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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这个小丫头继承了楚尘的精明,懂得明哲保身,也继承了赵夕的温良,做不到以天地万物为刍狗。她放不下眼前的众生,也放不下她自己。时间久了,她却没有像他担忧中那样因为平衡不了私欲和大义而陷入无尽的纠结,最终泯然众人。她跌跌撞撞地摸索出了一套自己的人生哲学,克制着自己的善良,也克制着自己的精明,知道什么时候该义无反顾,什么时候该放手旁观,什么时候该放肆爱恨,什么时候又该地收心敛性。 时隔千年,他觉得阿雀在她身上又活了过来。久违的恐惧萦绕在了他的心头。他恐惧的并非阿雀的实力,两千年的修炼让他少有敌手,即便阿雀再世,他也有信心让它灰飞烟灭。 他恐惧的,是阿雀本身。阿雀把自己化作牢笼,那牢笼里,关着天地众生。因此,无人可以禁锢它,它自己便是自己的牢笼,便是自己的天地。千年前,即便至身死的一刻,他也从没有觉得自己真的掌控过阿雀,就连拥有血契的葛青也发出过这般感慨。他时常觉得,阿雀单单是存在,就是对他这种不自量力之徒的嘲笑。 恐惧的同时,他开始隐隐期待:她究竟会长成什么样子——阿雀如果生在太平时代会是什么样子。如果没有莫奕和昭姝的卷土重来,他想过就这么护着她平安顺遂地过好这漫长的一生,永远不再提那些前尘旧事。可越是这样想,他就越不想见到她,因为他会忍不住诘问自己:为什么他有时间在这里照顾这个孩子,却没能陪自己的亲生女儿长大,就连送她出嫁也只能远远看着? “儿女都是父母的债,想不到啊,你也老了。”在他为了给赵茗续气,从木善村九死一生地回到地府后,来探望他的老秦没有一句嘘寒问暖,反而乐呵呵地调侃他。 “我可比你死得年头久。” 秦广王摇了摇头:“老不老,不是自己说了算。什么时候孩子大了,什么时候咱就老了。” 那个时候他觉得秦广王闲来无事伤春感秋,可现在,他看着手上这封信,心里生出了那一丝酸涩的滋味:赵茗真的是大了,我也老了。 信是小真下山玩带回来的,上面只有一句没大没小的话:“2035年10月7号,我要结婚了,要是没死的话,赏个脸?” 他把信撕碎,扔进了鱼池边的垃圾桶。 “你不去吗?”小真爬在他腿上,歪着脑袋看他,“我觉得你很想她啊。” “我什么时候说过想她?” “就是没说,你才想她。要是说得出口,你就不想了。想是用心的,不是用嘴的。” 想念又如何? 她如果真想见他,让小妖找出他的住处便好,怎么会找小真做这个传话筒。 他恨它死了千年还能搅弄风云,引得昭姝、莫奕和姜澈的后人祸乱人间,逼得他不得不杀了自己的妹妹和昔日的同袍。她恨他因前世之事迁怒于她,毁了她的人生,让她身上背上了无辜之人的血债。 若是不见,他们之间还有思念,若是见了,便只有怨恨。 她想要的,根本不是什么再见一面,而是他的一个表态:上穷碧落下黄泉[75],再也不见。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自知时日无多,也有了多做点好事的念头。好歹他们也认识了两千七百年,他就圆她这一次的心愿又如何? 他甩了甩鱼钩,把桶里钓上来的小鱼倒回鱼塘里,说:“不去。” 小真腾地站了起来,双手掐腰,怒气冲冲地吼道:“好不容易钓上来的小鱼,怎么还给放回去了?季忱,你改吃素了?” 重新做回人之后,他又把姓改回了季。他守了纪国两千多年,如今他只想为自己守住这最后几个寒来暑往、秋收冬藏的四季。 “那鱼还太小,等它长大了点吧。” “它长大了呢?” “长大了就该去江河湖泊,畅游一番。” “那它不会想这个池塘里的爸爸妈妈吗?” “孩子大了,总是要离开父母身边的。” “那它要是不走呢?” “那我们就吃掉它,你想喝鱼汤还是吃烤鱼?” “除了胡萝卜,我都喜欢吃,”小真挽着他的胳膊,一蹦一跳,娇嗔地问,“我说,季忱,咱们为什么要在成都定居呀,你本就阴气积身,在湿气这么重的环境生活下去,你那把老骨头能受得了吗?” “因为我答应过一个人,”他说,“要把种子带回他的家乡。” 那是他第三次遇到阿雀转世。 那是南宋宝佑七年,公元1259年的一夜,距离南宋灭亡还有21年。 那一年,判官笔断,三生石裂,忘川倒流,因果大乱。除十八层地狱照常运转外,地府停下了所有的工作。 这一次,人族又迎来了一个决定命运的时刻。 而这种时刻,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里,也不过只有不出十次。 冥王同他一起来到人间,来到这阴阳失衡的源头——潼川府路合州的一座三面环水、依山而建的堡垒。 钓鱼城。 他想不明白,这一座弹丸大小的城池,一座如纪国那般弱小的城池,怎么抵抗得住强于齐国百倍千倍的蒙古军队的铁骑,又能对这天下的命运起什么作用? 由于阴阳错乱,他和冥王短暂地失了法力,只能附身于死尸之上,避免魂魄散乱。他刚一操纵着尸体睁开眼睛,就撞上一张年轻的脸庞。那张满是血污的脸庞细看起来十分稚嫩,一双眼睛又大又亮,担忧地望着他。 又是你。 他有时也会感慨缘分不公,他费劲心思招唤葛青和姜湘的魂魄却不得,来人间一趟却如此轻易地见到了阿雀。 “你怎么样,还能动吗?” 他活动了一下,艰难地说:“能。” 年轻士兵把他扶到一边坐下,递给他一张绢布,说:“这是你掉的,下次记得缝紧一些。” 他接过一看,那是这具身体主人的遗书,上面写满了对自己父母不能床前尽孝的遗憾,希望父母能撑到援兵前来。 他发现这座城的情况比当年的纪国糟糕得多,也幸运得多。糟糕的是,这座城里人数众多,可以万计,大多都是残兵老弱。幸运的是,守城的知合州王坚显然比纪侯和昭姝要有远见,在城里挖了许多井眼和池塘,在背靠的山麓上开垦了大片耕地,水源与粮食非常充足,只要城池不失手,他们可以在这里守到“天荒地老”。 蒙哥大汗率领的蒙古军队在四个月前到达了城池之下,切断了周围城池与钓鱼城的联系、清扫了江上宋军的船只与周围的山寨,但钓鱼城周围的山势陡峭险峻,在平原之上攻城所用的云梯、投石车等等攻城器械毫无用武之地,无法从狭小的山道上攻入钓鱼城。蒙宋都想不到,一路长驱直入、势如破竹的蒙军被钓鱼城这块“小石头”绊住了脚。 如今正值夏日,巴蜀燥热难耐,水土不服的蒙军之中又生疫病,王坚决定趁机夜袭蒙军,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今夜,这个年轻士兵将要随王坚一同出城偷袭,而这具身体的主人则被安排在城楼防守。 年轻士兵看上去比葛青从军时还要年轻,紧紧攥着刀鞘,直咽口水。 “你缝……”他犹豫了一下,把“遗书”替换了个说法,“你缝信了吗?” “我缝的是麦粒,”年轻士兵被他一打岔,忘记了紧张,回想起了往事,甚至还笑了起来,“我是成都人,两年前被征进了军队里,成都失守后,我跟着军队一路退到这里。我总想着,等仗打完了,我就回家去,继续种地去。不知道我们家的地荒没荒……” 年轻士兵和他絮絮叨叨了许多田野间的生活,怎么打麦子、怎么分辨杂草和兰花、什么姿势挑水最省力气、哪里能抓到蛐蛐……这些对他而言仿佛是另一个世界的东西。 他生在贵胄之家,学的是治国平天下,少时有奴仆伺候,从军后固然辛苦,但有云子和副将等人照料他的生活。他从没有为生计发过愁,也从来不知一个普通百姓要如何生活。他同一生躬耕的吴言话不投机半句多,但同皆我却能醉饮畅谈,只因那人也是落魄贵族,哪怕饥肠辘辘,忧的也是天下人,思的也是千年计。说来好笑,他自诩以守护纪国子民为己任,却又看不起他守护的百姓如此“庸碌无为”。 年轻士兵的絮叨被王坚的集合号令打断了。 他在城墙上目送着王坚的偷袭队伍夜奔出城,如一条无声前进的长蛇,钻入蒙军的营帐,张开了獠牙血口,咬醒了疲惫不堪的蒙军。王坚带领队伍杀了个三进三出,并不恋战,立即回城。 率先反应过来的蒙军士兵穷追不舍,在队伍进入城门之时,擒获了三五名士兵,其中便有那个年轻士兵。 城门已然落下,为了城中安全,断不会开启。他与其他守城将士一同朝城下射箭投石,轻装追击的蒙军顶不住攻击,将这三五名士兵挡在身前为盾,且战且退。 他看到那个年轻的士兵脖颈被蒙军划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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