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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战公主最后屈居妾位,反倒是薄情寡性又狗屎运的薛平贵最后尽享齐人之福,气煞我也。 听完我的理由,陈瘦棠淡淡一笑,他没有为薛平贵辩护,只是说:“我的朋友里,很多人都很喜欢这出戏。” 他微微仰着脸,阳光将他的皱纹勾勒的清晰,他喃喃说:“年轻时候在北京,和朋友们坐在戏园子里听红鬃烈马,都是受过新教育的年轻人,个个都谴责薛平贵,谁想的到呢,几十年后人人都成了薛平贵。” 我一时哑言,满腹激昂的谴责都在腹内和鼻腔里发了酸。 尴尬与沉默间,余光一转,我看见了墙上挂着的相框,是一张结婚照,两位年近花甲的老人端正地肩挨肩坐着,衣襟上别着花,脸上微笑都静静淡淡。 我讨好他:“您和别人不一样,您可不是薛平贵。” 他淡淡一笑,另起了话题:“你找我有事?” 我这才想起正事来,忙把揣在怀里的书恭敬递上:“我是住在隔壁的,听四叔公说陈瘦棠是邻居,我是周默玉的书迷……” 在一个文人面前提另一个文人,这似乎有点不妥当,即使她由他一手发掘栽培。我红了脸,剩下的话扭捏着说不完,好在陈瘦棠宽宏大量,他接过书去,大大方方地在扉页上签下“陈瘦棠”三个字。 签完后他仔细端详了那书很久,然后他笑了:“现在还有人记得周默玉,真好。” 这本书是周默玉的“遗作”,关于这本书的出版争议颇多,因为周默玉原本并没有出版打算。这书完稿于1987年,却在此后的二十年多间都不为外人所知,周默玉在世时既没有出版它也没有销毁它,而是将它作为遗产赠予了生前好友汤先生夫妇。 这是本半自传体,人们一边谴责着罗先生夫妇的不顾旧友隐私,一边如饥似渴地偷窥着周默玉的隐私——尤其是关于她的爱情,很惭愧,我也是其中之一。 特立独行的周默玉的一生,对我等俗人,实在太有吸引力。 因是半自传体,封面用的便是周默玉的照片,二十四岁时位于人生巅峰的周默玉,嘴角轻扬,春风得意。 陈瘦棠凝视着封面上的周默玉:“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才十七岁年纪。” 二 1955年的台湾,陈瘦棠26岁,在《铃兰》杂志社已经做到副主编。 1955年的夏天,陈瘦棠忙的脚不沾地,因为一场中学生征文比赛。 为了给这个疲倦的夏天搞点新意思,主编一拍脑袋想出了征文比赛这个主意,面向14-17岁的在校学生征集作文,题材不限,由《铃兰》评出一二三等奖,除了奖金和奖品,获胜者作品还将在《铃兰》上刊登,顶有资质的小作者还有机会成为《铃兰》的签约作者。 《铃兰》杂志当时在台北颇负盛名,征集令一出,信件就如雪花般飞扑进杂志社,一整个夏天,陈瘦棠都在审稿子。 然而多是些陈词滥调,看的陈瘦棠昏昏欲睡,直到某天午后,他看见了一篇古怪而灵动的文字。 一整个夏天的疲沓一扫而空,陈瘦棠盯着那作者的名字,周默玉。 性别暧昧的名字,它是男,还是女? 这个问题困惑了陈瘦棠整整一个星期。 直到一个星期后的决赛上,陈瘦棠终于得见周默玉的庐山真面目。 决赛选在休息日,是现场作文,杂志社在附近的中学租了一间教室,陈瘦棠是监考官,名牌由他一张张地贴在桌子上,周默玉的位置在最靠后,贴的时候,陈瘦棠用手努力抚平了褶皱。 然而周默玉却一直没有出现。 直到考试开始后二十分钟,门突然被唐突地推开,一声巨响引得所有人都朝门口看去。 周默玉就是这么一个人,乍一出场,就要万种瞩目。 十七岁的周默玉一手扶门而立,她穿着黑色的中学生制服,留短发,光脚踩白球鞋,众目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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