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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沈鹊白垂着头,这会儿阴郁从眉间浮出痕迹,不过片刻就消失殆尽,他早已学会收敛和遮掩。 屋中静了静,宣真说:“为何亲自出手?” 沈鹊白“唔”了一声,说:“船上偶遇,天大的缘分,他又要去醉云间,我不得用心招待一下——哎呀,别打头,会变傻的!” “招待?”宣真收回手,语气惊奇,“结果把自己招待了一顿?” 沈鹊白伸手,迁怒泄愤地胡乱打了空气几拳,哼哼唧唧的不回答。 宣真就当是头小猪在圈里撒泼叫唤,半点不怜惜,继续逼问:“你下在酒里的只是迷药,祝鹤行就算怀疑,当下也验不出证据。他没上钩便罢了,你何必动手?” “我不动手,您这会儿就得给我收尸,祝鹤行对危险的直觉太敏锐。何况他当时笑了,我说不出那味道,只觉得像笑话猪猡,怪剌人心口的。”沈鹊白颦眉,好不可怜,“叔,您是没见过他那双眼,好高高在上啊。” 宣真抬起手。 “别打!”沈鹊白机敏护头,而后端正态度,乖觉反省,“这次是我当了尺泽之鲵,下次必定谨慎小心,不会再让您担心了。” 宣真冷漠地“哦”了一声,伸手点了点桌上的白瓷壶。 沈鹊白立马伸手揽壶,用瓷杯盛了,双手奉上,万分恭敬道:“冰镇荔枝酿,清甜可口。您还没入城,我就感觉到了您的气息,所以特意为您备上的。” 他也想喝,但宣真瞥了眼旁边的药碗,他只好放下瓷壶,说:“我就闻闻!” 宣真饮了口冰酿,果然清甜舒爽。他抚着杯身的描金小鹊,心想:这鹊乖,不像面前这只活的,闹腾。 沈鹊白全然不知,还在用余光觊觎白瓷壶,舌/尖都浮出了冰凉的清甜香。 宣真捧着杯,借它凉手,说:“祝鹤行一死,‘宣翊卫使’这个位置就空出来了。” 那是多少人眼红的好位置,谁不想上去抢一抢?一旦要抢,必然要斗,还要拖家带口、结盟站队地斗——景安帝一病不起却仍不立储,他想等,但有心的儿子们等不起,毕竟待到龙驭宾天时一纸即位诏书下来,黄花菜都凉了。 祝鹤行位列天子近臣、手握生杀大权却始终中立,态度不明,他又那个脾性,那么既然无法拉拢,不如杀之。对皇子而言,此时谁的人能接替他坐上“宣翊卫使”的位置,谁就离皇位更近一步,毕竟这个位置能护驾,亦可弑君。 身在其位,祝鹤行不会看不明事态、嗅不出危险,可他还是来了,坐车乘船、观山玩水,一路悠闲地晃到了朝天城。 传言祝鹤行六亲不认,但此时此刻,宣真觉得祝鹤行对自己也是毫不留情。这样的人难对付。沈鹊白今儿在他跟前露了尾巴,往后有得愁。 沈鹊白瞅了宣真两眼,说:“叔,您琢磨什么呢?” “妖言主谋用心险恶,推波助澜者也不好相与,这会儿大火烧山,烟雾蒙眼,正是龙争虎斗的好时机。”宣真是沈鹊白的先生,也是救其性命、半路将其养大的野爹,恩和情都占着,却从不阻拦沈鹊白做任何决定,此刻也一样。 他拍了拍没有知觉的腿,听着风声,低语道:“风雨已至,水涨浪高,你可要选个好位置,水里鱼多,小心人家把你挤翻。” “哦!”沈鹊白迈着不太自然的步子走到窗前,推开窗,望月亮,似发呆,眼中锋芒被绵夜遮着,只露出一点尖尖小角。风撩得脖颈发痒,他抬指抚过红痕,感觉那股令人窒息的力道还没有散。 祝鹤行的手还掐着他。 这让沈鹊白懊恼,兴奋,甚至开始期待,“天子养的王八皮厚。我倒要看它是生吞活鱼,还是在鱼潮间翻尸。” 今日一早,宣真被沈鹊白护送到檀州,为故友祝寿,本打算在友人家闲住几日,连菜谱都点好了,却得知孤身出行的祝鹤行和早一步回城的沈鹊白都上了方家的船。 沈鹊白是个不安分的,指定要憋坏。 宣真操/着野爹心,连忙赶了回来,这会儿已是身心俱疲。“你且观之,我老了,熬不动了。”他推着轮椅往外走,没忘记嘱咐,“受了寒就别喝冰的,早点睡。” “不睡。”沈鹊白胡乱轻捻手指,一派高深神秘的神棍样,“今夜还有一场乱刀砍王八的好戏。” 宣真说:“白日天暗,夜间恐要下雨,出门看戏别忘带伞,明早回来给我带碗澄沙团子,要是敢忘,就把你逐出家门。” 沈鹊白拖长声音,“知、道、啦。” 宣真满意地离开了。 等他走远,沈鹊白轻轻敲桌,窗户从外推开一角,花坞露了脸。 沈鹊白轻轻拂袖,锦囊飞向窗外,“代我向殿下送份薄礼。” 窗户又合上了。 * “底下人在城南臭水渠旁边找到了傩面鬼的尸体,他是死于自己的匕首下。” 幽暗的房间里,男人将飞书放进灯罩,烧了。他右边袖袍空荡荡的,是个独臂,这会儿抬起左手扇了扇焦味。 坐在桌边的灰裙女子说:“朝天城卧虎藏龙,想查出是谁下的手,可不容易。咱们在人家的地盘生事,是搅了人家的清闲,这是回礼。” 男人蹙眉,“我疑心是不是当夜在净园出了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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