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姐支持我,妹妹弃权,四比一,我成功获得了这个名字。 …… 我在美利坚上学的时候认识了约翰,虽然在大街上叫一声约翰至少能有十几个人回头,但是他很喜欢自己的名字,因为这和他的偶像约翰·华生同名。 约翰是一个过于活泼的家伙,在其他人都不愿意跟我玩的时候,就他会在我身边锲而不舍地叨叨。 他很喜欢讲他的偶像,但是在发现我对此不感兴趣后,又开始给我讲超级英雄。 我给他的回应很少,但是他乐此不疲。 家人担心我在学校受欺负,毕竟美利坚的霸凌文化世界知 名。 我告诉他们我很好,约翰在其中无疑起了不小的作用。 所以爸爸妈妈总在我耳边嘱咐我让我对约翰好一点,起码不能让人说单口相声。 ——这是友情。 那声音又出现了。 好吧,友情。 我不太习惯,但是我不反感。 得到回应的约翰好像更来劲了,一直在试图给我安利漫画。 我十动然拒,因为我是个现充。 我才不想当二次元。 ——然后我看到了那本漫画。 恭喜约翰做到了,现在世界上多了一个超级英雄迷。 不过我是蝙蝠系全员厨,英雄和反派都厨的那种。 那个和我同名的城市好像真的是我的一部分一样,我能完全体会到故事中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不像在现实中总是隔了一层。 不过这种隔阂也在减少。用妹妹郑念谭的话说,我就像终于从某个壳子里走了出来。 当我越来越适应作为一个“人”的生活后,家里人就开始担心我的恋爱问题了。 姐姐郑思谭苦口婆心:“弟啊,宅男是找不到女朋友的。” 我不理解,明明我还不到十八岁,早恋是不对的。 可是家里人在这方面格外适应当地“民风民俗”,一直鼓励我追求爱情。 爱情啊…… 我想到了那个声音。如果正常发展,接下来就是爱情了吧。 想想还有点小期待。 妹妹无语地从我手里抽走漫画:“你一点都不像期待的样子啊!难道你想和蝙蝠侠谈恋爱吗?” 我疯狂摇头:“怎么可能?我可是爸爸粉!” 妹妹:“……” 尽管他们都觉得我在敷衍,但我自己知道我对此的确有所期待。 只是我并不懂得怎样去爱。 或许时间会告诉我答案,但很不幸,我没能等到那个时间。 很突然的,我离开了这个世界,甚至没能给家人留下一个告别。 你们会很难过吧…… 对不起。 ------------------------- ------------ 正所谓艺术来源于生活,广大文艺作品一直在提醒世人——遇到有跟自己同名角色的作品一定要谨慎,最好全文背诵。 ——原来真的会穿越啊。 当我听到在“我”身上走来走去的人们将我称之为“Gotham”时,我悟了。 好消息,某种程度上我确实全文背诵了,尽管那不是小说,是漫画。 坏消息,我穿到了剧情开始的一百多年前。 或许是迟来的中二,我固执地认为自己可以改变这个注定充满罪恶的城市。 一想到百多年后我推可以出生在一个和平的城市,当一个幸福快乐的阔佬,我就充满了动力。 然而美利坚的中学政治是选修课,不幸的是,我没有选。 我凭着一腔私心做出了无可挽回的独.裁统治,将这座城市带入了毁灭的深渊。 当时我在想什么呢? 后悔吗? 不,其实也没怎么后悔。 因为在我还是人类时就时不时出现在脑海中的声音告诉我,这种类型的失败我经历了太多太多。 失败了,那就重来吧。 我对成功这件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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