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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柄年代久远的紫砂茶壶,为他已经空了的茶杯倒上一些茶水。 老人的手指轻轻拍在明循的手背上,“够了。” 声音也苍老,却中气十足。 明循笑了一下,在他面前站定。 他轻轻地咳嗽了两声,看向这个孙子。 十足的俊秀挺拔,十足的芝兰玉树。 只是有一点让他一直遗憾,他的面部轮廓有着一丝外国血统所带来的过分坚毅分明。 他说话挺慢,“知道回来了。” 明循不卑不亢:“不是知道回来了,是做了一些小事情,回来让您看看,孙子也终于长大。” 他笑了一下。 他成日里喝茶遛鸟看花游园,却也不忘时时关注这个最小的孙子的动态。 算是大器早成啊。 比同辈里那个外家的小子有出息多了。 他又问:“听说带来个姑娘?” 明循的眼神温柔起来,“是,她很好,我很喜欢她,所以带来给你看一看。” 老人笑起来,笑纹如涟漪,“那让她进来吧,我也好好瞧瞧。” 明循走到门外,看着一直有些惶惑不安的宋迦南,安抚着捏捏她的手,“爷爷让你进去,别害怕,也别害羞。” 老人看着门外由孙子引进来一个姑娘,体量修长窈窕,乌黑长发披散肩头,他却第一眼注意到她的眼睛。 漂亮的杏眼,微微上挑的眼尾,像是要开出一树繁花。 这无疑是一个看人无数的老爷子也认为漂亮的女人。 宋迦南直视他,眼神温和中带着恭敬,大大方方喊了一声:“明爷爷。” 她倒是很聪明,没有直接喊他爷爷,晓得自己现在是个位置和身份。 颇有点进退得体的风范。 明老爷子问:“你叫什么名字?” 她回答:“宋迦南,迦南之地的迦南。” 她知道他会明白她的名字,因为他的手腕上缠着几串佛珠,几案上放着一本《法华经》。 他细细咀嚼这个名字,“这个名字简单,取得却不错。” 他旋即做出一副老来健忘的样子,“瞧我这糊涂,你们都先坐吧,都先坐。” 明循暗暗松了一口气,他知道她已经得到了爷爷的初步认可。 明老爷子又问:“这名字谁给取的?” 宋迦南回答:“是第一任养母的父亲。” 明老爷子淡淡皱了浓黑的眉:“第一任养母?” 宋迦南坦诚相告,“我出生在中国,在孤儿院待到8岁,后来被一户人家收养。到了15岁的时候,家庭破裂,我辗转被西班牙的一户人家收养,一直到现在。” 明老爷子抿了抿嘴唇,“家庭成分挺复杂。” 明循轻轻握住宋迦南的手,“我就是在西班牙再次遇见她。” 明老爷子问:“怎么?以前两人认识?” 宋迦南主动开口,“就是在前年的十月份,我做了一段时间明循的西语老师。” 明老爷子笑起来,“原来是老师!这倒是缘分。我和明循他奶奶也是这么认识。不过,我那时候是她的英语老师,她那一口英语噢真是讲得稀烂。不过我真是越瞧着她越觉得可爱。” 明循接过话茬,“我却与爷爷不一样,我做她的学生,却越发觉得这个姑娘可爱。” 老人笑着大骂,“你这小崽子!不好好读书尽想着老师可爱不可爱了!” 他转头问宋迦南,“这小子是个痴人吗?” 宋迦南想了想,回忆过往种种,笑起来,“痴。” 他又大笑,“好啊好啊!明家这一辈全是些流连花丛的纨绔子弟,倒是只有明循,还有一点痴。” 明循轻轻掐她的手背,“你要把我卖干净了。” 宋迦南看着他笑,“那刚好,卖给明爷爷,做个古时的沏茶童子。” 明循笑开,露出雪白牙齿,“我可做不了童子了。南南。” 宋迦南惊觉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轻轻地用脚尖踢了一下明循。 明老爷子哈哈笑起来,“这姑娘挺好!循儿你跟她过,这辈子总不会太无聊。” 明循终于放下心来。 宋迦南得到了明老爷子的喜欢。 南南那么可爱,那么讨人喜欢,这一点也不奇怪。 作者有话要说: 见家长 ☆、汉广亦可渡 明老爷子拄着拐杖站起来,明循连忙扶住,宋迦南立刻跟在另一侧,却不敢主动动手扶。 明老爷子轻轻地把手搭在了她的手腕上,示意她扶。 宋迦南立刻伸手扶好。 明老爷子来到多宝阁前,拿下一个女式的妆奁,拿出一枚玉镯,套在了宋迦南的手腕上,“我可帮明循套好媳妇儿了。迦南,你是个好孩子,跟着明循好好过。他跟他父母不亲近,我从小带着他长大,他那点脾气我再清楚不过了。他对于喜欢的人一惯温柔,有时却爱发脾气,你把这看作是他炸毛,多顺顺就行。我可把明循交给你了。” 明循在一旁有点哭笑不得,“爷爷,是我娶媳妇儿啊,不是我嫁给南南啊。” 明老爷子一下子拍在他的背上,“你对外人那点暴脾气我还不知道,有个姑娘愿意和你好,你可偷着乐吧。” 明循笑着点头,“那可要谢谢这位姑娘不嫌弃了。” 宋迦南手腕上的玉镯温润,与光裸皮肤接触,温度熨帖。 她笑着说,“只能相互多多指教了。” 两人把老爷子扶到了会客大厅。 来人多是族中成员,知道那年轻男人是老爷子向来亲近的明循,却不知那一旁侧颜温柔的美人是谁。 左思右想,族中没有这般年龄的未谋面姑娘。再一思忖,那就是明循的女人了。 明循坐在明老爷子左手边,宋迦南坐在明循的左边。 既是家宴,少不得一番唠叨家常,一顿对于小辈的指点批评,旁敲侧击,再加上对于族中重大事件的探讨。 他们战战兢兢坐着,终于等到老爷子训完话,由佣人搀扶着回去了。 宋迦南在一旁专心吃那一小碟虾仁。 明循侧过身去,“南南,我们回去吧。” 宋迦南点点头,“那我先去一下洗手间。” 宋迦南起身离开,在偌大的洗手间的镜子里,看到一张脸,斯斯文文的脸,唇边笑意温和。 她却仿佛白日见鬼。 是沈如晦。 她手上的口红却依旧慢慢涂过她的丰润的嘴唇,脸上神情冷淡,显得冷艳异常,“这是女士的洗手间。” “迦南,我没有想到,你竟然傍上了明循。”他笑了笑,“你也许不知道,我同他一向不对付。” 宋迦南冷笑了一声。 他逼近几步,“南南,你有跟他说过你的过去吗?” 宋迦南把口红放回包里,站直了身体,稍稍用指梳理了长发,“只有你这种人,才会揪着一个女人的过去不放,像一条恶狗一样,想要扯出腐肉。” 她转过身来,正视着他,“你现在出现在这里,说明你也是这个家族里面的一员,但是恕我直言,明循他和你一点都不一样。你不配和他相提并论,我和他之间的事情也不是你可以指手划脚的。” 沈如晦笑了笑,“哪里不一样呢,男人和女人之间的相处不就是那一点点事情,男欢女爱,分分合合。宋迦南?你恐怕多读了些不该读得书。” 宋迦南看着他,“但我从你的言行中却知道了,你书念得不够多。” 突然有人敲了敲洗手间外壁大理石,宋迦南走出去,看见明循,轻轻地拉住了他的手。 明循看了她一眼,又看了沈如晦一眼,“谁给你的资格来明园?” 沈如晦辩驳,“我也是明家的子孙!” 明循一声冷笑,眼神进行了冷厉的切割,“你的妈妈带着你离开的时候已经说得清清楚楚,你和明家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明循叫来保安,“把他带出去,他擅闯私人宅邸,立刻报警。” 沈如晦气得跳脚,风度全无,“明循!” 明循拉着宋迦南转身离开。 走到室外,园子里古木参天,伦敦的夜色深深,星子寥寥,空气中有着浓浓的草木气息。 明循说:“南南,春天马上就要来。伦敦的春天来得比较晚,但是它就要到来。” 宋迦南拉紧了他的手,手指一根根交缠握紧,轻轻地说:“嗯。” 伦敦的春天果然来了,整座城市的空气中都弥漫着丝丝袅袅的香气,城市中或许不明显,但是他们郊区的古堡周边,春的气息却很浓厚。 明循在早上带着宋迦南去森林散步,他们往往可以带回一篮子的覆盆子,而宋迦南最近迫切地想要养一些小动物。 明循上午会在家中的书房工作,而宋迦南也要读书,她打算继续在大学学习,弥补自己一直以来的遗憾。 下午的时候明循往往要去参加一些城市里的应酬,宋迦南偶尔去,有些时候也学做一些菜。明循一直偏好杭帮菜。 偶尔两个人也会在图书馆待上一下午,周围的人在安静看书,键盘的敲击声渐次响起,还有水杯轻轻碰撞的声音,明循支起一本大部头的书,挡住视线,偏过头去亲宋迦南。 到了晚上,两个人是不会安排其他事情的,他们就待在家里,看电影、喝茶、□□。 明循最近有了一个新的爱好,他也看宋迦南床头放着的诗集,用宋迦南至今未学会的拉丁语,一边念诗,一边脱掉她的衣服。 宋迦南想,他如果是念的文学,估计得是一个花名在外的风流诗人。 到了4月中旬的时候,明循和宋迦南回了西班牙,见了阿莉西亚和阿方索,他们经过考量,同意把明珠交到他手上。只是当晚,阿方索在后院砍了一晚上的柴。而他们见到了隔壁的那位亚历山德罗,从军校回来许久,却至今未见到宋迦南,他笑得有些委屈。 明循的工作又渐渐忙碌,他开始英国美国两点一线的往返。宋迦南开始专心读书。 两人渐渐聚少离多。 陆云听说了之后就有些担心,“不是我不相信明循,只是男人这种生物往往没什么自制力啊,你们长期不在一起,他难免怀中寂寞。” 宋迦南一边打电话,一边扎着头巾在花田里剪弄蔷薇,“我总得对明循有点信心。” 等明循短暂地待在家里,舒舒服服睡了半天之后,醒来时看到宋迦南端着点心和茶坐在床边,他靠在枕头上,对她耍无赖,“南南,我想喝水。” 宋迦南笑了一下,把水杯递到他唇边,他乖乖喝下,唇上一层薄薄水渍。 明循接过茶杯放在床头,又让宋迦南放下点心。 宋迦南脱了鞋,躺倒他旁边。 明循斜靠在床头,抚摸她的长发,“南南,你的头发好长了。” 「作全」 明循把头埋进她茂密的长发,像是嗅到了一整个森林的味道,“我都喜欢。” 宋迦南抬手抱住他。 “明循,我有一点点困,只有一点点。” 明循把她抱在怀里,“那睡一会儿,我会叫你起床。” 宋迦南揪着明循胸前的衬衫布料,慢慢睡去。 时日短暂,与你却甘愿虚度。 全文完结。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完结。谢谢观看。 夏溪商迟谨 ----------------- 故事会_平台:风雪小说 ----------------- 分手一年后,夏溪第一次打电话给商迟谨,一共说了两句话。 一句是:“新婚快乐。” 另一句是:“你承诺过,我死后,会为我扶棺。” …… “你成功申请安乐死的电话,打到我这里了。” 电话中,商迟谨的声音冰冷:“用这种方式让我找你,有意义吗?” 空荡的房间里,夏溪捂着鼻子,鲜血从指缝滴在手机屏幕上,染红了一片。 她指尖微颤地擦去血迹,看了屏幕上商迟谨的名字几秒,才哑声开口:“对不起。” 电话中沉默了片刻:“夏溪,我们已经分手一年了。” 夏溪微怔,眼前忽而有些模糊。 他是在提醒她,可她怎么会忘? 一年前,那个大雨瓢泼的夜晚,商迟谨没有任何预兆地冷冷对她说出了“分手”。 她站在商迟谨家门口,在大雨里整整等了他一整晚。 结果邻居告诉她,商迟谨在和她说完分手后,就出国了。 到最后,连个分手的理由,一句再见,都没留给她。 如果不是这通电话,他估计,永远都不会联系她。 夏溪看着窗外冷冷的雨,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天,喉咙里被涌堵着说不出话。 半响,她才回:“我知道。” “所以你想死,可以死远点,不用告诉我。” 商迟谨冷漠地说完,毫不留情地挂了电话。 电话中的忙音响起,像是鼓槌一样,一声一声重重敲在夏溪心头。 她在地上蹲了很久,才起身去洗净脸上的血迹。 冷水拍在脸上,电话又响了起来,这次是瑞士的安乐死医疗机构。 “抱歉,因为中午没打通你的电话,所以打了你的预留电话。” 夏溪疲倦道:“没事。” 中午那时候,她正巧还在前来瑞士的飞机上。 “安乐死执行需要关于证明你病症的资料,你还需要在瑞士当地再做一次检查” 夏溪看着镜中自己苍白的脸,无力道:“好的。” 挂完电话,夏溪就打车去医院。 车辆行驶在瑞士街道上,隐约能看见高耸的阿尔卑斯山。 这座如雪的城市,很多年前,她无数次和商迟谨说想来看看。 没想到,最后成了她生命的终点。 检查报告很快出来,血癌骨转移,治疗已经没了意义。 夏溪在一众医生同情的目光中,习惯地将诊断证明收进了包里。 刚要走出去,她的脚步却忽然顿住,连呼吸都猛地窒住了。 她从来没想过,她还能再次看见商迟谨! 商迟谨就站在走廊尽头,还穿着她之前给他买的大衣,一年没见,好像又更加稳重了些。 俊美倨傲的脸,深邃淡漠的眼神。 每一处,都让她在这一年内,无数次带着回忆入梦,又带着泪水醒来。 夏溪眼前瞬间模糊,刻意尘封的那些记忆碎片,也如潮水般在脑海中涌现。 从商迟谨给她折的1530颗满天星,到恋爱七年来每天不间断的早安晚安,再到为她一句想你,大雪天开车四百公里来见她。 她以为她会和商迟谨一直一直爱下去,直到那天,商迟谨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留给她冷漠的背影,任她怎样哭喊挽留,都不曾回头。 这些过往,夏溪本以为只要强逼着自己,总有一天,她就都能忘了。 可在看到商迟谨的那一瞬间,死死压抑的酸涩还是反扑上来,几乎将她的心淹没。 她咬紧唇,想,瑞士可真小啊。 商迟谨也看见了她,微微一怔后,便皱眉走了过来。 夏溪心一颤,刚想说话,就听商迟谨冷冷开口:“我说了,别再出现在我面前。” 他的脸色很冷,清冷的眉宇有些不近人情的淡漠。 夏溪缓缓攥紧了手:“我只是来做体检的。” “体检?”商迟谨根本不信。 “这样的谎话有意思吗?一年前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不爱你了,死缠烂打了几次还不够?现在追到瑞士来,只会让我觉得更恶心。” 夏溪脸上的血色顿时一寸寸白了下去。 一年前,她确实不能接受商迟谨断崖式分手,所以用了很多种方式找他。 可这一次,不是了。 她看着商迟谨,喉中微涩,可还没说话,就听见一道声音传来。 “迟谨。” 夏溪一顿,回头,就见一个女生走过来挽住商迟谨的手臂。 那女生打量了她一眼,笑着问商迟谨:“迟谨,这是谁啊?” 她不认识夏溪,夏溪却认识她。 她是商迟谨的女朋友,或者说,现女友——周冉。 商迟谨唇瓣微动:“前……” “邻居。” 夏溪打断他,低声道:“我们只是前邻居。” 商迟谨顿住,眸光沉了沉,没说什么。 周冉闻言,笑着走到夏溪面前,伸手:“你好,我是迟谨的未婚妻。” 未婚妻三个字她咬得很重。 夏溪低下头,看见周冉手指上戴着一枚戒指。 戒指上的粉钻在阳光下折射出刺眼的光芒,深深刺痛了夏溪的眼。 她下意识问:“你们要结婚了?” 周冉甜蜜地笑着:“是啊,迟谨上个月刚向我求婚。” “哦……恭喜啊。” 夏溪抬眸看向商迟谨,故作轻松道:“日期是哪一天啊?” 商迟谨看她片刻,淡淡说出了一个日期。 “7月1日。” 夏溪顿住,只觉得像是有一把刀狠狠插进了她的心里。 她脸上的笑意再也维持不住。 7月1日。 那天是她,安乐死的日子。 7月1日,是一个很特殊的日期。 那天,是夏溪的生日。 三年前,也是那天,商迟谨向她求了婚。 她或许永远也不会忘了那个夜晚。 蜡烛火光明明灭灭,蛋糕上画着她最爱的满天星辰…… 二十三岁的商迟谨跪在地上,无比虔诚地将所有家当全堆在她面前。 “这是我的车,这是我的房产证,这张卡里有我的所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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