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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 祝鹤行觑着他的侧脸,愉悦地说:“牙尖嘴利。” 沈鹊白又露出那种纯良无辜的神采,“泼辣无耻。” 祝鹤行喜欢这句从未听过的新鲜评价,他手掌下移,掌心贴紧那颗小巧脆弱的喉结,迫使沈鹊白仰头与自己对视,“嘴这么甜,若不能再说话,有些可惜。” 沈鹊白微微喘/息。 祝鹤行聆听着,五指更加用力,语气却很轻柔,“跟大哥回宣都,我们慢、慢、玩,好不好?” 沈鹊白喉骨发痛,犹自矫揉造作地说:“我不是随便的人,大哥想要我,怎么也得婚书金印,十里红妆。” 祝鹤行闻言稍稍偏头,他鼻梁高挺,眼梢狭长,从这个角度看面色有些阴沉,艳丽的皮囊却更显锋锐。沈鹊白看着他,在他温热的呼吸间产生了一种被凶禽叼在齿间称斤两的错觉。 “但是很可惜,美人儿。”沈鹊白颦眉,语气失落,“咱们这辈子是没这个缘分了。” 祝鹤行正欲说话,一道急促的脚步声突然响起,他余光一闪。 就是这一瞬,沈鹊白猛地向后肘击,趁祝鹤行侧身躲避时转过腰身,两人登时正面相贴。 衣袍湿透了,什么都变得更明显。 沈鹊白抿唇,屈膝将祝鹤行撞开,滚地站起,转身一脚将人踹进水里。他的腿赤/裸裸,右脚腕上还有道新鲜红痕,这一脚踹得又快又狠,像竹条鞭洒一水月光。 湖水溅开,涎玉沫珠。祝鹤行摔坐在水里仰视沈鹊白,下巴上的水珠坠落,一路滑进衣领。 沈鹊白看不懂祝鹤行眼中的意思,毫无所知和捉摸不透的感觉让他警惕,他甚至在这样的注视中生出了结束对视的念头。但他不会轻易服输,遑论是向区区一记目光。 沈鹊白眉梢一扬,揣着张牙舞爪的劲,说:“看什么看,要收钱的!” 祝鹤行还没说话,一颗“小球”精准接茬,摔在两人中间,炸开一地白雾。他抬手遮住口鼻,白雾在片刻后变得浅淡,能窥见岸边垂柳,小鹊鸟已经飞远了。 醉云间在远处湖心朱翠耀目,琵琶吟声幽幽。祝鹤行还坐在水里,玖玉串缠在他腕间,涂了层水淋淋的冷色,穗子湿答答,狼狈。 半晌,他抬起手,指腹轻触左眼头,喉间溢出的笑声喜怒难辨,“竟然……是你啊。” * 梧桐书院隐没在城西桃林。私塾学堂设在正院,院后横着一道小崖,以木栈相连,崖后是宣先生住的后院,学生不能进出。 此时正院暗寂一片,后院也只有东屋还亮着灯。 四轮车碾过鹿鹤山水地衣,发出声声闷响。宣真在门前停下,抬手叩门,里边的人不应,他便说:“现在不喝药,明儿就变成鼻涕鬼。” “啪!”房门打开,露出一张含煞带怨的脸。 沈鹊白换了身干净的玄色里衣,站在门前和宣真对视片刻,猛地欠身打了个响亮的喷嚏,尾音直往上飘。 宣真嫌弃地偏过头。 沈鹊白揉了揉鼻头,上前推着他进屋,反脚踹上门。 挨近圆桌,宣真将药碗递过去,趁沈鹊白仰头咕嘟的时候将人扫了个遍——左臂乏力,脚步虚浮,走路别扭,但气息如常。看来没受内伤,或许挨了拳脚,脖颈处那道红印是被掐出来的。 可若只是如此,沈鹊白不会气成这幅要掘人祖坟的样子。 沈鹊白察觉到宣真的视线,将一滴不剩的小碗摁在桌上,说:“我要把这个秘密带进棺材!谁问我我就跟谁急!” 小混账急起来是真咬人,宣真不打算继续招惹,说:“你也低估了祝鹤行。” 沈鹊白嘴里泛着苦药味,没作声。 宣真年过四十的脸尚且十分俊秀,年轻时定然也是掷果盈车的美郎君,但一双眼似乎拢了薄雾,透着股暮气。他平时和沈鹊白吵嘴都很斯文,衬得沈鹊白像只气急败坏的泼猴,这会儿更是和缓如风。 “祝鹤行乃长嘉郡主和先瑾王所生,太后侄孙,自小养在景安帝膝下,是真正的金枝玉叶。他十七岁任‘宣翊卫使’,及冠本该袭爵‘瑾王’,景安帝却令赐封号‘明瑄’,所受皇宠可见一斑。景安帝并非太后所出,所以他与祝鹤行也非亲表舅甥,但传言,他对祝鹤行的喜欢胜过了皇子。” 小鹊白和屁/股还疼,沈鹊白不想坐凳子,端了两张软垫跪在宣真腿边,冷笑道:“所以千娇万养出这么只泼辣无耻的王八!” “祝鹤行只听皇命,手段酷烈,有‘活阎王’之称。高门权贵对他退避三舍,一是他位尊受宠,二是他喜怒不定。他任职以来展示了出鞘即杀的锋芒,却并没有表露心计,众人渐渐只将他当做一柄听命行事的利刃。” 宣真歇了舌,随后话锋一转。 “但宣翊卫直属皇帝,用好了是神兵,用不好反伤帝命,如果祝鹤行只是性情阴鸷的金玉疙瘩,能做好这柄刀吗?景安帝不昏不庸,当真会因为偏宠就如此重用祝鹤行?” 沈鹊白抿唇,摇头作答。 “天子脚下才是险峰深壑,能在其中争得上游者,没有稚兔弱鸡。”宣真看着他,“待你回了宣都,可得记住这一点。” 宣都是生门,也是死门,里面住着沈鹊白想杀的人,他必会进去一遭,不计任何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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