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前,纪忱下令,我提过的灯都必须经过阿白的筛选。和后来我遇到的灯相比,那些灯的执念温柔得可以当成睡前故事读了:丧偶多年的老人想见一见自己的爱人,寻子的父亲想让被拐卖走的孩子吃一顿自己包的饺子,从小双目失明的钢琴家想看一场雨…… 那时的我在纪忱的保护下——尽管我一直不想承认自己被纪忱保护着——对这个世界的不公平与罪恶的容忍度很低,我认为世上所有事都应该和阎罗十殿前的门匾上写的八个大字一样——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且,不可否认的是,我从认识纪忱的那天开始,就对他怀有极强的叛逆心理,所以我一直希望亲自打破他的那套听起来就是为了押韵的狗屁为人处世箴言:“人有母公,世事无公。” 刘小小是我遇到的第一盏和我三观极为冲突的灯,给了当时的我很大的冲击:我不敢相信,在现在这个文明社会,还会有这种信息闭塞、重男轻女的村子保留着冥婚的陋习;我难以想象,会有父母会为了儿子的医药费喂女儿吃了安眠药,把她绑上轿子,我那时对于天下最恶毒的父母的想象,也不过是我妈这种喜怒无常、拿我们撒气的女人;我更无法接受,男方父母居然知法犯法地做着这种杀人买卖。 可惜我没有任何证据,不能拿着一个鬼魂的证词去警局报案。于是,不知天高地厚的我做了一件愚蠢无比的事情——瞒着所有人跑去了木善村调查。 《地府员工守则》第八条规定,阴差不得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擅自干涉阳间的事物,更改活人的命数。 这是我第一次违反《地府员工守则》。 木善村的村长听我说完来意后,非常愤慨,不仅扬言要帮我追查到底,还留我吃了晚饭。我脑海里还有一点点危机意识,盛情难却地喝了村长递过来的第一杯酒之后,便没有再喝。然而,那杯酒下肚没有十分钟,我便觉得头重脚轻,在饭桌上昏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我穿着一身和刘小小死时穿的、和冯潇结婚照上一模一样的嫁衣,躺在一个和我自己身体差不多大小的封闭空间里。 我推了推自己眼前的木板,推不动。木板重如千斤,上面应该压了什么东西—— 村长那个老不死的把我活埋了。 第二十八章 第二次死亡 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时间。 我第一次读到这句话,是在高三语文课上。 我刚刚把桌洞里的书合上,就被语文老师点名罚站:“一天天的上课不是睡觉就是看闲书,等你上了大学有的是你睡觉的时间,有的是你看小说的时间!你知道现在离高考还有多少天吗?写作素材都背不完还看闲书,来,上黑板把《琵琶行》默一遍!” 我垂着脑袋挨训,心里却没怎么把老师的话当回事,上讲台前还往桌洞里面瞟了一眼,那两个规规矩矩、板板正正的大字躺在鲜红如血的封面上,像是一具僵硬麻木的尸体,睡在从自己身体里流出的血浸泡的地上。 很久很久以后,久到我看山又是山、看水又是水,唯独看天边的晚霞还会想起那本鲜红的封皮时,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那两个字是对我、对无数人这一生最精准的总结。 ——活着。 那天放学,我问来接我的莫琛:“你觉得活着很好吗?” 莫琛把我的书包拿在手里,有些担忧地看着我,谨慎地反问:“你是觉得活着有哪里不好吗?” 在十岁和十九岁之间,我拥有非常强烈的自我意识,且根本不在乎自己的情绪给别人造成的影响,偏执地认定自己拥有的经历才是人生的唯一答案,如果十八岁的我看灰色想的是灰太狼,那么就会觉得别人看灰色想到红太狼是一件很愚蠢且浅薄的事情。 用纪忱的话说,我那时每天好像整个历下区的人都欠着我。 我反嘲他,那你就像整个济南城都欠了你的。 纪忱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 我心虚地闭上了嘴。 从来没有人欠我,但也许真的有人亏欠过纪忱。 我记不得自己问出那句话时的状态,但总归不会多么兴致昂扬,莫琛也许误以为我是在青春期这个格外敏感的时刻有了轻生的想法,所以才会格外地焦虑又小心。 我当然不可能轻生。这个世上谁都会死,但我不会。恰恰是因为我不会死,所以我对活着这件事也没有多少渴望和庆幸,就像一个身体健康的人不会每时每刻为呼吸到氧气或心脏还在跳动而如蒙大赦一样。 我忘了那天和莫琛讨论了多少,只记得莫琛说了一句话:“活着也许没那么好,但已经足够好了。” 他说那句话时,人正在厨房洗碗,手上沾满了洗洁精打出来的泡沫,围裙上还蹭着今晚做给我吃的黄焖鸡的汤汁,身上除了还没来得及跑干净的油烟味外,还有一丝薰衣草洗衣液的香味,这是上星期周末我和他一起买回家的洗衣粉。 在这场对话的五个月后,我们爆发了一场极大的争吵,陷入了迄今为止最长的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冷战。这场争吵的原因我早已记不清了,可能是我又忘记把垃圾扔下楼,也可能是他又忘记清理冰箱里的过期食品。我只记得莫琛为了不影响我高考,整整两个月没有在我们租的学区房里留宿,但我每天晚上下了晚自习回家,锅里都有做好的晚饭,还冒着一丝热气。 高考结束那天,他在考场外接我,我们一路无话地走回家。他应该是想要结束我们之间这场毫无意义的冷战,所以吃过晚饭后并没有离开,拿着碗去厨房洗碗。一整个晚上,他都没有再提这场两个月的冷战一字一句。 在那个时候的我看来,这是天大的侮辱:我为了这场冷战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高考考场里做数学题都能走神想到他,他却好像这是一件无关痛痒的小事,甚至不需要最终争论出一个谁对谁错就可以翻篇而过。我心里笃定,他能这么做,一定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是对的,只有觉得自己是对的人才会不在乎对错。 我忽然变得非常激动,抢过他正在洗的那个盘子摔在地上,夺门而去。身后传来一阵急切的脚步声,我知道是他追了出来,我烧了一张江月送给我的隐身符,轻松躲开了他。 以江月和莫琛两个人青梅竹马、狼狈为奸的深厚情谊,我不想被莫琛找到,自然就不能去江月家里蹭吃蹭喝。 我在人间无处可去,只能一头扎进了地府。赶巧碰上纪忱八百年一回去人间出差,我连个吵架的鬼都找不到,只好在忘川和休班的阿白唠了会儿嗑。 当时的我还没有意识到我的一切行动都是以“莫琛总会追出来的,莫琛总是会找到我的”为前提而展开的,更加不会意识到这种行为背后是怎样的一种有恃无恐,又是怎样的一种依赖。 阿白去轮值,我百无聊赖,自己做主从忘川河里提了盏灯。 这就是我的第十三盏灯,刘小小。 但现在看来,刘小小其实才是我提的第一盏灯。 也是我渡的最后一个人。 我已经记不得,十一年前那天晚上村长灌我的酒有多辣,也记不得那个村长嘴里面镶的金牙是一颗还是两颗。 但死亡的整个过程,我记得十分清晰。 这是我第二次死亡,却是我第一次体验到死亡。第一次死的时候,一切发生得都太突然,嘭地一声巨响,车子撞上油罐车,火一烧起来,我的脑浆和血就甩到了姐姐的脸上。 而这一次,我有足够的时间和死亡相处。 最初的反应自然是抗争,我拼命地想要推开身上的木板,却无济于事。我既没有纪忱那样强大的法力,也没有江月身上的那些符篆,异于常人的阴阳眼在这种时候根本帮不上忙,此时的我和一个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到了这一刻我才不得不承认,我本身并没有我平日表现得那么厌世。我和我提过的每盏灯没有任何区别,我也是一个俗人,拼命地想要活下去罢了,我根本没有俯视任何人的资格。我之前表现得那么阴郁高冷,也不过是想要显得与旁人不同的无用功罢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的手脚已经没有了力气,棺材里稀薄的空气也已经因为我的剧烈活动而消失殆尽。我已经陷入了绝望,除了本能地哭泣,已经停止了任何挣扎和思考,脑子里只剩下三个念头。 第一个是,江月和莫琛都不知道我来了木善村,我不是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该不会得等着这地方哪天迁坟,有人把我挖出来,我才能复活吧?要真是这样,等我爬出来之后,莫琛和江月还在人世吗? 第二个是,莫琛会不会为了我的事自责啊? 最后一个念头是,我还没有见到姐姐,我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死”了。 就是这么这三个念头支撑着,我自始至终都没有彻底丧失意识。我本来就是高度近视,在黑暗中更是完全看不清东西。视力的丧失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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