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开始作祟,秦一隅隐去了那段只有自己知晓的闪电般的相逢,仿佛在玩转瓶子的游戏,将瓶口调转,对准了南乙,想看看他到底会是什么反应。 没有人知道,我纹下这行字,是因为你。 但我想让其他人知道,你起这个乐队名,是因为我。 “恒星时刻。” 但事情的发展根本不是他想象中那样。 严霁竟然是这其中唯一为此感到惊讶的人,但由于他个性本来就温吞,因此连惊讶都显得过于波澜不惊。 “原来我们的乐队名是这么来的啊。” 非常寻常的一个反应。 这让秦一隅的成就感大大降低。 迟之阳耸耸肩,道:“当时我看到小乙填表的时候就猜到了。” 用偶像脖子上的纹身命名自己的乐队——明明是只有死忠粉才会做出的致敬——可决定这么干的人却酷得离谱,没有一丝羞赧,也没有慌张。 他取下眼镜,抬起手,修长的手指穿过黑色发丝,拢起一半的头发,扎了一个半马尾,开口时,语气也很平常。 “一时想不到特别合适的,德语单词容易拼错,这四个字刚刚好。” 也太淡定了。 越是这样,秦一隅越是感兴趣。 这人明明一副冷心冷情的样子,又是哪里来的非他不可的热情。不,这不是热情,南乙跟着俩字儿压根不沾边。 这是执念啊。 他终于找到一个勉强合适的词汇,却又不得而知其动力和原因。太好奇了,好奇到光是和这个人待在一块,光是这么一动不动盯着他,都觉得好有趣。 于是,在两人回到卧室独处的第十二分钟,南乙终于忍受不了这种长时间的注视,无法继续假装视而不见,他将衣柜门合上,转身靠在门上看向秦一隅。 “你是有什么话想说吗?” 话?秦一隅皱了皱眉。 他有一肚子话,但一时间找不出任何一个,就像正好端端抛着一大堆球的小丑,猛地被打断,一个球没抓住,懵在原地。 南乙稍稍歪了一下头,好像在问他,到底是想干什么。 “对了。”总算想到一个。 秦一隅开口之前,四处排查了一遍,确认卧室里的确没有任何摄像头,才开口:“那些上门讨债的混混,是你找人帮我教训的?” 对于机位的分布,南乙早就找工作人员确认过,卧室里的确没有。 他的表情没怎么变化,非常干脆地承认了,“是,我做的。” “你哪儿认识的那些人?”秦一隅双臂环胸,靠在墙壁上,“别告诉我你虽然现在还没满十八,但已经在道上混了十七年啊黑·帮小少爷。” 这下南乙似乎被逗笑了,嘴角微微扬起一丝弧度,秦一隅忽然有了一个重大发现。他朝南乙走来,猛地靠近,“原来你有半边梨涡啊。” 他的靠近总是缺乏分寸,一个不留神就会窜到面前,鼻尖几乎要抵上鼻尖。笑起来的时候,眉眼会弯起,过长的两丛睫毛半遮住瞳孔,让人看不透眼底的情绪。 “再笑一个我看看。”秦一隅的语气轻飘飘的,带着几分怂恿。 南乙没照做。 他解释了上一个问题:“年初放假的时候,我骑车跑山,在妙峰山的弯道正巧碰见一事故,当时那个大哥人昏迷着,我搭了把手,把他送去了医院。他醒了非要给我钱,我没收,他人很仗义,说以后在北京城里碰上什么事儿了都别怕,让我找他。” 秦一隅乐了,心道你小子长着这么一张面瘫脸,内心倒是挺热心肠的,天天满大街助人为乐,不知道还以为副业是蝙蝠侠。 “然后呢?他就一直罩着你?帮你到处收拾人?” 南乙的语气始终很淡,好像只是在转述其他人的事:“也就两次,一次是为了你的事。” “还有一次呢?”秦一隅好奇追问。 “我自己的事儿。”南乙没说透。 秦一隅倒也没追问,只笑道:“那这大哥确实挺实在,遇上事儿真愿意帮忙,挺喜欢你的。” 南乙又道:“出院之后他请我吃饭,叫了很多人,才知道他有个弟弟,是他爸妈老来子,宝贝得很,只比我小一岁。而且他弟跑来说,他认识我,问我还记不记得他。” 秦一隅眼睛都睁大了,“哟,这么巧呢。” “嗯,他弟在港城读书,和我一个高中。”南乙顿了顿,“他说,之前他被人欺负的时候,我帮过他。” “你帮了小孩儿自己都不记得了?”秦一隅笑了。 你不也一样?南乙心道,还不止一次。 “听你的口音我以为你是北京人,没想到是在港城上的学。”秦一隅看着他眼睛。 说到这里,南乙也望向他,停顿了一秒,简略又平常地回答:“高中在那儿。” 抛问题的游戏秦一隅终于玩累了。 而面对他的探究欲,南乙却习惯性说一半留一半,例如他初中其实在北京,是秦一隅最熟悉的中学,只是后来转校了。 又例如,那个助人为乐的故事其实没那么巧合。 是他,在帮了那个小男生没多久,就亲眼目睹他哥仇胜带着人杀到了那所高中,狠狠教训了那群垃圾。 与人谈论间,他听说仇胜在北京混了很多年,又喜欢摩托车——这简直是他当下最需要的目标人物——于是他想办法摸到这人的骑行俱乐部,在网上看完了他们每一次骑友聚会的分享,最后,摸清仇胜每周五早上喜欢独自去妙峰山骑行的习惯。 跟了三次,守了三次,同样的山路,同样的弯道,同样的安全距离,这些和凛冽的北风一起刻进南乙骨头缝里。 到第四次,他刚出发,又被别的事绊住脚,迟了十几分钟,没能完全跟上,本以为要失之交臂,谁知就是那次,仇胜竟然出了事。 原本只是想接近,可谁知竟阴差阳错救了他一条命,从此也搭上了这条人脉。 在南乙脑中那张编织数年的、巨大的网中,这是很重要的一个节点。他需要一个人,帮他解决掉一些事,一些人。 说不上是因为不想秘密被发现,还是不希望这种处心积虑的真实面目被知晓,在秦一隅面前,南乙下意识地隐去这些细节,只扮演一个无伤大雅的、执着的“粉丝”角色。 “我发现你特喜欢走神,好像在想什么很重要的事儿。”不知何时,秦一隅又坐到了桌边,手肘支在桌沿,掌根撑着脸侧,望着南乙,“你想什么呢?” “没想什么。” 秦一隅笑了,“那就是在装酷。” 南乙也被逗笑,慢悠悠点了一下头,“行,那就是装酷吧。” 又看见那个浅浅的小梨涡了,真有意思,就一边儿有,显得仿佛他笑起来其实也只有一半的开心。 秦一隅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我有时候也会走神,脑子里就想杀人。” 听了这话,南乙笑得更明显了,肩膀也跟着抖了抖,好像真的挺快乐的,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下来,很平静地说:“那我也在想杀人。” “你别学我说话啊。”秦一隅自己都没察觉,每当他这样讲话的时候,语气很像在撒娇,“我认真的。” 南乙笑容完全地敛去了,浅色的瞳仁很亮、很锐利,里头好像洒满了碎玻璃片。 “我也是认真的。” 后面几章都是感情线偏多,没错,某人自我攻略开始了 收到大家对小剧场的喜爱啦!之后也会经常更新疯乐小剧场的,可以当做 crazy band 比赛期间的一些选手日常来看! 第22章 如游梦中 迟之阳在门口喊了一声“要不要去吃饭”, 打断了这场有些奇怪的对话。 叫上碎蛇,七人结伴离开宿舍,去往二层餐厅, 那里是赛方为他们提供的食堂。 期间他们遇到了眼生的乐队, 是别组的,其中一个人南乙很眼熟,对方一头蓝色挑染,尖脸,瘦, 肤色白,鼻梁上钉了枚亮闪闪的鼻钉, 气质颓丧。 是RedDream乐队的吉他手阿丘。 他没和队友一起,形单影只坐在他们七人斜对面的桌前, 只拿了一盒酸奶,插上管慢吞吞喝着。 上一次南乙见到他还是在花边新闻里——和诚弘娱乐太子爷陈韫在酒吧街大打出手,被狗仔拍到。 当时传得沸沸扬扬,说阿丘和陈韫是情敌, 两人才撕破脸。但南乙知道,背后内情并非如此,他跟踪过这场事件第三个没有露面的当事人, 也意外撞破私情。 会令陈韫破防的永远是他的父亲陈善弘,他越是备受打压,越渴望父爱,逐渐活成另一个陈善弘,只是更脆弱、更易怒。 阿丘也并非是他的情敌, 而是他父亲的新欢。 “小乙,这不好吃吗?”迟之阳拿筷子尖指了指南乙餐盘里的牛排, “你不是最爱吃肉了吗?” 南乙回过神,笑着说:“嗯,吃着呢。” 秦一隅沿着他视线的方向看过去,也看到了阿丘,对方也抬了头,目光剜了他一眼。 他们之前打过交道,之前RedDream刚出来,签了和无序角落同家厂牌,当时那个不要脸的经纪人还让他去教人弹琴。 去了没半小时,秦一隅就跑路了。 “教不了,基本功稀烂,让他自个儿回去练。” 南乙盯着他看干什么? 难不成也喜欢他?他这么菜。 “我吃完了。”南乙端起餐盘离开,迟之阳本想跟上,但他还没吃完,严霁又替他打了冰淇淋,于是只好作罢,眼睁睁看着秦一隅跟上南乙走了。 不过很快,他的注意力就转移了,盯住了一个刚到餐厅的乐手。迟之阳一路瞄着他,头都跟着对方的行动路线转。 严霁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在看什么?这么入神。” 他凑到严霁耳边,小声说:“那边有个人长得好像蜡笔小新。” 他朝着筷子指的方向看过去,确实有一个背着贝斯的乐手,寸头,眼睛耷拉着,粗粗的两条眉毛很显眼。 “是挺像的。” 严霁头一回从他脸上见到这么兴奋的表情,和打鼓时的兴奋截然不同,特别像小孩儿。 “我超——喜欢蜡笔小新。” 迟之阳说完,收了筷子,二话不说起身就朝那个贝斯手走过去,一副‘我要跟你交朋友’的架势。 严霁望了一会儿,扭头,对着餐厅落地玻璃窗反射的自己的脸,思考起他本人和蜡笔小新的相似程度。 很可惜,百分之零。 他或许比较像蜡笔小新的爸爸,都是社畜。 对所有乐队而言,一周后的livehouse淘汰赛都是一块巨石,压在心头。 自选曲目对其他人来说是大优势,他们可以选乐队的成名曲、代表作,很难出错,但对恒星时刻正好相反。这意味着他们需要在一周内写出一首原创曲目,并且保证尽可能多排练,以保证较高的live完成度。 否则,在C组五进一的厮杀中,即便有一百分的加成,发挥不够好,也是杯水车薪。 这才是进来的第一天。 刚结束了录制不久,四个人就一头扎进写了[恒星时刻]的独立排练室,为第一场live演出做准备。只是令迟之阳和严霁没想到的是,刚进去不到五分钟,他们就得知了关系整个乐队走向的重大噩耗。 “你没法弹吉他了??”迟之阳两手扶着太阳穴,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我以为你上次上台没拿琴就是单纯喝醉了!” “啊……”严霁长长吐出一口气,“其实我猜到了,你来这儿一把琴都没带,我就觉得不太对劲。难怪你离开无序角落了。” “哎,这个得说清楚。”秦一隅倒着跨坐在椅子上,下巴抵着椅子背,“我呢,是先跟他们闹掰了,然后才出事儿受伤的,不是因为废了才被踹的,这俩有本质区别。到现在为止,知道我受伤的人也没几个。 “那你这手……还能复健一下吗?” 迟之阳试探性提问,但得到的却是非常确凿的否定答案。 “不能,做不到,完全废了,车祸导致的,碎玻璃割得乱七八糟。” 他展示着左手,笑着,如数家珍般介绍自己的伤,“看这儿,左手食指和小指的肌腱断裂了,蚓状肌也受了伤。手术、复健都做了,没办法,食指已经不能横按琴弦了,关节也发不了力,左手废了。” 南乙拨弦的手定住,垂下了眼。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得很沉,像是砸在胸口,很窒息。 但当事人却满不在乎,举起双手,像是投降那样,笑嘻嘻的。 “这辈子都不可能弹吉他了,我也不想弹了。” 气氛忽然低沉下来,雾一样笼罩整个房间。 “那现在怎么办?”长久的沉默后,迟之阳又抬起头,看向其他人。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南乙说,“海选也是这么过来的,不一定非要有吉他。” 严霁点头:“既然确定不能有主音吉他了,我们也能尽快调整,现在需要原创曲,时间也紧迫,不然先各自写着试试?” 迟之阳有些抓狂,感觉现在毫无头绪。 “别说写歌了,咱们现在连怎么做乐队都是一头雾水,一丁点儿经验都没有!抓瞎!” 说完他伸长了腿,踢了一脚秦一隅的椅子腿儿,“哎,你可是咱们四个里头唯一有经验的,就没点儿想说的?” 秦一隅乐了:“我的经验就是……鼓手一般都挺会剁馅儿的,哎咱们能包饺子吃吗?” “你有病吧!” “好吧不开玩笑了,经验真的有。”秦一隅一本正经,顿了顿,“鼓手一般还挺难脱单的,因为看不见脸。” “我就不该让你张嘴……” 南乙伸出手:“停。” 严霁干笑了两声,拿起手机:“要不咱们还是搜一搜吧?” 他一边打着字,一边念出声:“如何组好一支乐队……” 秦一隅屁股不离椅子挪着凑过来:“怎么说的?” “第一条。”严霁眯了眯眼睛,神情变得有些难以言喻。 秦一隅替他把答案大声念了出来:“不要和队友谈恋爱!” 念完,他大笑一声:“哈!对咱们四个男的来说,这真是好有建设性的意见呢。” 第一次深夜排练无疾而终。 耗着也出不来成果,严霁建议他们好好休息一晚,明天早点来写歌。 凌晨一点,四人打道回府,各自回了房间。 独来独往惯了,突然要和人同住一间房,这个人还是秦一隅,南乙不大适应。这么多年,他早就习惯和秦一隅保持仅自己可见的距离。 洗澡时,他又走了神,思考要怎么才能在同处一室的情况下,瞒住秦一隅,做自己要做的事?这实在不简单。 不过等他洗完出来,秦一隅已经趴在床上睡着了。 墨蓝色的房间里,只有一盏台灯开着,淡黄色光线丝丝缕缕晕开,沉没在夜色中。 他的床单也是暗蓝色的,南乙没戴眼镜,水雾将视野蒸得暧昧不清,只剩模糊的色块,整间房溶成一方夜晚的泳池。秦一隅的背肌随呼吸微微翕动,好像漂浮在水上。 直到此时此刻,他依旧感觉不现实,秦一隅离得越近,越不真实。 比起不够清楚的视野,南乙清楚地闻到了秦一隅身上的味道。 他对气味很敏感。这一点是中学时发现的。 那时的他知道了秦一隅会在琴房的隔壁睡觉,有次路过,后门敞开着,里面窗户也都大开,风呼啦啦吹了一阵,一张草稿纸飞了出来,飘到他脚边。 草稿纸上一半是数学题,另一半则是吉他谱。 那仿佛是种暗示。 南乙捡起来,安静地从后门走了进去,在秦一隅后两排的位置坐下。 窗外的玉兰花开得太好,亮堂堂的,像雪一样刺眼,他几乎睁不开眼睛。 氤氲的日光好像散漫的水汽,把一切都蒸得模糊不清。 他半眯着眼,在花香之外,嗅到很淡的柑橘香气,搀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味,好像晒过的动物的皮毛,又像是被新鲜锯开的木头的断面。 后来南乙靠近了许多次,确认了很多次,那的确是秦一隅身上的味道。 奇怪的是,这样独特的本领似乎也是时好时坏,面对其他人时,超能力的阀门就关闭了。 好在这并不实用,对他糟糕的人生来说也帮不上什么忙。 同在一个房间里,久违的能力又一次被打开,熟悉的气味包裹着,不适应的同时,也带给他一丝安全感。 回到桌边,南乙戴上眼镜,那些暧昧而梦幻的幻影都消失,回到现实世界。 他打开电脑,登录专门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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