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她终于回神,强逼着自己的情绪和缓,视线迎难而上,直视向他,没有被扣住的那只手更是得寸进尺的攀上他的胸膛,巧笑嫣然,“我的心里,装着的人当然是你啊。” “是吗?”他眼中分明写着不信,却又不拒绝她的靠近,反而凑得更近了些,呼吸洒在她的颈间,感受她的阵阵颤栗,他才离远了些,目光却仍旧死死锁住了她,“你从前对那个叫薄时沉的,也是这么说的吗?” 听到薄时沉这三个字,她先是一愣,好半晌才反应过来他的意思,可她非但没有慌张,反而笑得更加肆意了些,“宁总这是吃醋了吗?我很开心,因为这意味着宁总开始在意我了,不过,我可以跟宁总保证,我绝对绝对不喜欢他,我只喜欢你。” 她眸中闪着星光,熠熠生辉,让他不自觉沉溺了进去。 若他什么都不知道,或许真的会被她吸引。 可此刻,宁以琛只觉得心中五味杂陈,为了一个已死的人,她当真是煞费苦心。 如此大费周章的调查他的喜好,时时刻刻关心他,只要他需要,她就能以最快的速度出现,这样的伴侣,大抵无论是男是女都无法拒绝吧。 可迟知鸢为他做的越多,他便越发觉得心中酸涩。 他彻底从她身边推开,眼底最后一丝光亮也消失,彻底成了一潭死水。 “我知道,你的确不爱薄时沉。”宁以琛垂眸苦笑,“可你也不爱我,你最爱的人从始至终都只有一个,不是吗?那个叫闻宴,与你青梅竹马二十年,从小到大都说此生只有娶你一个愿望,却在四年前为了保护你死去,死后心脏被捐献给了我的人。” “你说你爱我,可你看看清楚,我与他长得并不相似,除了那颗来源于他的心脏,我们就再没有其他的联系了,迟知鸢,这样的你,你说,我是该夸你一声深情,还是说你一句绝情?” 迟知鸢没想到会从宁以琛的耳中听到闻宴这个名字,此刻被他毫不留情的揭穿,她脸色苍白,耳中嗡鸣声不断。 才止住不久的眼泪倾泻而出,她张张嘴,好半天,才说出来一句“对不起。” “迟知鸢,我不要你的对不起,但我希望,以后我们别再见面了。”宁以琛看着她在这一句话后颓然从门上滑落,泪流不止,心间颤了颤,有一瞬间,他甚至分不清那到底是他自己的情绪,还是……他心心念念的闻宴的情绪。 但最后他还是妥协了一步,轻轻用力将她从地上抱起,在她惊疑的目光中,将她轻轻放在柔软宽敞的大床上, 做完这一切,他才转身离开,走到门口时,他微微侧目,却没有回头,只是叹了一口气,“他已经死了,可这个世界上,会爱你的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你也该走出那个封闭的世界了。” 话音落下,他不再停留,也没有再回头。 第二十二章 宁以琛并非是自己猜出的整件事情真相,迟知鸢每一次的关心与管控,他也真的只当成了一个爱慕者需要表现出的对害怕心上之人出事的关心。 他从一开始就不相信她是真的因为喜欢才接近他,所以查了她的资料,查了她心上人的资料,每次带出去也都会找人看着她,以避免她做出什么不利于宁氏的小动作, 可她照常上班下班,关心他,管着他,从没有别的什么动作。 就在他以为她或许是真的倾心于自己的时候,薄时沉却突然出现在了他的视野中,作为迟知鸢的前夫,他自然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倒是没有想到,薄时沉居然也会主动找上他,将所有的真相告知。 宁以琛并没有直接相信薄时沉的话,所以刚刚去问迟知鸢时,他多希望她也能像否认喜欢薄时沉那样直截了当的说不喜欢他了。 可她没有。 再加上宴会厅二楼的监控,薄时沉那句清晰的“他就那么好,值得让你宁愿改变自我,留在一个不爱的人身边,与之虚与委蛇数年?” 他说的是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在说宁以琛呢? …… 总统套房里,因为宁以琛走时关了灯,房间里一片漆黑,她坐在床上,听着他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没再回头,心中怅然若失。 她……真的做错了吗? 迟知鸢慢慢躺回大床,或许是一天之内哭了太多次,也或许是因为刚刚照顾宁以琛耗费了太多的精力,此刻依然有了些困顿。 她不是没想过去追宁以琛,可追上了又能怎么样呢? 薄时沉和宁以琛都说过一句话,闻宴已经死了,她即便去追,能追上的也不过是宁以琛,不是她的闻宴。 思绪在她脑中乱成一团乱麻,不知何时,她竟真的睡了过去。 在这个漫长的夜晚中,迟知鸢做了一个漫长的梦。 梦中,她回到了五年前。 那一年,迟知鸢二十岁,闻宴二十二岁。 他在生日当天向她单膝下跪求了婚,看着她的眼睛里闪着明亮的光,他说:“鸢鸢,从五岁开始我每年许下的生日愿望都是将你娶回家当老婆,今天,我二十二岁了,我们可以结婚了,你愿意嫁给我吗?” 蜡烛摆成的心形将他们圈在一起,他手里拿着的,是用大学那些年参加各种竞赛赢来的奖金买下的钻戒,火红的玫瑰被扎成一束,最上面,还有他亲手写下的小卡片,“鸢鸢,我喜欢你,嫁给我吧!” 迟知鸢眼中闪着幸福的眼泪,朝他伸出右手,用力的点了点头,说,“我愿意。” 没过多久,他们的父母就开始商议婚期,闻宴不愿等到来年,双方父母经过精挑细选,终于看中了年底的一个好日子, 这样,他们的婚礼既不会太过仓促,也不会拖延太久。 他们的感情有双方父母和所有朋友的的祝福,他们本该幸福。 可画面一转,他们期待这场婚礼许久,婚期将近,他们还剩下最后一批送给伴郎伴娘的东西需要准备,两人便一同坐上了出门采买的车, 而意外,也悄然降临。 第二十三章 那时他们正在红绿灯路口等绿灯,对面的货车司机逆行加上疲劳驾驶,迷迷糊糊中竟直接朝着他们撞来! 他们想躲,可货车的速度太快,闻宴只来得及在货车将他们的撞翻之前掉头让自己的那边迎接撞击,即便实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也仍旧下意识扑在了她的面前,将她牢牢护在了身下。 闻宴死了。 剧烈的撞击之下,连迟知鸢这个被护住的人都昏迷了过去,偏偏闻宴仍旧意识清醒,冷静的拨打了急救电话,还将她一路护送到了医院,护士问他有没有受伤,他也只是摇头, 直到她抢救成功的消息传来,他轰然倒地,再也没有醒过来。 迟知鸢甚至没能见到他最后一面,他死后心脏被捐献出去,等她醒来时,看见的就只有一个小小的,方方的骨灰盒。 而现在,她好像又看到了他,看见他嘴角勾着那抹一如往常的笑,温柔的叫她“鸢鸢”。 “阿宴,我终于又见到你了。” 她双眼含泪,只敢虚虚的搂住他的腰,他也伸出手,不敢靠近,只能隔空替她拍了拍背,他眼中满是心疼,想替她擦泪却不敢。 “鸢鸢,别哭了,这辈子我们没能写完的缘分,下辈子在写好不好,这一世,我希望你快乐,希望你能做你自己,不要再囿于过去了。” “答应我,好不好?” 轻柔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她却倔强的不肯点头,“可我想见你。” “我们还有未来很多世,但他们不是我,对吗?”他仍旧耐心的轻声哄着她,直到看见她点了头,才吻上了脸颊泪痕,“鸢鸢,如今我只有一个愿望,就是你快乐。” 他的身形随着那一个落实的吻渐渐消散,迟知鸢放声嚎啕大哭,伸手去抓,却只抓了一个空。 视线被泪水模糊,她一边哭着,一边努的力擦去眼泪,睁大了眼想多看他一眼, 最后,只看见他动了动嘴,说了几个字。 “鸢鸢,要快乐。” 迟知鸢从梦中惊醒时,刺眼的阳光从窗帘晃动的缝隙照了进来,枕头上一片深深浅浅的痕迹,是她落下的泪。 梦境中的一切都随着她的苏醒渐渐被忘却,到最后她能记住的,只剩下那两句话。 “但他们不是我,对吗?” “鸢鸢,要快乐。” 她擦掉眼泪,拉开窗帘,阳光瞬间照亮了房间,她眯着眼适应了一会儿光线,才任由温暖的阳关洒在身上,驱散她心底的最后一丝阴霾。 是啊,除了闻宴,谁都不是闻宴。 她要快快的活着,带着闻宴的那一份一起。 迟知鸢推开套房的门,声音惊醒了守在门外的人,他猛地睁眼,见她出来,声音里染上惊喜,“知鸢!” 是薄时沉。 这一晚他睡得特别不好,怕自己的挑破会让她难受,可他不想让她永远沉溺于过去,便只能守在门外,如果有什么不对劲之处好直接破门而入。 但好在,她完好无损的出来了。 仍旧是那幅眉目清淡疏离的模样,他刚准备说话,就被她打断,“阿宴的事情,是你告诉他的?” 第二十四章 薄时沉呼吸一滞,但早就料到了她出来必有此问,是以很快便又恢复了,他点了点头,没有丝毫隐瞒。 “知鸢,我不知道这样对不对,但我觉得,闻宴也不会想看到你这样,如果你选择的是你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我会接受,会成全,会祝福,但至少,他该是你真正喜欢的人。” 她看向他,眼中带着莫名的情绪,“哪怕不是你?” “哪怕不是我。”他点头。 “或许我的确该谢谢你,但是……”能够再次见到闻宴,迟知鸢真的很开心,没能和宁以琛又继续她也不再会有什么遗憾,毕竟他说了,他们都不是他。 从他的心脏成为别人的一部分开始,宁以琛会是他生命的延续,却不再是他了。 能够解开心结,或许她的确需要感谢薄时沉,可脱离开这个身份,和薄时沉纠缠的那四年里,她自问仍旧觉得问心无愧。 她不欠他的,她怀着目的靠近他,却从未亏待过他,可薄时沉亏欠于她的也同样无法抹去,他从未回应过她同等的尊重,如今轻飘飘一句对不起,就想抹消从前的一切? 怎么可能呢? “薄时沉,从此以后,我们只当从未认识过吧。” 她脚步轻快,乘坐电梯下楼时,电梯门打开,她与电梯内的宁以琛视线交汇,她抿了抿唇,跨步进入,按下关门键,“昨晚多谢宁总割爱,退房的时候还麻烦宁总一并退掉,钱我会还给宁总的,还有辞职信,今天我会递交给人事部。” 宁以琛目光直视着前方,余光却不住的飘向她的方向,听见她这话愣了愣,沉默了会儿,才回道:“抱歉,昨晚是我说话太冲了些,不用还我钱,我宁氏集团倒不至于吝啬到让出差的员工自负房费。” 迟知鸢摇了摇头,说话间,电梯已经停在一楼,她率先走了出去,与他们一一告了别, “宁总,很高兴这段时间能与您共事,还有陈助理,这段时间多谢你的照顾了,以后,有缘再见吧!” 她挥挥手,转身离去,出了酒店打了车,很快就消失在了人流中。 薄时沉匆匆追下来时,看见的便是她坐上出租车,随着车子的启动消失在人流之中。 他又连忙往外追,可她搭乘的车早就已经消失在了车流之中。 “别追了,她不会再留下来了。” 很奇怪,明明是宁以琛自己出言将人赶走,此刻,他的心里却空落落的。 可他知道,即便她不离开,她也从不属于他。 至于迟知鸢,她去了机场,久违的回了一趟家, 从当年闻宴出事之后,她就下意识回避了回家这件事,她怕自己一回到家,就会想起当年的事情,如今,她总算能够坦然面对。 突然出现在家门口时,迟父迟母倏然红了眼,却没有一句指责的话。 “爸妈,对不起……” 她声音哽咽,被父母抱在怀中,轻声安抚着,“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不知是不是听到了门外的动静,隔壁的房门也在这个时候被推开,看见站在门外的迟知鸢时,闻父闻母同样又惊又喜, “鸢鸢回来了?外边热,快进屋凉快凉快!” 看着对她仍旧如初的几位老人,她心底又是愧疚,又是心酸,可喉间酸涩,说到最后,还是只剩下那几个字,“对不起,都怪我……” 闻父闻母慈爱的摸了摸她的头,眼泪却还是有些忍不住,“傻孩子,怎么能怪你呢?你可是阿宴用命护下来的,得好好活着,才不辜负了他,人啊,总要向前看。” 温声的安危让她更加想哭,她强忍着不让泪落下, “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她会好好的活着,带着闻宴的那份一起。 从此以后,云深不见你,处处皆是你。 《别问我谁是迪斯科[八零]》作者: 鹿子草 文案: 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 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 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而他是女主回忆里的短命白月光! 按照剧情,狄思科去了朋友介绍的新兴娱乐场所——歌舞厅,当服务员。刚上班就在群魔乱舞的舞池边,遭遇了疑似闹分手的男女主。 女主撂狠话:“甩了你,我扭头就能捧出一个比你更红的!” 然后她一扭头就瞧见了立在一旁,盘靓条顺的狄思科。 “叫什么名儿?” “狄二狗。”为了摆脱短命白月光的命运,狄思科自取贱名。 “土是土了点,不过,没有我捧不红的土狗!别干了,以后我包装你!” 白月光本该很有骨气地拒绝。 可是狄思科却痛快应承,“给钱就行。” 之后,他在女主身边呆了一个暑假,开学就溜了。 毕业前去部里实习时,狄思科被领导请去家里给孩子补习外语。刚进门却发现,女主正好整以暇地窝在沙发里。 “你叫迪斯科呀?” “嗯。”狄思科忐忑点头。 “那你先给我扭一段儿吧~” 本文又名—— 《没发过白金唱片的翻译官不是好企业家》 《粉红大亨与她的大知识分籽儿》 白切黑语言天才+VS+人美路子野北京大妞 —————————————————————— 内容标签: 穿书 爽文 年代文 时代新风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狄思科,于童 一句话简介:正文完|年下不叫姐,心思有点野 立意:坚其志,苦其心,勤其力,事无大小,必有所成。 vip强推榜简评: 狄思科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书里,还是未来女大佬的短命白月光。为了活命,他努力扭转剧情轨迹,却宿命般地与女主于童相知相许。在对方的支持下,狄思科拍广告、出唱片、参加青歌赛,意外成为一名拥有百万唱片销量的翻译官。 本文文笔流畅,节奏明快。用诙谐的语言和引人入胜的情节,描述了八十年代中后期,内地娱乐产业的崛起和外贸行业的风云变幻。随着事业和感情的层层推进,男女主角共同成长,彼此成就,在各自的领域里闪闪发光。 (作品上过vip强推榜将获得此奖章) 第1章 曼哈顿歌舞厅内,灯火迷离,笙歌鼎沸,喇叭裤和蝙蝠衫们仿佛回到了快乐老家。 狄思科僵立在舞池边,望着男女主角的方向,只觉毛骨悚然,心悸不止。 事情还得从半个月前说起。 当时临近期末,本着临时抱佛脚的心态,狄思科被郭美凤女士拉去雍和宫,拜了诸位神佛。 离开时,母子俩遇上个不知打哪儿来的老瞎子。 郭美凤经多见广,嘟哝一句,好些年没在街上瞧见算命的了,便客气道:“老先生,我儿子快大学毕业了,您给他算算工作和婚姻,尤其是婚姻!” 可别像他几个哥哥似的打光棍儿。 岂料,老瞎子不摸骨,不问八字,张口就上套路,“令郎有富贵相,可惜命中带劫,注定早夭,活不过二旬。流年破财破丁,有坠亡征象。” 旋即摸出一本册子,故弄玄虚,“书中自有因果,凭此法可解。” 狄思科接过一看,并不是什么封建迷信读物,花里胡哨的封面上,明晃晃地印着一行大字——《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 老太太见状顿时大怒,抡起菜兜子就往老骗子脸上招呼。 任谁被咒儿子早亡,都不能轻饶了他呀! 骗子被彪悍老太太打得唉唉逃窜。 那本书倒是落在了狄思科手里。 当晚回家后他随意翻了翻,这书里讲的是女主于童从歌舞团的小小群舞演员,一步步成长为娱乐业女大亨的故事。 故事其实挺精彩。 古怪的是,女主白月光的名字和成长背景,几乎与他一模一样! 同样经济拮据,被寡母和兄长拉扯长大,同样翻译过特拉克尔诗集,同样曾有一个当外交官的小目标。 但白月光可比他倒霉多了,毕业分配惨遭滑铁卢不说,刚与女主有点两情相悦的苗头,又被人家的青梅竹马和竞争对手同时算计,在舞台上踏空,意外坠亡了…… 书里那些主要角色狄思科全不认识,自然不会当真。 只不过,结合那老骗子的批命,这种巧合着实晦气,狄思科将书册扔进灶膛,便埋头复习去了。 然而,万万没想到! 暑假来歌舞厅打工的第一天,他就遭遇了那本书里的男女主角! 这两人坐在距离舞池最近的八号桌,气氛略显紧绷。 狄思科将一瓶长城果茶送过去时,恰巧听到女主不客气地说:“凭你现在这点名气,甭说出国了,出了永定门,但凡能找出一个认识你的观众,这顿酒算我的!” “于童!”对面的男人被下了面子,气顶气地回,“江姐已经在帮我办出国手续了,进修一年就能回来,到时候你要是愿意,咱们……” 听说对方竟然背着自己办了出国手续,于童讥诮地牵起唇角。 她这半年的投入算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 “想拆伙是吧?可以。能捧红秦勉,就能捧红王勉、李勉。” 耐心终于告罄,冰凉的啤酒杯被她随手掼在玻璃桌面上,“甩了你,我扭头就能捧出一个比你更红的!” 然后,她一扭头,便瞧见了竖着耳朵偷听的狄思科。 高个儿挺鼻,眉清目朗。 打眼一瞧,盘靓条顺,比秦勉刚从县城剧团转来北京的时候强多了。 她略有些酒意上头,这会儿来了些兴致,便直接问:“叫什么名儿?” “狄……”为了摆脱短命白月光的命运,狄思科只迟疑了一秒,就自取贱名,“狄二狗。” 于童闻言果然蹙眉,“怎么取了这种名字……” “爹妈给起的,我有啥办法?”狄思科一本正经,声调锵然道,“再说,我们内噶儿都这么起名儿!” 于童:“……” 啊,这一口正宗的大碴子味。 氛围感“啪”一下就消失了。 她盯着对方整齐的牙齿出神片刻,而后在秦勉戏谑又挑衅的目光下,重新支棱起来。 “土是土了点,不过没有我捧不红的土狗!这个服务员你就别干了,以后我包你!” 同桌的俩姑娘顿时拍手起哄,撺掇着狄思科赶紧答应。 狄思科:“……” 款爷秀小蜜,款婆包靓仔。 听上去相当不符合时代的主旋律。 书里那个“身着白衣,心有锦缎”的白月光,在这时就该很有骨气地拒绝了。 然后根据越逃避越会发生故事的定律,与女主你来我往纠缠大半年。 自觉已经看破一切的狄思科决定吸取白月光的经验教训,千万别跟女主拧着来。 于是,顺从应承:“给钱就行!” 于童对他的爽快表示满意,在秦勉诧异的注视下,笑吟吟地介绍:“我叫于童,在歌舞团的服务公司上班,主要为演员联系演出业务。” 在昏暗的舞厅里巡睃一圈,她朝外指了指说:“找个亮堂点的地方,咱们过去聊聊。” 狄思科点点头,摩西分海似的穿越舞池,将人领去了吧台。 来到安静处所,渐渐镇定下来后,他也有心思端量女主的模样了。 这姑娘皮肤挺白,梳卷头涂口红,穿着孔雀蓝丝绸衬衫,搭配同色宽边发箍。 与他家墙上的挂历女郎相比,也并不逊色。 只不过,在明亮的灯光里坐定后,这“挂历女郎”提出的第一个要求,就把他弄蒙了。 “狄二狗,你把嘴张开,让我看看!” 正在倒酒的女服务员:“……” 狄思科:“……” 这话从女主口中说出来,听在此时他的耳朵里,就约等于“把衣服脱了,让我看看”。 这什么路数? “别误会啊,”于童尽量解释清楚,“我手头有个工作,或许会适合你,但你得先张开嘴给我确认一下。” 越听越离谱。 狄思科背倚着吧台,失笑道:“什么工作是用嘴的啊?我还未成年呢!” 不会真的要往背离时代主旋律的方向发展吧? “……”于童扫向他那被催了化肥似的高大身板,问,“歌舞厅是派出所的重点检查单位,经理会让未成年进来当服务员?” “成年了也不行啊,我是正经人。” “……” 于童自认也是个正经人,遂直截了当地问:“最近电视台广告科正在为一个牙膏广告寻找演员,你想不想去试试?” 这三两句话的工夫,已经足够她确认了。 狄二狗确实有一副好牙口,洁白整齐自带健康光泽,是她目前观察过的所有牙齿中最好看的,名副其实的唇红齿白,衬得整张脸灿烂夺目。 为了这个演员人选,她已经忙活了半个多月,之前推荐的几个演员,日化厂那边都不满意。 没想到今天无心插柳,倒是遇上个牙口好的。 “拍我的牙齿?”狄思科讶然。 于童点点头,低声报出一个名字,是最近一部热播电视剧的女主角,去年刚被《电视报》评为1985年度观众最喜爱的女演员。 狄思科惊讶地问:“我能跟她一起拍广告?” “当然,你是男主角,她是女主角!” 狄思科:“……” 做梦都不敢这么做,听起来像个骗局。 见他迟迟没有答复,朋友又跑来催促她到时间离开了,于童只好匆匆递出一张名片说:“今儿还有别的事,明晚我会再来一趟曼哈顿,到时候详谈吧。” 像是怕他不信,于童又添了一句,“谁不来谁是孙子!” 狄思科点头说好,在心里默默喊了声“奶奶”。 “还有个事,你注意一下。”临走前,于童想起什么,回眸叮嘱,“要想跟着我,用狄二狗这名儿可不行,你抽空给自己想个顺口的名字吧,别取太土的。” 狄思科将名片收进口袋,随口回绝: “那不成,我这名儿也是有讲究的,‘二水中分白鹭洲’,‘浮云每叹成苍狗’,这两句诗听过吧?‘二狗’就是从这儿来的!” 十四岁就被选入歌舞团的于童:“……” * 于童一行人离开后,狄思科勉强捱到散场,便跟曼哈顿的经理请辞了。 远离喧嚣的歌舞厅,月光和灯光照着长街。 跨上自行车返回学校所在的惠忠庵街区时,时针已经指向十一点。 宿舍里,躺在上铺的葛磊听见开门的动静,吆喝一句“把桌上的表格填了”,就重新沉浸到《书剑恩仇录》里。 狄思科瞄向桌面,上面放着一张经贸部优秀毕业生的申报表。 “离毕业还有一年,这么快就填表?” “嗯,听说今年几所部属高校要选送优秀毕业生去部里实习。甄教授让你抓紧时间把表填了,尽量争取这个名额。” 见他拿着表格走神,葛磊又不放心地叮嘱:“咱英语专业拢共只分到三张表,除了你这张,另两张给了袁媛和杜斌。袁大姐也就算了,你可别被杜斌那水货挤出局喽!” 狄思科拉开抽屉,将表格与一摞红本本放在了一起。 他这会儿顾不上别的,只想尽快把《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中还有印象的内容默写出来。 在书里,因为有直系亲属参与走私,性质恶劣,被人举报到学校后,他错过了这次选拔。 不但没能参加实习,连毕业分配都成了问题。 这才有了之后与女主的合作。 不过,如今只是1986年,未来的娱乐业女大亨只是个演员穴头,他这个短命白月光也还好好活着。 事情兴许会有转机。 狄思科笔下写写停停,直到阳光薄薄地透进纱窗,才合好本子躺上了床。 “你下午几点上班?我定个闹钟。”葛磊在武侠世界沉湎了一个通宵,也准备补觉。 “下午不用去,我把歌舞厅的活儿辞了。” 葛磊替他心疼一秒歌舞厅的高薪,继而探头问:“那你暑假还有其他打算?” 他们两家都住在电影厂家属区,彼此知根知底。 狄思科他爸走得早,寡母的工资只够养活她和小女儿,前面的五个儿子都得自己出去找饭辙。 原以为上了大学就能按月领补贴了,但是从他们这届开始,国家取消了人民助学金,改立人民奖学金。即便年年得奖学金,每年上限也不过149块。 因此,赚钱,就是狄思科每个假期不变的主题。 “周末有俩固定家教,平时没事就去前门楼子拉几个老外上长城吧。”狄思科声音里带着浓浓困意。 “我这有个给人当伴郎的活儿,你干不干?一天五十,相当于我妈一个月工资了!” 狄思科的搞钱雷达瞬间启动,“这是要租个伴郎?” “可不嘛,新娘子想办新式婚礼,非要伴郎伴娘。女方那边找的伴娘相貌不错,但伴郎一直没着落,所以新郎打算花钱雇一个外形条件好的,到时候不至于被女方比得太难看。” “……” 饶是狄思科自诩见多识广,也对新郎这狗长犄角闹洋事的本领叹为观止了。 “行,这活儿我接了。” 即将有五十块进账,狄思科心里又轻松几分,贴到枕头上瞬间秒睡。 所以也就没听到葛磊接下来的叮嘱。 “据说新娘和伴娘都是歌舞团的,婚礼当天的衣着打扮肯定倍儿时髦!到时候你也好好捯饬捯饬!务必要让新郎有面儿!” 第2章 那位勇于创新,开创了伴郎租赁业务先河的新郎,名叫岑深,是区房管局的青年干部。 尽管狄思科怀疑他租伴郎这事另有隐情,但该赚的钱还得赚,在婚礼当日着实精心打扮了一番。 他今天的主要任务有三,陪着迎亲,帮着挡酒,如果新娘亲友上台献唱了,还要代表男方上去表演个节目。 不过,当他穿着熨烫平整的衬衫西裤,出现在岑家门口时,院子里正乱成一锅粥,没人有功夫欣赏他骚包的打扮。 按照近些年老北京结婚的普遍排场,岑深迎亲的时候,要带上帮他迎亲的大嫂,以及一位父母、公婆、子女俱全的全和人儿。 新娘那边也提前说好了,会有一位送亲姑妈陪在身边。 此外,这次婚礼属于中西结合式,还比别的新人多出一对伴郎伴娘。 所以别人结婚时,只用一辆小轿车迎亲的成例,放在这里就不适用了。 新郎提前跟单位借了一辆公车,又在出租车公司租了辆小轿车。 然而,就在昨晚,岑深跟出租车师傅电话确认时却得知,出租车早就被他家老太太偷偷退掉了! “到时候你跟雪茹坐婚车,其他人坐后面的大客车!” “妈!送亲姑妈是来婆家挑眼的,要全程跟在雪茹身边。既然送亲姑妈坐了婚车,能不让我大嫂上车吗?全和人儿和伴娘也是被请来帮忙的,还能区别对待人家?” 新郎被亲妈气得直跺脚。 “你埋怨我也没用,小轿子已经租不到了。还是按我说的办吧!” 狄思科一瞧这架势,更不敢让岑大娘知道他是日租伴郎的事了。 生怕这老太太把他也退了。 为了让自己配得上这五十块日薪,他赶紧写下一串电话号码塞给眉头紧皱的新郎。 “岑哥,我认识一个司机师傅,一般上午休息下午出车。平时在建国饭店和长城饭店给外宾包车,服务是国际水平的,就是要价太高。您要是实在没辙,可以找他试试。” 岑深哪还顾得上价格高低,接过号码就出了门。 * 迎亲的地点在城东的一栋四层家属楼里。 许是新郎官的运气否极泰来了,敲开老丈人家的大门后,除了被老泰山训诫敲打了一番,竟也没受什么刁难。 很顺利便来到了新媳妇的闺房前。 新娘郑雪茹是歌舞团的中提琴演奏员,在团里有个好人缘,所以今天有不少同事前来送亲。 小客厅里围满了歌舞团的大姑娘小媳妇。 见到新郎,大家都挺吃惊,显然没想到外面的人这么不顶用,几个来回就把人放了进来。 此时就有个三十来岁的女同志带头吆喝:“既然‘文的’难不住新郎官,那就直接来‘武的’!只要你能做完五十个俯卧撑,我们这些娘家人亲自送你入洞房!” 岑深被这辛辣发言惹得面红耳赤,下意识向伴郎求助。 狄思科还是大胖小子的时候,经常充当压床童子,应对婚礼上的刁难,比他可有经验多了。 乐呵呵地回敬:“这大热天儿,做完五十个俯卧撑,就算您直接把我哥送到喜床上也没用了呀!少做点吧,二十个就行吧?” 小客厅里响起一阵哄笑。 不过,不待大家讨价还价,新娘的房门突然被打开一条缝,有个穿红色套裙的姑娘扭身钻了出来。 “新娘子发话了,别让新郎一身臭汗出席婚礼,差不多就……” 她在人群里环视着,目光掠过狄思科时,脸上有不容忽视的错愕,待看清他的胸花,又笑吟吟地转了口风:“我看伴郎的体格不错,要不就让伴郎替新郎官做五十个吧?” “对对对,让伴郎来!”马上有人附和。 “伴郎可不能只做五十个!” “就凭这身板儿,最起码得背着伴娘做五十个才行吧?”有人看热闹不嫌事大。 狄思科:“……” 看清于童正脸那一刻,他整个人都是木的。 第二次! 不到一个礼拜,前二十年完全没有任何交集的两个人,居然又碰面了! 而且书里根本没有这个情节! 这已经不是“缘分”二字能够轻易解释的,他甚至产生了一种无处可逃的宿命感…… 见他傻站着,娘家人催促:“伴郎到底同不同意呀?” 狄思科回过神,得人钱财与人消灾,得先帮岑深把眼前的婚礼应付过去,“看女同志的意思吧,我都行。” 于童当然不答应啦! 她在歌舞团大小也是个芝麻官,在场的这些小姑娘里,有一半是她的下属。 当着这么多同事的面,她还是有点偶像包袱在身上的。 只好故作高冷地对狄二狗说:“我穿裙子不方便,你随便做五十个吧。” 狄思科生怕这群姑奶奶又兴出什么怪来,不敢讨价还价,主动往地上一趴,便开始呼哧呼哧地上下起伏。 于童抱臂在一旁细细观察。 从两条大长腿,到若隐若现的背部线条,再到持续发力的劲瘦手臂。 说实话,那晚从歌舞厅离开后,她一直忙于工作和表姐婚礼,酒醒后就把狄二狗忘到脑后了。 可是今天再次见面,光天化日之下,看清了许多之前忽略的细节,她又生出了点包装对方的心思。 这种外形条件,即便只当个模特,也是有饭吃的。 她在这边胡思乱想着,地上的狄思科已经迅速完成了五十个俯卧撑。 并在围观群众的叫好声中,一把将新郎推进了房门。 鞭炮在门口噼噼啪啪炸响,新郎终于拥着新娘坐上了贴有金色喜字的婚车。 迎亲大嫂、送亲姑妈、全和人儿,也依次挤了上去。 唯有年轻的伴郎伴娘被留在了马路边。 于童望向身后的大客车,一手牵着一个压床童子,对狄思科招呼道:“走吧,狄二……” 说到一半她便卡了壳。 狄二狗这个名字真的有毒,每次喊出口都让她觉得自己很没礼貌…… “走吧,小狄。咱俩坐后面那辆。” 狄思科也想坐后面那辆大客车,但是—— “岑哥怕怠慢了您,另外租了一辆出租车,马上就到了。” 于童惊讶地指指自己,问:“特意为我租的?” “嗯。” “想办法联系一下司机,别让他来了!”于童轻蹙眉头,“我跟大家一起过去,没必要破费。” 狄思科用下巴点了点距离他们最近的十字路口,“恐怕不行,师傅已经到了。” 不远处,一辆贴着红双喜,扎着红气球的皇冠轿车缓缓向前方驶来。 瞧那车的档次和装扮,貌似比刚走的婚车还气派! 车子在他们身边停稳,司机师傅摇下车窗,冲着白衣黑裤和一袭红裙的两人喊道: “对不住二位,刚给引擎盖儿贴喜字费了点功夫。不过,时间还来得及!先给您二位道个喜!祝二位早生贵子,百年好合!” 伴郎和伴娘:“::::::” 给我们道的哪门子喜? 于童好笑道:“师傅,您这眼光可真行!我这一身儿挺好看吧?” “可不嘛。您是这个!”司机师傅竖起大拇指。 “呵呵,前面那辆婚车刚走,新娘子比我还好看呢!”唇畔勾出些笑意,于童拉开车门,推着两个小男孩上车。 狄思科手捧两盆喜饽饽,艰难地弯腰,将整张脸怼进车窗里,“陈叔,您什么眼神啊?我要是办喜事,肯定得提前跟您打招呼呀!” 他往前挺了挺胸膛,将胸花上印有“伴郎”字样的燕尾签展示出来。 然而,他这个挺胸动作,让原本就因俯卧撑而有些松动的胸花,直接落到了地上。 于童瞄一眼他被占满的双手,弯腰拾起胸花问:“要帮忙吗?” 狄思科没矫情,道声“有劳”,挺胸站直了。 出门迎亲那会儿,新郎家里乱糟糟的,岑大娘找不到别针,是用两根大头针帮他固定的胸花。 于童夹住大头针,两指轻巧捻起一片化纤布料,小心翼翼地将针尖扎了下去。 但是化纤布料的最大优点就是结实耐磨,试了两次都不得其法后,于童手上加重些力道,手起针落,终于将锋利的针尖刺进了布料。 然而,胸花还没固定好,身前的狄二狗却突然痛苦地闷哼出声,单手捂住左胸口,将腰弯了下去。 整个人弓成一只大虾米! 空气瞬间凝固,隔了四五秒,率先回过味儿来的陈师傅,蓦地笑出驴叫。 于童回忆着刚才的触感,脸上难得露出一丝窘迫。 她缝衣裳的针法都不带这么准的! 连忙蹲下身道歉,又扶住伤员问:“伤得重不重?要不咱先去趟医院吧?” 狄思科还没缓过那股疼劲儿,只一径摇头。 他们这边的动静不小,自然能引起有心人的关注。 两个压床童子的妈妈就在不远处帮忙,见状便跑过来询问情况。 坐在车上的一个胖小子指向狄思科,大声告状说:“妈妈,我小姑把人家的咪咪给扎啦!” 第3章 《什么仇什么怨?迎亲现场,伴娘针刺伴郎为哪般?》 《伴郎婚礼受伤,能否判定工伤?》 《教你三种误伤奶X的急救办法》 于童很庆幸,今天的来宾里没有记者,否则以上三个标题一定会出现在本地的社会新闻里。 然而即便如此,她也把这辈子的脸丢尽了! 一边觉得尴尬,一边又无比愧疚,以至于整个婚礼过程中,她总在有意无意地观察狄二狗的状态。 “小狄,你感觉怎么样?真不用去医院看看?” 狄思科不想去医院丢人,连忙摆手,“别麻烦了,我其实没受什么伤。” 虽然被扎的那一刻疼得他险些升天,所幸这姑娘手下留情,没让他血溅当场。 狄思科怕她继续关注尴尬部位,转移话题说:“于同志,乐队那边好像找您呢!” 瞥见他护住胸口的动作,于童不由一哂,重又关心几句,便跑去了小舞台。 同和居是一家地道的鲁菜馆子,场地够大,席面也做得出色,唯一不足就是不提供婚礼乐队。 舞台上的这支乐队,是于童从团里请来的。 “于队长,眼瞅着就中午了,我们还得赶去下一个场子。”乐队的领队面对于童时,有些赧然。 他们这支西洋乐队已经从歌舞团划拨到下属的文化服务公司了。 只承接伴宴服务,不参与团里的演出。 乐队的工资与效益挂钩后,每个月能落袋多少钱,与承包队长的资源分配有着直接关系。 于童是几个承包队长里最年轻的,尽管手头一个台柱子也没分到,但整体业绩却十分亮眼。 尤其是有了秦勉演出费翻五番的例子在前,许多年轻演员都希望被分去她带的三队。 他们这支乐队亦是如此。 所以即便周末另有演出安排,仍是挤出时间来婚礼帮忙了。 于童对乐队的行程心中有数,人家能坚持到中午,已经够意思了。 她代表新婚的表姐和表姐夫表达了谢意,又奉上红包喜烟喜饼才送人离开。 婚礼的主要流程已经走完,即便没了乐队,场面依旧热闹。 当司仪宣布,将舞台交给大家自由发挥后,歌舞团的歌唱演员们立马踊跃响应。 台上一曲接一曲,台下的岑大娘却有些不是滋味了。 她仔细数过,上去表演节目的,全是儿媳妇那边的朋友,他们这边竟然一个也无! “儿子,你也上去唱一首呀!”岑大娘怂恿新郎,“别衬得咱们这边没人似的!” “这有什么可攀比的,那边都是专业的。” 宾客中不乏文艺爱好者,但是有专业演员珠玉在前,谁还好意思上台献丑呀! “您放心,我早有安排,一会儿就让小狄上台,代表咱们这边表演个节目!” 毕竟花了五十块,还得人尽其用。 小狄此时正在酒席上专心干饭。 他以前陪一位法国游客来过同和居,但那毕竟是正经工作,还要应付老外的各种问题。 即便吃到了美食,也跟猪八戒吃人参果似的,全不知滋味。 擓了一勺金黄的三不沾,狄思科美滋滋地想,以后可以多接点婚庆的工作,只吃这么一顿席面也值啦! “小狄,你准备了什么节目?一会儿能上台吗?”岑深找过来问。 “没问题啊。”狄思科对附加业务早有准备,放下酒杯说,“我一会儿就唱京剧《龙凤呈祥》的选段,今儿正好应景。” 姥姥和亲妈都是戏曲演员,他从小耳濡目染,多少能唱两句。 “京戏啊?”岑深语带为难,“咱没有京戏的伴奏带,清唱的效果未必好。要不就简单唱个流行歌曲吧?” 新娘很给婆家人面子,适时递过来一个歌本儿说:“小狄,这些歌的伴奏带咱们都有,会唱哪首随便选!” 狄思科瞄向最上面的歌,“唱这首吧,《啊朋友再见》。” “这首得留着散席的时候唱。” 狄思科继续往下翻,“这首《万水千山总是情》呢?我只能完整唱这两首,再不行就得让新郎官亲自出马了。” 新婚夫妻俩果然不再挑毛病,推着他上了台。 郑雪茹转身就跟于童嘀咕:“这小狄唱得怎么样先不说,架子倒是拿捏得挺到位。你不会真想把他弄到服务公司去吧?以貌取人要不得!” 刚刚吃饭的时候她才得知,于童不但早就见过伴郎,还生出过将人收入麾下的心思。 “干我们这行的,以貌取人不是正常的吗?”于童应付一句,便将目光投向了站在舞台中央,向着岑大娘方向挥手的狄二狗。 胆子大,不怯场,在她这里是妥妥的加分项。 最起码在外演出遇到魑魅魍魉时,不会因为被喝倒彩轰下台而一蹶不振。 不过,当狄二狗扶上麦克风的金属支架,开口唱出一句“莫说青山多障碍”,于童的注意力立马就被吸引了。 与他干净清爽的外表不同,狄二狗唱歌时的嗓音很有磁性,悦耳度极高。 而且他的广东话发音,得到了坐在旁边的“广东话纠察队北京分队长”的认可,几乎是于童听过的最接近原唱的版本。 这就足以让她忽视对方演唱技巧方面的瑕疵了。 郑雪茹挑剔着伴奏带,“这个原调适合女同志唱,小狄的嗓音不错,要是能用乐队伴奏,适当降调,肯定更出彩。你看那些大爷大妈多捧场!” 最近电视台正在重播电视剧《万水千山总是情》,即便家里没有电视机,也能从广播里一天三遍地听到主题曲。 狄思科选的这首歌,精准搔到了中老年群体的痒处。 台下岑大妈的手心都快拍红了! 台上的狄思科却并未留心宾客的反应,他正陶醉在自己美妙的歌声里。 歌舞团赞助的这俩进口大音响,绝非学校礼堂里那些庸脂俗粉可比! 如果他今天的歌喉能得八分,那么起码有三分是这对大音响的功劳! 一曲结束,他正有些意犹未尽,走下台时,却被于童和新娘一起招手喊了过去。 “你之前答应我的事,没忘吧?”于童让他坐在自己跟雪茹中间,提醒,“在歌舞厅那次。” 狄思科很想忘掉,奈何记性太好。 “于队长,我虽然长得还行,但唱歌跳舞都不怎么会。您不是歌舞团的么,那么多专业演员还不够您包的?” 拿到于童的名片以后,他也着意打听过。 文化服务公司,就是为歌舞团服务,在经济上给歌舞团开源的。 目前被于童带出去走穴的,都是像秦勉那样的歌舞团专业演员。 狄思科实在想不通对方到底看中他什么。 真是让人不多想都不行! 于童并没正面回答。 培养外人这事,她有自己的考量,却没必要对狄二狗解释太多。 “你在歌舞厅当服务员,每天进账也就三五块吧?知道歌唱演员在外面的演出费是多少吗?” 狄思科摇头。 “反正比你当伴郎赚的多。”于童笑着揶揄。 新郎岑深在区房管局给领导当秘书,最近有传言,他家那一片的老房子要拆迁,不少人上门找他说项,帮忙多分个一室半室的。他担心找亲朋当伴郎,未来要用房子的事还人情,这才想到花钱雇个陌生人当伴郎。 只是没料到雇来的人会是跟她有过一面之缘的狄二狗。 “……”狄思科余光扫向新娘,意外于她们竟然知道日租伴郎的事,尴尬地挠挠脸问,“您真觉得我能靠唱歌赚钱?” 他承认,自己被演出费狠狠撩动了心弦。 “以你现在的水平,当然不能。但我们公司隶属于歌舞团,最不缺的就是各类培训老师,以我的眼光来看,你嗓音条件还成,外形条件出色,经过专业培训和适当包装,再加上一些运气,还是有走红可能的。”于童画起大饼来驾轻就熟。 “何况上次不是跟你说过嘛,我这里有个拍牙膏广告的机会,”感觉狄二狗似乎很缺钱,她语带诱惑道,“拍这条广告有一百五十块的车马费。” 于童从下往上看人的时候,会微微扬起下巴颏,细长的眼角轻轻那么一挑,便带出了几分矜色。 狄思科被这眼风扫得有片刻晃神。 可他还记着自己在书里的下场,当女主白月光可是要命的! 于是,在两位女同志的盯视下,他搜肠刮肚好半晌,终于艰难地憋出一句:“那得提前说好,我只卖艺不卖身啊!” 于童噎住。 从业以来,头一回听人提这种要求。 “我们是歌舞团的集体企业,合法合规,从不给演员拉皮条。” “嗐,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什么意思?” 相顾无言半分钟,于童好像从他一言难尽的目光中读懂了什么,又不太确定。 新娘子躲在一旁哧哧笑:“这还听不出来呀!人家是怕你老牛吃嫩草呢!” 于童全然不在乎形象地翻个大白眼,无语道:“弟弟,我是要包你,不是要泡你!” “这是一个意思吧?” “放心吧,”于童一头黑线,“我不但不给人拉皮条,也从不跟同行搞对象!想什么呢你! “……” 这不是防患于未然嘛。 “还有别的要求吗?”于童斜睨着他。 狄思科摇摇头,心里却猜测着,如果这次拒绝,会不会因为其他巧合再次碰面。 “那就明天上午吧,来歌舞团找我。”于童在他干净隽秀的小脸蛋上拍了拍,如愿瞧见上面龟裂的表情后,得逞似的笑开了,“明天见吧,卖艺不卖身的小狗子!” * 婚礼是在下午三点结束的,狄思科拎着半袋子喜糖和喜饽饽返回学校,一路上都在琢磨那位“粉红大亨”。 他毫不怀疑,跟着于童能赚到钱,而且是很多钱。 但是,赚再多的钱,得有命花才行啊! 他在心里反复权衡着,不知不觉便走到了校门口。 正要进门时,却被一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喊住了。 “一秀,你怎么来了?小六让你来的?” 来人是他家邻居,也是他妹妹的小姐妹。 罗一秀急道:“五哥,赶紧回家看看去!二哥把人给打了!” 狄思科刚刚加速的脚步,又渐渐放缓。 对二哥来说,打架闹事是家常便饭,不惹祸反倒不是他了。 好在他还知道轻重,通常只是弄出一些看着吓人的皮外伤。 不过狄思科还是得问一问,“这次又是跟谁打架?伤得严重吗?” “一个老头。挺严重的,我出门的时候,大哥已经张罗着送医院了。” 狄思科难以置信:“他把老人打了?谁家老人?” “不知道谁家的,据说是大娘新找的老伴儿。” “哪个大娘?” “还能是哪个!二哥敢打别家大娘的老伴儿吗?”罗一秀同情地望着他,“就是你妈郭大娘!要给你找后爹了!” 第4章 狄思科回到太平里胡同时,他家所在的四合院门口正闹得不可开交。 匆匆挤进人群,却赫然发现闹事双方并不是他以为的二哥和老大爷。 “三哥,四哥,你们闹什么呢?都是一个院儿的,差不多就得了。” 狄思科一手一个将人带离,又慌忙去观察郑家老大的伤势。 三哥狄思民隔开弟弟的拉扯,问那灰头土脸的人:“这顿打,你挨得不冤吧?” “那些话是我妈说的,你们打我算怎么回事?”郑家老大一脸晦气,“我儿子都两岁了,就不能换个人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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