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卫头领勉强可以算作凑巧,那此时此刻在船上遇到了邹府的当家主母,如何也不能说是意外了吧? 赵西梅耷拉着眉眼,哪里还有当初半分跋扈?转身退下时那娴熟的样子,当真令肖南回扭着脖子看了好久。 沈林林察觉她的视线,不由得冷哼一声。 “丧家之犬,有甚好看?” 短短八个字,已经瞬间坐实了她的猜想。 邹府一夜间消失,果真是沈氏的手笔。 当初她寄信未得回音,便觉事出蹊跷。 她若未曾亲自去过穆尔赫、并在那邹府中迷过路,或许也能说服自己所谓迁宅一说。可邹家有多大,她是见识过的。这样一户人家,怎会说不见就不见了呢? 若是仇家寻来杀了他满门。可哪个仇家做事如此周到,杀完人还要清理现场、运出尸体,搞得像是无事发生过一般? 若是便是察觉了什么风声举家搬走,看似情理之中,实则更加匪夷所思。要知道邹府上下少说也有百十来人,即便遣散家仆、只留府中人,就是金银细软也要收拾个十天半月、装上个十箱八箱,如何众目睽睽之下从城中一夜消失? 但若有人从旁协助,那情形便大不一样。 而这从中插手的人必定权势大于邹家,甚至放眼霍州也是立得住脚的。 “是你们劫走了邹家人?” “什么叫劫?”少年看了她一眼,似乎对她的用词十分不满,语气中透出一丝鄙夷,“邹熊两家这些年在穆尔赫也没少吸金吞银,不过是些太过贪吃的黄羊,养肥了自然是要宰了的,若是放任不管,整片草原都要被啃秃了去。” 这些话一出口,这沈林林终于有了些许沈家人的模样。 原来这便是沈氏统领北方各郡的手段。若是派出族中人各州各郡地盯着,一来人手未必充足、手段未必有力,二来动静太大,少不了要触到天成的底线。 所以他们选择放任地方氏族壮大,其间明里暗里都在盯着,一旦这地方上的势力膨胀到了一定程度,便借些机缘将其一刀割喉、除个干净。被盘剥吸血的百姓们也好有些休养生息的气口,而等不了三五年,便会又有新的肥羊冒出头来,如此进入新一轮的循环。 而退开一万步来观这块肥沃土地上坐卧的沈氏,何尝不是天家养在北部的一只大肥羊?只是这肥羊头脑聪明些,懂得不将自己吃得太肥太壮,以至于刚贴上秋膘便成了国库越冬的骨肉油脂。 贪愎喜利,灭国杀身之本也。 究其根本,不过制衡之术罢了。 肖南回抬眼去瞧眼前男子的神色,他显然一早便知道沈氏的这些动作,听得这些消息面上没有半点波澜。 又或许,他一早便知沈氏会在此等他,而那传说中织带子的人就是他们即将要去见的人。 不知过了多久,四周水流声减缓,船速也慢了下来。 她借着月色向水面望去,这才知晓船只驶入了一片水域开阔地,四周可见大片的滩涂与芦苇荡,一些船身细窄的舢板在其中穿梭往复,简直比白日里的大沨渡码头看起来还要繁忙。 河岸两侧是绵延不断的杉木林,尖而高耸的树影连成一片,好似一头巨熊的兽爪与獠牙。 黑水环绕,杉树成林。 她知道这是哪里了。 “到了。”沈林林的声音从船头传来,带着几分急促,“快些下船,莫要耽搁!” 肖南回瞪了那沈林林一眼。 方才出发的时候没见他火急火燎,不知如今又是在急些什么? 丁未翔第一个下船,左右观察了一番,才将那人接下来。 肖南回紧跟其后,走到甲板边上才发现:这船与其说是靠岸,不如说是搁浅。 船与岸之间没有艞板,若要下船,便只能一脚踩进泥里。 这究竟是无意为之的待客不周、还是有意为之的下马威呢? 已经走出数十步的沈林林又在不停催促,肖南回只得挽起衣摆从船上一跃而下。 脚一落地,她瞬间便感觉到这片滩涂并非寻常河泥那般泥泞,而是松软细腻,像是某种砂岩浅滩。月色下隐约可见这片砂岩皆是一片死气沉沉的黑色,同方才经过的那片水域一样。 晃神间,几名纤夫拉着纤绳经过,他们将空了的小舟并排拉到不远处的入河口附近,那里正有一群推着泥撬的大汉将一筐筐黑黢黢的东西装上船。 那些筐约莫有半人高,里面装的东西满到冒尖,那些大汉抱起一只半只脚都陷在滩涂中,搬运完一只都要原地喘上几口。 肖南回顿了顿,突然明白过来脚下混着黑色的石滩、以至于那筐里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了。 原来黑木二字并非真的描述那些古老杉树林的颜色,而是指某种这里特产的资源,同早前皇帝曾在马车上讲过的那种夹杂在带子里的黑色物质,是同一种东西。 那是煤炭。 阳山多赤铜,阴山多石涅。 古来煤炭便是冶金锻铁的必备资源,而金铁则是立军之本。难道这便是沈家得以从延续至今的原因么?可天成难道不知?为何不加以管束? 思索间,前方行进的几人突然停住了。 肖南回不解,可当她抬头仔细望了望才发现,前方的黑暗并非只是一片毫无生气的滩涂。 如果说牛马羊群便是再多也算不得奇景,那么眼下这番情形才算是当真难得一见。 她这辈子也没有见过如此多的鹿。 赤驼金黛,色彩不一。高矮壮瘦,体态不一。成幼牡牝,大小不一。 唯一相同的是,它们都安静地站在滩涂地上,在夜色中直直地望着他们。 成百上千头鹿,为何会同一时间看向同一个地方? 肖南回惊叹之余,便觉得有些诡异了。 啪嗒,啪嗒,啪嗒。 一阵蹄脚踏水而来的声响,那鹿群中走出一个格外高大的身影。 那是一只体型壮硕的成年牡鹿,巨大的鹿角宛如一棵小树,随着那鹿的脚步缓缓晃动着,红棕色的皮毛覆盖全身,只有鹿嘴上有一圈白色。 那鹿缓缓低下头去,没有了鹿角的遮掩,肖南回这才发现那鹿的背上还坐着一个人。 那是个身材娇小的年轻女子,装扮与沈林林几乎一模一样,只是腰间没有缠着鞭子,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巨大的铜铃铛。 那沈林林上前一步,声音中透出一丝不耐烦。 “沈央央!人我带来了,快快让路!” 第150章 午夜的滩涂地安静得能听到鹳鸟涉水的声音,沈林林的喊叫声就这样在上空飘荡,许久都无人回应。 肖南回看一眼沈林林有些扭曲的脸色,突然觉得他有些可怜。 这世间还会有人回家的时候进不了门? 沈林林自己也是很想不明白这个道理,他抽出那条软鞭,狠狠抽在地上。鞭梢在浸了水的砂岩地上撩起大块泥巴,准确无误地向不远处的沈央央飞过去。 就在泥巴快要击中那女子的前一瞬,她身下的鹿突然动了,扬起的鹿角轻轻一拨,便将那团泥巴挡到了一旁。 “真是无礼。”沈央央的声音懒懒的,动作也是懒懒的,两条腿悠闲地翘着,足尖上坠着的夜明珠在黑暗中闪闪发亮,“哪里有做弟弟的如此同阿姐说话?说话难听也就罢了,竟还动手伤人。” 那做阿弟的少年脸上显然没有丝毫愧疚之心,只恨方才没有将他身旁大汉的佩刀甩过去。 “是你发难在先。这是阿婆交代的事,若给耽搁了,你可负得起这责任?!” 那叫央央的女子歪头打量了一番滩涂上站着的几个人,换了个姿势倚在鹿背上。 “你那样笨,先前带回来的五六个人都不对,现下还想要我给你开门?万一阿婆追究起来,谁担这个责任?” 少年一听这话,当下气得脸红脖子粗,顾不得还有外人在场,原地便骂起来。 “你这好吃懒做、卑鄙无耻的臭婆娘!阿婆问起来,哪次你不是将功劳揽了去、过错推给我?!跃原那又臭又脏的鬼地方,我足足都蹲了三个月了,澡都没得洗上一个,你却一直在这里躲清闲!” 沈央央不气反笑,就连她屁股底下的那头牧鹿似乎也觉得好笑,鼻子连哼两声。 “是你非要出这个风头、揽这烫手的活计,我好心成全了你,你却在这里反咬一口。” “要不是你总是从中挑唆,我何至于落到如今这步田地?!都怪阿婆上了年纪,竟昏了头信了你的话,害我至此!若是爹爹还活着,定不会坐视不管!” 由于情绪过于激动,沈林林的吐沫星子飞出老远,正落在站在他斜侧方的肖南回的眼皮子上。 她面无表情地抬手擦掉,只觉得眼皮上那根因为睡眠不足而蠢蠢欲动的筋跳得更欢快了。 想她放弃了去追燕紫那王八蛋、转而千里迢迢来到霍州寻人,是做出了多大的牺牲,如今三更半夜没的睡觉也就罢了,竟还要站在这湿鞋子的滩涂地里听这莫名其妙的两姐弟吵架斗嘴。 想到这里,肖南回忍无可忍上前一步。 “我管你爹娘公婆哥哥姐姐弟弟的!到底是不是你沈家想要见人?见是不见,给个痛快话!” 那沈央央终于将视线移到其他人身上,但也只是轻轻瞥了一眼,似乎并没有真的仔细去瞧。 “今夜府中有通祝之事。我答应了阿婆,不放一只苍蝇飞进去。” 她本可以说不放一个人进去,可偏要提到苍蝇。 这话不知是说给沈林林听的还是说给她听的,肖南回只是觉得或许眼前这个才是真正的沈家人,即便没有穿着利落绸、坐着香车宝马,浑身上下也依旧充满了富贵权势带来的傲慢。 她突然有点不那么瞧不上沈林林了。至少他还有些许寻常少年人的影子,虽然再过几年这些东西也就会烟消云散了。 若论打架,在场未必有人是她与丁未翔的对手。 可在权势面前,武力只是被奴役的工具。 若想要权势低头,只能用更大的权势去压他。 “既然家主不便,那我等便只能先行回去了。”身旁男子不急不缓地说道,语气中没有半点不恭敬,“在下复姓钟离,还请姑娘事后回禀家主。” 他说完,再没有多看那沈央央一眼,轻轻拉起她的手便要转身离开。 “你等一下!” 牧鹿少女终于坐起身子来,她望着那个令她有些摸不透的年轻男子,似乎在权衡些什么,最终还是拍了拍座下那只牧鹿的脑袋,低声说了几句,随后解下腰间的铃铛,在那只鹿的背上站了起来。 那只牧鹿昂起头发出一声悠长的鸣叫声,与此同时,沈央央手中的铃铛发出一阵暗哑的声响,整个鹿群瞬间收回了凝视、开始骚动起来,成千上万只蹄腿在砂岩地上抬起落下,皮毛间细微的摩擦混着鹿鼻中喷出的气息,将空气惊扰震动。 不过顷刻之间,鹿群分作两边,避让出一条通往杉木林深处的小路,路的尽头是横亘在两座石头山之间的单孔城门,城门之上是一座孤零零的烽台,台子四角有些火光,将门上带锈的青铜涿弋映出一道道又尖又长的影子。 可肖南回此刻的震惊,却并非来自于眼前这神迹一般的情形,而是一种记忆深处隐约的勾连。 如果说在跃原初见沈林林驱赶畜群时,那种感觉还不甚分明,如今见到沈央央的举动和其手中的铃铛,她便更加确认内心那种隐隐躁动的不安。 同样的铃铛,她此前见过一回,听过一回。 第一次是在色丘的时候,她独自外出寻找吃食,那名同安律在一起的仆呼那,手腕上便拴着这样一只铃铛。 第二次是在焦松县长宓台,燕紫刺王欲窃秘玺,黑羽众将围剿之时,观礼的人群中便有一阵细微的铃铛声为其指明出路。 如果只是如此,倒也不能令她戒备至此。 她真正在意的,是那只铃铛上刻着的符文密字。 当初,她与皇帝在岭西荒原躲避仆呼那的追杀时,曾遭遇过狼群。 那只嗅着血腥味前来的独狼,头上便有一道血符,其上文字甚是古怪。她当时只道那是南羌秘术,如今想来,她其实从未在碧疆接触过这类术法,更不曾在衣食住行中见过与之类似的文字符号。 甚至更早之前,小雪那日突袭王帐的引子,便是夙平川的那匹黑马。那黑马头上有着用血书写的符文,而那符文也正是相同的文字。 铃铛声,还有那古老到不可追溯其源头的文字,无不指向沈家与仆呼那或许有着某种未知的联系。 或许,那秘术并非源于南羌,而是来自北方。 而那传说中可通走兽飞禽之语的枯衣氏后人,实则随着那次滔天洪水彻底离开了岭西,转而定居北方。 通晓御兽之术,此道说小也小,说大也大。 往小了说,不过畜生道,远不及搬山移海、扭转乾坤之术。 可若往大了说,这天地间除去花草林木,便是生灵最多。但凡有生灵的角落,便有其可搅弄风云的地方。 细思之下,实则令人生畏。 五步开外的沈林林自然不知她心中所想,他还沉浸在与阿姐对峙后败下阵来的羞耻感里,正迫不及待想要寻些由头将受了的气发泄在别人身上。 他一脚踹在那来自邹府的护卫身上,又恶狠狠瞪向赵西梅。 “愣着做什么?!快些去鹿苑清扫,天亮前若是还做不利落,便教人将你们绑了送给穆尔赫熊家好了。” 此话一出口,那赵西梅的脸上好似见了鬼一般,脚下生风、带着那几名大汉一眨眼就没了影。 肖南回在一旁看着,心中不胜唏嘘。 想当初,邹家便是靠着陵前血这味药材发的家,而那陵前血又不知是从多少野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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