了。” 傅修宜眼睛一亮,道:“如何” 那侍卫走近两步,躬身在傅修宜耳边耳语两句。罢了,傅修宜面色一震,随即露出大喜之色。 “天助我也立刻派人跟着他们二人,不要放过一丝一毫。” 那侍卫领命离去,傅修宜靠上椅背,慢慢的浮起一个自得的笑容。 “睿王公主府平南伯沈妙。”他道:“本殿倒要看看,你们之间,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 ------题外话------ 明天结婚,ps:没有洞房:3ゝ ┛ `o′ 以后有洞房估计也是白菜叶子。牵手以上都不许写写了就被查水表┗ 第一百九十二章 出嫁 正月初八,黄历是是个难得的黄道吉日,利婚丧嫁娶,利远行。天方亮,沈妙就被惊蛰和谷雨唤醒,要为她梳妆打扮了。 原本沈妙以为,前一夜无论如何她都是睡不着的,谁知道真的那一日来临,她却睡得分外香甜。倒是仿佛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孩童时光。 因着睡得好,脸蛋看上去越发水灵,气色也极好。白露和霜降给沈妙拿来一些精致的糕点,糕点都做的小小的。白露道:“姑娘先吃点垫垫肚子,今儿个嫁礼繁琐,途中可不能饿着了。”又端起一碗小小的粥,道:“这是夫人一早起来亲自给姑娘熬得冬粥,喝了吉祥如意哩” 沈妙就端起碗来,慢慢的喝起来。心中却不免有些感慨的。 前生她嫁给傅修宜,是和家人赌气哭闹,逼得沈信最后没法子才只得答应。可是这一门亲事,到底是看热闹的多,祝福的少。罗雪雁那时候被她都气病了,勉强撑着来做完整个嫁礼,哪里还有心思熬什么粥呢 不像现在,府里上上下下都一派欢喜,尽心尽力的为她劳碌。沈妙自己都恍惚觉得,这门亲事似乎是极好的。 将将吃完,罗雪雁就进来了,身后跟着个中年女子,这女子看上去容貌并不十分出众,却让人的目光不由自主的落在她身上,穿戴也是极为讲究,让人一看便记在心底。 “这是定京里的梅娘子,”罗雪雁笑道:“今儿个特意来为你做喜娘的。” 沈妙微微有些诧异。 梅娘子是定京城里一个十分有名的人,她出自官家却自小就不顾家中反对开始经商。而做的生意正是胭脂水粉,衣裳首饰。定京里长养着无数娇娇女儿,官家的千金不缺银子,只要能满足她们的爱美之心。 而梅娘子的衣裳首饰,胭脂水粉,恰恰又是最好的,独一无二的。梅娘子虽是经商,却无人会小瞧她。 而梅娘子最出众的手艺,却是给人上妆打扮。曾经明齐有位王爷娶妃,那妃子曾与梅娘子有些交情,因此就由梅娘子做了她的喜娘,于是后来就有人说,那王妃的新娘模样,大约是明齐开国以来最美的。 可是梅娘子作对方的喜娘,不过是因为对方与她有过交情,而旁人就没有那么多好运了。这么多年,梅娘子还从没当过旁人的喜娘。 沈妙心中诧异,笑着道:“没想到梅娘子愿意赏脸。” 梅娘子含笑道:“王妃可别这么说,奴家一见王妃,便觉得甚是投缘,想过来讨个彩头,才腆着脸过来的。王妃不嫌弃奴家的手艺,奴家就心满意足了。” 这些商人自来嘴巴就厉害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沈妙自然不相信什么投缘之词,想着莫不是沈信给这个梅娘子出了大价钱,可转念一想,梅娘子似乎并不缺银子,就连做生意都只凭心情,又哪里会在乎这些身外之物的好处呢 正想着,梅娘子却已经上前来,笑着道:“王妃,这新娘子的行头可复杂的很,劳烦先将嫁衣换上,奴家才好为您添妆。” 罗雪雁就忙催促着沈妙过去。 换好衣裳,绞面,盘头,换首饰,一层层的扑脂粉。 梅娘子一边给沈妙梳妆,一边笑着道:“奴家这些年也瞧过不少的姑娘呢,官家千金小姐也都问奴家买过首饰脂粉的,定京的小姐们奴家都见过,竟无一人比得上王妃的气度。”她笑了笑,又对罗雪雁道:“夫人别怪奴家多嘴,王妃瞧着和夫人不大像。夫人爽朗率真,王妃却雍容华贵,便是宫里的贵人们也都逊色几分。” 听人夸奖自己女儿,罗雪雁自然是高兴的,不过都说到宫里去了,罗雪雁谦虚:“哪里就有那样好呢,只是娇娇自来沉稳,是比她爹长进多了。” “话可不能这么说,”梅娘子给沈妙描眉,道:“有的人虽然身份高贵,可是骨子里却没有那个重量,不过是端着架子,衣裳一脱,首饰一扔,那就和平头百姓没什么两样。有的人却不同,便是布衣荆钗,什么都没有,往那儿一座,还就是高高在上。我观王妃,就是后者。”她一笑:“瞧着是大富大贵的命哩。不过今儿夫人也放心,定然不会布衣荆钗的,这么好的嫁衣,这么好的首饰,我梅娘子若是不给王妃画好妆,就是自砸招牌。总要让王妃成为定京头一份” 沈妙一边任由梅娘子摆弄,一边听梅娘子说话,想着这梅娘子似乎还挺会观人之术,不觉有趣,便细细听着她们交谈。 这新娘的妆容足足化了半个时辰。 便是看着轻薄的脂粉,也得拿羊毛做成得小笔刷头细细扫了,胭脂也是最自然得,眉如新月,唇如花瓣,最让人觉得好看的还是眼睛了。沈妙眼睛本就长得清澈分明,瞧着会有种初生小鹿般的纯粹,而今日梅娘子却为她轻轻勾了眼尾,还是一样的纯净,却平白多了几分雍容。 到很有些母仪天下的感觉。 罗雪雁被自己突然跳出来的这个念头惊了一惊,梅娘子笑道:“眼下这会儿就没什么事了。过会子添妆的人该来了,夫人先在这里陪陪王妃,奴家去寻点儿香叶过来,要做新鲜的香叶给王妃佩戴在身上的。” 罗雪雁应了。 沈妙坐在桌前,罗雪雁看着镜中千娇百媚的女儿,又是高兴又是舍不得,只牢牢的握住沈妙的手,道:“娇娇,今儿你就要嫁人了,娘有几句话要与你说。” 沈妙道:“娘说,我听着。” “女儿成家的时候,做母亲的都要交代几句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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