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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的离开,跨越太平洋的两地分隔。到头来,唯有失而复得的狂喜在上涌。 他们有过去,难得有未来。 不敢不珍惜。 — 消除以痛为底色的回忆,最好方法是创造新的回忆去覆盖它。 衣帽间里,时雨搭出一套棕咖系情侣装,打破了陈启平时的黑白灰风格。 陈启故意问:“宝宝,我不需要有自己的审美了吗?” 时雨说:“不管,今天我们得看起来是一对。” 她眼睛还是红肿,陈启对上那双眼,调侃的话都噎在喉咙。 他们的情感需求刚好相反,陈启要时雨为他打造安全堡垒,时雨要为陈启放下高高筑起的心理防线。说到底,似乎又是相同的。 当时雨在陈启怀里哭,当她学会任性,陈启感到庆幸,纠缠他近十年的阴影正逐渐消失。 出门前,时雨坐在玄关沙发穿鞋,陈启单膝跪下,给她系上皮靴的鞋带。 系完鞋带抬头,一双美眼正自上而下望着他,旁人眼里的冷艳,看他的时候常携暖意。 他跪着索吻,只用目不转睛盯上三秒。 三,二,一。 时雨会仁慈地给他一个吻。 即使浅尝辄止,也足够让他眼底泛起笑意,蔓延去唇角。 时雨扶着他的肩膀起身,围上长围巾,把下巴埋进围巾里。帽子选的是毛线帽,盖住耳朵,保暖工作相当到位。 相比之下,陈启穿得单薄。一身深棕色羊毛大衣,内搭米色立领,随意围了一条亚麻棕围巾,看着就嫌冷。 时雨挽着他:“不穿多点?” 他摸摸时雨的头:“我有暖宝宝。” 时雨伸左手:“在哪,买暖宝宝不分我几个。” 陈启牵起她的右手,放在她自己的左手上。 “在这里。” 她倏地松了手,重新挽上陈启的胳膊:“那你别离我太远,暖宝宝要贴身用。” 电梯缓缓下行,陈启看着镜面里的一双人影,装扮相似,相互依偎,任谁看都是恩爱的一对。 时雨靠他很近,洗发水是和他同款的,散发淡淡薄荷香气。他稍稍低头,能吻到时雨垂下的眼皮,还有颤动如蝶翅的长睫。 满足感就快要溢出来。 车早前让人停在楼下,时雨不需要走很远,直接坐上副驾。 第一个目的地是母校,他们初次相恋的地方。 时雨看向前方,陈启熟门熟路地往附中开,但到最后一个路口时,朝着相反方向拐去。 “阿启,我们去哪里?” 路边商店装点着圣诞元素,店里播Last Christmas,氛围极浪漫。 陈启在一家书店外停车,帮时雨开车门,牵着她走进书店。 这家书店有两层,装修复古,楼梯都是用书垒的,扶手也是书。书山书海的世界,是时雨躲避枯燥学习的梦幻仙境。 有时学烦了,她会请一整天的假出校门,在这里从早待到晚,读完一本跟课业无关的诗集。 书店主人是个热爱摄影的退休老教授,他随手纪录店内情景,拍到几次时雨的身影,征得同意后挂在二楼的墙上。 几乎每个进店的人都会对店主说:“大爷,这是你闺女啊?长得真漂亮。” 时雨出国前,老教授送了她一本精装的《新月集》,其中夹着亲手制成的书签。 书签摘写一句:“你的生命正值青春,你的道路迢迢无尽;你一口气饮下我们给你的爱,然后便扭头转身,离开我们。” 诗句停留在叙述,时雨知道,这也是老教授对她的祝福。 用书签留言是这家书店的惯常做法。因为周围有好几所重点高中和顶尖高校,往来的读书人很多。 也不知是谁发明的交流方式,总之,读者们会在喜欢的书里夹一张手写书签,宛如在茫茫书海里扔了一只漂流瓶,等候有缘人看见。 有一段时间,时雨只看固定的几本诗集。从某一天起,书里夹的书签变多了,每一张都是简笔画,图案还能连成简单的意思。 比如,一颗心加一颗雨滴,大概是说他喜欢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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