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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贴钱。 达米安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布莱恩:“而且他把消息泄露出去了也有好处,有助于我们浑水摸鱼。” 这时, 其中一名劫匪走近, 用枪指着他喝道:“你!放下孩子, 把手举起来!” 达米安的白眼刚翻到一半,布莱恩在他的肩膀上用力按了一下。 这是两人提前订好的暗号,意思是“假哭”。 达米安的身体僵硬了:在枪口下哭??他刚出生一个月的时候都不会干,这比撒娇要小熊生日礼物还可怕,难道不能直接把胆敢威胁他们的人干掉吗? 他受到自尊心影响迟迟下不了决心, 直勾勾地盯着布莱恩,在旁人眼中像被变故吓傻了。布莱恩对此早有预料, 反应迅速地让自己看上去急得满头大汗,连眼圈都红了: “不好意思,我女儿她……” 他指指脑袋,“这里有点毛病,话都不太会说,你能让我抱着她吗?” “我作证。”旁边的柜员同情地说,“她的西班牙语说得怪怪的。” 达米安:“……” 那是因为他没学过西班牙语! 他难以置信地与布莱恩对视:不配合的后果就是变成弱智?这也是你计划的一环? 布莱恩沉浸在演技里不为所动。达米安是否配合,对他而言根本不成问题,就算怀里抱着是一根木头桩子,他也能找出八百个理由来说服别人。 事实证明,假扮弱智比装成爱哭鬼更加有用。劫匪犹豫了一下,居然把枪放下了,颇为温和地问道: “不容易吧?孩子的母亲呢?” “在家里等我们。”布莱恩面色苍白地笑了笑,“今天是我女儿的生日。” “真的?”劫匪看向达米安,“祝你生日快乐,小姑娘。”又对布莱恩说,“你也不用担心,只要大家都配合一点,我们无意伤人。” 这年头的抢劫犯还挺有素质。 不过话又说回来,抢银行和故意杀人在量刑上有很大差别,绝大多数劫匪确实不会伤害人质。 布莱恩露出感激的神情,抱着达米安缩回人群中。 算上他们两个,困在银行里的总共有十五六人,包括三个被缴了枪的银行保安、四个柜员、银行经理和计算机操作员、以及几个其他部门的职员。 值得一提的是,银行的保安并不是吃干饭的。 当地人穷得揭不开锅,街道上的垃圾桶都被翻空了,山穷水尽之下,许多活不下去的普通人铤而走险,银行的大门常常被不法分子光顾,因此保安的实力也跟着水涨船高,就像美国的警察一样身经百战。 但是今天,那三个保安投降的速度比布莱恩预计中要快。其中一人的腿被流弹射伤了,现在站不起来,只能靠墙坐着,他是他们当中唯一的伤员,也就是说,敌人通过某种方式掐灭了保安们与之对抗到底的想法。 为什么? 劫匪将人质驱赶到大厅角落。布莱恩趁机走到受伤的保安身边,低声问道:“你还好吧?” “我还行。”保安显得有些羞愧,“祝你女儿生日快乐,今天的事……” “我理解。”布莱恩说,“他们人太多了,你们也要考虑自身的安全。” 保安摇了摇头:“不,只有四个人而已,换做平时,我们会和劫匪抗争到底,或至少会坚持到警察赶来。然而今天这伙犯罪分子是专业的——我指的不是专业抢银行。” 他咽了口唾沫,眼里浮现出恐惧的神色,悄悄告诉布莱恩: “我中枪后,我的同事第一时间掏出枪,子弹近距离打在为首的一个男人的防弹衣上,却被弹开了。那一刻我就明白,这不是我们能够对抗的敌人。” 什么防弹衣能弹开子弹? 布莱恩问:“你确定他穿的是防弹衣?” “不确定,也可能是奇奇怪怪的超能力。”保安苦着脸回答,“总之你都听见了,他们说只要我们不反抗就不会死,对我来说,失去一份工作总比莫名其妙丢掉性命强。” 布莱恩粗略地检查了一下他腿上的伤口:“你不会死的,子弹没击中骨头,去医院养两天就行,问题不大。” “你怎么知道?” 布莱恩撒谎不打草稿:“我是个外科医生。” 他又和保安聊了一会,直到据说不畏子弹的劫匪头领走了过来。 他身材健壮,和其他人一样身穿黑衣,戴黑色头罩,踩着一双黑靴子,连双手都被战术手套包裹得严严实实,用英语说: “我需要一个负责带路的人质,你们谁来?” 是美国口音,听着像个布莱恩不认识的中年人。 旁边的同伙帮他翻译。 话音落下,无人自荐。人们哆哆嗦嗦地挤在一起,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敢举手报名。 劫匪头领宛如国王般居高临下地环顾了一圈,目光最终停留在布莱恩身上:“那个和保安聊天的家伙,我看你挺闲的,站起来。” 布莱恩正要起身,之前与布莱恩交谈的劫匪建议说:“换一个吧,他要照顾他的女儿,那小姑娘脑子不太好,话都说不明白。” “嗯?”劫匪头领兴致盎然地哼笑一声,“还有这种事?让我看看。” 他穿梭着走过人群,想要正面瞧瞧达米安。 正在这时,一个银行职员勇敢地站了出来,用口音浓厚的英语说:“我来吧,我来给你们带路。” 劫匪头领脚步微顿,眼神在银行职员和布莱恩中间转了几圈,果决地说:“你们两个,加上那脑子有问题的小姑娘,三人都来。” 达米安:“……” 他深刻地认识到了什么叫做机会只有一次,错过就是错过了。 哪怕布莱恩此刻暴露身份大杀特杀,他身边的‘小女孩’在别人口中的代号依然会是“脑子不好使/七岁不会说话的人”。 ——达米安甚至靠着劫匪的翻译学会了西班牙语的‘弱智’该怎么说,但他宁可自己永远不知道这个知识。 布莱恩领着他,从人质堆里来到了劫匪堆里。 劫匪总共有四位,除了身份成谜、不会说西班牙语的美国头领之外,剩下三个人中有两个疑似军队出身,善于服从和完成命令,第四个人说话用词相对讲究,应该是个学历不低的文化人。 保安判断得完全正确,这伙人绝不是普通的银行抢劫犯。 布莱恩摸不清他们的目的,简单地观察过后又去看身边见义勇为的银行员工,他自称名叫路易斯·费尔南德斯,有着一副典型的西班牙人和印地安人混血的样貌,会说英语但不多,在银行工作了三个月有余。 这人心地很好,主动弯腰用西班牙语安慰达米安,问题是达米安根本听不懂,只能板着脸面无表情。 银行员工直起腰后友善地对布莱恩说:“她这个症状维持挺久了吧?有机会最好还是去大医院检查一下。” 换个人可能已经要憋不住了,但布莱恩受到过专业训练,无论多好笑他都不会笑: “谢谢你。” 中途他再度把达米安抱了起来。达米安趴在他耳边说出了自己的新发现:“那个费尔南德斯,他戴着隐形眼镜。” 费尔南德斯并未防备达米安,和达米安说话时离得比较近。 布莱恩心脏微微一沉。他丝毫不打算回头去验证达米安的话,免得暴露自己,只是嘴唇不动地问:“隐形眼镜长什么样?你详细描述一下。” 达米安就知道布莱恩相信了他的话:“里面有黑色的线条,我认为应该不是虹膜杂质……” 剩下的内容布莱恩没有仔细听,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见了鬼了,是CIA! 达米安看到的隐形眼镜是摄像头!搞不好有一群躲在暗处技术人员正在分析达米安和布莱恩的长相! 足够聪明的AI能够很轻易地将达米安的五官与布鲁斯·韦恩联系到一起。 好在达米安此前是个黑户,而面相相似却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在这世上并不罕见。 新的问题是,费尔南德斯究竟是谁?他有没有认出布莱恩? 第200章 眼看抢银行这滩浑水正在变得越来越混乱, 布莱恩只抓狂了两秒钟就冷静了下来,慌是不可能慌的,多年来锻炼出的心理素质摆在这里,人多恰恰说明他找到了关键点。 他也没有浪费时间去试探对方, 多做多错, 少做少错。 ‘路易斯·费尔南德斯’可能秉持着相同的想法, 没再往布莱恩这边凑,双方维持着诡异而默契的和谐。 至于劫匪, 他们显然和MI6与CIA都不是一路人。但说不准同样是被某个官方部门请来的,不然怎么又是当兵的又是文化人、看上去都颇有来头? 很快, 达米安借助年龄优势, 揭开了布莱恩心中的一个谜题:他借口上厕所,被一个劫匪领着去了卫生间, 途中听到他们管己方头领叫‘威尔逊’。 雇佣兵里有很多个‘威尔逊’,布莱恩起码见过三四个拿‘威尔逊’做假名的人。 这是因为《死侍》电影正大火特火。 死侍的真名叫韦德·威尔逊,有着强大的超能力——迅速再生和不死。 而广大雇佣兵及杀手除了发家致富外,还能想要什么? 生活中,他们都有着一个朴素的愿望, 就是活得长长久久, 免得人死了、钱没花完。因此就如同很多在身上纹007当护身符的人一样, 也有不少电影看爽了的家伙在出去做任务时自我介绍叫‘威尔逊’。 但是,布莱恩恰好认识一个真的姓‘威尔逊’的现实中的雇佣兵。 此人全名是斯莱德·威尔逊,美国人,如今四十出头、正值壮年,他十六岁时谎报年龄参军, 服役期间与英国皇家空军、阿曼达·沃勒等人皆有过短暂的合作,退伍后去做了雇佣兵, 在国际上混得风生水起,后因和死亡射手的一场战役而成名,有了自己独特的诨号—— “丧钟”。 从年龄上看,丧钟算是布莱恩的长辈。但他成为雇佣兵还没几年,名头刚响,从这个角度看,他又比布莱恩‘萌新’一点。 然而这家伙的业务能力和新手可没关系。 有传闻说他接受了一系列危险的生物实验,当别的‘威尔逊’只能向上帝祈祷的时候,这位斯莱德·威尔逊却货真价实地得到了自愈的超能力,那不仅让他在小范围战役中变得十分难对付,还让他有了永葆青春的外表。 布莱恩怀疑,劫匪中的‘威尔逊’就是丧钟。 水平一般的雇佣兵生怕翻车、很少与政府合作,而丧钟反其道行之,他本着要赚就赚大钱的精神,时常帮这家打打那家,再帮那家打打这家,久而久之,他与各国高官政要打交道的技能日益娴熟,身上逐渐有了一种不同于其他唯恐天下不乱的超级反派的气质。 这也是为什么布莱恩对他的生平事迹格外了解。 对军情六处来说,丧钟这种人不算敌人,而算是特殊情况下的合作对象,假如哪天丧钟落网了,保不齐会成为下一个奥古斯特·沃克。 …… 眼下银行里三方人马的身份基本上清晰明了了: 以‘路易斯·费尔南德斯’为代表的CIA,他们和布莱恩很有可能有着相同的目的,即得到金库里的特殊物品。 以丧钟为代表的银行劫匪,若是他们的雇主是委内瑞拉的某个政党,那么说不定只是为了引发一起声势浩大的混乱。几个全副武装的劫匪(士兵)反复强调说他们不会伤人。 丧钟倒没让自己看着像个好人,但是自从认出了他的身份,布莱恩就觉得他现在有种无聊得快要睡着了的感觉。 ‘路易斯·费尔南德斯’问他问题,丧钟慢半拍才回答,仿佛是房地产经济不景气的时代半死不活的导购,有种领着底薪糊弄老板的颓废美感。 布莱恩陷入了思考。 他目前的立场是比较危险的,别看他和IMF小队关系好,但其实如果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撞见了CIA,目标只有一份,先到先得,他和他们成为敌人的可能性远比在一起合作的概率大。 而且大家都是老熟人,对彼此的那一套十分之了解。 布莱恩一眼认出费尔南德斯是个CIA,对方早晚也能通过一些蛛丝马迹确定他是MI6,到时候各种虚与委蛇、勾心斗角,应付起来没准比砍人还麻烦。 丧钟就不一样了……他拿钱办事,是个游离在外的重量级砝码。 布莱恩很快有了倾向和计划。 他继续假装唯唯诺诺,暗中通过达米安给外面的团队成员发送了几条信息。 十分钟后,丧钟收到了一封匿名邮件。 此前劫匪团队兵分两路,两人负责看守人质,另外两人带着大量专业设备去试探金库。前往金库的这一行人包括丧钟、劫匪中的技术人员、CIA“费尔南德斯”、布莱恩以及达米安。 手机铃声响时,丧钟倚靠着通往金库大门的走廊墙壁眼观六路;CIA装模作样地哭丧着脸,布莱恩注意到他总是趁人不备低头揉眼睛,似乎是那只隐形眼镜出了什么问题;而达米安是个“弱智儿童”,一路上不在上厕所就在吃药(其实是布莱恩放在兜里撕掉标签的糖),成功把所有人的耐心拉满了,这会他坐在地上玩他的电子手表都没人管他。 丧钟拿出手机看了眼屏幕,过了一会若有所思地巡看一圈,说道: “你们当中有人在鬼鬼祟祟地找麻烦。” 布莱恩明知故问:“怎么了?” 丧钟不答。他收到的邮件内容如下: 丧钟看完,在面具下嗤笑一声:说得比唱得好听。 他直白地回复: 回信来得很快。 丧钟按照自身的经验来判断,对方身后至少有个十几人的智囊团,争分夺秒地分析他打的每一个字母,才能有这种回复速度。 说明委内瑞拉的党派足够重视他。 丧钟不算虚荣,也不觉得弹丸小国政治家的看重有什么用,但人家愿意花钱收买你,总比没听说过你的名字强。 他的心情稍微好了一点,想了想,随口说: 达米安抬头看向布莱恩。 布莱恩隐蔽地比了个数字九。 另一边的沃克在贾斯汀的帮助下输入: 看到这行数字的丧钟在心里“嘶”了一声,不是嫌少,而是太多了。 他是个有名的雇佣兵没错,但却不是干什么活都能轻易拿到几百万的,之前反对派雇佣他抢银行,算上他即将从银行里拿走的‘外快’也只有三百多万,若不是这活实在轻松,又是老朋友的邀请,丧钟根本不会答应。 为了点鸡零狗碎出来打工干嘛?有那时间在家里陪老婆孩子不好么? 显然,丧钟概念里的‘鸡零狗碎’和别人心目中的‘小钱’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他一方面觉得抢不抢银行根本不值九百万,另一方面也怀疑给他发邮件的人根本拿不出钱,是在开空头支票。 然而紧接着,他收到了一个第三方账户的信息,备注里说: 丧钟本不该心动的。 但那可是九百万。 就算要哪个政党领袖的人头,这些钱也够了。 …… 布莱恩给出的是假情报,沃克在邮件里描述的‘信物’根本不存在,而且他甚至不愿再加一百万凑个整。 主要是布莱恩了解丧钟的薪资水平,知道有九百万足以打动他了。金钱使人变得盲目,即便丧钟能够察觉出有哪里不对劲,他还是会想要自信地搏一搏再说。 不久,金库大门被打开,假扮成银行员工的CIA‘路易斯·费尔南德斯’敏锐地注意到,劫匪首领没有立刻装取现金,而是四处寻找着什么。 对方和自己目的相同!他竟然怀疑错了人,以为他们只是一伙普通劫匪、布莱恩才是真正的同行,以至于一直都没想过要如何应付劫匪头领手里的武器! 毕竟要是个单纯抢钱的,拿了钱就会走,CIA大可以趁乱找机会取走自己想要的东西。 费尔南德斯懊丧不已,却也来不及多想,悄悄将手伸进口袋。他没带枪,就算有枪也会被劫匪收走,不过他的裤兜里装着一个伪装成口香糖的炸弹——算是CIA的传统艺能了。 却没想到丧钟仿佛后脑勺上长了眼睛,忽然转过身一把抓住他的手臂,冷笑说: “你以为你揉眼睛的动作藏得很好吗?下次换个古典但不容易出问题的摄像头吧。” 仿佛是为了证明对古典的推崇,丧钟并未举枪,而是从背后抽出两把半米多长的武士刀,对费尔南德斯招了招手: “来啊,让我见识见识你们的能耐。” “你们要打别在这打!”布莱恩抱着达米安喊道,“拜托了,放我离开!” 他嘴上这么说,人却惊慌失措般地往金库里跑。 身后不远处,丧钟一个前冲,刀光如弦月般劈向CIA特工,后者勉强躲避,为了保命飞快捡起地上的撬门工具进行对抗。 金库里的布莱恩将一份薄薄的文件塞到衣服里。 他正要找机会撤出金库,却看到费尔南德斯将一样物品掷到地上。布莱恩当机立断,提着达米安躲到丧钟背后——他记得银行安保说丧钟的制服防弹——同时扯着嗓子叫道: “小心!” “轰!!” 炸弹在近在咫尺的地方爆炸了。 数秒后,烟尘散去,丧钟的期间限定劫匪皮肤被彻底炸烂,露出里面深色和橙黄色相间的盔甲;布莱恩躲在他身后毫发无损;费尔南德斯受了点伤,咳嗽着从地上爬起来,手里拿着从劫匪技术人员那夺过来的冲锋枪。 这下丧钟也不肯硬抗了,他是自愈能力快,不是不会受伤和不会疼。他再度竖起双刀,一边靠着劈砍逼迫CIA无暇瞄准,一边往金库外的空旷地带移动。 布莱恩躲躲藏藏地跟着他们来到厅堂,天还没黑,丧钟瞥了一眼明亮的窗外、又看了看缩在布莱恩怀里的达米安,想起布莱恩曾说过妻子在家等他的话。 这位曾经有过家庭的雇佣兵突然生出一点良心,一刀击碎了窗户。恰好其他劫匪此刻很敬业地提着大包小裹的现金走过来,丧钟对布莱恩说: “你跟着他们去车上等着,我送你一程。” 又对手下说:“剩下的交给我处理,我马上就来。” 其他劫匪知道他厉害,于是都不做停留。布莱恩目标到手,更加无意多待。 五个人匆匆绕到停车的暗巷,劫匪将装满现金的手提包放到后备箱,刚松一口气,布莱恩夺过他身上的枪突突突扫射一圈:“不好意思,打劫。” “……” 靠!什么情况! 劫匪们目瞪口呆! 布莱恩不给他们反应的时间,飞快缴械加几个直击要害的老拳把人放倒在地,然后将达米安塞进副驾驶,给他系上安全带。 过程中达米安还算老实,只整理了一下头顶的棒球帽,问道:“这就是你说的‘把消息泄露出去了也有好处,有助于我们浑水摸鱼’?” 布莱恩坐进驾驶位踩下油门:“你要问我这是不是我提前订好的计划,我得说,‘不是’。作为一个新手特工,你今天干得不错。” 被迫假扮成不太聪明的样子是一生的败笔。达米安自我感觉不太满意,怀疑地问:“有你第一次出任务时好?” “不太一样,我第一次面对的是怪物,这会起码都是人……” 布莱恩话还没说完,只瞄了一眼倒车镜,就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只见丧钟斯莱德·威尔逊发现了布莱恩这个截胡的,竟没有放弃,而是果断扔下费尔南德斯,从银行里跑出来开始肉身追车! 果然话不该说得太满。 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吗?! 第201章 从布莱恩的视角来看, 故事的发展正变得越来越魔幻。 而站在丧钟的角度,事故的发展其实更加魔幻。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但他觉得自己一不小心翻车这件事简直离谱极了! 丧钟整个过程中疏忽大意了吗?没有。 他直觉上怀疑布莱恩,否则不会把这两个人带在身边。然而就像达米安一样, 丧钟也有个文化层面的短板: 他会说英语、法语, 在沙特阿拉伯待过一段时间, 所以会说阿拉伯语和几种阿拉伯语方言,除此之外, 他甚至会讲中文的普通话。 ——但他没有系统地学习过西班牙语! 西班牙语是除英语、法语和阿拉伯语外,最多国家使用的官方语言, 丧钟刚好会排在它前面的几个, 到西班牙语这里,他就只能听懂和使用最简单的常用句了。 西班牙语和英语之间有很多同源词, 阅读倒是比听力更简单,可惜正常人不会把要说的话写下来。 委内瑞拉人雇佣丧钟时,特地给他配了几个翻译兼劫匪同伙。 这样的安排足以应付大多数场合,再加上任务本身不难,丧钟就放任自己偷了个懒, 把大部分交流工作都扔给了队伍里的其他人。 事实证明, 人永远不应该过于信任临时分配来的队友, 他们压根没发现布莱恩不是真顾客、达米安也不是真弱智。 这大概不能全怪队友,毕竟后来丧钟本人也被七岁小孩和‘她’残忍无情的父亲骗尽了工资! 九百万,邮件里出示的是货真价实的九百万美金。丧钟想过这可能是空头支票,但他本来就要抢银行,顺手帮人在金库里找一样东西对他来说难道有什么损失吗? 电诈骗子还要你付钱才能领返现呢, 丧钟没有付出任何东西,自然也就没料到会上当。 万万没想到, 陷阱不在给不给报酬这件事,甚至不在目标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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