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润的热气吐在沈迢架分的腿间。 他不住地抚摸手中滑腻的雪肉,被这迷人的肢体诱惑,推己及人后,骤然生出刺扎感。 沈迢是作为美少年知名的,可不是那个时代的娇小姐。 娇小姐的脚不能给人看,被人看到宣扬出去,只能落户到对方的家中做老婆。 但小少爷不一样。 明盛不禁为自己根本没参与过的,有关于沈迢的人生刺痛心神。 他疑神疑鬼地问:“稚月怎么连腿和脚都这么漂亮,有给别人看过吗?” 沈迢本就羞得快烧着了,一听这个问法,简直随着刚才受过的淫狎一道,羞意变恼,气恼成怒。 “看过了怎么样!” 他还没穿上袜子的脚下意识缩起来,又一下没收住,踩在男人的脸上。 还没等沈迢弥补般地抽回腿,明盛捏着他的脚踝,鼻尖靠贴着刚刚压在脸上的足心。 湿润的呼吸弄得沈迢发痒,他惊怔地抽动大腿,人往后仰,想要将无意踩脸惩罚的脚带回来。 沈迢急忙催着像是愣住的明盛:“明盛,你快松开呀……!” 淡红的足掌也羞起来,颜色激动地涂深。 可爱的指头把皮肉挤出紧张的褶,嘟起的前掌勉力绷直。 惹人怜爱,又漂亮。 但最好看的却是顺着足跟,沿着腿肚向前,已经从裙底掀开的湿粉嫩屄。 泛着水的桃缝翕动着唇瓣,肥软的肉堆得裂口揉在一起,像天生长合的蜜桃一样,挤得红亮的肉豆坠出一枚尖。 明盛捏到了耻得要命的足心,湿漉漉的唇里探出舌尖。 他半点也不生气,但也不提醒漏出春色的幼妻。 反而是用余光打量着夹着裙衬漏水的雌穴,一半的心思都让鼓胀的肉阜勾过去。 明盛痴痴地舔吻着手里这弯雪足,舌尖吃花似的,顶着收拢的脚趾,像是要把缩紧的花苞舔开。 他压着已经绵软的腿,几乎要将沈迢推着,而后只能倒在床铺里。 洁白的裙衬颜色变深了。 看来明盛的妻流出了不少的淫水,把那件第一次被人穿在身上的女仆群弄出色香。 明盛受赏般地更沈迢道歉:“稚月别生气,想踩多久都可以……” 乍一看,像是恶毒的小女仆在磋磨痴恋自己的主人。 实则上,这简直是一种被迫的奖励。 沈迢的骨头都被湿热的舌尖舔酥了,他趴倒在床上,扭身看着对他来说兴致淫邪的男人。 明明是被舔脚的那个,倒是已经要掉泪了,无比可怜地想要逃开,脚掌挣扎乱晃。 “不要啦,快放开我……” 他倒卧着,没注意跑光的粉屄又压进腿里。 然后隐秘地挤出滋滋的水声。 明盛可惜的松开涂上水痕的足。 坏心的狗也要学会适可而止,再欺负下去,他怕羞的老婆恐怕怎么哄都不愿意显形。 天色渐暗。 恢复整洁的休息室门锁紧闭,被明盛从外面反锁了。 他只得应着沈迢嗔恼的指令,把那副挂画跟打湿的女仆裙放在一起,装进口袋里一道带回家。 沈迢又穿上来时的衣服,坐在外面的沙发上气鼓鼓地不看人。 不过原本非常喜欢悬空晃荡的腿,不知为何,此时乖驯地合拢,端丽得如同一位仪态得当的大小姐。 if:无数人勾勒画上的弧线,真正的蒙娜丽莎却在角落中微笑 感谢麦芽鸭、吴昕庚(x2)、螃蟹公主的礼物~ 明盛:属于我的蒙娜丽莎,早已遇见.mp3 实在想不出合适的章节名,就还是用了这个,摆了 特别鸣谢吴昕庚给雪章约的图!好可爱,我狂亲! 已经是第二次收到宝子的约稿了,大惊喜!(收到之后发在微博了,想看的朋友可以去看一下) 因为我只会画萌二美少女,不太会画美少年和古装,就用约稿的发型摸了兔耳发卡酱的草图,再次感谢! 以后基友有空了让她来画正统美少年吧,遗憾离场.jpg 本单元就结束了,会休假两三天开新单元,应该是短文 再下个单元还没确定,到时候看什么比较顺手,其实有点想兑现一下文案上的非原教主义白月光 --- 以下正文: 沈迢待在明盛身边的消息自然逃不过明家现在的主人。 低调却奢靡的大门打开,跟青年有五成像的男人站在阶梯边,他转身,看着过世妻子的视线移动,来到相贴的两人上。 见到沈迢的时候,随着吊顶的水晶灯折射,他的目光闪了闪。 明父从阶梯上走下来,渐渐的,他将沈迢看得更清楚。 明盛将沈迢带到明父的面前,他牵着沈迢那只比自己小得多的手,说今后要一同生活的妻子就是这个人。 “……伯父,您好。”不会再长大的少年掀开眼皮,跟明父打招呼。 那张难以言喻的脸上明眸灿烂,颊边生出漂亮的淡红。 一身简单的装束被穿得极为惹眼,尽管来到室内,少年的身边也似有风,专程吹拂留出躯体空白的衣物,摇动出朦胧的情致。 沈迢面对夫君的父亲也有些紧张,他颤着眼珠与其对视,为再无病痛摧折的面目添上稚弱。 本该是由明盛得病之后幻想出的人物,今天活生生出现在明父的面前。 但他想。 果然是那个人。 那个他在明盛将画毁掉之前,眼里所见到的少年。 不过跟纸张上的那个比起来,犹如皎月与萤火。 虽然明盛学习绘画已经颇为努力,甚至多年如一日,只想要画好这一人。 可动起来的美人却有着流转的眼波,摇曳的体态。 无论是光还是空气,好像所有的一切都在偏爱。 明父感叹:“没想到,你这么多年都没有变过。” 甚至这样绝丽的容色没有半分改变,比明盛还要年幼了。 毕竟是鬼魅,寻常人画不出这般形貌的十分之一,也是完全说得通的。 明父这话的意思近乎是在说,已经知道沈迢不是活人了。 沈迢的紧张一滞,开始变得不解。 他真是无比好懂,明父这种怎么会看不出来。 只是省略了些许的东西,明父回答:“明盛喜欢了你这么多年,今天倒是终于见到了。” 明盛捏着沈迢的手,安抚道:“稚月不要担心。” 然后旁若无人地垂头,跟不太自在的妻子说悄悄话,“父亲他知道的。” 而沈迢哪想到明盛现在会突然靠近,一下飞红了脸。 他推着明盛的身躯,向这位很温和好说话的长辈看去。 眼角已经生出细纹的男人只是静静地注视着,什么也没有多说,见沈迢羞赧地神色,露出了平和的笑容。 明盛拉着沈迢进门后,沈迢蹬掉了箍脚的小皮鞋。 沈迢呼呼地吹走颊边的发丝,他趴在床上,手勾着床柱上绮丽的花纹。 还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嘴里嘟囔着:“没想到一千多年以后,成亲只是露脸说说就行了,真奇怪……” 弹软的床铺一陷,明盛坐在他身边。 在沈迢想起来散去身形之前,比鬼的身体炙热许多的手掌靠近,搭在他无意识点戳的指头上。 明盛对上沈迢的眼睛,不论回想见过多少次,依旧被无与伦比的美丽晃了神。 他捻起沈迢的发丝,在指尖绕出卷,近乎是兀自打上绳结。 可明盛知道,这柔滑的发正如纠缠他的情丝,落在身上,便再也逃不掉了。 明盛叹息般吐出气流,搔在颤颤的尾尖,引得它们摇晃。 他着迷地低头,吻在那缕发上,唇角难耐地扬起。 但现在已经说不清是沈迢勾着明盛,还是明盛抓住了沈迢。 明盛回答:“因为从见到稚月起,结果就已经定下了。” 从那天起,整个明家都知道。 这座庄园里多了一位新的主人。 * 现世的人非常热情,比沈迢曾经生活的时代要开放太多,或者说激烈到难以承受。 就算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他也还是不太适应。 曾经沈迢想过,不过是被人的目光注视,以前还活着的时候也是常态,走到哪里都是一样,没什么可怕的。 直到某次被明盛带去游乐园,保护欲跟占有欲一样强烈的夫君难得离开几分钟,去排队买七彩斑斓的棉花糖。鋂馹哽薪?说裙??一??9⑴叭③?零 不等跟站在队伍旁边的沈迢多拽几次会飞的氢气球,便有人拍着他的肩膀搭讪。 第一个还好,拒绝了只是无比可惜地走掉。 或许是沈迢友好的态度给了人勇气,又或许是从未见过这样漂亮的长发美少年。 沈迢当天为了出门,勉强允许明盛给自己穿得繁琐些,精致度不同寻常的外表让不少人以为来了明星。 情况变得无法收拾,人群简直是一拥而上。 排完队的明盛举着棉花糖,站着沈迢的地方被人群堵成包围圈。 而他站在圈外,并发现才系在沈迢手腕上的氢气球早就飞挂到周边的树上。 漂亮老婆就算黑着脸做出凶狠的表情也不行,总不能当场大变活人,来一个原地消失。 只得在混乱中用眼神对自己的夫君求救。 沈迢一边叫人挤得摇来摇去,一边对周围的人呢说不要再摸他的头发了,完全是在可怜巴巴地用脸喊救命。 之后到场的警察录完笔录,也没想到事情的经过会是这样。 他们看着发丝凌乱的沈迢,又看了看冷着脸的明盛,宛如一只被爆摸完毕的小猫咪与他盛怒的饲养员。 从那以后沈迢对人流众多的地方都有些发憷。 正巧鬼的身体天生不喜日光,他学会了使用网络后,更不喜欢出门走动了。 非要出门便习惯带上帽子,至少能稍微压住那张小巧的脸。 但今天不一样。 许多年没有展出的迢童图巡展到了南城。 沈迢听明盛说起时,还问:“明盛什么迢童图,很好看么,你非要带我去?” 正是冬季,明盛正给沈迢系上挑选出来缎带。 秀致的缎带穿过领口,收紧时那截细白的颈子被包裹起来,将少年打扮成一位矜贵却低调的小少爷。 明盛失笑,发觉沈迢对自己的事简直一无所知,想必学会了使用互联网,也从来没搜过自己的名字。 他理着领口的褶皱,指腹忽地抚在沈迢的颊边。 对方下意识蹭着人类热烫的手心,长发倾落,肌理柔滑得近乎要腻融。 只听到明盛回答:“迢童就是你啊。” 体弱的少年在花雨时节凋零,本来就已经足够可惜。 偏偏所有人都在传颂着他的美丽,这样的可惜便多了恨自己生不逢时的憾恨。 流传到后世眼前这位早逝的美少年近乎成了一个形容,一种意象。 那副题了人物名姓的图卷就算重在写意,也能看画中人的风致,让这份知名的容色焕出更盛的光彩。 便从沈迢的名字里揉成属于那副画作的名字。 但是再没有人知道沈迢更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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