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火焰的影响。蓦然间,他从火球状态脱出,一剑重劈。弥尔塞横剑招架,却被击退入火墙,霎时被火焰淹没。 拉米亚急道:“怎么办?” 我说:“你太小看弥尔塞了。” 弥尔塞从阴影中钻出,朝多诺万劈出两道念刃,多诺万“啊”地一叫,被念刃劈中,手上鲜血淋漓。可弥尔塞身上也被烧红,这火焰并非凡物,其伤害并不在体表,而是深入肌理。 多诺万又变成大火球,这一次,弥尔塞并没躲闪,也无处躲闪。他紧盯着大火球,我察觉到念刃如锋利的刀剑,环绕在他全身,他将自己的意志提升到最高峰,随后一剑横扫而过。 火焰炸裂,巨响刺耳,人们不由自主地遮住眼睛,大声叫道:“什么事?”可这万人的喊声依旧被爆炸声所掩盖。 烟雾散尽,一个被烧得漆黑的人在空中飞了一会儿,落在弥尔塞面前,弥尔塞吐出一口血,我看见他两只手大约断了六根手指,手上、脸上严重烧伤。 烧伤的人是多诺万,弥尔塞赢了。 他将三生神恩的力量与激流的力量融合为一,用在近距离斩击上,令这一剑威力剧增,实是骇人听闻,只怕我的弑神也颇为不如。他因此付出惨痛的代价,可他就这样站着,眼中的杀意与威风弥漫在外,让每个人由骨子里产生了敬畏之情。 韦斯特高呼道:“天哪,难以置信!多么英勇,多么震撼的一幕!玉剑弥尔塞取胜!晋级决赛!他将争夺公爵的地位!他有可能成为下一位隐士!” 第276章 复仇猎手 那些女观众发痴般地大叫着弥尔塞的名字,眼里像星星一样闪着光,比自己的孩子出生更高兴,还有一些恬不知耻地把自己衣服脱了,任由男人们一饱眼福,而且,这么做的人还不在少数。她们跳着妖艳的舞,晃动着自己的胸,扭转着自己的臀,哭着喊着要给弥尔塞生孩子。 人总会给自己塑造虚妄的偶像,并且毫无顾忌,义无反顾地投入一切,有时一辈子都不会醒。我对此嗤之以鼻,可我却用这手段统治我的城市,某种意义上说,我依靠人性的这一弱点而活。信仰,对有脑子的人是好东西,对没脑子的人来说,是拴住他们脖子铁链,让人把他们当狗牵。 当然,有花痴必有黑子。 不少男观众,因弥尔塞勾搭上尼丽而嫉恨交加,本就义愤填膺。这愤怒并没有因为弥尔塞的连战连捷而消失,反而愈演愈烈,更何况弥尔塞受几乎所有女人青睐,这等于火上浇油,让他们酸掉了牙,气炸了肺,表情像死了马一样。不过,现在弥尔塞得势,他们沮丧过度,无力发声。 这些无能之辈,他们决定自己喜好的唯一标准就是女人——与他们抢夺女人的,哪怕是遥远的名流人士,也是他们的仇家。比他们英俊潇洒的,哪怕此人英明神武、爱国爱民,也定无真才实学。 一群卢瑟,难道他们看不出来?在所有人之中,弥尔塞即使不是公爵的最佳人选,也是最佳人选之一,嫉妒犹如毒药,让他们与动物无异。 我知道弥尔塞受的伤有多重,取胜的代价多么惨烈。 激流是用剧痛激发身体的潜能,爆发出极致的力量,这剧痛可以用适当的方法化解,如果处置妥当,身体反而会进一步增强。可弥尔塞用宝剑与激流叠加,效果剧增多倍,这也对身躯造成了成倍的伤害,加上多诺万爆炸的冲击....弥尔塞仅仅是侥幸保住了命。 他对手的念刃确实很强,我一开始太乐观了。 如果弥尔塞在比赛之前与尼丽亲热过,现在输的人就会是他。奇怪,我怎么知道弥尔塞和尼丽有没有做过什么?莫非是白天又做梦了? 弥尔塞依靠自己走出了场,在场外,尼丽与随行人员哭着接走了他。他想要紧急治疗,离最终的决赛可能只有几个小时,他的伤势,连三生神恩都无法迅速治愈,唯有血族的血.... 韦斯特喊道:“让我们暂时忘了上一场精彩绝伦的决斗,欢迎下两位绝世的剑侠。第一位,是有‘波塞冬’之称的博思泰特斯,他在上一轮好运的不战而胜。可我们都知道,那位不幸死去的石颅爵士根本无法与‘波塞冬’抗衡。因为这位海神,带着他无可阻挡与变化万千的巨浪,直指剑盾会九隐士的宝座!他公正严明,他德高望重,他的眼中容不得任何邪恶,他发誓要洗净世上一切污秽。让我们为‘波塞冬’欢呼!” 人们用热烈的掌声与鼓声欢迎这位老侯爵。 博思泰特斯梳着分毫不乱的大背头,脸上每一根皱纹都仿佛刀刻的一般,他穿着一身蓝色的铠甲,铠甲上镶嵌着鳞片,他一手握着大剑,一手握着大盾,这与他在第一场比武时的装束颇有不同。 韦斯特面向另一边:“他的对手!我们熟知的,崇拜万分的,最为喜爱的,号称‘恶魔猎手’、‘远行孤客’的英雄——神箭头阿德曼!他,曾经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下过可怜的少女。他,曾经为了一个对死去朋友的誓言,勇闯恶魔的城堡!他,曾经服下过致命的毒药,只为练成人所不及的念刃!他看似游戏人间,可其实在他心中,饱含着对邪恶的憎恨,饱含着对正义的追求。这一切都是传说,现如今,这传说中的人物正站在我们面前!神箭是否能穿透巨浪,命中大海之王?让我们屏息等待这答案吧!” 阿德曼再度登场,朝观众们挥手致意,他的神态依旧悠闲,举止依然潇洒,只不过他换上了黑色的重甲。观众们被韦斯特的言辞鼓动得颇为疯狂,见到他之后,更是高兴得像见了失散多年的亲爹。 诺曼对瓦希莉莎说:“上一轮,阿德曼对奥伦木做的那些事....” 瓦希莉莎说:“奥伦木并非我的子嗣,只是我看好的一个....朋友,现在这朋友落败了而已,对我而言,算不了什么。” 诺曼问:“那你为什么要调查阿德曼?” 我留上了神,嗅到了剑盾会内部矛盾的气味。众所周知,我是个神机妙算,奇计百出的人,我不会放过任何一点破绽,也不会放过收集任何有用的消息。即使他们是我的盟友,我也希望多了解一些内幕,没准将来会用得上。 我淡然一笑,决定不露端倪地偷听,凭借我的修为,即使隔着二十米远,即使她们在窃窃私语,也休想瞒得过我。不过她们说话声音太轻,我得稍稍靠近一些.... 诺曼扭头看我,说:“朗基努斯,你在偷听我们谈话?” 我怒道:“什么?真是含血喷人!我堂堂黑棺剑圣,岂会做这样的勾当?” “那你为什么蹲在我们背后,脑袋凑得那么近,耳朵竖的那么高?” 我愤愤地说:“我碰巧路过系鞋带罢了。你管那么多做什么?” 她们不理我,拉米亚也装作不认识我,我于是继续蹲着,继续偷听。 瓦希莉莎说:“你弄错了一件事,诺曼,我并不是因为他虐待奥伦木而调查他,我调查这些参赛者中,所有我不了解的人物,如果有必要,我会调查得更多,甚至连你们也不错过。” 诺曼“哦”了一声,问:“你为何这么做?” 瓦希莉莎:“高庭狱门的案件,权杖委托我彻查此事。” 诺曼说:“国王想找出我们之中那些邪教徒的大伞?还是找出那些动用私刑、杀害邪教徒的义警?” 瓦希莉莎说:“我负责找那些义警,里德·西恩负责找邪教徒。”里德·西恩也是九隐士之一,我只见过他一面,他似乎是个谋士。 诺曼不冷不热地答道:“权杖对血族竟如此信任?” 原来西恩也是个血族。 瓦希莉莎:“这是顺理成章的,因为血族不可能利用人类女性去制造奈法雷姆。而且血族也没有理由去猎杀邪教徒,那与血族全无关系。我们既然置身事外,便是追查此案的最佳人选。若非克里斯蒂娜必须常驻黑棺,里德的差事本该由她接手。” “理是这么个理。” 我问:“那你为什么要从阿德曼开始查?” 诺曼白了我一眼:“你怎么还不走?” “唉,这破鞋,鞋带好难系。” 诺曼喝道:“你穿得是靴子,根本不用鞋带!” “是吗?难怪,难怪。不过我既然来了,就闲聊几句也无妨。” 瓦希莉莎笑着回答我:“阿德曼·艾恩,他的绰号叫什么来着?‘恶魔猎手’,他的所作所为显示他比任何人都憎恨恶魔,他最有可能组织人手与那邪教作对。他是个孤儿,身份不明,来历不清,因此很有调查的价值。” 诺曼问:“你调查出了什么?” 瓦希莉莎说:“关于他的事迹,他的那些故事,大部分有夸大的成分,可过程很可能是真的,甚至....事实比故事更惊人。他真的独身一人闯入过恶魔的巢穴,他真的用毒蛇与蝎子锻炼自己的念刃,他真的在毒雾笼罩的丛林中追杀过一个狡猾的血族,他甚至将一个崇拜恶魔的野外村庄屠杀一空,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诺曼叹道:“我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已经够精彩的了。但这些事能证明他到处杀我们剑盾会的那些歪门邪道吗?” 瓦希莉莎说:“不能,他只是有理由那么做。他是个天生的....猎人。 他是个孤儿,有可能是某个骑士与奴隶生的,没法找到他的父亲,他的母亲也早就死了,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知情人士。 他在本撒的奴隶窟中长到了五岁,这时,他展现了念刃的天分,被剑盾会的训练营收养,开始学习念刃。 他学的不能算差,也不能算好,只能说中规中矩,正常来说,他也许能通过骑士的测试,这一辈子混到个子爵,然后在某场战争中不明不白的战死。 然而命运与他开了个玩笑,给了他一巴掌,让他从此脱离了原先的轨迹。 他成为骑士之后,伪造了一份残疾证明,在后方担任文职工作,因为他娶了个女人,养了个女儿,他希望能更多陪伴她们,而不是整天在外面出生入死。” 诺曼嗤笑道:“懦夫自有懦夫的理由,我倒不如查查我们协会中有哪些败类用了这卑鄙的法子。” 瓦希莉莎:“在他三十岁那一年,一个丧心病狂的巴尔教血族潜入他家中,将他的女儿变成了血族。巴尔教的血...极其恶毒,那孩子发了疯,像喝奶一样吸干了她的母亲,然后又打算吸干阿德曼,于是阿德曼杀死了那个孩子。” 我呼吸大乱,无法评价。诺曼攥紧手掌,指甲刺入自己的肌肤,流下了血。 她怒视瓦希莉莎,说:“血族?” 瓦希莉莎冷冷答道:“有些血族会干这事儿,我是不会的。至于那个巴尔教的血族,他逃离了地下城。可怜的阿德曼失踪了一段时间,不知向谁学习了追猎血族与恶魔的技巧,在那之后,他也离开了剑盾会,踏上了远征的旅途。” 第277章 宗师之战 我听了瓦希莉莎的述说,对阿德曼很同情,但同情是一码事,胜负又是另一码事。这人背负的东西太多,念刃太强,对弥尔塞而言很难对付。 希望博思泰特斯能让阿德曼精疲力竭,最好两败俱伤。 博思泰特斯大声说道:“你的眼神很疲倦!” 阿德曼淡然一笑,回答:“可能我昨晚没睡好。” 博思泰特斯:“你猎杀的太久,猎人,该休息了。” 阿德曼:“我要杀的那家伙早就死了,你要不要看看他临死前的照片?这些血族在‘不死’的时候,在照片上像雾一样模糊,可当他们彻底死去的瞬间,照片就能把他们拍的很清楚。” 博思泰特斯叹道:“那你为何还要猎杀?” 阿德曼:“习惯了,停不下来。” 博思泰特斯:“你并不贪图名利,我也不是你要猎杀的异类。我们之间的战斗并无意义。” 阿德曼无奈地笑了几声,说:“战斗本不需要意义,如果我不寻求战斗,活着做什么呢?在这里,我能与最顶尖的猎手们战斗,这本身就是意义。” 博思泰特斯架起盾牌,长剑平指前方,喝道:“那么,我接受你的挑战!恶魔猎手!” 阿德曼喃喃道:“搞得那么正式....” 他率先发动攻击,数剑刺出,博思泰特斯用盾牌招架,念刃产生的巨力让他朝后滑行了十米,地上留下两道碎痕,像是被铁轮胎的装甲车轧过一般。 韦斯特喊:“天哪!一千五百点的斩击!而且数招连发,这简直是神乎其技!”的确,单单这一招的难度已远胜过弥尔塞的连击了。 但博思泰特斯没事,他的盾牌上只留下淡淡的划痕。 诺曼说:“剑盾会的剑与盾相辅相成,我不喜欢用盾,说起盾系的念刃,博思泰特斯可谓活着的大宗师,他的铜墙铁壁连导弹轰击都能拦住。” 阿德曼发动激流,到博思泰特斯背后。老爵士将盾往地面一敲,砰地巨响,地面碎开,一个力场环绕着他。阿德曼避开了力场,同时手中长剑一挑、一拨、一转,一突,只听咔嚓一声,他将这力场斩出了一道裂缝,随后,他朝前突进,刺出了念刃。 博思泰特斯早已转过身,用盾牌挡住这一剑,同时长剑返还一招。阿德曼又将博思泰特斯这一剑荡开,两人互相攻守,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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