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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来的不是齐恒的短信,而是莫琛的电话。 “莫琛……”我一开口,居然直接哭了出来。 我也是一个快三十的人了,看过了那么多的生离死别,自己也经历过生离死别,应该早就是个淡然超脱的成年人,可是听到莫琛的声音这一刻,我还是压抑不住自己的情绪:不是恐惧,不是愤怒,不是难过,而是……委屈。 “别怕,茗茗,”莫琛温柔地说,“别怕,我在,想哭就哭吧。” 我和莫琛打了将近四个小时的电话,把从永丽美容店到刚刚和阿白的对话都告诉了他,说着说着,我居然还埋怨起前几天点的外卖不如他做的饭好吃,他不在我身边我都睡不好觉。 莫琛没有因为我的语无伦次而打断我的话,不论我说什么,他都一一回应着。 我不知道对于一个普通人而言,通灵族和地府的事算不算恐怖,但这么多年来,莫琛从来没有把我当成一个怪物或是什么换取利益的宝物。我们和普通的情侣一样,约会,吵架,考虑着结婚后在哪里买房。只要我不提,他从来不过问通灵族的事。但只要我说,他永远都会支持我的所有决定。 通灵族是对所有物质维度中拥有灵魂并能够操控灵魂的生灵的统称。在人间,通灵族大致可以分成三类:一类是人类中灵识觉醒的修仙问道之人,这类占通灵族的比例最大,江月她家就是这种;一类是原本没有灵魂、但通过吸纳灵气孕育了灵魂的物质生物,这类被称为“妖”,云雀观供奉的那只雀妖、狐妖妲己就属于这种;还有一类就是与人类的身体结构、灵魂结构非常相似但又略有不同的类人族,我母族不明族和父族不死族就属于这种。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通灵族因为拥有异于常人的能力,常常遭到凡人的排挤或是觊觎,和普通人交往过深的通灵族往往都不得善终,大到逐鹿之战“祥兽”遭到屠杀,小到牛郎贪图织女的美色剪除了她的翅膀的悲惨故事,比比皆是,不胜枚举。因此,通灵族往往选择避世而居,族内通婚。 江月虽然和莫琛青梅竹马,但也一直对他隐瞒着自己的身份,当初我要和莫琛摊牌时,江月还苦口婆心地劝了我半个月。 我当时以为莫琛能接受就是万幸,万万没想到,莫琛会这么理解我,包容我。 “所以,你现在还是决定要去木善村吗?” 我攥紧了手机,闭上了眼睛,说道:“去。” 有一件事,纪忱和阿白说对了,因果循环是不变的法则,但种下什么因,是人自己决定的。不论如何,这件事情的因是十一年前我为刘小小的事违反条例去了木善村,那么这个果就该由我来承担。我躲得过上一个十一年,躲不过下一个十一年,而我也不想让莫琛和我一起躲下去。 “茗茗,有件事之前我一直想和你说,前段时间给忙忘了。我老家的表姐明天结婚,表姐知道我在临沂出差,要我无论如何一定带着你回去。这个表姐和我很多年都没有联系了,我都不知道她是怎么拿到我的电话号码的,”莫琛说,“刚刚听了你说的那些事,我本来不打算和你说了。但现在,那你想陪我去吗?” 明明是我把他拉下了水,他却说是我在陪着他……我自问对他的付出远不如他为我做出的牺牲,如果感情也有因果循环,我前世是种了多痴情的因,今生才换来这个果。 我退了房,去车站取了车票,等车的半个小时里,我每隔几分钟就要看一下手表。之前我有多抗拒去木善村,现在我就有多么急切想到临沂。 一条路有多长,不在于这条路本身,而在于路的尽头是谁。 现在这条路的尽头是莫琛。 上车之后,莫琛在微信上问我,上车前有没有时间吃午饭,需不需要给我带一点吃的。我还没来得及回复,他又发了条语音,让我在车上好好休息,车快到站的时候,他会打电话叫我。 “就算下一秒天塌了,也要过好这一秒,我在车站等你。” 在临沂站被莫琛抱住的那一瞬间,我忽然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了,纪忱的局也好,木善村的真相也好,那个幕后黑手也好……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一刻我还活着,我还和莫琛在一起,而下一秒不论发生什么,他都会和我一起面对。 他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心安。 莫琛告诉我,他从小就跟着父母搬去了济南,只在高考毕业后回村子办过一场升学宴,对这村子比我还不熟悉,只能带着我站在村门口等他表姐找的人来接。 来接的男人咧着一口大黄牙,耳朵上夹着一根中华,披着一件贼贵的貂皮外套,老远就冲莫琛举着双手。 我想过很多次和万富贵重逢的场景,纠结过无数次我是该先给他一棍子,还是捅他一刀子,可是当我真的看到他时,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他老了。 这句话不是一个感慨,而是一个陈述。他太老了,脸上的皮肉松垮,眼睛耷拉,双眼浑浊,脑门上阴气环绕,一副命不久矣的样子。 “欢迎,欢迎!上次回来还是个大学生呢,这次就是莫博士了!当年你叔我参加你的满月酒的时候就说,俺当村长这么多年,抱过那么多娃娃,就看着你最有出息!” 莫琛赶紧小跑了几步,迎了上去,回握了回去,不好意思地笑着,却也只能嘴笨地说:“哪里,哪里,都是村里培养的。” 我嗤笑一声,慢慢溜达过去。 万富贵这才看向我,脸上堆满了笑:“琛子,这位是?” 我挽上莫琛的胳膊,小鸟依然地靠着他,对村长眨了眨眼,说:“我叫赵茗,是莫琛的女朋友。” 万富贵又赶紧向我伸手:“常听琛子提起过!小赵也是大学生啊!知识分子!” 我依旧挽着莫琛,笑得不见牙齿:“莫琛也经常和我提起您家的茅台酒好喝呢!” 我怕莫琛自责,之前和莫琛讲的时候,省略了十一年前被活埋的事。莫琛对我的古怪举动不明所以,看了我一眼,但在外人面前,他从来不会反驳我的话,只会配合我行动。 万富贵一怔,一双浑浊的老眼彻底睁开,直勾勾地打量着我,嘴角的肌肉无意识地抽搐。 我无辜地对他笑笑,好像什么都不明白的样子。 我上一次来,用的名字是张灯。在万富贵的记忆里,张灯是刘小小的网友,因为收到了刘小小在网上发的求救信要来一探究竟。张灯来自一个离异家庭,父亲已经出国,彻底和她断绝了父女关系,母亲常年在外地工作,也不管她。她和母亲说自己要出去毕业旅行,母亲也没回复,没有人知道她来的是木善村。所以,他才大胆地杀死了我。而十一年过去了,的确没有人来找过张灯,所以他自然而然地忘了这件事,一颗悬着的心早就烂在了肚子里。 地上的庄稼蓬勃生长,地下的少女尸骨腐烂成灰。这种事情,他习以为常。无辜者的死亡,不过是他滋养自己的肥料。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突然有一个长得和张灯一模一样的女孩又来了木善村。 “小赵是哪里人啊?听口音不像咱这儿的。” “我爸是济南人,我妈是临沂人,我从小生活在济南,连大学都是在山师上的,毕业了也在济南工作,一直没来过临沂,搞得我现在都不会说临沂话了。”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今晚到我家住,叔叔家里的茅台管够!”万富贵心虚地移开视线,赶紧背过身去,一路上一言不发,紧绷着后背,脑袋微侧,明显是在偷听我和莫琛说话。 我就故意说给他听:“莫琛,你还记不记得我和你说过,我当时高中毕业旅行就想去这种村子玩,搞个农家乐,结果我妈非得带我去国外,结果国外吃得是真不好,我最后几天都在吃方便面……” 万富贵明显松了口气,回过头来开始和我们搭话:“咱们木善村好玩的可多了,这两年搞特色旅游,开设了好多个景点呢!明天上午你表姐、表姐夫要去雀神庙拜雀神,你们跟着一起去看看,可热闹了!” “我就听说过结婚拜天地拜父母,怎么这儿还拜雀神啊?”我问。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雀神管婚嫁、生育,新娘子穿着嫁衣去祭拜雀神,雀神就会保佑她一生平安幸福。” “怎么只保佑新娘不保佑新郎,雀神是什么老色批啊?”我咯咯一笑。 莫琛皱了皱眉,轻轻推了我一下:“别这么说话,雀神是位女神。” 我做了个鬼脸:“女神就不能是老色批了,女神就不能喜欢女的了?” “啊呦呦,小赵,这话可不能乱说,”万富贵连呸了几声,双手合十,上下拜了拜,“这是咱们雀神娘娘心善。” 到了晚上,万富贵竟然真的拿出了两瓶茅台招待我们。莫琛看上去白净好欺负,其实酒量特别好,一人能连干一瓶白的加五瓶啤的。他喝酒还不上头,喝大了也不胡言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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