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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点惨,但是他和春晓还会有现实世界的交集的!(//Д//), 后面会逐渐揭晓到关于社畜春晓在现实世界的故事) (浮白渊的番外没有啦,他从小到大的行事轨迹基本都在正文了,从小时候偷偷跑去见妈妈被他爸发现丢去国外,从高中回来和春昭针锋相对,进会所想要服侍他妈,包括做的所有恶事,和他爸爸的抗争,对弟弟的残酷与嫉妒,正文里都提到了,就没有番外啦……其实真要算起来,春晓最不喜欢的就是他了,只是他一直在强求,吃强扭来的瓜。渊渊最脆弱的一次暴露心理软弱面的大概就是27章,他从来不否认自己是一个卑鄙该死的人,但也不后悔自己造的所有孽。) -- 妹妹,最好不要骗我(1) 牧牛村的唯一的老秀才死了,这群半大的萝卜头没有了读书的地方,又回归了田间地头,偷东家的瓜,讨西家的蛋,哄哄闹闹得像是解放的小鸟,能连窜到隔壁再隔壁的村子去。 春晓现在叫沈二,是老秀才的女儿,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叫沈大。 老秀才的一双儿女,一个叫沈大,一个叫沈二,并不是说秀才的本事是假的,只是老秀才比较迷信,小到出门先迈左脚还是右脚,大到两兄妹的命相,都要朝算卦的道士讨教一番。 道士和他说,两兄妹都非凡材,日后脱胎换骨必有大造化。 是以老秀才生怕自己起的俗名会阻碍了儿女的气运,便随口冠了沈大沈二来叫。 传说,这个世界存在着神仙妖魔,在凡俗界的上头,有个修真界,里头都是各路大仙,移山填海的大能。大能们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来到凡俗界挑选仙胎,被挑中的便是有仙胎,有大机遇大造化的人,日后是能成大仙的! 老秀才是个老封建迷信了,笃定自家儿女以后必是有这样的造化。 可惜,直到老秀才死了,也没见到那些来自修真界挑选仙胎的大能。 老秀才死了,春晓头上缠着白布,苦着脸蹲在灶台前面。 秀才给人教书,得来的钱财全都拿去求道问佛,家里一穷二白,现在人没了,生计没了,家里除了兄妹俩,就一间漏水的破屋子,灶台旁边躺着七八个红薯。 春晓蹲在灶台前面烤红薯,被烟熏得一张小脸漆黑,等着她那哥哥回来。 天寒地冻,小破屋子的窗户外呼呼刮着寒风,秀才老爹死了,窗户到现在也没人补,此刻冷风裹着雪花哗啦啦往里面灌,春晓吸着鼻子,只恨不得自己也钻到灶膛里面去,徒受这人世间冰天雪地的罪。 好容易烤到红薯焦黑,春晓正在用火叉叉捅柴灰,家里的大门忽然被推开了,跟着汹涌的风雪一块刮进来的,还有她那瘦巴巴的哥哥。 沈秀才以一己之力养活了方圆百里的算命瞎子,所以家境很穷,家里破败,兄妹俩也都饿得面有土色,冬天连身像样的袄子也没有的穿。 春晓探了个脑袋去看来人,便被扑面的风雪迷了眼睛,连忙狂喊:“哥,快把门关上!冻死人啦!” 那穿着薄薄的破袄子的少年横在门前,搪着风,几步走到黑乎乎的灶台这边,将春晓从灶下面拽了出来,伸出手给她拍了拍灰:“跟我走。” 春晓被拍出来的灰呛了呛,丧眉耷眼地在沈大的手下扭了扭,“外面这么冷,要去哪呀?我都烤好红薯了,咱们先吃饭啊!” 沈大的头上还扎着孝制的白巾,此时抿着唇,将自己身上的破袄子脱了下来,将春晓一整个裹着,揽着个球一样,将她连推带拖着弄出去,“去王家。” 沈大自小就是个爱干净的,虽然衣物房屋都是破旧,但是偏爱打理得干干净净。大冬天的春晓不爱洗澡更不爱下河洗衣裳,独独沈大每日不落地洗澡擦身,然后抱着他的衣裳,去河沿上凿开冰块,取水洗干净。 所以他的衣服盖在脸上,春晓也没有反对,索性不客气地用他的破袄子做头巾,将自己围得只留眼睛那一道缝,半推半就地走到屋外,转身看沈大转身锁门,“咱家这破屋子,耗子都不乐意做窝,有什么好锁的?去王家干嘛呀?借粮食吃吗?咱家红薯没剩几个了,地里头天寒地冻也种不了庄稼,爹爹生前每个月还能有些束修赚,现在咱俩可怎么办呐……” 春晓发愁地嘀嘀咕咕,才十来岁的年纪,愁得像个操持十几口人的老太太。 沈大细心锁好门,转过来看了她一眼,伸出冻得红彤彤的手将春晓脸颊边的破袄子掖了掖,坚定地道:“去王家,给你退亲。” 春晓还在心里感叹自家便宜哥哥这修长好看的爪子都长冻疮了,一下子又被他的话惊住了。 “退亲?万万不可!万万不可!”春晓火烧屁股一样跳了起来,瞪圆了眼睛,坚决反对,“我不要退亲!我的天,哥哥你是傻了吗?” 王家,是这十里八村不说最富庶,也是前三富庶的人家,b不得那些圈许多地的地主老爷,也是家里小有薄产的中产家庭。当初沈秀才觉得独自抚养两个仙胎太费劲了,于是本着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就要把闺女借给人家养,减轻负担。 沈秀才在方圆十几里挑了又挑,最终挑中了王家的第三个儿子,王志远。王家是耕读之家,家里有地也有读书人,三个儿子头两个种地是一把好手,老三念书很聪明,老两口精明强g,日子过得红红火火,沈秀才便起意想要和他们结亲。 按理说,人家家境那么殷实,王志远又是读书人,应该是看不上穷秀才的挫闺女,但这门亲事,还就这么成了。 主要原因在于,王志远今年六岁! 沈秀才愿意将自家闺女上赶着给人做童养媳,日后王志远发达也只要做一个小妾就满足,只要换王家每个月给一袋红薯,养到春晓十五岁出嫁。这样划算的人口买卖,王家也没有不答应的理由,王家地多有薄产,红薯这种产量高的玩意,真的看不上。 看似沈秀才傻了,要把闺女送人,但是沈秀才也是有自己的打算的。 沈秀才找春晓偷偷聊过天,告诉她,她日后要有大造化,现下只要受一点点委屈,但等到他日飞上枝头,谁敢看她不起,必将要他们高攀不起!潜台词就是,日后能去修仙,就卷包袱甩了王家那小子。 可没想到,沈秀才尸骨未寒,他的大儿子就要去坏了他的好算计。 春晓夸张地和她的哥哥b划,女孩的声音脆的很:“每个月一袋红薯呢!那么大一袋,虽然好些烂的,但是挑挑拣拣,咱俩也能过下去!沈大你可不要突然想不开!我要活命的!” 春晓索性一把扑到门上,抱着门锁不放了,“我不去,我不去,你打死我也不要退亲!” 沈大默默地站在边上看着春晓。 因为营养不良,两兄妹都有些头发枯h,面色无华,可即便这样,哥哥也是惊艳得好看。 眉型浓长,眼眸清朗,鼻骨笔直高挺,唇瓣恰到好处的形状,下颌骨如玉琢般精致的弧度衔接,长发整整齐齐地束起来,少年绝美得不像一个活人。 “你听话。”沈大终于松了唇,眉头微皱。 春晓被风吹得鼻头凉凉的,快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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