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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慌忙往旁边一滚,挣扎着坐起来:“没事吧?!” “你在干什么?”沈辞根本顾不上自己,脸上的惊惧还没退去,“趴在窗边干什么?” “喂鸟。” 沈辞一愣:“喂鸟?” “你该不会以为我想跳楼吧?”秦抑好像找到了他反应过激的原因,有些无奈地说,“这是二楼,跳下去也摔不死,我还没傻到想把自己弄得更残一点。” 沈辞意识到自己误会了他,不免有些尴尬,也坐起来:“谁让你做出这种让人多心的举动……喂鸟就喂鸟,身体都探出去是干什么?” “因为我感觉有人在喂,就想搞清楚是谁……”秦抑解释说,“面包虫是温遥的吧?他不好好喂他的蜘蛛,抢着喂我的麻雀是干什么?” “你的……麻雀?”沈辞眨了眨眼,“怎么就变成你的麻雀了?” 秦抑:“这是我家,院墙以内的东西都算我的,有问题吗?” 作者有话要说:用绑架代替购买(? 沈辞:但这并不是能rua的宠物! 81、第 81 章 沈辞小声:“照这样说,你家的东西都是你的,那温遥的蜘蛛其实也……” 秦抑听到那两个字,眉头就是一紧,果断道:“住嘴。” 沈辞立刻闭了嘴,眼神向外飞了一圈,装作什么都没说过的样子。 麻雀还赖在窗户外面不走,却又不肯吃他喂的饼干,这让秦抑彻底失了兴致,索性把窗户一关,不理它们了。 怪不得两个月不见变得这么胖,原来是天天被温遥投喂面包虫,营养太好了。 沈辞看了看麻雀,又看了看秦抑,忽然问:“哥哥,你喜欢小鸟吗?” “不喜欢。” “为什么?” “太吵。” 麻雀们还在叽叽喳喳,饿的时候要叫,吃饱了还要叫,确实是有些吵闹,沈辞又问:“既然不喜欢,还要说是你的麻雀?” 秦抑:“是不是是一码事,喜不喜欢又是另一码事。” 明白了,就算不喜欢,但所有权不能丢。 果然是秦少的占有欲呢。 “不过。”秦抑又说,“如果是叫声好听,会唱歌的那种,我倒是可以接受。” 会唱歌的? 金丝雀吗? 但金丝雀体型似乎有点太小了,跟麻雀差不了多少,性格也不容易跟人亲近,像秦抑这种自带让动物敬而远之气场的人,估计就是真的只能把金丝雀养在笼子里,听听叫声了。 所以秦抑需要一只胆大不怕人,可爱能rua,不是很吵,还会唱歌的鸟。 这么多条件筛选下来,沈辞其实已经不太抱希望了,但他去网上搜了一圈,居然还真找到了合适的「鸟选」。 于是三天后,他给家里带回来一位新成员。 他提着鸟笼走进卧室,秦抑向他投来目光,眼神中透出几分震惊:“你还真弄了一只鸟过来?” “麻雀又不能放在家里养,你不是嫌它们吵吗,我给你买了一只不吵的。” 沈辞说着,把笼子放在一边,打开笼门,冲着里面的小鸟伸手:“来。” 秦抑向鸟笼里看去,沈辞带回来的鸟是一只浅黄过渡白色的小鹦鹉,两颊各有一块圆圆的「腮红」,头顶翘着一撮羽冠,正歪着脑袋,用乌黑的眼睛盯着沈辞的手。 因为这两个特征太过明显,秦抑一眼就看出来,这应该是一只玄凤。 鹦鹉打量了沈辞一会儿,居然真的跳到他手上,抓住了他的手指,沈辞把鹦鹉托出笼子,轻轻摸了摸它的羽毛,鹦鹉也不反抗,直把脑袋抵在他手指上,闭上眼睛,一脸「快点rua我」的享受表情。 秦抑好像不是很能理解为什么一只鸟会在人类这里求撸,有些一言难尽:“从哪里买的?” “托温遥哥帮我买的……”沈辞道,“卖家说可以先试养一段时间,如果实在不跟你亲近,可以再去他那里看看别的鸟,不过玄凤已经是最亲人的鹦鹉了,哥哥要是驾驭不了的话,恐怕只能试试文鸟。” 秦抑关注点很是奇特:“温遥还认识卖鸟的?” “他认识很多爬宠卖家,卖家和卖家很多都互相认识,问来问去,总能联系上卖鸟的。” 鹦鹉赖在沈辞手里享受他的揉搓,好像已经舒服得快要融化了,秦抑还是没敢贸然伸手,又问:“它会唱歌?” “会吹口哨。” “会学人说话吗?” “这个可能有点困难。” 沈辞坐到秦抑身边,一边抚摸鹦鹉,一边把它递到秦抑跟前:“要不要试试?” 秦抑其实对小动物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只要不是八条腿或者八条腿以上的,是两条腿还是四条腿对他来说都差不多,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只要不来打扰他,他们就井水不犯河水。 但可能因为这只鹦鹉是沈辞买回来的鸟,又一副乖巧听话的模样,居然真的让他产生了那么一丢丢好感,于是他伸出手,试图触碰鹦鹉的羽毛。 结果他还没碰到,鹦鹉已经挣扎了起来,直接从沈辞手里挣脱,扑腾着翅膀飞到了他肩膀上。 沈辞:“……” 秦少这气场也太强了吧! 这种生人勿近,小动物也勿近的气场到底是怎么形成的,天生的? 他选鹦鹉的时候,特意跟卖家要了一只最胆大不怕人的,这鹦鹉从小手养到大,基本谁都不怕,沈辞才跟它第一次见面就能rua它,换其他陌生人也同样能上手,没想到到了秦抑这里,居然还是怕生了。 他不死心,又把鹦鹉从肩头捉下来,秦抑再次伸手,指尖才刚靠近,鹦鹉就张开粉色的喙,竖起羽冠,作势要啄他。 秦抑动作顿住,只好把手收回:“我可能不太适合养宠物,你还是给卖家送回去吧。” “别啊……”沈辞有些着急了,“可能只是它还不熟悉你,你们再培养培养感情,肯定可以的。” 秦抑垂下眼,没说什么。 沈辞有些心疼他,不招小动物喜欢确实很让人无奈,喂麻雀麻雀不敢靠近,摸鹦鹉鹦鹉会害怕,要是养智商更高的猫猫狗狗,八成也养不熟。 似乎就只有没有生命的钢琴,可以永远陪伴他。 沈辞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抚摸了一下鹦鹉,将它哄好以后放回笼子里,随即挽住秦抑的胳膊:“哥哥,对自己有点信心好不好?你们才刚见面,彼此还不熟悉呢,你给它点时间,它肯定会喜欢上你的。” “有你喜欢我就够了。” 沈辞莫名从这句话里听出了几分寂寞,忽然他凑上前,整个人都快贴到秦抑身上,在他耳边低声说:“有我喜欢你还不够,我会让更多人喜欢你,让更多动物喜欢你,让他们知道,秦抑才不是什么可怕的人,相反,他很可爱。” 秦抑眉尾微微一扬。 如果温遥在现场,一定会觉得沈辞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已臻化境,硬是能把一个跟可爱毫不沾边的人看出可爱来,还要觉得看不出他可爱的人都是没有发现美的眼睛。 沈辞在秦抑身上赖了一会儿,又不知想到什么,抽着鼻子闻了闻:“哥哥,你说,如果你身上沾满我的气味,是不是就能让小动物亲近你了?” 秦抑:“……” 沈辞自觉找到了正确解法,开始拼命跟他靠近,用脑袋抵在他肩窝,又用脸颊蹭他的颈侧,试图在他身上留下自己的味道。 秦抑身上其实还是挺香的,毕竟这人一年四季都天天洗澡,腿不方便也要洗,困得睁不开眼也要洗,衣服永远只穿一天,什么时候凑过去闻,都能闻到香喷喷的洗衣液的味道。 也不知道是车祸后住在医院,长期不能洗澡给搞出心理阴影来了,还是天生就这样,总之,想让他身上沾染一点其他人的气味,实在是不太容易。 沈辞一番操作,觉得没什么效果,索性开始上嘴,亲吻他颈边的皮肤,亲吻他的锁骨,甚至轻轻啃咬他的喉结,又擦过下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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