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他们不能吃苦,那就只好由我来。 “是男人就要对自己狠一点啊。” *** “你将要做什么?” “跟你好好过!” *** “……戈鸣叫什么?” “呃?” “他叫什么?” “……戈鸣。” “哪来的?” “贫民窟捡的。那阵我掺和了一批欧洲进口的药,跟一帮子黑哥哥混得不错,有天路过那片就捡到了这么个脏小孩。他当时得了疟疾,瘦得皮包骨外加高度脱水,看在会说中文的分上,我给了他一支奎宁。” “他身手不错。” “那是,正统军队里训练出来的。” “中国军队?” “不,他是中缅混血。国籍有点复杂,不算中国人其实。” “你叫他走了?” “没有……我也是刚知道他是从家里逃出来的,家长找上门来了。” “家长?” “缅甸掸邦勐拉自治联合军……总司令,戈啸。” 群~6~8~8?整理.?? 4:6: 番外二 当陆地巡洋舰在滚滚烟尘中驶离哈拉雷国际机场时,戈鸣偏过头眯起眼睛,避开了烈烈日光下纷扬起的细细沙粒。他朝向机场的警戒区,隔着密密麻麻的棘刺铁丝网,视野的尽头一架飞机正缓缓降落。 那时他还不知道这是一架来自东南亚国家的专机,他只是漫不经心地看着巨大的银色铁鸟徐徐收起了起落架,然后平稳落地滑行,渐渐没入了他所不能看到的跑道另一头。 他无所事事地看了会儿飞机才反应过来,阮成杰把车开走了,他该怎么回去?然而这个不是什么大事,暖暖的日光照下来,戈鸣心情颇为愉悦地踢开了一块小石子,双手插在兜里随便朝向了一个方向就慢悠悠走去。 他这一年二十四岁,单眼皮,眼尾生着一颗非常小的浅褐色泪痣,这让他的娃娃脸看起来更为稚气。然而在密密长睫毛遮掩下,他的眼瞳是淬过火的冷兵器。阮成锋曾笑着揉过他短茸茸的发,说:“小狼崽子。” 他当时的反应是冷哼了一声,说:“我六岁时就杀过狼。” 阮成锋大笑,问他是在哪里杀的?儿童乐园? 他龇了下牙,露出了白森森的犬齿,没有去刻意解释什么,非常无谓地任由这个刚救了自己性命的年轻男人笑了个够。 毕竟,无论是什么人,面对着一个看上去简直像未成年的小孩,听他说在屁大的年纪就能手刃猛兽,只是一场大笑已经算是客气。 他被阮成锋从贫民窟里捡到时十六岁,不过看起来最多十四,细长手脚,面孔稚嫩。在疟疾的多日侵染之下,一张脏污不堪的脸上,只剩下一双眼睛亮得吓人。 救命恩人很快就知道了自己捡回来的确实不是小狼崽子,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杀戮者。 · 那时阮家那帮富贵种才搬到哈拉雷没多久,在富人区边缘租了一处平层公寓,要是按照阮家二少爷和沈家大小姐的意思,他们住不惯这么小的房子。但是阮成锋强迫他们搬了进去,因为必须留钱给阮云庭做康复,他们那时还心存侥幸,以为阮云庭业已开始萎缩的小腿肌肉能够得到恢复。 无论如何女儿是亲生的,所以当父母的也没纠结什么,只是对公寓周边的环境略有微词。阮成锋专门挑了一个深夜带了刀独自出去巡了一圈,除了撞见几个醉鬼也没遇到什么,于是便安慰父母说这一片治安还凑合,等他多赚点钱以后再想着住独栋吧。 他因为突如其来的一点小善心捡回了戈鸣,让这小脏狗在储藏室里睡了几天,给了几顿饱饱的吃喝,眼看着瘦到皮包骨的小孩渐渐恢复了些气色,也没有再继续圣母上身,准备了一点钱,让他哪儿来哪儿去。 戈鸣密而翘的细长睫毛掩了下眸光,说:“我不要钱。” 然后就拎起一直没离身的皮质小口袋走了。 阮成锋耸了下肩膀,看着那个单薄的背影走出了公寓,顺便还很有礼貌地轻轻阖上了门。 他没把这个当回事,那阵子阮成锋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短平快地多挣点钱。以往两年他已经在哈博罗内攒了不少进可以高大上退可以不要脸的捞钱经验,甚至还挤出时间去学了一阵子当地土语。如果不看那张明显是东方人的漂亮脸蛋,光听他那满嘴俚俗不带磕巴的绍纳语,谁能想到这么个跟各色人种混在一起的痞子,不久之前还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爷。 他从小运动神经就发达,在无忧无虑的童年少年时,阮崇义曾专门送他去上过些拳击射箭之类的花式烧钱课,那些东西给了他黄金倒三角的完美身材,并且还无心插柳地,在初到非洲时很好地保护了父母和妹妹。毕竟那一对败家精嚣张惯了,无卡可刷时还要气派很大地逛名店、试新款。末了两手空空地坐在露天咖啡座喝咖啡,眼睛里仍然恋恋不舍地望着街对面橱窗里的一个包。 阮成锋耐着性子陪爹妈转了一上午,他不放心他们单独出门,既怕他们掏空兜里仅剩的几个子儿乱买,又怕初来乍到会被什么人欺负。结果怕什么偏来什么,他不过是去丢了下垃圾,回来就看到两三个黑佬围着妈妈吹口哨。 沈大小姐岂是好惹的,她正在脑海里用意念将心仪的包进行到第五个搭配,耳边莫名其妙就飘来一句腔调怪异的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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