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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任,和他们英雄的身份! 所以当伍朝阳在婚礼上,接过了这把佩刀之后,把个小伙子的手都激动得哆嗦了! …… 随后有一天,沈墨有事去找锦云姑娘的时候,他正好在那里碰到了武毅文和宋慈。 这两个人来这里,显然也是来找锦云姑娘办事的。当沈墨一打听,这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原来宋慈在沈墨的谍报机构里,跟别的人都不怎么熟。只有跟武毅文两个人交过手,两个人算是不打不成交。 所以这次宋慈想要从自己的家乡建阳,把自己的家属接过来,于是就求到了武毅文的头上,想让他的谍报机构来帮这个忙。 于是武毅文就带着宋慈来锦云姑娘这里请示,结果正好碰上了沈墨。 …… 此时的宋慈,他经过了这一个来月和沈墨的共事,已经彻底融入了沈墨的体系当中。 他已经感觉到自己这位统帅开明而又睿智,做事光明正大,胸襟磊落。他们这个团队又是以国家民族为己任,所以自然有一股蓬勃向上的精神和无与伦比的凝聚力。 没过多久,宋慈就觉得自己投向沈墨阵营的这个决定,是无比正确的。所以他现在工作起来简直是不要命! 现在的宋慈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就是如今自己每一分钟的工作,都比之前一个月甚至一年,还要来得有意义的多! 所以这次宋慈见到沈墨之后,他也是笑嘻嘻的向着沈墨拜见了之后,两个人轻松的闲聊了几句。 随后,宋慈猛然间想起一件事来。 于是他就从自己的怀中拿出了一把短刀,将它放在了沈墨面前的桌子上。 “这个东西,还是劳烦统帅还给姜姑娘吧!”只见宋慈不好意思地说道:“自从那一日之后,好长时间没见姜姑娘,我忙的把这件事儿都给忘了!” 第1425章:千里各渡灯一盏、龙池玉女、风流独占 沈墨一看桌上的那把短刀,正是他送给姜姑娘,后来又被宋慈用来挟持姜姑娘的武器。 于是沈墨笑着点了点头,把它揣到了怀里。 随后就见沈墨向着宋慈嘱咐道:“对了,惠父把你的家属接来之后,你们一家直接搬到原本赵玉坤的府衙后宅去,那里又宽敞又安静。” “谢统帅!”只见宋慈也不毫推辞,笑呵呵的向着沈墨表示了感谢。 “对了,统帅!”这时候,宋慈笑着对沈墨说道:“经过了上次那件事,你好好谢过了姜姑娘没有?” “啊?” 听到了宋慈的话,沈墨顿时愣了一下,然后懊恼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可不?他把这件事给忘了! 上次姜姑娘甘冒奇险,任凭自己被宋慈劫持走,不就是为了帮沈墨收服这位天下奇士,宋慈宋惠父? 要知道,当时沈墨虽然对宋慈是什么人,心里最是清楚不过的。可是人家姜姑娘那天,却是第一次听见“宋慈”这个名字! 就为了沈墨的这个愿望,人家姜姑娘宁可冒着生命危险被人抓走……沈墨至今还没向人家姜姑娘道过谢呢! 于是在沈墨办完了事之后,他将那把短刀收进自己的怀里,连忙朝着姜姑娘办公的地方过去。 如今的姜瑜馨姑娘,还住在沈墨当时没暴露身份的时候,隐藏在龙池坊那时候的宅子里。 沈墨在进入蜀中这之前,针对蜀中行政方面的安排,几乎全都出自姜姑娘一人之手。所以这些日子以来,姜姑娘也是忙得不可开交。 等到沈墨一进了的龙池坊的院子,他就看见院落一角那个小小的池塘边上。姜姑娘正坐在那里,怔怔的看着手心儿里的一个东西发怔。 沈墨也不知道姜姑娘在那里想着什么,于是轻手轻脚的过去,从身后向着姜姑娘的手心里看了过去。 只见此时的姜姑娘手上戴着一枚戒指,可是那枚戒指,却是反戴着的。 就见那只戒指上,镶嵌着一枚无名指头大小的粉钻,在阳光下折射着绚丽璀璨的光芒。粉红的钻石颜色极其幼嫩可爱,透出了犹如桃花花瓣一般生机盎然的美感。 这枚戒指被姜姑娘戴在手指上,但是镶嵌钻石的那一面却被她转到了掌心的方向,相当于是藏了起来。 如今江姑娘正在看着自己白嫩如玉的掌心上,那颗光芒四射的钻石发愣! 此时此刻,沈墨在一见之下,他也顿时就是一愣! 要说别的东西就罢了,这个这颗钻石,沈墨却是认得的! 这是最早的时候,他在破获了大食坊猫妖案之后,从那些胡商被追缴回来的赃物之中,取得的一颗硕大的粉红钻石。 在这之后,沈墨就把所有的珠宝全都交给他的管家娘子陆云鬟来处置了。 沈墨还记得就在一年多之前,他们刚刚到通州时间不太长的时候。由阿普带到通州那里一伙欧洲的宝石和玻璃匠人。 当时陆云鬟还找来了一个威尼斯的宝石工匠,让他将这个粉红色的原钻,雕琢成了一颗12克拉重,璀璨夺目的精致钻石。 在这之后,沈墨也没见陆云鬟佩戴,怎么这颗钻石却离奇的到了姜姑娘的手上? 沈墨再仔细一想这件事儿,他的心里边顿时就是一震! 那还用考虑吗?这枚戒指,肯定是陆云鬟这位家里的大夫人,亲自送给姜姑娘的! 沈墨一想到陆云鬟的心思,他顿时就尴尬地摇了摇头。 而这个时候,姜姑娘也终于发现了身后还站着一个人! 只见她惊叫了一声回过头,立刻就攥紧了自己戴着戒指的那只手。 “你这人!走路怎么都没声儿的?像只猫一样,吓我一大跳!” 此时的姜姑娘回头一看是沈墨,这才轻轻拍着自己的胸口,惊魂未定的瞪了沈墨一眼! “怎么今天想起上我这来了——统帅?” 沈墨一听姜姑娘的口吻,他心里边就暗自想笑! 咱们这位姜姑娘有个习惯,每次她对沈墨不满意的时候,或者是语带调侃之意的话。姜姑娘叫沈墨的时候就会带上“将军”或是“统帅”这样的尊称。 可能姑娘自己还不知道,但沈墨却已经摸透了她这个习惯。沈墨心道:看来自己这次道谢,终究还是来的晚了些! 只见沈墨笑嘻嘻的向着姜姑娘说道:“姑娘这次以身犯险,为了帮我收服宋慈费了那么多心机。还冒着偌大的风险深入反贼大营……如此生受姜姑娘,我怎么能不来亲自道谢?” 原本姜姑娘见到沈墨,心里确实是有些情绪的。 但是姑娘一看见沈墨站在自己的面前,一副阳光灿烂的笑容,笑得连后槽牙都要露出来了。还说出了“深入反贼大营”这样的笑话,姜姑娘心里的那一股气恼,顿时也便是烟消云散了。 就见姜姑娘笑着摇了摇头道:“我这可不光是为了你,也是为了我自己,统帅也不用特意来跟我道谢。” “啊?宋慈这件事,跟你还有关系呢?” 只见沈墨一边搬过椅子,让姜姑娘重新坐下。一边摸了摸茶壶的温度,给姑娘倒了盏茶。 随后就见姜姑娘接过沈墨捧来的茶盏,笑着说道:“原本这次蜀中的行动,就不应该有我这个人参加的吧?” “统帅当我看不出来?其实我这次来,完全就是多余的一个人……你这一次带我来是另有目的,对不对?” “这是怎么话儿说的呢?”就见沈墨闻言,立刻装成了一副无辜的样子,眨着眼睛向着姜姑娘问道。 “你少来!” 只见姜姑娘嘟着嘴,两手捧着茶盏,一双妙目头也不抬的看着细白的定窑茶盏里波光粼粼的茶汤,噘着小嘴儿说道: “你这次带我来,原本是想把我留在这里,统揽蜀中军民政务的吧?” 听到了姜姑娘的这番话,只见沈墨面现为难之色的想了想。随后只得无奈的点了点头。 其实姜姑娘猜得一点都没错。 这个女孩子真不愧是蕙质兰心,一下子就猜出了沈墨的用意! 第1426章:眉叶细细舞腰轻、一春芳意、三月如风 沈墨原本打下了蜀中之地以后,在这里必须要放下一个信任的人管理才行。所以沈墨在进川之初,他心中的那个在蜀中之地负责所有事务的人选,原本就是这位姜瑜馨姑娘。 “所以呢……”只见姜姑娘笑着说道: “我要是不想办法,找来了宋慈代替我,我本人不就得留在这儿了?” 只见姜姑娘说到这里的时候,她脸上淡淡的苦笑了一下: “我本不愿意留在这里,可是你要是求我的话,我又拒绝不了你的要求……现在正好有了宋慈这么一个奇才,那不是正好?” 此时此刻,当沈墨听到了姜姑娘的这句话,他的心里顿时就是一软! 当他一想起姑娘说的那句:“我又拒绝不了你的要求,”就觉得一阵愧疚之情瞬间涌上了心头! 姜姑娘说出这番话的时候,虽然表情淡淡的,并没有表现出什么。但是沈墨却对她话中的意思了解的清清楚楚。 人家姑娘这是不想跟他分别,不愿意长久的见不到他! 可是姜姑娘若不留在四川的话,沈墨手里又没有这样独当一面的人可用,所以姑娘忍痛也要答应他的要求。 姜姑娘话语之中的味道是如此深情隽永。虽然是以淡淡的语气说出来的,却是让人听到了之后忍不住心都会疼! 此时的沈墨心头一阵慌乱,只觉得自己怕是要克制不住了。于是就见他站起身来,匆忙的就要向外走。 而此时的姜姑娘也错愕的站起来,望向了沈墨。 “既然你正好来了,我还想问问你。”只见姜姑娘对着沈墨问道:“这一次川中三支野战军的驻地,你到底要把它放在哪里?” 等沈墨走到了院子门口,听见这话回过头的时候,只见此时的姜姑娘正正亭亭玉立于小池之畔。 在她的身边,一株指头粗细的小小梅花,刚刚和姜姑娘身量儿长得一般高,几朵小小的浅绿色碧梅正在开放。 而此时的姜姑娘正在梅花旁边,恬淡自然的抬头看向沈墨。 就在这一刻,沈墨似乎看到了姜姑娘所有的心事。 即便是再过五十年,等到花瓣凋谢、落入尘泥,等到红颜不在、青春已逝。这姑娘还是会一直在他身边,默默的帮助他,不会向他提出任何的要求! 此时的姜姑娘,脸庞在梅花的映衬之下如此娇艳红润,宛若花蕾。 此时的她虽然只有十七八岁,但是由于过度的操劳,这位姜姑娘的身上已经没有了同龄少女的稚拙和天真。 就在这一刻,沈墨看着人比花娇的姜瑜馨姑娘,他的心头猛然间翻涌了起来! …… 而此时此刻,姜姑娘的心里也是极为矛盾。 这一次因为有了宋慈,所以她不用和沈郎分别,可是将来呢? 沈墨注定要天下征战,四海厮杀。终究还是会跟她聚少离多。即便是姜姑娘心中并没有别的奢望,可是她若是想日日都看着沈郎,这样的时光也想必会越来越少了吧? 这样的日子,可让我怎么捱得下去? 此时的姜姑娘,就觉得心中酸楚惆怅,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 …… 这时候的沈墨,他终于还是想起了自己这次的来意,他慢慢的从怀里拿出了姜姑娘的那把短刀。 这把刀是他亲手为姜姑娘锻造的,不到六寸长的刀身修长轻盈,刃纹流畅似水。 由于淬火的时候不知发生了什么变故,原本应该银光闪闪的雪花镔铁刀面上,竟然出浮现出了一层隐隐的红光。 所以他在送给姜姑娘这把刀的时候,让姜姑娘自己给它起个名字,姜姑娘随口就说了个“千里一灯红”。 现在,沈墨终于明白了这个名字的含义! “闻道十分消瘦,为我两番磨折。辛苦念梁鸿。谁知千里夜,各对一灯红!” …… 此时的姜姑娘看见了这把刀,笑了笑,不知还想说什么。 而她却看见对面的沈墨一语不发的走过来,不觉就来到了她的面前。 就在姜姑娘还没醒悟过来的时候,只觉得自己整个人被沈墨的两只强劲有力的臂膀,一下子环绕住了! 如今她的娇躯就贴在沈墨宽厚有力的胸膛上,姜姑娘浑身上下顿时就是一下巨震! 才一抬头的功夫,她就觉得一股强悍的男子气息扑面而来。自己的两片粉嫩的樱唇,顷刻之间就被沈墨占据了! 沈墨就觉得此时怀中的玉人浑身战栗,整个身体已经在他的怀抱中软成了一团。姜姑娘眼中夺眶而出的眼泪,顷刻之间就流淌到了沈墨的脸上。 而此时此刻,被沈墨这突如其来不由分说的一吻,挑动起心中情愫的姜姑娘,已经陷入了天旋地转的眩晕之中。 晕陶陶神魂飘荡,迷糊糊如在梦中。心头的狂喜欢悦让姑娘的一颗芳心,激动得就像是要爆开了一样! 等到沈墨终于将她放开之后,姜姑娘这位天下少有的战略大家、素称渊博深邃的智谋之士,现在就像是一个刚煮熟的汤圆一样颤颤巍巍、软软呼呼的。还得要靠沈墨扶着才不至于软倒下来。 沈墨慢慢的把将短刀放在了姑娘的手中,然后顺势在她手心里,将那颗璀璨斑斓的粉钻戒指转了个个儿,将宝石转到了外面。 就见沈墨轻轻的在姜姑娘耳边说道:“这把刀的名字不好……我看它轻薄如蝉翼,以后就叫它‘舞腰轻’好了。” 说着,就见沈墨笑了笑,握了握姜姑娘的手。随后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就这样转身离去了。 “舞腰轻?” 等到良久过后,姜姑娘这才醒悟过来。 当姑娘看着沈墨离去后,空空如也的庭院。就见她莲足一顿,羞恼的自语道:“个小冤家!又是弄了人家一个措手不及!” 此时的姜姑娘又是欢喜又是心跳,等到她触摸着自己的红唇沉思良久之后,这才呆呆的坐在了椅子上。 如今的姜姑娘已是遍身酥软,周身都动惮不得了! 等到她再次看见手中的短刀和手指上的戒指,姑娘这才咬着嘴唇,轻轻地笑了一声! “眉叶细,舞腰轻,宿妆成。一春芳意,三月如风,牵系人情!” 在姜姑娘的口中,轻轻吟诵道。 第1427章:天下谁知几豪情、沈郎一人、独占七成 等到第二天,沈墨终于传下令来。确定了三大野战军团的驻防之地。 可是当他写下来的批示传谕各军之后,几乎每一个人看到沈墨的笔迹,全都是惊诧得无与伦比! 这个地方,居然不在成都府、潼川路、或者是燮州路的任何一个地方,而是在……临洮府! 那是在距此一路向北,跨过剑门关,穿过利州东西两路之后,大金国境内的临洮府! 此时的宋慈看罢统帅军令,随即将这封报告掷于案上。 看着上面的“临洮府”三个大字,宋慈的心中宛若江河激荡,一时之间,竟是激动得双目殷红如血! “罢了!天下豪情霸气,沈郎一人,独占七分!” …… 提一旅新成之军,拓万里故国河山! 就在沈墨夺取蜀中的一个月之后,正月二十二那天。 沈墨带领麾下万人军团“成都军”誓师出发,出成都过剑门,直扑大宋利州西路! 沈墨的这次军事行动,可以说是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甚至连自己人都是始料未及。 以沈墨往常的风格,从来都是谋定而后动。对于没有把握、没有进行过充分准备的事,他是很少去做的。 在他身边这些人看来,沈墨的性格就像是某一种棋手的风格,这样的人几乎从不露出杀招,也没有凌厉攻伐的棋风。 但是他往往一出手攻击的时候,和他对弈的人才会意识到,他在之前的一步步行动中,早已经为最后这一击做好了万全的准备。所以他只要一出手,对方就是必死无疑。 就像是沈墨这次拿下蜀中的计划,前前后后在物资、情报、人员上的准备,沈墨做了不知道有多少,才最终采取了行动! 可是如今沈墨的新军刚刚成立一个月,战斗力还未形成。他本不应该如此冒进的,可是怎么就偏偏做出了这么个冒险的决定? 而且沈墨要的还不是利州东西路,他这一次要打的,是金国的临洮路! 临洮路位于金国的最西边,它的位置……如果说现在金国被蒙古打得只剩下薄薄一条的国土,就像是一只香蕉,那么临洮路就是香蕉尾部的那个尖尖。 在地图上,金国的临洮路、大宋的利州西路、还有沈墨手中的成都府路。三个地点形成了上下直通的一条竖直的直线。 沈墨这次打下临洮路的战略意图,就是要将自己的兵力,布置在蒙古大军进军江南的时候,他们西面的侧翼上! 在地理上,这个位置对沈墨而言非常重要。临洮路这个地点,可以让沈墨同时做到三件事。 第一就是沈墨打下临洮路之后,他手上控制的疆土,就直接可以和西夏接壤。 到时候,他就可以直接对西夏作出支援,而不用通过金国秘密运送。 这样的话,就可以保证西夏这个蒙古军的心腹大患,不会像历史上一样被蒙古人迅速歼灭。 而对沈墨来说,只要西夏还存在,蒙古军就不能全力以赴的攻打江南。 其二,就是沈墨占据了这个临洮府路以后,这个地点对金国会造成很大的战略威胁。 若是沈墨从临洮一路向东,攻打金国,他和金国只见就占据了居高临下之势。 历史上占据陕西之后,借此攻伐天下,获得成功的例子比比皆是。从大唐的李家天下到秦始皇,几乎可以说是不胜枚举。 所以沈墨到时有了地理上的优势,他就可以逼迫金国,让他回到正确的战略方向上来。 用沈墨的话来说就是:如果你金国不是老老实实的去打蒙古,而是打我大宋江山的主意,那就别怪我从后屁股后面捅你一刀了! 至于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条,沈墨可以由此得到一路出兵向着东北方向,直取蒙古大军后方的一条进军路线! 沈墨必须把这个出兵的通道时时刻刻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以便对蒙古人的进攻随时作出反击。 不然的话,以现在沈墨所占据的地理态势,他即便是想要我跟蒙古大军交锋,也不得不跨海而过,或者是穿越整个金国才行。 这样的军事态势,虽然师宝瑛的海军完全可以做到,但是从后勤的角度来说,能支持的部队数量却是很有限的。 所以从任何一点来说,沈墨都要拿下这个临洮府! …… 沈墨率军走出剑门关之后,一路沿着白龙江上行,他的军队现在实际上已经在利州东路的境内了。 这一次沈墨大军出发,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一番景象。因为在这之前沈墨率军作战,手下还从来没有超过三千人的时候。 如今这一万军队人马如龙,遮天漫地而去,真是让人看上去就是心怀激荡! 沈墨骑着战马大白,带领队伍向前走了一段。他随后就找了个机会,一头钻进了为姜姑娘特意定制的车帐里面。 姜姑娘这辆车虽然不大,却是集中了沈墨在工业方面所有的精华。弹簧减震、橡胶轮胎、钢珠滚动轴承上面带着润滑油。轻巧灵活的车身由四匹马拉着,走起来又稳又快。 这辆车的外面围着的厚厚的呢绒,可以遮挡风雨,让姜姑娘不至于受到塞外的风寒。 等到一进来,沈墨就看到在车子里铺的厚厚的兽皮和锦缎垫子上,斜倚着姜姑娘的娇躯。 如今这位姜姑娘正是绯红上脸,脸上带着几分羞恼的看着沈墨! “不好好的在外边走,钻到我这里干什么?”只见姑娘毫不客气的向着沈墨说道:“你还怕外边的一万多兄弟里,有人不知道你的鬼心思是不是?” “我有什么心思,你还不知道?”沈墨脸皮的厚度,又岂是姜姑娘之流能够测度的?只见他伸手一捏姜姑娘的莲足……姑娘立刻就羞得向后一躲,给沈墨让出了一个坐的地方。 就见沈墨笑嘻嘻的坐下之后,姜姑娘到底还是从边儿上的丝棉护套里拿出温热的茶壶,给沈墨倒了一盏茶出来。 沈墨刚拿着茶盏喝了半杯,马车一晃,剩下的半杯茶全都倒进了自己的衣领子里面。 沈墨不由得狼狈的笑了笑,旁边的姜姑娘也掩着樱唇偷着笑了起来。 第1428章:旧日山川应如故、血沃家国、热土犹腥 “怎么样,这次我的进军计划?”只见沈墨笑着对姜姑娘说道:“你也觉得是一次冒险?” “呵!”就见姜姑娘微微的笑了一声,随后正色的摇了摇头:“这有什么冒险的?” 就见姜姑娘的眼中带着玩味的笑意,看了看沈墨说道: “沈郎这次出兵,利州路可以轻取,攻取临洮原本也不难。只不过要守住临洮,却是有些麻烦罢了……” 沈墨听到了姜姑娘的这番话之后,顿时笑着挑了挑眉! 说实话,在阴谋诡计这方面,沈墨自认当世第一,可称无二。若是说到揣度人心,宋慈还可以和沈墨争个冠军什么的。 但是要说到军事战略方面的本事,沈墨要不是因为他是一个穿越者,有着熟知历史的优势,姜姑娘绝对可以稳稳的压他一头! 所以这位姑娘现在一语道破了沈墨的心思,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知姑娘是从何得出的这个结论?”只见沈墨一边说,一边又想去偷捏姜姑娘的脚。结果自然是如愿以偿的被姜姑娘的莲足轻轻踹了一下。 “别闹!”只见姜姑娘的脸上酡红,向着沈墨笑道:“沈墨这次夺取利州路,却有四个必胜之处……” 就见姜姑娘笑着对沈墨说道:“其一,沈郎兵威之盛,在利州东西两路,可谓是无人不知。” “当年沈郎以500孤军对战三万西夏铁骑。定军山八十勇士劫杀万余铁鹞子,一百孤军奇袭紫石关。这些故事,就连利州东路东西两路的孩子都知道!” “所以整个利州,敢于提兵和沈郎作对的人,只怕是凤毛麟角。” 就见姜姑娘说到这里,她一抬头,就看见沈墨在用笑容在鼓励她接着说,于是姑娘又继续说道: “其二,利州东西两路的山川地理,对于咱们来说无比熟悉。因为在这之前,你已经将这里研究了个底儿朝天!” “你曾经带着500墨字营,就打下了那样一场胜仗。更何况现在手里还有着由墨字营班底组成的一万强军?” “再者,还有第三条。”只见姜姑娘笑着说道: “你这一次进军,带了利州府原籍的大量本地军士。其中有武毅文他们这些利州路土生土长的情报人员,也有破阵营这样的利州路战士。” “所以你率领的这支大军,在这里已经不能算是客军了。用你的话来说,利州路完全可以算得上是你的主场!” “然后第四次呢?”当姜姑娘说到这里的时候,就见沈墨笑着向姜姑娘问道。 “上次沈郎在进军利州东西两路的时候,可谓是军纪严明,秋毫无犯。你不但帮利州路的百姓报了西夏人的血仇,还没有做出任何掳掠抢劫之事,所以此地民心在你!” 就见姜姑娘笑道:“只怕是在利州路的百姓心中,你沈郎手下的军队,比那些凶狠霸道的本地官军,或许还要亲切一些呢!” “如此天时地利人和俱在我手,如果要是光考虑打下整个利州东路,而不需要想办法防守的话,只怕有一千人都够了!何况咱们现在还有一万大军?” 等姜姑娘说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将沈墨现在面临的形势说了个清清楚楚。 如今在姜姑娘的分析之下,这利州东西两路,简直就像是沈墨手上一颗摇摇欲坠的果子,几乎是他想怎么摘就怎么摘! 沈墨一听之下,只觉得姜姑娘所说的,跟他内心中所想的分毫不差,于是他立刻赞许的点了点头。 “真是孺子可教,回头好好奖励你!”沈墨这一句情话,说得姜姑娘又是满面绯红。 随后又见沈墨接着说道:“等咱们越过了利州西路,再进入金国的领土临洮路的时候。情况虽然没有利州西路这么容易,但是也并不太难。” 只见沈墨对着姜姑娘说道:“这金国的临洮府路,原本就是地广人稀,现在更是并没有太多的军队驻守。” “如今在这临洮路附近,最近的一支军队是金国的绥德军。他们还远在金国的鄜延路,和临洮之间还隔着凤翔和庆原两路之地呢!” “金国把部队放在那里,是一子两用。”就见姜姑娘听沈墨说到这里,于是她笑着看了看沈墨: “那支金国绥德军北拒蒙古、西防西夏。在金国现在这种兵力捉襟见肘的时刻,金国皇帝也只能把这枚棋子放在三国之间,随时准备用它应对两方面的威胁。” “不过这也就造成了整个临洮府路几乎是空空如也,所以才给了郎君这次进军的机会!” “只不过,等你把临洮府路拿下来之后,说不定要面对绥德军的大举反扑……到时候郎君怎么守住这个临洮路,那郎君可就要费一番心思了!” “我费什么心思?”听到这里的时候,沈墨一见姑娘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他立刻就调笑着说道: “那还用我去费心思?有我娘子在这里帮我想主意……” “我呸!”听到沈墨这样叫他,只见姜姑娘顿时粉面羞红,手舞足蹈的想要挥起粉拳去捶打郎君,却被沈墨一把抓住了她的小手。 等沈墨一眼看到姜姑娘洁白如玉的皓腕下,露出了那把短刀刀柄。就在这时,沈墨愣了一下,却又不由得想起了那位宋慈先生。 此时的沈墨心中暗道:这个宋慈,可真是了不得! 事后再想起来,沈墨越思虑越觉得自己在机缘巧合之下,收服了宋慈这个难得的人才,真是自己的幸运! 在这段时间,宋慈工作的时候,做事用人方面都很有独到之处。每每让他手下的人心服口服。 单说宋慈在投向了沈墨之后,他和自己营中众将这些人的关系。就从几件小事上,就可以看出宋慈这个人的特点。 想当初他在十二路反王的大帐那时候,宋慈被当时那些人一通联合演出,忽悠的连他自己都相信了。 这件事,其实可以说是宋慈人生中的一大污点。这个人如果要是沈墨的话,他都觉得要是这事儿放到自己身上,他都不好意思想起当时的情景来! 第1429章:车帐馨香春意暖、且留片刻、英雄豪情 可是宋慈却在后来的工作中,和大帐中那些合起伙来骗他的反王,甚至是和姜瑜馨姑娘都结成了莫逆之交! 用宋慈的话来说,那是不打不相识。但是沈墨却知道,这可是需要极高情商的人,才能做到的事。 其次,就是宋慈对待武毅文的态度更是耐人寻味。 首先他和武毅文两个人曾经是对手,在四海商城的抢劫案那个时候就交手过一次。 另外,武毅文在成都城下,沈墨招降宋慈没能成功的时候。武毅文可是当着宋慈的面儿,说出了“此人若不为主公所用,当可杀之,以绝后患!”这样的话。 但是宋慈对此却是毫无芥蒂,就连去接自己的家眷来到川蜀这样的事儿,他都直接去找武毅文来帮忙。由此一事,就可见这个人有多聪明! 要知道,沈墨的心里当然是最清楚不过的。当时武毅文说出要杀宋慈的这句话,其实并不是给沈墨听的,而是给当时的宋慈听的! 武毅文之所以当面对宋慈说出这番话来,用意就是威逼着宋慈必须要投降沈墨才行。 实际上杀不杀宋慈,沈墨心中自然有数,武毅文又怎么可能在这件事上,去干扰沈墨的决定? 所以这件事儿沈墨知道、武毅文心里也清楚。而后来的迹象显示出,宋慈这个人显然也是对其中的内幕明明白白! 宋慈居然就这样毫无反感的跟武毅文两个人成了同事,他不但没有别扭或是心怀怨恨,反而有事还大大方方的去求武毅文帮忙!说实话,这个人得有什么样的胸怀,才能做到这样? 更何况,还有第三件事,当事人就是沈墨自己。 在他事后想来,他在锦云姑娘那里碰见宋慈,宋慈却当时就从怀里掏出了姜姑娘那把短刀。 宋慈当时不但要沈墨帮忙,用这把刀还给姜姑娘。而且还特意提醒沈墨,问他有没有重谢过姜姑娘本人! 说实话,这件事事后沈墨想起来,觉得自己都做不到! 因为宋慈若要还刀的话,其实他自己就可以去了。而事实证明,他一个多月以来,一直就将那把短刀放在自己的怀里。就单等着见到合适的机会,让沈墨把它交还给姜姑娘! 这件事就说明,宋慈早就看出姜姑娘对沈墨心怀情意,而沈墨的态度却让姜姑娘不上不下的十分难过。 所以宋慈就在拜托沈墨还刀,顺便道谢的这次交接之中,无形之间给沈墨和姜姑娘搭了一座桥! 这一桩桩一件件的,虽然看似是小事,却让沈墨每每觉得宋慈这个人,真可以说是胸怀锦绣,是个天下奇才! 更难得的是,一般人要是有了宋慈这样的能力和水准,必定会去操控人心,拔高自己的地位,甚至是用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可是人家宋慈呢?却把自己的这些聪明才智,全都用到了正路上! 他在无声无息之间,甚至是当事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在不断的化解着矛盾,甚至是帮助别人!说实话,这样的优秀的人品,就连沈墨都觉得自愧不如。 所以在经过了这一段时间以后,沈墨越发觉得,自己将这川蜀三路天下交给宋慈管理,真是一个英明至极的决定! 而现在沈墨身边的人,甚至包括现在就在他“手里”的这位姜姑娘,也都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渐渐的对宋慈的能力和品行心服口服。 他们当然不知道,沈墨是早就知道历史上宋慈这个人。由此他们也对沈墨生出了一种高山仰止的敬畏感! 要知道,沈墨收服宋慈,把蜀中整个交给他的时候,他和宋词一共才见过三次面! 这样的良材美质一露面,就被沈墨如炬慧眼的发现了。并且沈墨还果断的对他推心置腹,委以重任。大家不由得因此对沈墨的识人之明,深深的敬佩不已! 可是他们哪里知道,沈墨是占了穿越者熟悉历史的便宜。 如今宋慈的工作做得出乎意料的好。这也是沈墨能够放心放下川蜀之地,带兵进军金国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沈墨想到这里,他就觉得自己这次是真的捡到宝了! 等到沈墨在车帐里和姜姑娘亲昵了一阵之后,这位一军统帅终究还是不太适合在姑娘家的车里盘桓时间太长。于是他抽了个空就钻出了马车,再次回到自己的战马上和大家一起行军。 等到沈墨出来之后,他衣服上被茶泼湿的地方还没彻底干透。沈墨旁边,骑在战马上的常春远在沈墨的衣领上看了一眼之后,就若无其事的转过了头。 看他的脸上的表情,就像是完全没看见一样。不过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到底有没有在自己肚子里笑得满地打滚,那沈墨就不得而知了。 “想笑就笑,别回头再憋死了……”只见沈墨这句话刚刚说出来,在他旁边的常春远和其余几名将领就“噗!”的一声,一齐笑了出来! …… 这时候,沈墨看着自己正在行军的这支军队,人马如龙、虎贲如云。他的心里也是壮志满怀,不由得感慨的长叹了一声! 如今他这一支军队,虽然才编练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但是已经逐渐现出了天下强军之势。 这支成都军的班底,是由墨字营500人所组成。在这之前,墨字营一直是沈墨手下的王牌部队。 墨字营这支军队,跟随沈墨的时间最久,打的仗最多、接受的军事训练时间也最长! 他们历经血火锤炼和战阵厮杀,已经渐渐有了傲视天下的实力。里面的墨字营老兵,更是对沈墨忠诚得无与伦比。 所以这500人几乎每个人都是合格的教官,在他们每日在训练场上的传授和帮助之后。如今成都军的战士,几乎是在以令人吃惊的速度变强。 虽然沈墨现在的军火工业还没有跟上军队的发展速度,这支一万人的部队,绝大多数还是以冷兵器作为武器。整个军队里,大概只有士官和班长以上的级别,大约一千人配备了步枪。 第1430章:传檄万里今又至、军书一言、挥别蜀中 但是就目前而言,要是他们对上大宋和金国的军队,沈墨麾下这支成都军团,可以说在兵员素质上有着极大的优势。 如今这支成都军,除了为数500人的墨字营组成各级指挥官,包括班长都带着自己的合金战甲和步枪手榴弹之外。沈墨又从中间挑选出了500人,单独成立了一支火力营。 这支火力营的建制和武力配置,全都和当初的墨字营相差仿佛。他们除了身上的铠甲是纯钢锻造的之外,基本上就是墨字营的翻版。 这支火力营部队的职责就是远程攻击,相当于这支万人军团的弓箭手部队。虽然他们人数并不多,但是以火力营的弹药投放量和射程,实际上已经远远超过了四千人的古代弓箭手。 除此之外,由于这支成都军团要随沈墨出征,所以每一位战士都优先于其他的军团,配发了纯钢战甲。 现在他们这些普通士兵身上穿的冲压钢板铠甲,足以让金国军队里面的千夫长见到了,都会羡慕不已。 由于这次进军长途跋涉,中间还要越过秦岭,所以沉重的火炮并不方便大量携带。为了攻打金国城池的需要,所以这次一万人总共才带了12门火炮,而且还是轻型的24磅炮。 即便如此,这些火炮想要越过飞鸟难渡的秦岭山脉,只怕也有很大的难度。 他们这支军队,现在每个人都配发了战马。这些身量高大的河曲战马,还是当年山脉在西夏铁鹞子的手中缴获的。 如今它们再次回到这熟悉的利州东路,进入了熟悉地貌和气候之中。马儿们也都觉得分外的舒畅精神,看起来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 现在山脉的军队大幅扩充,对于战马的需求也是越来越大。他之前缴获的战马原本还觉得怎么用都用不完,现在却有些开始捉襟见肘了。 因为沈墨手上的这些战马里面,最多的一批还是和金国大战的时候,缴获的四五万匹战马,但是这些战马的马种都是蒙古马。 它们虽然利于长途奔袭,适应各种气候,也极耐粗饲,身体分外皮实,但是从肩高到冲击速度,全都未必尽如人意。 此外,沈墨手下高达优秀的河曲战马,实际上只有不到两万匹,全都是和西夏铁鹞子作战的时候缴获的。 这些河曲马虽然在耽罗岛上不断的训练和适应,始终保持着良好的作战状态,但是数量却并不够装备沈墨全军。 最要命的是,战马这种东西,实在是急不来的! 因为无论是沈墨急需的装备还是武器弹药,他都可以靠着大量砸钱和密集的科技研发来想办法解决,但是唯有战马这一项却不行! 因为出生的小马驹,虽然在十八个月的时候就有了生育能力,身量也和成年马差不多。但是应用在战斗中战马,却至少也要三年龄才能上战场。再加上马儿长达十一个月的怀孕期……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沈墨现在在耽罗岛上培育的那些优良马种,等它们大批能够用于战场上的时候,就是距离现在,那也至少需要两年多的时间! 所以现在沈墨的心里,又暗暗的把攻打临洮路成功之后,他必须要取得的战略优势上,又加上了一种……用武器装备去换取西夏的优良河曲战马! 沈墨的这次军事行动,他那位远在西夏的盟友项嫦儿还是一无所知。可以想象,当项嫦儿听到沈墨这下子居然打到了她西夏家的后院儿。那位项嫦儿姑娘不知会吃惊成什么样子? 以沈墨的估计,当西夏部队尝到了弓弩和铁丝网的甜头以后,虽然铁丝网他们现在可以自己量产。但是想要藏造出钢臂弩来,那些西夏人却是想都别想! 虽然这些钢臂弩全都是制作粗糙简单的货色,但是里面的科技含量,可是一点儿都不低。 就单是弩臂上所用的弹簧钢来说,就连沈墨工厂里冶炼的时候,都要严格把控质量才能做好。更何况那些连含碳量是什么都不知道的西夏铁匠了! 所以这次一旦沈墨打下了临洮路,领土和西夏接壤之后,沈墨决心他们西夏人不管要自己什么东西,通通都要拿西夏战马来换! 其实说实在的,除了战马之外,西夏也真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了。 他们的粮食连自己都未必够吃,那么大国土面积上只有大概200万不到的人口。说是地广人稀都是抬举他们,因为西夏有些地方都是成片的戈壁和沙漠,连草都不长,根本就没人! 像这样的地方,他们除了战马,也拿不出什么东西来和自己换取装备了。 沈墨现在已经下定了决心,只要西夏人愿意输出他们的战马,想要铠甲他也卖,想要铸钢箭头他也卖! 因为在上次,沈墨到西夏银州观看蒙古大军的时候,他就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 要是跟蒙古军队作战,沈墨军队的火力已经基本上可以达到要求了。就是机动性,他的部队远远追不上那些蒙古兵! 总而言之,沈墨战争机器上,关于战马这个致命的短板,这次一定要在西夏的身上彻底的解决! …… 就这样,在烈风席卷冰、雪漫天的利州路严寒的冬季,沈墨提兵而入,一脚踏进了大宋国境! 等到临安城中的赵与莒接到了成都府路、潼川路和燮州路三个地方,失陷于沈墨之手这封军报的时候。 此时距离沈墨攻进成都府正好是一个月的时间,恰好就在沈墨出兵金国临洮路的时候。 等到赵与莒看清了这封军报时,他就觉得自己眼前一黑,差点没一头杵到面前的龙书案上! 那可是三路江山,他大宋四分之一的国土啊! 此时的赵与莒心痛万分的想道:这成都府一旦丢失,对于他的大众朝廷造成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 首先就是战略态势方面:原本他的大宋被沈墨的淮南东路、新宋的福广两路夹在中间。两面受敌的时候就已经是捉襟见肘,逼得他都要疯了。 可是现在,他居然面临着三面受敌的境地,因为他丢了川蜀之地! 第1431章:将军拔剑天南定、剑门报捷、一战而平 赵与莒愤怒的想道:如今沈墨要是想揍他赵与莒的大宋,甚至可以三面大军,从淮南东路、福广两路和蜀中一起发动进攻! 当川蜀大军乘坐的战船顺着长江滚滚而来的时候。他的大宋士兵除了站在江岸上用脏话开骂,还能用什么来抵挡沈墨这支军队? 更何况这川蜀之地,还是他大宋重要的财赋来源! 原本新宋占据了他的福广两路,就是天下膏腴之地,最为富足肥美的两路。 这两地一失,就相当于整个大宋三分之一的粮米产量,还有接近三成的赋税,全都归了他那位弟弟赵与芮。而现在,他又失去了蜀中! 尤其是成都府,那成都平原上富足丰美,几乎是赵与莒取之不竭的钱袋子。 甚至赵与莒都有一种错觉,就是无论自己怎么压榨,川蜀之地都有任他取之不尽的财源! 可是如今,他这只下金蛋的母鸡就这样被人轻轻巧巧的抱走了。而且拿走它的那个人,居然还是那个让他恨之入骨的沈墨! 想到这里的时候,赵与莒一下就满面狰狞的大声咆哮了起来! 他抄起了龙书案上的一块砚台,墨迹淋漓的一通死命捶打。将案子上的玉石镇纸、水盂笔洗通通砸了个粉碎! 粘腻的墨汁一直流到了袍袖之内。而此时他的脸上和衣服上,星星点点全都溅满了淋漓的墨点。 赵与莒的声音犹如豺狼,干枯嘶哑的大声嚎叫着。他的两只手拼命的向着空中挥舞,就像是要把空中的沈墨抓出来,一口一口嚼碎了才解恨! 看着这位皇帝陛下暴怒非常,周围的群臣全都是面如土色。 如今就连大殿一角上,看护宫灯的小太监心里都清楚,刚才皇帝陛下看的这封军报,一定是有关沈墨的! 因为这天下,能惹怒皇帝的人固然不少,但是能让天子如此抓狂暴怒的却从来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沈墨! …… 与此同时,福州府皇宫之内。 咱们那位新宋皇帝赵与芮手里拿着一份军报,一边看,一边也是激动得袍袖簌簌而抖。 只见他手中的军报上写着: “微臣沈墨望阙叩拜,敬启吾皇:近闻伪宋于川蜀横征暴敛,致成民变。锦绣之地烽烟四起。” “臣领麾下之军,兵临成都府下,一战而平蜀中。剿灭反王十二、扫平川蜀乱象、擒杀贪暴伪官、克复川中三路!” “仰赖天子洪福、天威浩荡。此战川中百姓少受荼毒、脱却暴政。川蜀百姓皆念天子恩德。东南平定,此诚为国朝中兴之兆也!” “惟军情如火、百姓如处汤釜,微臣不及请旨,自行领兵而进。川中战后诸事急如星火,未及请旨而决,故伏请天子治臣专擅之罪。” “臣沈墨,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我地个……老天!” 这个时候,赵与芮脸上的表情,在惊喜之中带着难以置信的诧异! 他怎么也没想到,沈墨竟然毫无征兆的向着大宋动起了刀兵。果断的一招,就将川蜀三路一刀切了下来! 随后,赵与芮打开了沈墨随着军报送来的地图,只见地图上的成都府路、潼川路和燮州路,三路国土上都已经被涂上了属于新宋的明黄色! “好个沈云从!”只见赵与芮惊喜的看着这张图,就觉得怎么看怎么喜欢! 若是细看此时的赵与芮,宫里边优渥的生活,让他看起来脸色越发白嫩了许多。只见他比过去那个活泼跳脱的年轻人微胖了一些。脸上也更是沉稳端正,俨然一副帝王之相。 赵与芮怎么也是一位当朝皇帝,对于自己国家面临的形势,他当然是心中有数的。 如今这川蜀之地打下来,被归入了他新宋的国土。虽然他现在远在万里之外,既谈不上治理,也从中拿不到什么收益。但是最起码从名义上来说,这蜀中也是属于他的地方了! 另外沈墨是什么人,赵与芮最是清楚不过了,他这位哥哥根本就没有什么帝王心思。 赵与芮心中此时喜滋滋的想道:看这样的形势,若是稍稍假以时日,说不定这位沈墨真的能一块一块的将大宋江山全都打下来,陆续的送到他的手里! 而此时的赵与芮,心中既是带着十分欣喜,同时也有着很多复杂的情绪。 最起码来说,身为一个年轻人,他内心深处真希望那个肯为他开疆扩土、英武过人的沈墨,要是他自己就好了! 当他看见沈墨的这封军报,除了报告这次大捷之外,还格外的谦卑谨慎,甚至还透露出了请罪的意思。 “这不扯淡吗?”赵与芮哭笑不得的把这份奏章扔到了桌案上,随即把头仰在了龙椅的靠背上,心满意足的长出了一口气! 试问这天下,谁还能治得了他沈云从的罪? 咱们就不说沈墨手下的那些虎狼之军,就单凭兄弟义气方面来说。他赵与芮丢失了大宋那时,就连回家钓鱼的时候准备用什么样的鱼竿儿都想好了。却被沈墨硬生生的给他打下了这新宋江山,让他接着做了皇帝! 就凭这一些情分来说,漫说沈墨有大功于国,就算是他沈墨真做了什么不好的事,赵与芮又怎么好意思跟他说惩罚二字? …… “走马从边事,新恩受外台。勇看双节出,期破八蛮回。” “许国家无恋,盘江栈不摧。移军刁斗逐,报捷剑门开!” 在赵与芮处理政务的大成殿外,隐隐传来了天子语音清朗的吟诵诗句声。 在他的声音中,带着浓浓的期待和畅想,还有无比的喜悦! …… 顺着白水江一路上行,沈墨率领的军队已经过了利州东路,直奔利州西路腹地而去。 在沈墨途经的这一大片区域之内全是戈壁荒滩,就连野草都是稀稀落落。沈墨率军一直向前穿插,一连300余里的路途上都是渺无人烟。 因为没有可以耕作的土地,更不是大路途经的所在。所以在这片广袤的无人区里,沈墨的敌人不是大宋的那些官军,而是脚下的戈壁滩。 第1432章:城下之军谁统领、一言惊杀、县令一名 随后,当沈墨领兵在白马关和福津两座县城中间,相隔160里的间隙中穿插过去的时候。他率领的这支军队已经走过了利州西路三分之二的路程。居然一共都没碰上几个人! 沈墨这一次的行军,并不旨在攻城略地,也不想占据什么战略要点。所以他领军在一路前行的过程中,全都是在茫茫戈壁之中穿行。 在这一路上,大军所需要的粮草补给,全都由四海商社在沿途预备得妥当。想当年武毅文在当骡马行老板的时候,干得就是这个营生。 在行军的路途中,哪里有河流水源、哪里有便于通行、哪里是四海商社准备好的补给站,全都在这事先做了详细的布置,所以大军的行进速度也是飞快。 沈墨这次的行军速度,虽然是得益于他所有的部队,几乎没有人在步下行走,全都骑在马上行军。同时还有一点也是极其重要的。 因为在他的几个野战军之中,全都设立了参谋部的建制,这里面就专门设立了行军参谋。 要知道,在古代的时候,部队行军可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军事技能。 一旦部队的人数要是超过了两千,那就要兵分几路,各自挑选合适的道路向前走。像旅游团那样排成一字长蛇阵,稀稀落落前进是不可能的。 而在成都军的这支参谋部里,像是李慕渊、白慕起这样的年轻将领,全都是出自沈墨的利刃营。 其实在沈墨的传授之下,他们现在完全可以负担起独当一面的作战任务。只不过由于这些利刃营的弟子现在年纪还轻,就连年纪最大的李慕渊,现在也差一点儿没到18岁。 所以他们现在还是在部队里面做参谋,处于锻炼自己军事技能的阶段。 即便如此,沈墨的这些利刃营的孩子们,已经专门学习军事技术超过了两年的时间。估计用不了多久,这些年轻将领就该在什么地回忆下大放异彩了。 除此之外,沈墨行军的速度如此之快,还受到了另一件事的影响,就是沈墨下令军队沿途无需扎营。 要知道,古时的军队每到一地宿营的时候,都要安营扎寨。这可不是立几个帐篷就完事的事。 在他们的营寨中有寨墙刁斗、有壕沟拒马,就是为了防备军队在宿营的时候遭到敌人偷袭用的。 甚至在后世的清代,还有一些将领素以“扎硬寨,打呆仗”而出名。就是他们每一次扎营,都是大张旗鼓,非要把营寨扎得结结实实,变成一座难以攻克的要塞不可。 像这样的军队,他们行进的速度当然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所以那些官军动辄每日行军才能走二三十里,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是在沈墨这里,这戈壁上连个兔子都找不着,就更别提什么敌军了。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沈墨下令无须扎营,这极大的提升了行军速度。以至于他们每天的行进距离都达到了百里左右,而且这还是有火炮之类的重物拖累,要不然的话行军速度还能更快。 等到沈墨的军队从白马关前穿插而过以后,这一次在他们军队的前方,终于碰上了利州西路的第一个座城池——大潭县。 就在沈墨的大军距离大潭还有30里远的时候,县里边的县尊大人刘康就得到了消息。 …… 此时的刘康正在花园里边踌躇,他的身材圆滚滚的,裹着一件丝棉袄,耳朵上还带着两个毛皮制作的护耳,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面团团的商人。 如今城外这只来历不明的大军,让他的心里边上下忐忑,一时之间完全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据他接到的报告,逼近他大潭县的这支军队至少有好几千人。雄壮的马队遮天漫地而来。 这样数目的军队如果要是敌军,他的这座县城根本说不到抵挡二字! 说实话,这座大潭县的城防,就是城外过一波百八十人的盗贼,都能让他这位县令胆战心惊,就更别说这样的一支大军了! 等到这位刘康县令看着院子里凋零的花草,正在没理会处的时候。突然他听衙役报告,说是外面有一位故人来访。 随之而来的,衙役还奉上了此人带来的一件礼物。 等到刘康抬眼向着托盘上一看,只见那上边立着一尊三寸多高,玲珑剔透的琉璃狮子! 一看这件价值数百两银子的宝物,被人当做礼物送来,刘康的心里顿时就是一惊! 要说这大潭县里这几个土财主,哪里有这样出手豪阔的底子?刘康见状,顿时就吩咐衙役快请! 过了一会儿,就见跟在衙役身后的一个人年轻人,面带着笑意走了进来。 刘康一抬头,就见这个年轻人身上穿着一件纯黑色的貂裘,头上带着旱獭皮的软帽。一根青色的丝绦从腰间垂下,上边系着一块小汉玉印。 一见这个人的打扮,刘康就知道这只怕是一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儿,而且还是出自大富大贵之家! 就见两个人拱手寒暄,各自通报了名讳,他才知道这次来的人姓顾名轩,字宇哲。 等到这个年轻人在厅堂里入座之后,他跟刘县令寒暄了两句。见到下人奉上茶来,就见他微微示意了一下。随后这位刘康大人会意,就让自己的下人到厅堂的外面去候着。 然后客厅里的这位刘康县令,向这位顾家少爷笑着问道:“不知顾先生来此,何以教我?” “不敢,”就见这位顾公子也向着刘康笑了笑,将热气腾腾的茶盏端了起来。 “刘大人城下那支军队,是沈墨将军亲自率领……” “蹭!”的一下! 还没等顾宇哲这句话说完,就现这位刘县令像是被火炉烫了屁股一样,就从椅子上弹跳了起来! 也难怪这位刘县令如此吃惊,他一听见沈墨将军这四个字,就知道这一支大军,果然是来自敌国! 而面前这个顾公子,显然就是那位沈将军派来的! “你好大胆!居然……” 只见这位刘县令一开口,声音陡然间尖利了起来! 第1433章:将军余威今犹在、山河难忘、旧日雄风 “住口!” 还没等刘康这句话说完,只见面前这个笑呵呵的顾少爷脸上笑容一收! 他的胳膊一抬,扬手就把手中那盏热茶,向着刘康脸上泼了过来! 这一下,胖子刘康“嗷”的尖叫了一声,随后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 “顾某这次死了,不过是死一个,可刘县令你要是打错了主意,可是要死全家的!” 只见此时,这位顾少爷的目光冷酷而凌厉。当他一眼看向刘康的时候,这位县尊大人立刻忍不住激灵灵打了个冷战! “大人!” 就在这时,只见几个在外边候着的衙役,一听见这屋子里声音不对,立刻就打开门冲了进来。 而这个时候的刘康,只见他脸上满是茶汤,被烫得呲牙咧嘴,满脸生疼。 现在他的脸上的神情变幻莫测,顷刻之间眼珠就来回转了好几个方向! “谁让你们进来的,滚出去!”只见刘康毫不客气的指着门外的方向,向着进来那几个衙役咆哮道。 随后,当这些衙役悻悻的走出去之后。 “这这这这位……”刘康翻着白眼儿,结结巴巴的不知道下面该怎么说才好。 “顾,”顾宇哲无奈地答道。 “顾先生!”这时候,刘康被人提醒,才想起了这位少爷的姓氏。于是他惊魂未定的向着面前这个年轻人说道:“本官……在下……小人……” “不知顾先生对小人……有何差遣之处?还请先生吩咐!”就见这刘康说了半天,总算是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了。 现在这位刘县令,已经是吓得都要没脉了! 沈墨是什么人,他是最清楚不过的! 想当初沈墨麾下的战士攻破紫石关,从他的大潭县门口路过的时候,他还亲自出城去看过。 当时那场面,差点没把他吓死! 那些极其危险、凶恶犹如虎狼一般的西夏铁鹞子。当时一个个被扒了衣甲,灰头土脸的用长绳子穿成了一串,从他的县城大门面前经过。 一辆辆的大马车上边,西夏军人的尸体一层横着,一层顺着,就像是摆放木材一样层层叠叠的摞在上头! 当时顺着马车的木厢板缝里,还在一个劲儿的往下淌血……还有后面那一连串三四百辆大车! 上边拉着数之不尽的金银财货,沉重的金银压得车轴嘎嘎直响,把拉车的马匹累得气喘吁吁,浑身上下蒸腾着热气——当时的场景,这位康县令至今都是记忆犹新! 从此以后,他也深深记住了沈墨将军这个名字。 如今,沈将军率领部队来到了自己的城下,难道说是想让自己献城投降的吗? 此时的刘康就觉得,脸上被热水烫到的地方火烧火燎的疼。一时之间他心里悲痛绝望,才听顾少爷完这句话,他的眼泪顿时就流了下来! “你给我听着,” 这时候,就见着顾少爷声音沉稳厚重,慢慢着向他说道:“我们大军过境,并不打算进你的大潭县城……” “天可怜见!”才听这位顾少爷说了这一句话,就见这位刘康县令简直是如蒙大赦。高兴的都快哭了! “我这次来就是提醒你,不要打错了主意!”这时候,这位顾少爷向着他说道: “我们这支队伍,兴许来来回回还要路过很多次,你若是不报给上官,咱们井水不犯河水,这也挺好。” “可是你要是选择上报的话……”只见这位顾少爷说到这里,他的脸眼神顿时又凌厉了起来! “到时候,你们大宋朝廷派大军来攻打我们,你的大潭县城就成了我大军必夺之地。到那个时候,你别说想当一个太平县令了,就是想全家活命……” “我明白了!下官晓得!” 一听顾少爷这么说,只见这位刘康县令福至心灵,立刻鸡啄米一样的连连点头! “城下的大军?在下可是什么也没看见啊?”只见刘康县令面现激动的神情说道: “在大潭县里,要是有人敢跟我提这事儿。立刻拉到县衙堂上,大板子我就往死了揍他!” “看你是个聪明人,其实顾某也是很想跟你交个朋友的。”当这位顾少爷听到这里的时候,就见他笑了笑,随后用戏谑的眼神看了这位刘康县令一眼。 “以后我从这里过的时候,没事儿说不定还会再来看看你,我就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 只见顾少爷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站起身来,满意的在刘康县令的肩上拍了拍。 随后顾宇哲少爷就是一皱眉,发现自己手上湿淋淋的全是茶水。 就见他无奈的摇了摇头,捡着刘县令身上衣服干爽的地方擦了擦手,然后扭头便扬长而去! “我滴个……娘亲啊!” 等到这位顾少爷走了之后,只见县令刘康身子一软,就像一根凉皮一样出溜到了地上! 直到这时候,他才如释重负的长出了一口气! …… 与此同时,在沈墨大军过境之处,福津县、将利县、西河州,分别由张焕、李继、还有那位和李继结成了两口子的萧翎月姑娘,全都成功的完成了恐吓当地地方官的任务。 在这些吓尿了裤子的地方官的无视之下,沈墨这支军队一路穿州过县,如入无人之境,径直穿过了整个利州西路! 等行军到了这里的时候,沈墨的意图已经暴露无遗。他根本就没有一举攻下利州东西两路的企图,而是把这里当成了一条走廊。 其实以军事行动上来说,沈墨这次的穿插其实无需经过任何一座州县。 因为利州西路地广人稀,他这支万余人的军队要想在荒野之中避开人烟,一路过去的话,绝不会有任何人知道。 但是沈墨的想法却是非常有意思,他既不想把利州西东两路打下来,也不想悄没声儿的就这么走过去。而是想在这里过境之后,留下一条安全的运输线路! 因为沈墨一旦占据了金国临洮路之后,需要的军事物资势必要源源不断的通过这里运过去。 同时沈墨在战争中缴获的物品、交换的战马,还有轮换的部队,全都要从这里反复过境。 所以沈墨就采取了这么一个方法,他威胁各地的州县,让他们对这支来回过境的大军选择了不闻不问、视若不见就行了。 第1434章:直穿两州无人境、马踏岷山、兵临敌境 就在这种情况下,正是所谓的“民不举、官不究”。如果各地的州县没有发出紧急军报,报告此地有沈墨的大军。大宋赵与莒是不会来干预沈墨这支部队行动的。 …… “可是,统帅为什么不干脆把它打下来呢?” 等到他们继续一路前行的时候,常春远在沈墨的旁边骑在马上,看着面前空旷广袤的旷野说道:“这利州东西两路,在统帅的手上就如同探囊取物一般,何不乘势取之?” “那我问你,我要它干什么?”只见沈墨笑着看了看常春远。 听到了沈墨的话之后,就见常春远旁边的李慕渊他们几个年轻人,和其他的一些将领也全都围了过来。 “我拿下了成都,是因为蜀中可以给我们提供大量的财富和兵员,更是一个极其安全的大后方。”只见沈墨笑着看了看大家道:“可是利州路这里有什么?” “你们知不知道,这利州东西两路加在一起,每年上交的赋税数目都不超过100万两?但是这里的军事开支却是240多万两?” “现在咱们把利州两路打下来,还要到处派人处理民政。还得四下里分兵,防御各处军事要地,防备着大宋的军队过来围攻。咱们一年就要在这里赔上几百万两银子!” 只见沈墨说到这里,他无奈的摇了摇头道:“要知道,当初西夏铁鹞子过来攻打这利州东西两路,人家可是奔着抢劫来的!可是抢劫自己国家老百姓这种事,咱们怎么能干的出来?” 能听到沈墨这么一说之后,大家这才恍然大悟。之后他们在心里越想,就越觉着沈墨说得对! 利州东西两路这个大包袱,干脆就让大宋接着背好了。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儿,沈墨他们这些人可没兴趣! 如今沈墨的军队数量大幅度扩充,经济实力也由于几次海外的掠夺,得到了极大的补充。 但是无论是从军队的数量和经济总量来说,沈墨的势力都和周边的几个大国有着不小的差距。 所以现在即便沈墨想要快速扩大自己的地盘,也要挑那些能够让自己实力飞快增长的地段下手,比如说蜀中。 至于说其他的地点,比如这个利州。他们现在占领不但没有任何好处,反而会摊薄了自己这一方的实力。所以此时攻下利州东西两路,实在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反过来说,以沈墨的实力,什么时候要是想一口吞下利州东西两路。估计他手中的这支新军从东到西一线平推,也用不了多长时间! …… 等到沈墨这一次解决了利州路附近的几个州县之后。他们再次继续一路向北,终于靠近了利州路和金国临洮路的交界处,一个叫做“佑川”的小县城。 随后,这次由武毅文亲自出马上门拜访,把那个佑川县县令吓得魂不附体。答应绝口不向上官提这次大军过境的事。 在这之后,沈墨在这里留下了一支一千人的军队,还留下了跟沈墨一路同行到此的姜瑜馨姑娘。 随即沈墨就亲帅率军队,开始翻越岷山山脉! 他们眼前的岷山属于横断山脉。横断山脉和东来的秦岭在这里衔接之后,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使这两地之间大军往返极为困难。 也就是因为地形的原因,所以金国很难从这里向着大宋境内发动袭击。 而沈墨这一次要翻越的山脉,正好处于两国交界之处。地势险恶,海拔甚至有的地方达到了四千米。 所以姜姑娘自然是没有办法乘坐马车,而且她还不会武功,体质柔弱,也就没办法随行了。 不过沈墨在这佑川县城里留下了武毅文,还有他手下的毒牙三奇士,再加上一千人的部队,由姜姑娘负责坐镇佑川。 佑川的这支部队的作用,一是保障沈墨的后路,使得沈墨这支大军不至于孤悬于外。 而姜姑娘的另一项任务,就是利用手里这支千人部队的威慑力,始终保持着这条“利州走廊”的畅通。以免沈墨军队的后援和军队物资的补充出现问题。 要知道,沿途的那些利州的县官们,虽然是毫不犹豫的表示了妥协。但是以沈墨的习惯,这样重要的军事通道,还是掌握在自己人的手里才能放心。 姜姑娘在军事上的才能,足以应对利州路发生的各种事件。而且沈墨这次留下的武毅文,又是利州路本地人士,所以消息很是灵通。 武毅文在把手下的密谍放出去之后,就足以在暗地里掌握住利州路本地的形势变化。同时姜姑娘手里的军队,也足够应付任何突发事件了。 就这样,沈墨安排好了自己的退路,之后就率军开始翻越岷山天险! …… 岷山位于甘肃南部,洮河中游,地处青藏高原东麓与西秦岭陇南山地的接壤地区。 这座山,是黄河与长江的分水岭! 等到沈墨走进岷山所在的横断山脉,他的军队步步向上,慢慢的面前已经出现了高原地貌。 这里的平均海拔都在2000米以上,而沈墨他们需要翻越的岷山,虽然是经过先头部队的仔细勘查,选择了最为平缓,适于行军的路线。但是仍然要翻越海拔3200米以上的山脉才行。 等沈墨领军一路越走越高,随着空气越来越稀薄,逐渐高原带给人的不适感开始慢慢的出现了。 沈墨他们再一路向上走,周围的树木已经慢慢变成了云杉、冷杉、落叶松、油松这些高原树种。 而他们座下的河曲战马,一路上也被干枯的花苜蓿所吸引。这些战马欣喜不已的沿途啃食着这些牧草。看起来马儿们颇有一种,又吃上了家乡饭的喜悦感! 好在沈墨军队中的马匹,对于高原气候的适应性很好。所以给部队也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唯有那沉重的十二门火炮和配属的炮弹。让那些炮兵们竭尽全力才,得以翻阅了这座路途艰险的高山。 等到他们过了分水岭,再次向下的时候,沈墨站在高高的岷山分水岭上。 在他的前方,就是金国临洮路! 第1435章:笑语胡儿莫相忘、从今记取、将军青锋 “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至今窥牧马,不敢过临洮!” 沈墨坐在战马上,看着山岭下峰峦层叠的群山,吟诵着这首诗,却是满腔心怀激荡! 遥想当初,这里是大唐故土,也是我中华民族的土地! 可是当初那位勇猛无敌的唐朝大将哥舒翰,如今早已经被这块土地上的人们遗忘了。 他们沦落在异族之手,已经超过200年了! 沈墨一次即将打响的,就是一场夺回华夏故土之战! 如今他面前的临洮府,沈墨已经决心将它染上新宋的明黄。它将在沈墨的铁蹄下,重新回到中华民族的手中! “沿洮水向北,直取临洮府!” 沈墨向着三军下达了命令,随即向着下方的金国境内,直冲了过去! …… 临洮,因其面临洮水而得名。 相信每一个人都知道,那是秦长城西面的起点。 此地古称“狄道”,自古为西北名邑、陇右重镇、古丝绸之路要道,是黄河上游古文化的发祥地之一。 沈墨这一次带兵冲下岷山山脉,直入金国境内之后,他的动作一改之前的慢条斯理,陡然间变得犹如烈火燎原一般迅速! 由此一路向北,没有密集的村镇,没有县城府城。滚滚滔滔的洮河水就是他们的路标! 他们沿着河岸一路向北疾行,直插金国境内三百里,直扑临洮的腹心之地狄道。 金国境内的临洮路,由于地处岷山山脉的北边。所以气候更加寒冷,也和利州路一样地广人稀,居民不多。 在临洮一路里面,一共有石州、河州、兰州、新会州,巩州,洮州,再加上临洮府总共七个州府。 这临洮路的府城叫做“狄道”。是此地临洮府尹、兼领临洮路都总管的驻跸之地。 在金国的官制里,这个“一路都总管”的职责,就是统管整个临洮路的军政事务。同时他还兼任着临洮府的府尹。也就是说他统兵揽政,是整个临洮路的一把手。 而他所在的地方,也就是现在沈墨想要进军的地点——狄道! 由于周围没有州县阻拦,沈墨大军一路上行军极为迅速。他们在下了岷山之后,两天时间之内就到了临洮附近。 随即,沈墨就展开了一系列军事行动! …… 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沈墨在来到了临洮附近以后。他让自己的大部队一路向东,直接到临洮府东面五十里外的白石山东麓,全军隐蔽。 而他自己则是带领着从部队之中,重新抽调出来的500利州路狂飙营。一人双马、携带着大量的武器装备,以钟与同为副将,独自向着狄道的方向进发而去! 沈墨的作战意图,就连他们自己人都是大吃一惊! 如今他们这支大军兵强马壮,早已经脱离了当初只能靠这四五百人孤军作战的窘境。 可是沈墨却依然率领着这支小部队孤军而去,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 于是,就在这个大金国最西面,临洮路的中心地带。沈墨率领着这样一支骑兵部队,开始了一场让人眼花缭乱的军事行动! 临洮府城外三十里有一座南川堡。是金国军方修建的,用来拱卫狄道的一座堡垒。 提到“堡”,这是一种古代特殊的军事建筑。如果诸君要是对这个词汇没有概念的话,您可以把它想象成一座小小的城池,专门用来驻军,防御敌方的进攻。 在金国境内修建的这种“堡”,大小形制不一,功能用途也不一样。此时位于沈墨面前的这一座南川堡。就是一座大型的军事堡垒。 这座川南堡四四方方,每一边长度都是120米。也就是说,它和一座现代规模不大的小学占地面积差不多。 堡垒的城墙高约两丈,大概是六米高,这已经不下于一座普通城市城墙的高度了。 在南川堡的外面,按照金军建堡的规制,照例挖出了长长的壕沟。沟宽约三丈,深一丈。 如今壕沟里面的水已经大面积冻结,就像是镜子一样光亮。 这川南堡为了便于防御,只有向南的方向开着一座城门,门里边是一座数丈长宽的翁城,在堡垒的四角处还修建着八座马面。 要说这翁城和马面,到底是什么回事? 所谓瓮城,就是在你进了城门之后,会发现里面还有一圈圆形的城墙。修建成了一个坛子圆圆的形状,所以才会被人称作瓮城。 从外面进攻而来的敌军一旦攻破了城门,冲进了瓮城里。就会发现自己的四面八方,都有城墙上的军兵朝着中间放箭。所以这种翁城可以极大的加强整个堡垒的防御力。 而“马面”这种东西,又叫做敌台、墩台、墙台。就相当于在城墙之外,又修建了一个“凸”字上面部分的东西,等于是额外探出去的一块城墙。 当守城的士兵站在那个“凸”字的最上方部位,他就可以在侧面向着进攻城墙的敌军放箭了。 一般守城的士兵,如果想要用弓箭射击城墙根儿底下的敌军,他就要从城墙上探出身子才行。在这个时候,他是最容易受到城下弓箭手压制和射杀的。 而当他站在马面上的时候,他实际上是站在马面的垛口里面。所以他只需放心用箭射击城墙云梯上的敌军就行了,无需担心被敌军的弓箭射中。 所以,一座城墙上面修建了多少马面,实际上是衡量城墙防御力的一项最重要指标。 比如明代的西安城,绕城一周建有马面98座。而同时代的北京城墙,足足有马面172座之多! 这就足以说明,马面这种防御措施有多重要了。 …… 而现在沈墨面前的这座川南堡,城墙上也有八座马面,分布于四面城墙上。所以对普通的古代冷兵器部队来说,这川南堡也可以说是一根很难啃的骨头了。 但是对沈墨而言,像瓮城和马面这种东西,对他而言却是毫无作用。因为他根本就没打算从城门攻进去! 等到沈墨的狂飙营出现在川南堡下的时候,他率领着这支轻骑兵,就犹如烈火燎原一般,从远处滚滚疾驰而来。 一到达南川堡城下,沈墨就立刻下令,开始攻城! 第1436章:奋起九千汉家儿、狂飙突至、异域夺城 沈墨的这支狂飙营,是当年他在利州路大战西夏铁鹞子的时候,由姜瑜馨姑娘在石泉城招募本地青壮组成的军队。 因为他们这支军队的组成人员全都是汉族,所以也成了继墨字营之后,最早装备步枪的一支军队。 他们从建军之初的定位就是一支轻装骑兵。负责战场遮蔽、包抄敌军侧翼后路、还有长途追杀敌方军队。 所以狂飙营的战士全都是骑术精湛、步枪骑射精准,一直以来都是沈墨手中一把锋利的快刀。 而这一次,他们虽然被打散重新建立了巴山军团。但是由于这次战斗往返的时候需要经过利州路,并且在广袤辽阔的利州路和临洮府作战时,沈墨也需要一支快速机动的部队。所以他们就被沈墨临时抽调出来,参加了这次战斗。 当这些狂飙营的老兵重新跟随沈墨踏上战场的时候,他们的心里已经知道,这是自己最后一次以狂飙营的番号征战于沙场。 就在这次战斗之后,他们即将彻底融入巴山军之中。 所以这次的进攻作战,也是他们为自己这支英雄部队的番号,最后一次争取荣誉的机会! 于是狂飙营的战士们心中,全都是壮怀激烈,准备跟随着自己的统帅,再打一次精彩绝伦的战斗! 而沈墨这次带兵突进南川堡,进攻的行动快速与果决,也是大大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 沈墨长途奔袭,直达南城堡,一到这里就已烈火燎原般的态势,对南川堡展开了攻击。 这一次沈墨丝毫也没去管那个带着瓮城的城门,他的目标,是城门一侧南面的城墙。 就见沈墨带队向前飞速突进,500骑兵宛若狂飙席卷,转瞬间就来到了南川堡城下的百米线上。 随后就见狂飙营下马据枪,全体战士以蹲姿排列,向南川堡城墙上的敌军展开了火力压制。 与此同时,30名登城战士毫不犹豫的向前纵马而去,一直疾驰到了南川堡的城墙之下! 此时的南川堡城头上,放哨的金国守军早在数里之外,就看到了这支骑兵快速奔袭而来。 可是他们做梦也没想到,这会是一支过来攻击他们的军队! …… 这南川堡地处内陆,离着临洮首府狄道只有四十里远。这里可是临洮府的腹心之地!谁能想到他们会骤然遭遇敌军的突袭? 所以当沈墨这支军队一直疾驰到一里远的范围之内,城头上的哨兵这才发现这支气势汹汹,疾速奔而来的军队,居然和金国军队截然不同! 他们骑乘的战马,几乎比金国大军的蒙古马要高上一尺。 而且这支军队身上的铠甲式样、手中握着的兵器,甚至是飘扬的军旗,全然没有一点和金国军队相同的敌方! “敌袭!” 在这一刹那,这个哨兵就觉得浑身上下寒毛发炸,他下意识的就是一声尖利的喊叫,从喉咙里冲口而出! 在临洮府清冷高旷的天空中,这声嘶喊,瞬间响彻了整个南川堡! 随后,南川堡城墙上立刻响起了警钟,整个堡里面的金国军队开始迅速发动起来,飞快的上城防御。 而这个时候,他们再想上城据守,却是已经晚了! 毕竟军士从穿戴铠甲到集合队伍,一直到奔上城头,还是需要一些时间的。而沈墨这支骑兵从一里远之外冲锋到城墙之下,这四五百米的距离,他们30秒钟的时间就可以做到! 于是就在南川堡内的守军一边披挂铠甲,一边向着城楼上奔跑的时候。他们中间跑得最快的一批人刚刚从城头上露面,就迎头遭遇了狂飙营前锋的第一轮攻击! 只见狂飙营的第一支30人的突击分队,已经纵马疾驰到了南川堡城下。 随后他们借着战马的冲刺之力,扬手就将各自手中捏着的一个个黑乎乎的铁疙瘩,扔上了城头! 霎时间,就见这些铁疙瘩的叮叮当当的落在了城头上,有的还越过城墙掉到了城里。 然后,一阵浓重的黄白色烟雾陡然升起,笼罩住了整个城头! 这一次沈墨的攻城军队并没有使用手榴弹,而是用了硫磺烟雾弹,将他们即将登城的整个城头遮蔽住了! 因为在手榴弹爆炸的时候,虽然杀伤力巨大,但是却不能阻挡远处的南川堡守军向着城头的方向发射箭支。 也就是说,沈墨的先锋有可能登上城头之后,立刻就会遭到两面城墙上敌军的弓箭射击。 而这次扔上去的硫磺烟雾弹却不同。首先它们发出的浓重烟雾,可以遮蔽住金国守军的目光,让守军向这个方向射箭的时候,没有瞄准目标的机会。 这样一来,他们的弓箭就只能漫无目标的向着那大片区域内散射。这样攻上城头的守军中箭的概率就很小了。 另一方面,这种硫磺手榴弹发出的烟雾极其呛人! 烟雾里面的人不但看不见近在咫尺的景物,甚至连呼吸都会发生困难。所以同时这股烟雾也起着驱散敌军的作用。 而此时此刻,当城墙下的突击小队扔出烟雾弹之后,随即就见他们从自己的马背上拿下了带着钢钩的绳梯,飞快的越过了结冰的壕沟后,就来到了南川堡的城墙根下。 只见他们将手中的绳梯奋力向上掷出,让上面的钢钩钩住了城墙垛口。 随后两名战士拉了一下绳梯,测试绳梯是否勾住了城墙,也在下面拽紧了绳梯。 同时这支突击小队,开始顺着绳梯向上攀援! 这次扔上去的绳梯一共有五条,沈墨在后面百米远的地方,清楚的看到狂飙营的战士投掷烟雾弹,扔出绳梯的动作准确而连贯,迅猛中带着一种有条不紊的感觉。 沈墨立刻就在心中,暗自叫了一声好! 像是战场上这种熟练而又从容不迫的姿态,只有在平时经过了大量艰苦的训练,还有经过残酷的战斗对心理的锤炼,这两方面因素同时具备的时候,才能做到这一点! 而他的狂飚营,他们的战术动作已经是犹如庖丁解牛一般,快速而精准! 第1437章:人如虎贲马如龙、如穿腐土、动如雷霆 就见绳梯上第一批登城的战士,他们每个人的脸上都覆盖着一个黑色橡胶制成的防毒面具。 沈墨制作的这种防毒面具,实际上如果按照功能来说,其实比一次大战时候的防毒面具还要逊色得多。 在这种面具上一共有三大部件,就是玻璃片制作的护目镜、竹炭颗粒和棉布做成的过滤器、另外还有橡胶制成的整个面具框架。 虽然这种防毒面具,根本防卫不了任何化学品的侵入。但是沈墨的战士在南宋时代要对付的有毒空气其实也简单的很,就是战场上的硝烟,和沈墨自己制造出来的硫磺烟雾弹! 所以这种防毒面具虽然制造简单粗陋,但是在如今的情况下,却是已经堪称神器了。 城墙上这些战士们的攀爬动作极为迅速,他们在几个跨步之间就已经接近了城头。 如今在城头上,所有金国刚登城上来的守军,已经全数被这些烟雾弹给呛得四散奔逃了。 这种带着硫磺气味的烟雾让他们咳嗽不止,甚至连眼睛都难以睁开。所以现在烟雾所在的范围内,根本没有人能够坚持待在里面。 随后,就在沈墨喜悦的目光中,自己的部队飞快的登上了城头! …… 就在这一刻,沈墨这边对城头上的步枪压制也立刻停止了。 一方面两侧城墙上,没有烟雾的地方,那些金军士兵纷纷被射杀之后。城墙上的士兵已经藏在城墙垛口后面,借以躲避枪弹。 另一方面,沈墨也这边也怕枪弹误伤了自己人。 沈墨刚才率军停留在城墙下一百米的锋线上,其实就是城墙上守军弓弩射击的极限距离。 在这个位置上,纵然是极少数的羽箭能达到这里,也已经力量耗尽,没有什么杀伤力了。 但是在一百米的范围内,沈墨的狂飙营却可以做到精确瞄准射击! 所以他们这次用来压制城头上的火力,并不是密密麻麻的齐射,而是略微显得有些稀薄的效力射。 可是,往往城头上一个金军士兵探出脑袋,立刻就会迎来五六支步枪的集火射击! 现在有好几十个天灵盖,刚刚一探头就被飞来的枪弹给掀飞了。 就在这样的压制下,现在城头上已经看不到任何抬头观望的金军士兵了。 …… 随后,在这段烟雾弥漫的城墙上,传来了左轮枪清脆的射击声! 这30名突击队战士,他们每个人身上都带了从指挥员和高级军士身上借来的左轮枪。 这种手枪火力密集迅猛,其实比步枪更适用于贴身近战。所以沈墨一听到城头上的左轮枪声,就知道这一次他强袭南川堡,最为关键的一刻,终于到来了! 其实在这次突袭之中,沈墨的队伍猝不及防之下,利用烟雾弹攻上墙头,做到这一点并不困难。 但接下来这支突击队能否占据城头,不会被人打下来,却是这次战斗最为关键的一个节点! 只见沈墨听到城头上的战斗打响,他随后就命令另外一百人的后援队,向城头上火速支援! 后期支援的一百名后援队,立刻跑步向着城墙下快速接近。 此时此刻,城头上的硫磺烟雾已经开始渐渐散去。视野也慢慢变得清晰起来。 沈墨就见当先登城的30名突击手已经分成两队,堵住了登城地点的城墙两头。 他们飞快的射完了手中的左轮枪子弹之后,立刻抄起身后的武穆三型步枪,开始向城墙两边射击。 这种能够装填13发子弹的武穆三型步枪,发射出了迅猛火力,霎时间爆豆般的枪声就响彻了城头! 如今烟雾渐散,南城堡城头上两侧的守军也终于看清了这次登上城头的部队。 在他们面前的,居然是一支仅有三十来人的小股军队! 于是城上,稍远一点的金军立刻靠在城墙垛口的内侧,避开了城下射来的枪弹,开始用弓箭压制攻上来的突击队。 同时大量的金兵手挺着长枪,尽量靠着城墙内侧,向着登城地点发起了冲击! 在沈墨的角度看来,城墙垛口上密密麻麻的满是金军的枪尖,正在向着中间的突破口冲去! 沈墨一咬牙,纵身跃上了战马大白! 然后他一挺身就站在了马鞍上。让自己的位置升高了一截,再次抬头向着城墙上看去。 就在这一刻,枪声猛然间激烈了起来! …… 此时的沈墨在城墙下的远处,看着城头上激烈的战斗。 他一边在心里算计着后援部队登城需要的时间,一边在默数着城头上步枪的射击节奏。 再过一小会儿,当武穆步枪的13发子弹射完的时候,城头上这支突击队,立刻就会面临一个致命的火力空白! 而那个时刻的到来,就意味着城墙上的突击队到了最危险的时刻! 就在沈墨按照步枪响起的节奏,数到十二发的时候。他就看见城头上自己的突击队员,猛然间从身后拽出了长柄手榴弹! 如今在他们面前,大概三米宽的城墙上,已经挤得全是金军! 这些金军悍勇凶狠,在被步枪大量杀伤的同时,他们仍然是一步未退! 只见后排的金军拼命的向前挤,就在被打成两条血肉胡同一般的城墙上。东西两面的金军顶着迎面而来的枪林弹雨,还在咬着牙向前猛冲! 沈墨站在城下的战马上,远远的都能听到他们发出的嚎叫声和嘶喊声。 然而就在这时,沈墨的脸上,居然是陡然变色! …… 说实话,能让沈墨大惊失色的场面,已经很少出现了。 然而当他看见城头上的那惊奇的一幕,沈墨却猛然间瞪大了眼睛,目光霎时就凌厉了起来! 他看到城墙上,金军的后方正有几个人抬着一根硕大的铁棍子。挤开了人群,向着前方的突击队冲去。 这根铁棍子大概有男人的胳膊粗细,上面泛着钢铁本色的寒光! 随后,沈墨就看见那个铁棍子的后面,似乎还在缕缕的冒着青烟……就见这时的沈墨,猛的就是一跺脚! 城头上“轰!”的一声巨响! 一股白烟,随即在城墙上升腾了起来! 第1438章:甲带寒霜刀锋冷、城头惊变、敌焰汹汹 就那个大铁棍子指向的前方,四五名登城的狂飚营突击队战士,就在爆炸声响起的一瞬间,被横扫在地! “我草!” 看见眼前这一幕,就见沈墨猛然间爆出了一句恶狠狠的粗话! 随后,沈墨就看到城墙上的突击队员们,雨点一般将步兵长柄手榴弹向前扔去。 瞬间爆炸声连连响起,将对面城墙上挤得密密麻麻的金军部队,炸得一片血肉横飞! 如今的狂飙营,在首次出现了伤亡之后,他们立刻就爆发出了身上的那股狠劲儿。 只要现在还能活动的战士,全都奋力的向着敌军,甩出了自己的手榴弹! 随着每一颗手榴弹落到前方的人群里,破碎的弹片立刻就会炸得对方人仰马翻。在挤成一团的金国士兵人群中,一声爆炸就是炸倒一大片! 在突击队员们毫不留情的连番投弹之下,城头的东西两端已经是一片尸山血海! 随后城下赶过去支援的一百名狂飙营战士,也接二连三的开始登上城头。加强后的火力越发迅猛,瞬间就将城头上敌人的冲锋势头压了下去。 只见这些战士一边用步枪射击,一边向前推进。他们一直向着两边的城墙,飞快的前进了20米的距离。 随后,就见这些士兵一边射击,一边开始用金军士兵的尸体一层层垒起了掩体。 五六个金军尸体摞起来之后,突击队就可以躲在后面,用跪姿射击敌军。 这样一来,这些城头上的登城部队,所有人的身体就逐渐隐藏在这些慢慢加高的尸体后面,不用再担心金军从远处射来的弓箭威胁。 这些战士们依托着尸体组成的掩体,火力迅猛的向着对方射出弹雨。 在对面的敌军看来,他们只露出了一个戴着钢盔的头顶,还有一双喷射着怒火的眼睛! 随着尸体掩体开始奏效,这一百名救援人员已经尽数登上了头城。城头上的火力也是越来越猛。 在步枪的延伸射击之下,整面城墙上准备向前冲锋的金军士兵开始出现大量的死伤。 于是他们在迫不得已之下匆忙后退,逐渐的让出了南面的整片城墙。 此时此刻的沈墨,看着城墙上的进攻异常顺利,他的心里却是莫名的激动了起来! 就因为那个给登城士兵,造成了损伤的铁管子! 城头上依然还在猛烈的射击,而那只硕大的铁管子已经被自己这一方的军人,从城头上掀了下来。 随即这东西就被自己的兵士捡起来,扛着向沈墨这边跑了过来。 很明显,这些士兵也知道,在战场上见到这样的东西,意味着什么! 当沈墨跳下马,把这个东西接在手里之后。他朝着上头看了一眼,就是感慨的长叹了一声! 就见这根大铁管大概有一百六七十斤重,长度大约是两米。 沈墨端着它的尾部,由于这东西过于沉重,却不得不让它的前端杵在地面上。 这个管子,铸造得大概有男人的小臂粗细,上面翻砂留下的痕迹粗糙不堪。就像是沈墨在前世见到的,那种土制的暖气片的表面。 在铁管子的后方,带着一个硕大的木质枪托,上面没有涂漆,还带着斧凿的痕迹。 沈墨发现这东西的尾部,钻了一个线香粗细小孔,上面还带着火药燃烧留下的黑色痕迹。 沈墨让自己身边的卫兵帮他托着这把大枪的尾部,然后他又转到了枪口处看了一眼。 只见那个枪口粗的吓人,足以塞进去一只鸡蛋。 随后沈墨把手指顺着枪口部位伸了进去,手指肚转着圈在枪膛内壁上摸了一下。 在枪管内壁里,并没有铸造留下来的粗粝手感。而是带着一圈圈钻头钻过之后,稍稍有些涩手的划痕。 随后城头又陆续扔下来几件东西,沈墨身边的李凌杰飞快上前把它们捡了回来。 只见这两个物件,其中一个是只斜挎的皮囊。沈墨打开以后,将里面的东西抓了一把出来。 在他的手里是一把锈迹斑斑的铁沙。这些铁砂的颗粒大概每一颗都有绿豆大小,粗细不匀形状各异,但基本都是圆形的。 沈墨一看,就知道这是用炸制的方法(将烧红的铁水倒入冷水里)制作出来,然后再经过筛选做出来的铁砂。 这种制作铁砂的方法,在现代叫做“激冷铁粒”,其实也是一种很古老的工艺了。 随后沈墨又看了看另一样东西,那是一个人头大小的葫芦,在葫芦嘴上还镶嵌着一个紫铜做成的铜嘴儿。 当沈墨把这东西倒在手里一看,他立刻就不屑的笑了一声。 就见他手里是一片黑乎乎的火药,就像面粉一样呈现出粉末状。沈墨用手指捻了一下,火药粉末中带有明显的颗粒感。 这就说明,他们对火药原料的粉碎工艺做得并不过关。沈墨一看见火药的颜色呈现出纯黑的色泽,就知道里面的硝石含量不高,绝对超不过百分之二十。 也就是说,那些金国人的火药配方还很差,而且至今还没掌握黑火药颗粒化的秘诀! 当沈墨把手里的火药和铁砂一起撒在地上之后,他随后回头看了一眼那把粗大的火枪。 此刻的沈墨,他的心情陡然间兴奋了起来! 经过了这么长一段时间之后,金国终于还是在他火药武器的痛打之下,开始研发了他们自己的火药武器,眼下这个东西就是铁证! 其实沈墨对这一天早有准备,但是他却没想到,自己跟古代火器部队作战的一天,会来得这么快! 其实武器的研发和使用,在战争的刺激下从来都是最快的。 往往在长时间的战争进行过程中,敌方优秀的武器装备,很快就会被另一方快速的模仿和制造。这在历朝历代的战争中已经屡见不鲜了。 沈墨也没希望金国的这些人都是傻子,他们在战场上见到了沈墨能够发射出致命杀伤的铁管子。在逃回去的伤兵的伤口里发现了金属弹头,最后,他们还一定有人闻到过战场上,火药燃烧后的硝烟味。 这些因素凑到一起之后,再联想起南宋已经出现了几十年的竹制突火枪。沈墨这支部队所用武器的奥秘,已经不难猜到了。 第1439章:痴心也图作神兵、邯郸学步、贻笑江东 但是在金国研发武器的同时,想必也一定遇到了古人一定会碰到的那些困难! 比如说他们现在还缺乏足够坚硬的钢铁材料,以至于用来钻孔的钻头远远达不到小口径化的程度。 沈墨都可以想象得到,他们那些金国工匠们在研发火药武器的时候,走得是什么路线。 他们一定先是用铸造的方法制成了铁管子,然后在用火药发射弹丸的时候,由于枪管的内膛凹凸不平,弹丸卡在枪管里,立刻就会发生炸膛事故。 在这之后,他们意识到枪管内壁不够光滑是炸膛的主要原因。于是没有镗床的金国匠人,就用了锻打实心铁柱作为枪管毛坯,然后用钻头钻孔的方法来解决内膛不平的问题。 在这之后,他们又遭遇了另一个困难! 用来钻孔的钻头一旦做得细了,一用力立刻就会拧成麻花。这样的悲剧让他们不得不渐渐扩大了钻头的直径。 然后,他们又舍弃了容易卡在枪膛里的单一弹头,给这支枪装填了铁珠,让它发射霰弹。 于是最终,就造成了眼前这个四不像的怪东西! 要知道,沈墨对这东西的射程和威力,简直是再了解不过了。因为它在历史上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字,叫做“大抬杆儿”! 这是一种在后世里,汇聚几个乡村铁匠就可以造出来的火药武器。他采用铸造或者锻打的方式成型,然后再钻头钻孔的方式磨光内膛。 在使用它的时候,只要在后膛钻出的小孔塞进一根火药捻子。然后再把大概一两左右的火药从倒进枪膛……注意!在这个过程里,这支两米长的大家伙,必须要竖立起来才行! 在装填了火药之后,用纸团塞进去夯实。然后枪膛里面再搁上两三把铁砂,之后再用纸团夯实就可以发射了。 这东西使用的时候,只要点燃火药捻子,大略对准敌方目标。然后就等着“轰”的一声,霰弹发射出去就可以了。 这支大抬杆的有效射程大概在40米左右。一旦超过这个距离,就算是稍微厚实点儿的衣服或者棉袄,都可以挡住铁砂。 但关键的一点是——它发射出去以后,散开的面积大得吓人! 在后世,白洋淀的雁翎队使用这种大抬杆儿的时候,他们往往在港汊纵横的芦苇荡里突然出现。一炮出去就可以将一艘小船上,十几名日军侵略者全部打翻! 这些发射出来的散弹,在三四十米的距离上几乎可以散开一个四五米直径的铁砂弹幕。虽然它装填的非常慢,杀伤的距离也近。但是当它放出来那一炮来的时候,却往往会在一瞬间造成巨大的杀伤! 既然这东西已经开始装备了金军部队,那就说明沈墨从今以后,很有可能要跟一只装备了火器的金国大军作战了! 要说沈墨在他自己的军队设立之初,对于武器技术的保密,一直是想办法做到了极致的程度。 直到目前为止,他的体系还没有任何一支枪械丢失,对于军工厂的保密措施也做到了竭尽所能。 甚至于连他手下的军队,在没有能证明自己的忠诚之前。沈墨给他们配发火药武器,也一直是非常谨慎的。 以至于就连新宋赵与芮那边的部队,除了天子赵与芮本人有一只左轮枪之外,还没有任何一个人得到过火药武器! 事实证明,沈墨的保密措施确实是卓有成效。因为他如果在击败了铁鹞子,回到临安阅兵的时候,在赵与芮的要求下,把自己的武器技术放开给大宋军器监的话。 那么沈墨现在迎来的,一定不是全大宋都装备了火枪,迅猛向敌国进攻的场面。反而那个恨他入骨的大宋皇帝赵与莒,一定会让自己的军器监拼命的造出火药武器,然后跟沈墨对着干! 可是,沈墨纵然能够拦得住自己的武器技术外流,但是他架不住人家自己在家里研究啊! 毕竟此时距离沈墨率军打败西夏铁鹞子,都快两年了! 如今他周边的各大强国,包括金国西夏、赵与莒的大宋,甚至是蒙古,都有可能倾注了大量资源,在想办法重现沈墨这些武器的威力。 所以现在沈墨眼前的这根大抬杆儿,其实是早晚都会发生的事。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国火器研发的速度,一定会比历史上快很多! 毕竟在这之后,沈墨的军队里只要有一发子弹落到敌军的手中,对方就会知道世上有“金属定装弹”这种技术。 而同时他只要失落了一支步枪,上面的标尺和照门的三点连一线原理,就会被敌军快速的制造出来,甚至应用在这种丑陋简单的大抬杆上面! 一时之间,沈墨就觉得自己的心潮汹涌澎湃,一股斗志猛地燃烧了起来! 此时他心中暗暗的冷笑道:“这个金国,还真是痴心妄想!” 想要用火药武器代替弓箭,成为军队中的主流武装。直到成为一支全火器装备的军队,金国最需要的,就是时间! 可是,他们已经没时间了! 沈墨的武器优势还可以持续很长时间,可是金国却要在亡国的绝望中,苦苦的攀爬科技树! 等他们造出像样点的火绳枪?最多还有两年,金国就亡国了! 到时候金国不是灭于自己之手,就是亡于蒙古。对金国而言,他们没有第二个选项! …… 沈墨一边想着这些的时候,城头上受伤的战士已经被绳子系着放下了城头,被人抬回了本阵。 沈墨检查了一下这些伤员之后,这才松了口气。 狂飙营其实是一支轻装甲部队,他们身上包裹的铠甲,说穿了就是一个头盔,还有保护胸部的一个冲压钢板制成的铁背心。 为了减轻重量,便于狂飙营长途突袭。所以制成胸甲的冲压钢板,也是采用轻型钢板造的,所以并不十分厚重。 但是终归这一次,战士们的胸甲还是发挥了作用! 在他们胸部要害部位中弹的地方,有好多处的钢板已经被射来的铁砂打出了触目惊心的凹坑,但是毕竟还是没穿透! 第1440章:小小南川如芥子、一笑轻取、灭尽全城 所以这些战士中弹的位置,大部分还都是四肢和面部。 还好此时的天气寒冷,战士们的军装内衬里都是带毛的羊皮制成的皮袄皮裤。这些厚重的皮毛,多少也挡住了一些铁砂的冲力。所以战士们的伤势其实并不十分严重。 沈墨赶紧让军医上来,开始救治伤员。 这些军医的身上都戴着磁石,专门用来取出破碎的敌军箭头,还有被自己人的手榴弹误伤的弹片。所以那些入肉不深的铁砂,都可以用磁石把它们吸出来。 幸运的是,受伤的七八名战士,没有一个人有生命危险! 而此时此刻,沈墨暂时先把对方火药武器这件事放到了一边。他抬头看了看城上正在作战的狂飙营战士。 如今城上的枪声已经开始渐渐稀落,这并不代表着战斗结束,反而在沈墨的估计之中,这场战斗或许还要打上一阵。 因为在沈墨的部队总结出来的经验之中,攻打类似南川堡这种小型城池的时候,他们所用的战斗节奏,一般是“两块两慢”。 所谓两快,第一就是进入战场快,让对方措手不及。第二就是攻取城墙快,尽量在对方没有布置好严密的防守之前,就在城头上占据立足点。 至于其它的两慢,就是清理城墙慢,清扫残余敌军慢。 因为在后面的两个步骤中,如果要是自己这边急于求成,飞快的向前突进,想要尽快解决战斗。却往往会由于城内的地形不熟悉,从而被对方残余的敌军反扑,因此造成伤亡。 所以这些狂飙营战士一旦占据了城头,有了城墙上的立足点之后,其余的就不用再着急了。他们只要慢慢的用步枪,远程射杀那些抵抗的敌军就行! 在这个南川堡里面,距离他们突破口最远的一处城墙,还不到120米。 也就是说,这四面城墙和城中的所有建筑,全都在突击队员的步枪射程之内。 所以城头上的百余支步枪,现在正不慌不忙的向着四面射击。如今只要在城上城下有露头的敌军,就会被当场射杀! 从沈墨现在听到的步枪节奏上来看,枪声开始渐渐的稀落下来。也就是说,现在整个南川堡里残余的金军士兵,已经完全失去了抵抗能力,甚至就连冒头的人都少了! 于是沈墨命令钟与同率领200人围困南川堡堡,防止有人顺着城墙用绳子逃跑。沈墨自己带领着剩下的部队,顺着绳梯登上了城墙。 一见到统帅登城,占据了城头的先头部队战士们,立刻就兴奋了起来! 就见沈墨上城之后,看了看周围城墙上的状况。 之后沈墨果断命令狂飙营,向城墙的东西两个方向,各自派出一支五十人的分队。沿着城墙清扫过去,占据南川堡的四面城墙! 于是两只分队开始从突破点出发,左右分头突击。 在手榴弹和步枪的射击下,那些趴在城墙上连头都不敢抬的金军士兵跑的跑死的死,没用一盏茶时分,四面城墙就尽数丢失了。 然后城墙四面所有的步枪手,开始向着堡内的残余金军士兵射击。 这一次,墙上的士兵在五六十米内,居高临下的射击中,他们的命中率更是奇高,基本上一枪一个! 这一通四面城墙上从天而降的弹雨,立刻就把金军逼的走投无路。他们全都龟缩在建筑物房子里,再也不敢露头了。 随后沈墨命令士兵顺着马道下城,用手榴弹逐屋清扫残余的金军! …… 这次的战斗打得干脆利落,除了中间出现了大抬杆事件之外,基本上一切都是按照沈墨的计划进行的。 当城里的金军被尽数清扫一空之后,经过战士们的清点,沈墨发现这里所有的守军加在一块,大概是600人上下。 此时的沈墨心中暗道:这支金国守备部队,真可以称得上是作风勇猛,作战顽强! 这次战斗给沈墨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要知道,这可仅仅是一只地方的守备部队而已! 他们的战斗意志居然如此顽强,一直打到最后,几乎都没什么人投降。 这些金军的状态,也让沈墨重新在心里评估了一下临洮府路守备军的战斗力。 大概是由于此地的环境恶劣,民风彪悍。此处的金国居民还保留着渔猎的生活习惯。他们并不像金国腹地那样,所有的居民都已经成了纯正的农耕民族。 这些人在风雪中射猎,在艰苦的环境中生活。所以他们的战斗力要比沈墨当时入侵金国的时候,打下来的泗州等城池里的金军。要强上许多! …… 随后,沈墨的部队开始仔细搜查整个南川堡,把每一个角落全都检查了一遍,以免有遗漏的金军。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在靠近北面城墙的一处营房里,居然发现了一个地道口! 等沈墨闻讯赶来的时候,他快步走进了这座营房。 只见这座金军营房里的布置极其简单,进去之后就是南北两面长长的大通铺火炕。火炕上还铺着毛皮和用来睡觉的被褥。 沈墨一进来,一股臭皮子的味道加上男人的头油脚臭味儿,立刻就是迎面扑来。 随后沈墨就看见房间的一角处,放着一个挺大的水缸。 如今这个水缸已经被人挪开,露出了下面一个能供人出入的地道口。 沈墨走过去之后,向着这个地道口里面略一张望,随即就摇了摇头。 从这个地道口里面,一股冷风正在嗖嗖的灌进来。迎面来的空气清新而寒冷——毫无疑问,这个地道里并不是一个死胡同,而是一个通向外面的通道! “看来已经有人从这里逃跑了,”只见沈墨回过头,向着身后的李凌杰说道:“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狄道的临洮路都总管,就会得到南川堡失守的消息!” 当此时此刻的李凌杰听了沈墨的话之后。他抬头看了沈墨一眼,随即就是猛然吃了一惊! 这一次金国士兵顺着地道逃走,以至于南川堡失陷的消息泄露出去,原本应该是一件非常让人头疼的事。 可是如今的沈墨却是面带微笑。好像这件事对他而言,倒是一桩好事一般! 第1441章:鹰视狼顾临洮府、一夕惊变、破关而入 临洮府狄道,整个临洮的心脏。 在日落之前,临洮府府尹兼临洮路都总管阿里班,收到了南川堡被人攻陷的消息。 南川堡地道中,逃跑的金国士兵一路顺着地道穿越了南川堡城墙,然后向北奔跑了40里,终于赶在天黑前来到了狄道城中。 当他来到府城的时候,此时的阿里班府里正在饮宴。 看着天色渐渐黑透,院落里燃上了几处篝火。一群金军的中下级军官正在羊毛毡上席地而坐。 炭火上炙烤的鹿肉发出了滋滋的响声,随着烟雾的升腾,一股烧烤猎物的浓香飘了满院子。 此时距离大金国立国已经百余年,在中原繁华地区的金国贵族,所有的生活方式都在向着繁华富裕的南朝学习。 正所谓一代看吃、两代看穿、三代看文章。如今金国东南地带的官员,他们的生活奢靡豪华,讲究精巧雅致。贵族弟子也是吟诗作赋,很有一些骑不得马,开不得弓的文弱子弟。 可是在位于金国边陲的临洮路这里,却是生活艰辛,民风彪悍。 塞外的艰苦环境,使得这里的贵族很多生活习惯,都保留着过去女真族刚立国时期的野蛮与粗旷。 如今这场宴会,就是这种豪放风格的体现。 只见此时宴会上,这些军官们身上穿着原色白皮板儿的皮袄。这些毛朝里的衣服,皮革上全都是脏污油腻不堪。 他们黝黑粗糙的皮肤和光秃秃的脑袋就裸露在寒风之下,却是丝毫都不觉得冷。一看这些人皮肤上的痕迹,就知道他们大部分人,自从入冬以来就没洗过脸。 如今几头獐狍野鹿已经被人剥了皮,整个放在火上炙烤。那些负责烹饪的女真兵士把鹿肉挂在篝火旁边,又在下面放上了一个硕大的铁盘。 如今鹿肉正被烤的外酥里嫩,融化的油脂不断的从六七分熟的鹿身上滴到铁盘子里,又被那些女真士兵用马鬃刷蘸起来,再刷到鹿肉上。 周遭全是这些人哄笑和嬉闹的声音,他们这些女真人就像是一个窝里的野狼崽子,不断的相互说笑打闹,说着说着就有人搂在一起,开始笑嘻嘻的角力摔跤。 在宴席的正中间,临洮路总管阿里班一边喝酒,一边笑着看手下的这些勇士玩闹。 这位阿里班,现在也是席地坐在院子的主位上,在他身上穿着一件由整张黑熊皮制成的大氅。 他的体格生得彪悍异常,在简单硝制的黑熊皮下面浑身赤裸,不着片缕。大半个胸膛就这样露在寒风中,他却丝毫不以为意。 阿里班今年40多岁,但却依然是筋骨如铁,肌肉遒劲。他原本是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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