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
楼里见到了笑靥如花的少女,便从此低到了尘埃里,摘月楼捉不住他的月亮,他拼尽一切,如夸父追日去追寻。 “好妆儿。”春晓轻抚他左颊的红肿,回头看向赵胥,勾起唇:“你不该小瞧我的妆儿。” 松妆是多么优秀的一名武士。 春晓觉得自己简直挖到了宝藏,如果将习武比作修真,普通人都是五灵根杂灵根,寒来暑往难以大成,而松妆就是那万年出一个的天灵根,随便练练都能证道飞升,更何况他是如此的刻苦努力,简直是一颗拼命将自己长得甜美多汁的果实,将自己长到她的嘴里。 赵胥依旧拧着眉。 春晓站起身,理了理被松妆刚刚无意识抓皱的衣袖,随口道:“所以我的原名叫什么?” 赵胥一愣。 春晓微微一笑:“我们是萧氏,却为何姓赵?” 赵胥不知为何,忽然脸红了,别开眼:“只是韬光养晦的法子罢了,在攻入建安前,我们都从父姓。而,待雪恨后,我们都会恢复萧姓,我的原名叫萧晚棠。” 萧晚棠,春晓念了念,他当初化名段晚棠,原来也是有缘由的。 “春晓,是母亲在你出生时为你取的名字,你原名萧春晓,回到赵地后,一时只能化名赵春。” “赵春。”春晓琢磨了一下,听起来便像个路人甲,只是,她忽然想起来,自己和萧阑光的孩子…… 她的奶奶和萧阑光的奶奶,是姐妹俩,也就是说他们有同一个曾祖母,所以他们的孩子会是个正常人吗? 不过,无论孩子出生随谁姓,都是姓萧。 这样想一想,即便大皇子殿下要做个单身父亲,孩子跟他姓,但自己也占到了便宜呢。 …… 第二天,春晓去国子监递了假条,要休长假,去走访在苍梧郡定居的好友。 好在她和苏温、王智媛、陈柏四人的狐朋狗友组合,建安F4名头,整个国子监都知道,所以夫子不雅地翻了个白眼,将她的假条批了。 从国子监回来的路上,沿街有些小商贩摆着一盆盆菊花在道边贩卖。 菊花还算好养,所以这边农家都会在蹊边养一些,每到深秋,菊朵累累,辉煌富丽纤??合度,美不胜收,许多人会挖出长得好的几盆,来城里贩卖。 春晓总觉得送菊花的寓意不好,她在街上逛了一会,最后驻足在一间玉器阁,在琳琅满目的玉器中挑中了一只缠着银丝的发带,长长的一条,一头缀着一枚水头剔透的小玉,整个透着一股孤高的性冷淡风,瞧起来便极适合小阿柳。 (小说+:『52ьしωχ.cοм』) -- 女尊国的小纨绔(68) 九月八,满城华紫雍白,天初亮,一队小马车嗒嗒离开了建安。 等柳觊绸下朝归来,收到消息的时候,那人大约已经走出了百里外,秋日透过雾霭冷冷落在这片土地上,昨夜的霜一一化去,寒意却没少几分。 柳府养的菊也开了,多是朝中那些附庸风雅或阿谀之辈送的名贵品种,凌霜傲风,香味清苦,柳觊绸看着手里的发带,这是一个小乞儿一早放在府门口的。 他是男子,却为臣身,这些年来从未有一日扮过男装,也对那些胭脂水粉不感兴趣,上朝是总是与女子一般束发簪冠,偶尔花哨一些的官制礼服,会垂落两条璎珞丝带,那是重臣朱色。 他轻轻摩挲手中发带,那一枚小玉竟是上好的暖玉,入手生温。 散落头发,又半挽起,他凝向镜中的自己。 走访苍梧郡的好友。 苍梧郡荒僻,气候潮湿,民众未开化居多,她怎么会想起去那儿游玩。 “大人,陛下这个月送来的药。” 小厮拱手将一只黑木小盒子放在桌面,垂手走下去。 柳觊绸单指拨开了盒盖,取出那只灰绿色的丸子,这是毒药,也是解药。 若是不吃,活不过下一个满月,若是吃了,肉体得活,灵魂却将永坠权势的无间。 两年前,他能够保下她,能够重返朝堂,都是朝上那个女人的恩典,她需要一个听话的忠臣,一个为她扫除异己的走狗。 仿佛虫子腐烂的尸体揉和的怪味药丸,泛着一股异臭,被那白皙如玉,向来执笔挥斥的手指擒起,俊雅如玉,有如兰雪之风的公子垂眸,眼也不眨地将它一口一口吃完,浅红的唇瓣骤然泛黑,又逐渐褪去。 味觉和嗅觉一天天减弱,柳觊绸的手掌垂落在膝上,他如今不过是一只连腿都废了的走狗,还有什么脸面去站在她面前,与她娇妍艳丽的第一公子夫郎相比呢。 “小七,小七,九月了,再过两个月,就该下雪了。下雪了,天会很冷,但是雪多好看,干干净净的,落在地上,落在屋檐上,落在你的发上,落在你的掌心……” “为何会走到如今这一步,为何呢……” 小阿柳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一辈子与小七在一起,一辈子在家里等小七回来,一辈子为小七做饭,暖被,听她叽叽喳喳地说话。 她让小阿柳念书,小阿柳去了,她让小阿柳进学,小阿柳寒窗苦读。 小阿柳都做到了,小阿柳也知道了自己不是女子,他是个男子,是个在世俗里,可以与女子婚嫁的男子。小七是女子,小阿柳是男子,多么完美啊。 可是,她说小阿柳很恶心,她从没有这么讨厌他,她嫌恶他,践踏他的热忱。她说他是个男子,却没有男子该有的样子,抛头露面,牡鸡司晨。 可是他一直很听话,她让他念书,她让他住在私塾,她让他不准回家,她让他滚远一点,他一一照做。 可是为什么,他们越走越远,越走越远了呢。明明他都已经不奢望在一起,他只想默默地守护她,无论成为谁的走狗,做下多少独断奸恶的事,整个建安城讨厌的小姑娘,只要他捧着手心里,就不会有任何人能够伤害到。 没人知道那个臭名昭着,嚣张跋扈的贺家小纨绔,是大夏那威名远扬的权臣的求之不得。 “苍梧郡路遥风寒,让沿途的驿站予以方便。我记得苍梧郡有一伙匪类,现在领本相的令牌,指左都卫领一路精兵,随行顺便剿匪吧。” “是。” 银丝发带尾坠的暖玉落在这位俊逸冷淡的男相的肩头,那双幼时如秋湖潋滟的星眸,如今星子都沉入了湖底,湖面静静映着晦暗的月光,掀不起一丝涟漪,他藏在袖中的手轻轻攥着一只梅花簪子,木质簪子已经很老。 十年之约,他去将那些东西挖出来时,便发现被人掘出来过了,一定是她。 所以她还记得,对不对。 这只梅花簪子,是她送他最珍贵的一个礼物,她将它簪在他短短的头发上,他动也不敢动,生怕将它碰下来了,现在想来,仿佛是隔世的欢梦,他隔着薄薄的雾,蓬山外的云,不敢觊觎人世的风景,偷偷摸摸,视若珍宝。 “小阿柳真好看,以后一定会是十分漂亮的新娘子,我都想将你娶回家。” “小阿柳烤的地瓜最香了,我总是烤不出这个味道,小阿柳给我烤一辈子地瓜好不好啊?” “今天又下雪啦,小阿柳快来看,数一数我接住了几朵,数对了我堆的小雪人就送给你。” “我堆了两个雪人,一个是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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