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话外都在打听郎君身份。郎君,您看这……” 祈善道:“没事。” 老妇人又道:“有人进过郎君的屋子。” 自从恩人住进来,只要他们出门,老妇人就会在客舍窗户的窗沿、大门门框抹点米灰。若外人潜入,必会留下痕迹。祈善几人昨日离去,一夜未归,那拨生人过来之后,窗沿门框就出现陌生印子,让老妇人心惊胆战。 他们倒不怕牵连自个儿,就怕恩人出事。 祈善稳得很:“不慌,无妨。” 老妇人悬着的心放回原处:“如此便好。” 108:见仇家 退下,让朕来 回了房间,果然发现被翻动的痕迹。 只少了一张练字用的废纸。 祈善不知想到什么,唇角溢出一声不屑又轻蔑的嗤笑,眸底寒光凛凛,竟是杀意毕现。 眨眼又恢复面无表情。 喵呜~~~ 小小的素商扒拉他衣摆。 一低头,便撞上那双湿乎乎的水绿眸子。这双眼睛的主人正软软地喵呜着,似乎在问祈善这一整天跑哪里去了。祈善弯腰将它抱起来,笑着用鼻尖碰了碰素商的小鼻子。 “素商啊,有没有想阿爹?” 猫儿听不懂人话,只是用猫爪抓他袖子。 祈善哑然失笑:“行行行,就你鼻子灵,真是藏哪儿都能被闻到。吃吧吃吧,暂时别打搅阿爹,明儿阿爹就带你去新宅子住着。” 说着从袖中掏出路过集市买的小鱼干。 祈善先给素商铲了屎,再收拾行囊。 刚将行囊打了结,屋外传来慌乱的脚步声,老妇人急切地道:“祈郎君,不好了――” “哪里不好了?” 老妇人急得额头冒虚汗。 拉着祈善手腕要将他送去后门。 “屋外来了伙人,指名点姓要请郎君。” 祈善将手抽回来,一次不成又试了一次,还是不行,只得道:“莫要自乱阵脚,老夫人且放宽心。跟屋外的人说,容我换一身衣裳。” 老妇人急得想跺脚,但也清楚来者不善,后门多半也有人堵着。只得听从祈善吩咐,来人表示无妨:“祈先生多久出来都行。” 若是不出来,就别怪他们不客气。 他带来的人俱是清一色武胆武者,最低也是末流公士,最高是五等大夫,郡府高薪供着的客卿。这间民宅已经被层层包围,保证连一只蚊子都飞不出去,更遑论一个大活人! 过了约一刻钟,祈善恢复众人熟悉的外貌,特地穿了身茶白儒衫,头戴玉冠,腰佩深青色文心花押。他甫一出现,数十道气息将他锁定,怀中素商紧跟着发出凄厉叫声。 感受到手掌下的素商不安炸毛,祈善收起浅笑,盈满星光的眸子陡然一冷,语气森冷:“劳烦诸位收一收气势,莫要吓我家素商。” “您便是祈善,祈元良先生?” “是,你又是哪家的?哪有请人连个拜帖都不送,这就是贵府教的规矩礼仪?” “小的是郡府侍奉的管家,奉府上主家之命,请先生过府一叙。”这人嘴上将姿态放得很低,但那盛气凌人的姿态和眉眼流转间的不屑,显然不是这个意思,“还请先生移步。” 祈善嗤笑:“行,请领路。” 管家惊愕,似乎没想到祈善这么好说话。 据郡守态度来看,他要请的“祈善”应该不是善茬。侍奉郡守那么多年,从未见过郡守这么忌惮某个人,恨不得将全身的刺都竖起来。 不多时,轿子在郡府门前停下。 在侍女领路下穿过九曲回廊,终于来到此行目的地。远远便看到厅内烛火通明,悦耳丝竹乘着风飘入祈善耳朵,唇角浅笑噙着几分讥诮。 管家快走几步,先祈善进入厅内通传。 丝竹停下,歌舞退场。 祈善迈入正厅,绕过屏风,将厅内众人神情收入眼底。坐在上首的,正是四宝郡郡守,祈善老仇家。六张客席,五张陌生脸。看穿着打扮和年纪,五人多半是孝城本地世家、名流名士,唯一的熟人便是翟乐的堂兄――翟欢。 后者也以惊诧的目光望着他。 祈善冲他微微颔首,算是打过招呼。 翟欢还以微笑。 “草民祈善,祈元良,见过郡守。” 祈善将视线转向主位上的四宝郡郡守。 厅内响起细小议论声。 众人不解,郡守郑重其事邀请的贵客竟然是个陌生的平民文士,看着也没什么特殊的。 郡守的视线扫过祈善腰间的文心花押,深青色的花押在茶白衣摆的衬托下格外醒目。目光一滞,又在祈善脸上打转,看不出丝毫熟悉痕迹,迟疑:“你叫祈善,字元良?” 祈善恭敬垂首:“正是。” “先生可否近前?” 祈善又上前十数步,距离郡守仅有数步之遥,大大方方抬起头,怀中的素商好奇地探出脑袋,看了看又将脑袋缩了回去。 郡守看到素商瞳孔一缩。 “这是你养的狸奴?” 祈善笑道:“正是。” 许是听到熟悉的发音,素商也喵呜着回应一声,席间安静一片,好似被按下静音键。 他们没想到会有人带猫来赴郡守的宴。 郡守又接连问了几个问题,例如何处人士,多少年龄,家中人口。其他人越听越迷糊,闹不明白郡守玩哪出,忍不住里腹诽――盘问这么清楚,郡守是准备给祈善保媒啊? 这时,一只不知哪里窜出来的橘黄色大猫几个灵活走位,直扑祈善,吓了众人一跳。 “这事……” “哪儿来的猫?” 侍女也被吓到,险些打翻端上来的果盘。 祈善道:“无事无事。” 他从袖中摸出两根小鱼干。 “大概是被草民袖中的气味吸引了。” 郡守亲眼看着祈善的手与橘黄大猫的毛接触,祈善毫无反应,他才收敛异色,呵斥侍女看顾猫儿不利,惊吓贵客,让人将那只橘黄大猫带下去,邀请祈善入席落座。 “不知郡守请草民过来所为何事?” “仰慕先生丹青久已。” 祈善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草民的丹青?” 他封笔多年,最近一幅画还是帮沈小郎君捉刀代笔画的秘戏图呢,仰慕那么一幅画? “偶尔得见,喜爱不已。听闻先生途径孝城,这才冒犯登门,想求墨宝,只是底下人会错了意。若有不周到之处,还请先生见谅。” 祈善起身,一副受宠若惊之态。 二人又是一番客气寒暄。 听祈善说他准备这两日离开孝城,郡守趁势提出要求,希望祈善能当场作画,了却他一桩心愿。若他愿意,重金奉上,祈善初时客气,直到看到侍女端上来的一盘金元宝。 他眼睛一亮,改口答应。 其他宾客见状,不屑撇嘴。 此等见钱眼开之徒,画技再好也充斥着世俗的铜臭,难有灵气,真不知郡守图什么。 郡守图什么? 他也不知道自己图什么。 他认识的那人,姓祈,名善,字元良,文心花押茶白色,相貌丰神俊朗,身姿清逸��然,脾性矜持傲气,眼里揉不得一粒沙子,最不能容忍旁人以金钱践踏他的画作。 最重要的是―― 天生畏猫,被狸奴靠近便会浑身起红疹。 严重一些甚至会休克断气。 这是娘胎带出来的病,无药可医。 109:诸君可是在找在下 退下,让朕来 侍女端着作画用具鱼贯而入。 饶是翟欢也忍不住微变了脸色。他沉着脸,放下手中酒盅,欲起身执言――这又不是娱乐性质的曲水流觞宴,若真是仰慕祈先生的丹青画作,大可以宴会结束,携重礼登门求取,而不是用对待伶人一样轻慢的态度…… 郡守在拿祈善寻乐子吗? 不过,这些念头只在脑海盘旋,并未诉之于口,因为半途收到祈善的眼神暗示,示意他不要插手。翟欢犹豫了一瞬,抿了抿唇,将酒盅一饮而尽,找借口去厅外透透气。 郡守将这一切尽收眼中。 暗中嗤笑:“年轻人还是太沉不住气。” 见祈善右手执笔,姿势娴熟自然,落笔果断利落,他问:“先生可会左手作画?” 祈善神色自然地回答:“会,少时好奇学过一阵子,只是不如右手那么灵活。” 郡守用闲聊的口吻回忆:“本府少时也认识一个会用左手画的友人,不过他不是好奇学的,而是天生如此。对他而言,左手远比右手好用。说来巧合,他与你同名同姓同字。” 祈善淡淡道:“哦,这般巧合?” 郡守有些不好意思:“先前看到先生丹青,还以为是那位友人来孝城看本府呢。” 祈善闻言将笔交到左手,同样行云流水:“郡守与友人感情甚笃,交情深厚?” 郡守叹道:“是啊,可惜多年没见了。” 祈善笑而不语,精力专注画纸。 左手作画? 席间众人对此没什么兴趣。 因为世人都是用右手,以右为尊,用左手的就成了特例。即便有些人生来就更偏向左手,家中长辈也会用手段将其矫正。刻意去学左手画,可不就是哗众取宠的小手段? 当即便有客人笑呵呵地闲聊。 “在下拙见,学画作画,三分天赋、七分苦练,画技扎实、根基夯实才是重中之重。用什么手去画都是次要。倘若是天生善用左手,家中长辈也未及时纠正,倒没得说。可若是为了噱头去浪费精力,岂不是本末倒置?” 在这个世界,“画”更多时候用来消遣的,一般文心文士不会在这方面下很多功夫。有这个时间,多钻研言灵、打坐修炼不是更妙?沉迷太过,还会被盖上“玩物丧志”的标签。 因为不清楚郡守和友人关系有多好,他便将那位“友人”撇出去,只踩寂寂无名的祈善。 说完便有相熟的客人笑着附和。 郡守这边不置一词。 宾客见状,便知道祈善在郡守眼里没分量,一个可有可无、能拿来取乐的玩意儿,无需多尊重。于是聊天内容便多了对“左利者”的议论,或是“奇闻异事”、或是“绯闻闲谈”。 祈善始终不动如山,既没有遭到羞辱的愤怒,也没有被嘲笑的无地自容,仿佛绕在他耳边的叽叽喳喳全是聒噪废话,与他本人也没有丁点儿干系,心湖激不起半点儿波澜。 郡守一边品茗一边暗暗打量祈善。 内心摇摆不定。 倒不是怀疑祈善是他认识的那个“祈善”,没见到人之前他怀疑过的,还为此寝食难安,恨不得派人将他暗杀掉,但又害怕不敢轻举妄动。直到见了真人,悬吊的心才放下来。 二人相差太大,不可能是一人。 但他怀疑,眼前这人可能是政敌派来恶心他的,“祈善”也不是真名。如此,疑点便说得通了。因此郡守才放任、暗示其他人嘲弄,也有激怒试探他的意思。 不多时,祈善交了画。 郡守也没细看,抚掌夸奖祈善画技了得,其他宾客也很给面子地捧哏,仿佛前不久阴阳怪气、指桑骂槐的不是他们。祈善也懒得应付计较,随便找了借口带着那盘报酬走了。 出门不多会儿便遇上要回正厅的翟欢。 祈善道:“翟大郎君在此做客?” 翟欢:“拜访名士。” 名士??? 他这位仇家??? 祈善歪头,回忆了会儿,想起来了。 他这位仇家爬得快、会抱大腿,但名声不好。为了弥补短板,时常邀请四宝郡各地名士一块儿玩,将“投其所好”四个字发挥到极致。 有什么名士路过他的地盘,他也一个不放过,让客人充分感觉到东道主的热情好客,送钱送人送温暖,为人仗义、热情大方。 一来二去,竟也成了远近闻名的名士(媛),在名士圈(名媛圈)蛮有存在感。 祈善笑眯眯问道:“其人如何?” 翟欢:“……” 虽然没有说话,但他一言难尽的表情又像是将什么话都说了,看得祈善心情愉悦不少。 他拍拍翟欢的肩膀,神秘道:“好好玩。” 翟欢:“玩?” “听闻这位郡守后院养的妾室,各个都是尽态极妍、姿色无双,小友或许有福了……” 翟欢:“……” 他表情越发僵硬,看得祈善心情大好,在他肩上做了个“拂”的动作,仿佛翟欢在这间宅子沾上什么赃物,哈哈大笑,扬长而去。 翟欢冲祈善背影道:“先生也小心。” 既然这位郡守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想必也不会让祈善轻易带走那些金元宝,还是不能放松警惕。祈善自然也知道这个道理。 不过他丁点儿不慌,用这些钱在郡府派来的人眼皮底下,大肆采购,但没有全买米粮,大部分都是木头炭火、布匹种子,少数农具、笔墨纸砚,让人搞不清楚他想搞什么。 装了满满四十多车。 祈善不是在买买买的路上就是到处喝酒玩乐,有时抓住酒肆的酒鬼都能唠嗑一时辰。 没一点儿有用内容。 废话连篇,听得人哈欠连连。 祈善却乐在其中,偶尔还会揣着他那只叫“素商”的狸奴采买上好的料子或者小鱼干。 如此过了三四天,祈善终于包袱款款踏出孝城。他前脚刚走,后脚便有一伙人跟上。 贼眉鼠眼,不怀好意。 他们也是偶然听说这穷文士身怀巨财,本着错过这村没这店的原则,准备干票大的。 谁知跟到郊外,视线中的人突兀消失。 “人?人呢?” “怎么突然不见了?” 就在他们惊慌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声笑。 “诸君可是在找在下?” 一回头,却见清癯瘦弱的青衫文士,手执长剑,面带微笑,远远一看仿佛笔直青竹。 小贼们:“……” 不过半刻钟。 祈善将擦拭剑身血迹的手帕随手一丢。 收剑入鞘,悠悠往深山而去。 隐约的,还能听到他与人低语。 “素商,陪阿爹回去敲钟。” “你问敲什么钟啊?” “自然是敲那歹人的丧钟!” 110:食不言 退下,让朕来 沈棠这几天过得很不快乐。 各种意义上的不快乐。 先前在孝城,无聊了还能出门摆个摊、卖个酒、逛个街,但深山老林除了一帮土匪,啥也没有。人生寂寞如雪,她感觉自己再这样咸鱼下去,绝对会闲到发霉。 “五郎真无聊,不如帮半步操练民兵。” 沈棠想也不想就拒绝:“才不要,大老远就能嗅到一股冲天的汗臭味。一天的运动量就大大超出一个阿宅一年的总量……” 她不是没跑去围观共叔武练兵。 看了一回就让阿宅“瑟瑟发抖”。 说是练兵,实在是抬举,那个规模连小区楼下老爷子老太太的广场舞团都能碾压――简单来说就是稀稀疏疏几十号人,在共叔武指令操控下学习劈砍刺之类的基础动作。 同一个动作重复数百遍是常事。 上午技巧,下午体能。 第二天早上回来继续循环。 这个强度,普通人根本吃不消。 不是没人跑出来反对,结果就是被共叔武两指捏断喉咙,直接杀鸡儆猴,直言他们之中有谁受不住都可以选择自尽,他们都是俘虏,俘虏还跟他谈条件,活得不耐烦了? 死了两只鸡后,剩下的猴儿安静如鸡。 这些猴儿逐渐意识到训练他们的人很冷血,他们若是不听从命令,共叔武根本不会在意他们死一个还是死两个,还是全部死了。若他们服从命令,绝对能吃得饱饱的。 一天两顿正餐,朝食和飧食供应充足,额外三顿加餐补充体能,应对高强度训练。他们自我安慰这是给地主打工,训练便是工作内容。获得食物越多越累不是理所当然? 当土匪/混混饥两顿饱一顿,碰上硬茬勒紧裤腰带更是常事,现在能吃饱很好了。 一番自我洗脑,居然慢慢适应下来。 甚至用这番言论给身边的人洗脑。 那些不安分的,见无人站出来迎合自己,自己一人孤立无援,自然也怂了。好死不如赖活着,他们一点儿也不想尝尝共叔武那两根手指硬,还是他们的脖子硬…… 褚曜道:“那五郎去东厨帮忙,储粮不够,祈善那厮还不知道要在孝城墨迹几天。” 变大饼! 这是沈棠的强项。 她负责变大饼,林风负责将变出来的大饼放入干净的竹筐,整整齐齐码好,统计数字。第一次看到这项绝技,林风着实吃惊许久:“文心言灵还能变出食物?” 沈棠变到一半饿了,将手中大饼嘴里一塞,一边叼着一边含糊道:“是能啊,但一句言灵才一个大饼。供应几十号上百号人没问题,再多就不行。且不说文气消耗,光念言灵就能让我喉咙冒火。” 正如祈善说的很鸡肋。 林风道:“但能吃饱就很好了。” 饥荒的时候,草根树皮都不够分。饿极了,连泥巴都能往嘴里塞,或是易子而食。 自家这位郎君真的很神奇。 沈棠哈哈笑道:“我也这么觉得。” 一个竹筐大概能放五十个大饼。 林风清点一遍没问题,往竹筐盖上一层干净的粗糙白纱布,用以防尘,再送去东厨。这些饼切成块,混入汤水中煮饼汤。因为没菜,厨娘准备将青梅果肉替代…… 不管滋味如何,总比清汤寡水强,她道:“不知道山里有没有野猪,抓几头猪崽子回来养,养大不就有肉吃了?还能熬油。” 喝着微酸的饼汤,沈棠突然想到了猪,又由猪想到了红烧排骨、红烧猪蹄、糖醋里脊、梅菜扣肉……一系列的菜肴。馋得她舔舔唇,被自己想象中的菜搞得涎水分泌。 要是这些都没有…… 她记得猪油拌饭滋味也蛮好的。 林风道:“豕?听闻滋味很是腥臊……” 她听家中仆从说过,那都是普通穷人百姓才会吃的,稍微有点钱也不会选择它,羊鸡犬都比豕好。据说它们的肉有一股说不出的腥臊,熬出来的油也带着异味。 林风长这么大就没吃过。 不,她府上伺候的下人都不吃。 刚说完,她就想起自己现在的情况,想尝尝猪肉都未必有资格,默默止口不言。沈棠贴心转了话题:“可我听说猪肉腥臊是因为没阉。若将它们阉掉再养大,滋味非常非常香。” 林风又问:“那得养多久才能吃上?” “阉掉应该养几个月就行?” 沈棠不太确定。 “几个月是几个月?”林风很认真。 “不知道,有机会养养就知道了。” 林风:“时间这么短,能长多大?” 沈棠若有所思:“听说阉掉的猪会很懒,没有性激素刺激嘛,不爱动也不爱打架,整天懒散不动可不就很快就胖起来了?” 嗯,其实人也一样。 林风好奇:“郎君从哪儿听说这些道理?” 若豕肉按照这法子养,滋味不再腥臊,那该多受百姓欢迎,这都能当做传家机密了,没有亲密交情,怎会轻易告诉旁人? 郎君又怎么会和这种人打交道? 沈棠也不知道自己从哪儿听说的,反正也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知道就行。 去抓几头小猪仔,想来几个月后,红烧排骨、红烧猪蹄、糖醋里脊、梅菜扣肉…… 通通有希望端上她的食案! 说养就养,沈棠准备下午去碰碰运气。 喝了一口饼汤,她倏地道:“哦哦哦,还有,猪不能养在厕坑旁,一定要将猪和厕坑分开……好像是、好像是防止什么虫病?什么虫病来着让我想想,对!对了!绦虫病!” 林风:“绦虫病是什么病?” 沈棠:“让身体长出绦虫的病。” “……那豕为什么要吃人粪?” 沈棠猜测:“大概是为了节省饲料?不过这种养殖不太卫生,猪若吃了人粪中的虫卵,会生出囊尾蚴,这种猪再被人吃了就会长出好长好长好长好长的白虫子,很可怕!” 吃人粪长大的豕,再进人口,四舍五入,人吃人粪?林风看着碗中的饼汤,脸色变了又变,喉咙滚动,仿佛鼻尖已经嗅到异味。 林风勉强压下异样:“有多可怕?” 沈棠双手比划:“我想想,你见过曲蟮吗?那玩意儿跟曲蟮差不多样子,比曲蟮瘦,最短的就一根指节,最长的能有五六丈,这么长的东西长在你身体里,到处乱爬,从五脏六腑顺着往脖颈、喉咙,最后爬到你脑子……” 林风光是想想就惨白了脸。 惊呼一声“啊”! 一侧无奈停下筷子的褚曜和共叔武。 “五郎……” 食不言,吃饭的时候能不说话吗? 说话,能不说这么恶心的吗? ------题外话------ 沈棠:不能|?ω?`) PS:香菇记得上大学的时候,有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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