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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儿就没将此事放在心上。 李金凤气得恨不得撕了丫鬟,可眼下,当着众人的面,她不好发作,只好硬生生咽下这口气,猛地拽走她怀里的荷包扔给李建兰,一言不发地往外走。 一群人簇拥着离去,李建兰还不嫌解气,跳着脚在后面喊,“司马夫人,我要二十两,可你这荷包里连二两都不够呀!不过,看在同村的份上,算了,就勉强当二两吧。记住,你还欠我十八两啊!” 李金凤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栽倒。心里暗恨,这贱人……走着瞧,今日受辱之仇,他日定当百倍奉还! 热闹看完,人群也逐渐散去。不过,仍有群众认出李建兰夫妻便是那日惩治了凌泽天之人,上前说了许多恭维的话,李建兰温和地笑着客套一番,便往首饰店的深处走。待人彻底散尽,才便得意洋洋的拍拍手,“总算出了一口窝囊气了。” 小乞丐拍着小手嚷,“姐姐,你好棒!”仰起小脸,满脸的崇拜。 “小傻瓜。”李建兰蹲下,用手帕帮他擦脸上的沙子。至于那些常年累积下来的污垢,却很难擦干净,也只好作罢。 “给。”一直缩在柜台后的店老板,抖着手递出一方帕子。湛蓝色,很干净,没有花纹,关键是湿的。 李建兰愣了愣,伸手接过,“谢了。”仔仔细细地帮小乞丐擦脸。逐渐的,小乞丐的肌肤,五官,便清晰起来。 众人一看,愣住了,心里都掠过一个词儿,玉人。 虽雌雄莫辨,可五官精致,如玉琢成。 不过才是个孩子,就已这般好看,待成长起来,还不知如何的倾国倾城。 李建兰如受蛊惑般,愣愣地伸出手去,掐一把那光滑无比的肌肤,“乖乖,小家伙,你可真好看。” 小乞丐甜甜一笑,露出两个小酒窝。也不羞涩,不胆怯,很是大方。 李建兰觉得整颗心都酥掉了,叹息道,“天哪,好美好可爱,我的小心脏受不了了。” 那店老板又端来一小碗饭,上面铺着一层绿油油的青菜,青菜上卧着一个荷包蛋。“正好是饭点,在、在下家中,煮多了一些吃食、给、给他吃。”脸红耳赤,羞得跟个大姑娘似的。 李建兰暗想,这人虽然孬,可心地还挺好。 便也不客气,接过碗递给小乞丐,“饿坏了吧?来,先吃饭。” 小乞丐“刷”得眼泪就下来了,也不知是感动还是想起曾经饿肚子的痛苦。接过碗,很是有礼地鞠躬,“谢谢叔叔和姐姐。”下一刻却转身往外跑,“我待会儿会把碗还回来的!” 李建兰手中捏着李金凤的荷包追在后面喊,“哎,你等等!” 只是才追出门口,那瘦弱的小身子左窜右钻的,跑得飞快,转眼就不见了。 李建兰有些泄气地转回来,听见那怯弱的店老板在嘀咕,“喊我叔叔,喊她姐姐?我有那么老吗?”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转身进了内堂。 李建兰暗暗好笑,转身跟文智轩说,“相公,那小家伙定是把饭端给他亲人吃了,我们去找他吧,给他点钱,不然他活不下去的。” 文智轩说,“傻媳妇,咱们这么大张旗鼓的寻找他,接济他,一定会引起有心人注意的。” 对了,怀璧其罪,一旦给了他钱,一些歹人定会欺负他年幼,进行抢夺。 李建兰有些沮丧,“那怎么办啊?” 文智轩接过她手上的荷包,交给一旁一直装死的伙计,“小兄弟,待会儿那小乞丐再来的话,麻烦你把这二两银子交给他。” 李建兰与李金凤等人在店里发生争吵,把原本店里的两个客人吓走了,因此店伙计很是不待见她的。可自家老板却主动跟她搭讪了,他也不好直接赶人。可此时一听,还要他帮忙,脸顿时拉得老长,一把拽过荷包,看也不看就揣怀里。 文智轩也不在意,指着一支金簪子问,“这个怎么卖?” 伙计瞟了一眼,随口说,“二十两。” 李建兰一听,吓坏了,忙拽文智轩的胳膊,“相公,咱们出来许久,师父都等急了,咱快走吧。” 文智轩不动声色,又指了另外一支,“这个呢?” 这个簪子是银质,镂空雕刻,上面镶嵌着一只栩栩如生的小蝴蝶,似振翅欲飞,比那些金簪子都好看。 伙计又说,“十五两。” 文智轩沉吟了下,便要掏钱。李建兰知今日他铁了心要给自己买东西了,便叹息一声,拉着他往柜台的角落里走,指着一个古朴的、不起眼的簪子道,“伙计,这簪子怎么卖?” 这是一个木簪子,打磨得光滑精致,簪头是两朵小巧的木兰花,花瓣层层叠放,仿若真正的花一般,却用了圆润通透的相思豆作为花蕊,简直是神来之笔。 李建兰是不经意地随意乱指的,此时认真一瞧,顿时就喜欢上了。 可伙计却说,“那个是非卖品。” 第103章 千金难买知心人 文智轩不悦地道,“非卖品?那你摆出来作甚?” 伙计没好气地道,“那是我们老板亲……” “小伍。”那店老板又走了出来,抬头看了李建兰一眼,忽然脸又红了。结结巴巴地道,“既然客人喜欢,就卖了吧。” 李建兰听出了话音,便问,“老板,这发簪是不是有什么特殊意义的?” 伙计正要插嘴,店老板却忙摇手,“没有,没有。只是以前想着太过普通,就放在了角落里,小伍便以为是非卖品而已。” 好吧。 李建兰的目光痴缠在发簪上面,“老板,那这发簪多少钱?” 小伍抢先回答,“老板曾说过,这发簪是静等有缘人的,因此任由客人随意出价。” “我自己出价?”李建兰觉得新鲜,可也摸不准到底给什么价好,有些踌躇地望着自家相公。 文智轩看了店老板一眼,便劝李建兰,“媳妇儿,这发簪可能对老板来说,意义非凡,我看咱们还是别夺人所爱了,给你挑一支别的,好么?” “哦。”李建兰乖巧应声,却满脸的遗憾与不舍。 店老板却有些急了,忙说,“别,两位。俗话说,千金难买知心人,这发簪本闲置已久,难得夫人青睐,因此只需给十文钱,便可带走了。” 李建兰喜得眉开眼笑,“真的只要十文钱吗?” 老板忙不迭地点头,深怕李建兰不要似的。 文智轩微眯了眸光,深深地注视着店老板。 前面才说非卖品,接着又说卖了,还可以自己出价;一拒绝,又忙说十文钱就能买走……这反复的、前后矛盾的说辞,都在传达一个信息,店老板很希望李建兰能买下这簪子。为什么?难道他看上自家媳妇了? 文智轩心中警铃大作,可见李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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