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谁不知道封恺那小子手黑心狠,找他算账哪有欺负封慷来的容易。 封慷可是封恺一奶同胞的兄弟,当大哥的还能看着弟弟倒霉么? “少废话!我那对龙雀斧可金贵着呢!被你两下就砍卷了刃,你怎么赔?” “还有我的狼牙棒,现在都成了烧火棍了!感情不是你的东西你就不心疼!” 心疼!他怎么不心疼!他的小淬云都被凶兽大哥砍断了,他说什么了吗!? 封慷在心中默默流泪,但还是要打起精神应对愤怒的亲戚。 “八哥你让我赔,我上哪儿去找一对金环刀再给你呀?你那可是精钢的……” 他还没说完,就被人不耐烦地打断。 八郎封悦撇了撇嘴,“你不是认识薛家老三么?找他去龙泉坊再给我们打一个一样的出来不就得了么?” “对啊!上次跟我们显摆淬云剑的时候说啥来着,关系好到可以参观剑坊,那我们这点事说一声就能办了吧?” 能办?能办个鬼! 封慷这回是真哭了。 找薛三不要钱么?却不说人家帮不帮忙,单就定制这么多武器,他多年辛苦攒下的一点点私房都不够用了! 大哥,坑死他了! 还有那个什么狗屁锯子,给他小爷等着!第26章 知恩图报是好孩子 “阿嚏!” 宁非一连打了三个喷嚏。 他揉了揉鼻子,觉得自己最近没和人结仇结怨,所以大概率是着凉了。 主楼是全木质结构,年头久了就有些阴暗潮湿,夏天住着还勉强。现在已经入秋,牛背山这里日夜温差很大,半夜已经有了秋风萧瑟的感觉,他裹着衣服盖着薄衾都觉得冷。 还是得想个办法尽快把房子改建了啊! 宁非在心里默默念叨。 要是能用上水泥做隔离保温层,再砌上火炕,牛背山这里不缺煤和柴火,冬天过得才有盼头。 棉花也要收一收,争取在入冬之前能用上棉被棉褥。 到时候就猫在房间里烤土豆看大雪,美得很! 种棉花的事已经全权委托给柳老头带队的老年组。秋婆婆对纺织机热情很高,时不时就拿着块木片找上主楼,详细询问纺棉花的技术原理。 宁非怎么可能知道!他倒是看过珍妮纺织机的发明介绍,可那也是在现有技术上加以改良,让他从无到有造出一台,宁非自认还做不到。 不过适当提点些技术要点,这些他还是没问题的。所谓技术有时候就是一张窗户纸,只要捅破了就豁然开朗,海阔天空。秋婆婆一辈子都在和织机打交道,虽然视力不济,但对纺织机的熟练度远远超过常人,几乎是一点就透。 她比任何人都盼着棉花种出来,几乎每天都要跟着种植队去后山查看棉花的生长情况。 现在墨宗上下全部动员起来了,身体康健的去挖石头烧水泥,年纪大些的负责抹墙面压路面,妇人去食间烧火做饭,打水浆洗衣物,小孩子自发跑去瞭望塔值班,把有体力的壮丁替换下来。再没有人想着上山自我了断,老年组全员伺候新播种的棉花,人人走路带风,脸上红光满满,仿佛重新恢复了青春。 反倒是宁非,在一切都步入正轨之后,他成了一个大闲人。 之前讲过,墨宗是个具有严密结构的学术组织,矩子在多数时间都是技术引领人,就算什么都不做,庶务管理有三老负责也已经足够。 宁非把工作分派好,谢木鱼三老就自动自觉的开始执行。墨宗没有懒汉,全员都跟打了鸡血一样全速运转,倒是让宁非没什么发挥的空间了。 人一没事做,周围的不便利就变得格外明显。 被子太薄,床太硬,天气冷,没有马桶和自来水,拉屎冻屁屁且没有手纸,皂角去污力差还不能刷牙…… 以前在现代习以为常的东西,一旦失去,才发现生活有多不方便。 可现在他也没条件没资源去搞发明,第一要务是要努力活过冬天,温饱还没满足哩,别的更不用想了! 气不顺的宁矩子例行去正堂揍岳万峰,揍完了又觉得空虚,有种无所适从的恐惧。 他默默地蹲在主楼门口,看着门前行色匆匆的墨宗弟子们。大家都很忙,城里响彻南腔北调的劳动号子,充满干劲的氛围是他想要的。可半天过去了,竟然没人注意到有枚矩子被剩在门口无人认领,众星捧月的待遇已经没了。 哼。卸磨杀驴,过河拆桥。 呸呸!老子才不是驴! 那什么木东来,焦炭你就别想了!送的那个徒弟身在曹营,砌墙砌得可高兴了,一天天连根毛都看不着,要他有什么用! 正想着,他就觉得头上一痛,有什么东西砸到他发顶。 宁非抬起头,正看到一枚石头子落在地上,滴溜溜滚远了。 谁?!谁敢砸本锯子! 他四下看了半天,忽然看到不远处的草丛里,有只小手在轻轻晃动。 嗯? 他站起身,好奇地走到草丛边。只见一个小孩正蹲在里面,伤痕累累的小手还在不停地招摇。 “是你呀。” 宁非笑了。 这孩子不是别人,正是之前在山路上打劫他的绿眼睛小少年。 几日不见,他还是那样瘦削,一双大眼闪着倔强的光芒。 “你跟我来,我有东西给你。” 小少年气鼓鼓地说道。 “送我?什么东西啊?” 宁非好奇道。 小少年很不耐烦。 “让你来你就来,哪儿那么多废话!” “你们这儿怎么这么多人,差点我就混不进来了!” 宁非觉得莫名其妙。 天底下还有人送礼送得自己这么生气么? 他倒是不怕这孩子害他,反正方圆几里地都是墨宗的地盘,现在山上挖矿的运石头的到处是人,这小孩以前单挑他都不怕,现在人多势众他就更有底气了。 “行吧,你带路。” 两人一前一后走到一处偏路,这里还是西城墙的死角,城墙紧贴着牛背山的悬崖峭壁,很少会有人过来。 小少年在墙角某处挖了挖,竟然露出一个小洞,他灵巧地从洞口钻了出去,然后招呼宁非。 “快点出来,这洞是我好不容易挖的,要是被抹上泥巴,以后就挖不动了!” “也不知道那些人咋想的,非得用泥巴糊墙,没事太闲了么?” “你出来的时候小心点,这外面坡陡容易摔。” 宁非默然。 这小孩知不知道他就是城主!挖墙角挖到他面前,还当着苦主抱怨,有没有天理啊! 说起来,他也不过就是十六七岁的身体,虽然比小孩略高一些,但从墙洞钻出去还是很轻松的。 见他出来,小孩也不再说,步履灵巧地在山间穿行,七拐八拐走到了一处岩洞。 “这个给你!” 小孩指着地上的一具野猪尸体,略骄傲地说道。 “这是我挖陷阱抓到的,分你一半,算是报答你之前给我的那口吃食!” 野猪不算大,但是臀腹都很肥硕。它是被木刺扎死的,死的时候表情狰狞,似乎很不服气。 “你抓到的?分给我一半?” 宁非挑了挑眉,觉得自己真是小看了眼前这个小孩。 鱼山和木东来带着一群人外出寻粮,不过也就抓到了两只野兔和几捆野菜,这小孩一个人竟然能猎到野猪,真是人不可貌相。 “咋的?你还不信吗?” 小孩很生气,两颊鼓成了河豚状。 “我爹是南石部落的勇士,从小就教我打猎挖陷阱,我比那些大人厉害多了!” “等我再长高点,我可以挖更深更大的陷阱,还可以在林子下捕兽夹,到时候这种小野猪我可看不上了!” 是是,你可厉害了,都怪身高耽误了大佬炫技。 宁非忍住笑,摇头拒绝道。 “我不需要,你都留着自己吃吧。” “不然你和我一起进城住。你的野猪还是你的,我保证没人抢。” 他知道小孩一个人在山上生活不易,上次就想把他带进坞堡。可这小东西跟泥鳅一样滑不溜手,还没等他开口人就跑得无影无踪,根本没地方找人。“和你进城?” 小孩冷笑一声,指了指自己的脸颊,“看到了吗?我可是胡人的孩子。” 他知道宁非是好心,可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胡人。他爹和他们的部落都不曾来过业朝,可在边城的人看来,他们和那些烧杀掳掠的部落并无区别,只要看到他的绿眼睛就会喊打喊杀,根本不管他有没有做坏事! 想到这里,小孩越发觉得气闷。 他一双眼紧紧盯着宁非,若对面这个人露出一丁点的嫌弃,那他马上就拖了半扇野猪走人,从此以后再无瓜葛! 他爹以前教过他,大丈夫要恩怨分明,知恩图报!他吃了人家一口粮,还半头猪也足够了吧! 宁非倒不知道小孩心中那些复杂的心思。 他回忆了一下墨宗,觉得情况也许并不像小孩说得那么严重。 他记得土木组有个叫哈斯勒的小伙子,操着一口地道的忻州话,力气大干活勤快,最近正忙着和汤仁龙一起打地基,很得鱼山重视。 木工组的博南和苏鲁也有胡人血统,两人都喜欢秋婆婆的孙女赵丝绣,一大早就抢着去给人家挑水劈柴的好不殷勤,周围的邻居都笑着看热闹。 可见墨宗对于胡业之隔也不是很看重,主要还是人品。 “没事,坞堡里也有和你一样的,只要你不是奸细想坑大家,没人会撵你走。” 说到这里,宁非摸了摸下巴,一双眼审视地看向小孩。 “你是胡骑派来的奸细吗?” “我才不是!” 小孩气得脸都红了。 “我娘是业人,我从没杀过业人,也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我对天神发誓,我要是奸细就让我们一家永坠鬼狱,不得超生,天打雷劈!” “这不就得了。” 宁非摊了摊手。 这个时代的人都很重誓,小孩的眼神又充满了真诚,真的很不像撒谎。 不过他从来都不是凭直觉做事的人,带小孩进城后也要暗中观察一段时间,不会轻易就相信对方。 一番好意救人,可不想成为倒霉的东郭先生,养了一头白眼狼。 “那不就得了。” 宁非点了点头。 “再高的本领也熬不过冬天,你这个小孩自己活不下去的。” “你跟我进城,学点本事将来也好攒钱取个媳妇。这猪算你个人财产,你想怎么处置都行,我不干涉。” 说到这里,俊美的少年笑了笑,朝小孩伸出一只手。 “走吧,跟我回城吧。”第27章 好看的小哥哥在线领养 此话一出,小孩愣在了当场。 在外游荡这半年,这是第一次有人说要带他回城。 在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村庄,也没有人这样平静地待他,不计较他的身份、血统,只把他当个普通的小孩。 明明这个小哥哥……也不比他大多少…… “我……我叫克雷,你……你叫什么?” 小孩忽然有些害羞,脸红红,脏兮兮的手指紧张地扭在一起。 “我叫宁非,宁静的宁,是非的非。” 清秀的少年笑着说道。 “我……我不知道我的名字怎么写……” 小孩更惭愧了,觉得自己是个出身山野的土孩子,明明年纪差不多,怎么人家小哥哥就知道这么多哩!是非,宁静,听上去是高门老爷才懂的东西啊! 不不不不!小哥哥比高门老爷可厉害多了!他能算出克雷的箭可以射多远,他踢一脚就能让弓线错位,他还能指挥山下那些人挖石头,烧泥巴! 这些天克雷一直偷偷跟在墨宗弟子身后,全程目睹了他们用水泥混凝土修起一座大仓库,可是把他羡慕得够呛! 以前在村子的时候,如果他和他娘也有这种泥巴,那就不用住在草房子里,娘也不会因为天冷修屋顶而失足摔下来,病痛而死了! 一想到娘,小孩克雷的眼圈就有点泛红。 但他不想在好看的小哥哥面前丢脸,抿着嘴死死忍住,一声不吭。 宁非还以为他是因为不识字而觉得丢人,便笑着安慰他。 “不会写也没什么,以后我可以教你读书识字。” “真的?你肯叫我读书?!” 小孩克雷惊愕地长大了嘴巴。 读书啊!写字啊!他阿爸千里迢迢从草原深处来到边城,不就是因为看到业朝匠人做的精巧器具。可人就算来了,也没有机会去学那些神妙的手艺,更别说读业朝的书简,去拜访那闻名天下的云浮学宫了! 他真的……真的能…… 小孩激动的表情让宁非有些诧异。可他转念一想,又很快明白了其中的关窍。 这个时代,书籍都掌握在高门世家的手中。 作为巩固地位和财富的工具,寒门庶民轻易没有触摸知识的机会,很多人终其一生都不会写自己的名字,更别说明白天地世间的道理了。 寒门庶民,只需要懂得认命顺服,像牲口一样的死命干活,生育繁衍,再将子孙继续贡献给主家,这些就足够了。 蒙昧比开智更容易统治,不知道反抗也就不会反抗,世家不用担心阶级倾覆,不用担心失去财富的来源,只需要专心对付皇室的威权和彼此之间的倾轧,这就足以达到世代膏粱。 但墨宗,就是那一片死水中迸溅出的一股泥石流。 出身浑浊低贱,却能将底层的泥晦全部卷在一起,不分清浊地搅拌,直至同化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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