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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出手。 我情不自禁地站起身,而所有观众还都没什么反应。弥尔塞的两道念刃没有落空,他瞄准的事阿德曼的影子,他制造了敌人的倒影,使用的是敌人本身的力量。 阿德曼说:“了不起。” 四个人影击中了阿德曼,霎时令阿德曼的鲜血在空中飞洒。 第314章 玉剑公爵 观众们齐声大叫,一方是惊喜的,一方是悲痛的。 只见阿德曼背后中剑,双手受伤,影子的剑深深咬入他的皮肤。 拉米亚说:“我记得他有一种念刃....” 的确,阿德曼能通过意志,让断手断脚瞬间愈合,虽然是一种幻觉,但只要他维持这念刃,任何伤势都仿佛不复存在。 弥尔塞应该瞄准要害,痛下杀手,他手下留情,可这么做反而害了他自己。 阿德曼晃了晃身体,我看到鲜血淋漓的伤口自动长好,随后他转了一圈,将四道影子击碎。 他说:“你还有什么?差不多了吧。” 弥尔塞大声呼吸,汗如雨下,累得像是个普通人跑了个马拉松。他将剩余的力气聚在手上,那影剑变得十分巨大。 阿德曼跑向弥尔塞,一剑横斩,弥尔塞用影剑抢攻,阿德曼不停步,身子一侧,用剑在影剑的剑身上轻轻一拨,他借着这股力道,又突进了一步。 忽然间,弥尔塞的影剑扩散,变成了长鞭,阿德曼被长鞭卷住,弥尔塞手往上抬,将对手朝一片阴影扔下去。 还有这招?他能把阿德曼困在一小块异界里,即使时间不长,但只要几分钟,裁判就会判弥尔塞取胜了! 数道金光穿透长鞭,如水银泻地般照亮全场。弥尔塞立即朝后一跳,阿德曼冲破暗影,身上竟有一对金色羽翼,宛如燃烧的水般流动,如果真有传说中的炽天使,多半也有这么一对。观众们情不自禁地“哇哇”大叫,被这景象震撼。 阿德曼笑道:“这把戏效果总是如此夸张,其实也就这样。” 他并未过多展现这羽翼的效果,话音刚落,羽翼消散,观众则发出惋惜的长叹。这些平庸的小民就是喜欢那些辉煌美丽的东西,我暗暗记住:“今后不仅要表现我的强,更要表现我招式之美。毕竟偶像派比实力派更吸粉,脑残粉的钱才好赚。” 阿德曼跳跃一劈,弥尔塞将影剑高举过顶,兵刃抵住,弥尔塞的剑居然并未破裂,两人开始较力,弥尔塞忽然一声断喝,被阿德曼的力气迫退,直至墙角。 即使我对他颇为嫉妒,可又为弥尔塞捏一把汗,他如何能与阿德曼短兵相接?即使博思泰特斯也赢不了阿德曼! 阿德曼形影闪烁,爆发出神速,朝弥尔塞一剑疾刺,刹那间,弥尔塞一转身,剑随身走,铛地一声清响,阿德曼的手弹向一边,胸口门户大开。 别人还没看清这破绽,我却寒毛直竖,热血沸腾:阿德曼居然会犯这种失误?他攻得太凶,力道使老,他这是给机会了! 他怎么会犯这低级失误?他是最纯熟老练的剑客!而且这不是孤注一掷的时候,他为什么会这么托大? 是诱饵吗?也许他藏了后招?可阿德曼没必要冒这种不必要的风险,他就算消耗战也是稳赢。 在这短短顷刻,我脑中闪过许多念头,如果我是弥尔塞,我会怎么做? 反正都是输,还不如试试。 弥尔塞想也不想,剑光朝上一划,划破了阿德曼胸前铠甲,剑刃割破了阿德曼的皮肤、骨头,也许还有内脏。 阿德曼瞠目结舌,朝前倒下,很快流下的血汇成了个小池塘。他死不了,但他输了。 老实说,弥尔塞能赢全都得归功于我,这是明显的主角光环,如果我不在场,他怎会有这种待遇? 有些观众哭得像是死了户口本,有些观众愤怒地以头撞墙,有些观众笑得合不拢嘴,有些观众则喜极而泣。 韦斯特扯着嗓子大叫:“看到了吗?看到了吗?这惊世一战有了结果了!真是难以置信!是玉剑弥尔塞,弥尔塞公爵成为了九隐士!”她叫得太响,似乎超过了嗓子的极限,听起来像是烟熏嗓的声音,又像是那种演唱会上唱破了喉咙的歌手。 我和拉米亚紧紧相拥,泪流满面,拉米亚问:“你怎么哭了?” 我说:“我很高兴。” 其实我很悲伤,我偷偷买博彩,押的是阿德曼获胜,大约三百万银元,现在我血本无归。谁能料到呢?按照实力,两个弥尔塞也赢不了阿德曼。 阿德曼这混球一定是故意让我输钱的,为了让我输钱,他不惜放水被开膛破肚,不惜丢掉一辈子的荣华富贵,也要害我赔本,这是怎样一种憨批的想法? 不过嘛,终究是弥尔塞取胜,我的兄弟是剑盾会公爵了! 斗技场上,医疗人员将阿德曼抬上担架,弥尔塞看着阿德曼,并无胜利的喜悦,阿德曼朝他咧嘴一笑,表情很轻松。 我顿时生疑——阿德曼神智清醒,完全可以使用海市蜃楼令伤口消失一段时间,也就是说,只要他愿意,他完全还能打,而且必胜无疑。 他偏偏就选择输,然后坑老子。理论上世界上不会有这种混账,可有些人的心就是这么扭曲,这么的反社会... 阿纳托利说:“心理扭曲的好像是你。” 这群疯议会的人不明白,我这叫对冲止损的策略。我本来的想法是,即使弥尔塞输了,我赢了博彩,也能补偿一些损失,谁料到弥尔塞竟真的笑到了最后。 我却未能全盘大胜。 韦斯特与弥尔塞握手拥抱,并和他合影,她在合影时故意扯开衣领,露出两个滚圆的车灯一角,弥尔塞并没有看她这傲人的特征,这个道貌岸然的家伙,不过这样自有其好处。如果换做是我,多半是挪不开眼睛的,那第二天报纸的头条就是——女主持身材诱惑,新公爵饱览美景,两人干柴烈火,赛后方便办事。 我说:“我去权杖的包厢!” 拉米亚说:“嗯,我留在这儿等你。” 我到那儿时,弥尔塞已经在了。娜娜、瓦希莉莎、西恩、诺曼已经另一位隐士都在,此人是个身材硕大的光头老者,不知为何,别人都叫他军团长,而不叫他名字。 权杖说:“啊,黑棺剑圣,欢迎你的到来。” 我笑道:“快点搞定这事,像上一次你们手脚可快得很。” 权杖说:“弥尔塞,你的全名是?” 我也不知道弥尔塞的全名,从小到大,我一直叫他弥尔塞,他一直叫我朗基努斯,我们村子里的人大抵都是这样的。 弥尔塞昂首道:“弥尔塞·奥奇德。” 我闻言心中一悲,一时陷入往事之中,想起了那沦为太阳王血肉中一部分的养父。 达莉亚,奥奇德,我生命中的过去已经被埋葬,唯有弥尔塞还在,唯有弥尔塞证明我曾经在无水村中生活过。 他是我不能分离的亲人。 权杖手持那象征最高权威的法杖,说道:“弥尔塞·奥奇德,你的英勇奋战与出色技艺,为你赢得了公爵的爵位,以及莫大的权力与义务。这权力如此重要,哪怕你的一念之差,都可能带给百姓深重的灾难。你的义务也同样沉重,只要你稍有松懈,整座城镇都可能因此土崩瓦解。前世之事,后事之师,我希望你比任何人都深刻明白这个道理。” 弥尔塞答道:“是的,陛下,我明白了。” 权杖说:“那么,现在,我赐予你玉剑公爵的头衔、勋章与权限,并命名你为财务大臣。你将与财务部的相关人员碰面,也必须尽快着手组建你自己信赖的班子。” 弥尔塞躬身说:“是的,微臣绝不辱命!” 权杖从身边精英骑士手中接过一柄剑,那剑上的剑鞘红的发亮,剑柄雪白,雕刻着精美的图案,剑光隐隐从剑鞘中透出,她说:“这是狮鹫之爪,是剑盾会宝库中的宝物,它的威力不在三生神恩之下。狮鹫乃传说神兽,在空中翱翔,勇猛无比,但又忠心耿耿,对驯服它的人忠诚无二,永不会背叛。我希望你手持此物,终有一天,协助我们剑盾会能够返回地面,建立伟大的国度。” 弥尔塞双手捧过狮鹫之爪,将长剑拔出,雪白的剑光霎时令整座包厢更加明亮。他将剑身贴紧额头,说道:“为了国王,为了剑盾会,我愿奉献一切!” 权杖又拿起原本属于邓恩的神器,说:“原本该在三天后的加冕仪式给你,但以防意外,现在提前赐予,它叫做‘蚯蚓通道’,能深入土壤,飞快地建立地道,也可以用来通讯联系。我必须言明,如果答应接受此物,一旦你惹怒了我,我随时能力利用这神器与你的关联控制住你,这正是当天博思泰特斯不肯接受的原因。” 弥尔塞毫不犹豫地拿起这探测仪,开启了上头的开关,我看见他身上流过蓝色的电光,但这电光并没有像对我那样一下子把我电得半身不遂。我意识到这是某种契约,也是某种保护。 其余六位隐士似乎一下子放松了下来,瓦希莉莎笑道:“弥尔塞·奥奇德,人生总是充满意外,不是吗?” 权杖起身,握住弥尔塞的手,走到包厢的玻璃窗口,在这斗技场最高处,她举起弥尔塞的手掌,大屏幕将此情景转播向整个地下城。 她喊道:“为弥尔塞·奥奇德,我们的新公爵欢呼吧!” 地下世界到处响起了欢呼声,那些反对者,那些支持者,那些事不关己的人,都在为这一结果而庆贺,整个地下城又一次陷入了幸福快乐的海洋,在这样的气氛中,好像那些受苦难者、那些被摧残者、那些被压迫者、那些被奴役者是不存在的一样。 第315章 贼不走空 弥尔塞仍住在那幽暗潮湿的山间小屋,我朝山上走,去见他。 黑棺的鱼骨公爵去见剑盾会的玉剑公爵。 我看见门口的草地被踩的稀烂,好像整个本撒的人都到这儿走了一遭,也许以后,这片老旧狭窄的山地住宅区会被装饰一番,成为“玉剑公爵故居”,靠贩卖门票和纪念品大赚特赚。 弥尔塞再屋内请我喝茶,他说那是拾荒者捡来的‘立刻’牌,用热水泡开后味道醇厚,他笑道:“有许多人给我送礼,都被我赶走了,但我想起你会来,所以只留了这茶叶。” 我问:“尼丽来过了吗?” 弥尔塞端起茶碗喝了一口,我注意到他桌上另有一个茶碗,里面显然泡过茶了,他是独居的,怎么还有另外的人喝茶? 他说:“派人送来了一封信。” “信上怎么说的?” “她写了许多‘美好的回忆’,希望我念旧情,不要报复她们。美好的回忆?我和她之间没有什么回忆是美好的。” 我说:“她肠子都悔青了吧。” 弥尔塞又说:“她对我说那个撺掇她与我分手的朵拉已经被她们‘赶出了家门’,她还说她可以把所有的财产给我,我们重新订婚。” 听到这里,我从头到脚都舒畅无比,没有比打脸更让人舒服的事了。 我使了个眼神,表情阴鸷,冷笑道:“先让她给点诚意,再出尔反尔,让她知道被人耍是什么感受。” 弥尔塞叹道:“这没必要。” 我怒道:“怎么没必要?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她想利用你没利用成,你还想高抬贵手?” “我并没有什么损失。” 我把茶喝得底朝天,说:“错了,心里损失也是损失,她总得付些精神损失费。你看你现在住的这破地方?我本来想到你这里捞点油水,结果见到这鸟样又不忍心了。” 弥尔塞愕然道:“油水?” 我嘴角上翘,挤眉弄眼,说:“你懂的嘛,就是把剑盾会的利益出卖给我,我给你回扣,咱们一起发财...” 弥尔塞笑道:“你是在开玩笑?” 我哼了一声,说:“什么玩笑?你能当上公爵,还不是我居功至伟?” 弥尔塞摆出一种想要反驳,可又想听听我还有何愚蠢言论的表情。 我说:“第一,要不是我教你拉森魃的法术,你怎么能学会?怎么能打赢阿德曼?” “那是我自己学会的,我不记得你教过我。” 我恼道:“第二,要不是我帮你四处奔走整垮了博思泰特斯,还轮不到你当公爵。” 弥尔塞摇头道:“博思泰特斯终究是要反叛的,这公爵之位肯定会有空缺。” 我嚷:“第三,要不是我击败了叶格丽,连女王都被杀了,你这公爵只怕也当不上。” 弥尔塞苦笑道:“这一点我必须承认,而且深表感激,奈何我家徒四壁,没有给你的谢礼,更何况女王陛下已经替我许诺过给你的酬金了。” 陡然间,我恍然大悟,东张西望,低声说:“是不是有人窃听你?放心,没人,你说话不必有所顾忌。” “顾忌什么?” 我眨眨眼,笑道:“咱哥俩穿一条裤子长大的,谁跟谁啊?今后你好好卖国,我也好好卖国,你卖的多些,我卖的少些,毕竟我这公爵当的早,而且你欠我的情。” 弥尔塞是个无趣的家伙,似乎打定了主意要忠君爱民,他板着脸,我怀疑如果我再劝他中饱私囊,他会拿狮鹫之爪砍我。唉,古人云: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又说:为官不贪枉做官,有钱不嫖枉有钱。还说:古来英雄汉,重色不轻友。这小子是不是被权杖迷住了魂?这才打定主意要廉洁奉公?他这么不合群,肯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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