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坐倒在地,双腿不住的发抖。 我真的无法想象,有生之年,我还会回到这里。 手里的钥匙指向那个方向,我没有急着过去,想点起第二根烟,看了看头顶的黑影,没有敢点。 远处有一处平台的石头,我双脚脚底已经全是伤口,爬了上去。 我看到了一团东西,铺在石头上面。 走近,抖掉上面的灰尘,我发现那是一套衣服,我辨认了好久,才认出这是闷油瓶的衣服。他把衣服脱了放在这里,叠的很好,还用石头覆盖着。 他又是换了甲胄进去的?我搬开石头,扯动衣服,都是外衣,还有一双鞋,我闻了闻,只有一股鸟粪味。 我把衣服上的污渍大概拨弄了一下,抖掉灰尘和干粪,脱掉潜水服,把衣服和鞋穿上,穿鞋之前,我扯掉衣服口袋里的内衬,用来做袜子包住脚。 潜水服有保暖的功能,但终究不如衣服暖和,我抖了一下,无论怎么抖,衣服里还是能抖出灰来。但舒适的感觉开始回归了。 小哥没有什么私人物品,衣服口袋里什么都没有,我坐在石头上,有点发懵。 我到了。 为了节约电池,我把手电关了,四周的黑暗中,出现了无数的繁星,寂静,悠然。我坐在黑暗中,犹如坐在漫天星辰里。 我眼前的星光开始不停地移动,汇聚成一个又一个的星座,有些是三叔的脸,有些是小哥的脸。 第三十七章 吴邪的梦 这十年里面,我做过很多次梦,我梦到过年少的他,和我在年少的时候相遇,梦到过青铜门前的白骨,梦到过再见时他已经变成陈皮阿四那样的东西,很多可能性在十年的时间里,足够让我一个一个的设想,一个一个的接受,我也梦到年轻时候的三叔把我拴在树下,自己一个人不知所踪。 在一切没有开始之前,我最有印象的应该是我的三叔吧,从小在餐桌上——我家的桌子放在窗前,窗外是一座桥,桥的那边有一家弹棉花的,他们家的小孩总偷偷到我家窗前,把我家纱窗弄破,偷我放在餐桌上的小玩具——我父母就一直会说起三叔闯的祸,三叔好玩,来我家玩的时候,家里人在熬油渣,三叔总不会帮忙做家事,举起我放在头顶,就带我出去抓蛐蛐。 我的心思很细,回忆起这些来,特别是这十年间,我能看到很多以前看不到的东西,我喜欢抓蚱蜢,因为蚱蜢抓起来,就是自己看看,不会叫也不会和蟋蟀一样,有竞争的成份在里面,但三叔喜欢争斗,所以他的目的一直很明确。 对于我来说抓蚱蜢是力所能及的,抓蟋蟀需要到肮脏的地方,翻开砖瓦,蟋蟀看起来也非常的可怖,风险很高,所以我一直跟着三叔,看他翻开石头,踩死油葫芦,扑那些在枯叶湿泥中跳跃的蛐蛐。也许从小的时候,跟着三叔去窥探他的世界,已经成了我的习惯之一。 黑暗中,我的脑海里闪过很多人,爷爷的笔记,长沙镖子岭,爷爷那一代人,很多时候求的是一顿饱饭,一张暖和的床,要满足这些爷爷他们往往要竭尽所能,他们的爱情几乎都是在一些瞬间中发生的,爷爷他们往往是在田埂拉着翻犁看到远远的一眼,就觉得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那个时候的人,为了简单的目的,使用简单的手段,但做着这个时代无法想象的残酷抉择。 所以爷爷的对于人心是绝望的。这也是他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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