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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手表。 “从一个同学那里低价买来的。这次赚了钱,你也可以去买一个。”汀兰激励道。 “那快走吧。”春和率先开门出去了。汀兰扛上麻袋跟上。 两个人来到铁井栏市场,汀兰每次来,都觉得比上一次更热闹。 春和眼睛都看不出来,快迷失在繁荣的市场里了,挤在人群中,她悄悄和汀兰道:“这里的衣服和我们的没法比。” 现在摊子上的夏装,大都是碎花喇叭裙,短袖衬衫。最有特色的属蓝白条纹的海魂衫了,但是价格也不便宜。 中心的位置都是固定摊位,两个人只能往边上找,上次林华建他们摆摊的地方,现在在卖鞋子,有解放鞋,布鞋,塑料凉鞋、皮凉鞋。边上正好还有一个小空地,汀兰连忙拉着袋子挤进去。 指挥春和去边上买了一块塑料布,摊开放在地上。汀兰把衣服拿出来,平铺在上面。 春和扯了扯汀兰的袖子道:“要不你在这,我去前面逛一下?”她来的时候信心满满,真的到这里了,又有点胆怯。 “你走开,提成可就没有了。”汀兰威胁道,“靠你做模特吸引顾客呢。” 春和这一身衣服真的很亮眼,身材窈窕,青春逼人。 刚才路过已经有好些人回头观望了。 汀兰清了清嗓子,开始喊道:“年轻的姑娘们,快来看一看呀,刚刚从广州过来的一批连衣裙,数量不多,先到先得!” 她一嗓子叫起来,把春和吓了一跳,真的让她对这个小妹妹刮目相看了,这还是以前那个胆小害羞的岳汀兰吗?现在终于相信她把金鱼卖了几千块钱。 “看见没有,就我们身上的这一套,电影明星都在穿的。就这么几件了,卖完就没有了。” 本来两个长相漂亮,衣服时髦的女孩子往那里一站,已经吸引人注视了,再被这吆卖声一喊,迅速有人群聚集过来。 “真的是从广州进过来的吗?”有个三十几岁的大姐拿起红上衣道。 “千真万确,您看一下,良州商场、供销社里有这款式吗?我亲戚在广州服装厂上班,回来的时候带了一批。”汀兰都佩服自己,瞎话张口就来。 “多少一件啊?”大家争着问道。 汀兰一一报了价格。 大家纷纷嫌贵,都喊着便宜一点。 拿起红上衣在身上比划的大姐说道:“这个领子挺好看的,就是颜色太艳了,不敢穿出去啊。” “姐,您就二十出头的年纪,有什么不敢穿的。”汀兰继续忽悠道。 “呵呵,都三十多了。”大姐笑道。 “那真是看不出来。以为你和我姐差不多大呢。”汀兰指指春和道。“你看她穿的怎么样,好看吧。你比她白,穿了更显肤色。” 春和忍不住怒视汀兰一眼。 ☆、第四十六章 卖衣服 下 “这衣服和你身上的裙子能搭吗?那个黄裤子太鲜亮了,露一片大腿,我可不敢穿。”大姐继续问道。 “行啊。怎么不能。要不你直接拿一条套一下试试。”汀兰把单裙拿了一条递过去。 大姐挺开心的拿起一条上边上试去了。 刚才嫌价格贵的,见汀兰不降价,也都没有走开,想等着有人把价格还下来。 大姐试好挤进来,问了价格,爽快的把钱付了。 汀兰满脸微笑的把衣服折好,递过去。直道慢走。 第一单生意做成,围观的大姑娘小媳妇们也都重新拿起衣服在身上比划,有几个狠了狠心付钱了。 汀兰原地旋转一圈,身上的裙摆迎展开来,显的腰肢更纤细了。看的人群又激动起来,又有两个女孩子为单裙付帐。 汀兰指挥春和摆好pose,让她挺胸吸腹,再把她手往腰上一放。 “这套衣服,邓丽君也穿过!”汀兰指指春和身上道。 忽悠的嘴巴都干了,到了四点左右,衣服卖出二十几件。 这时候人群已经散开,市场上陆续开始收摊了。 汀兰把麻袋一合,和春和一起拎着,回招待所了。 回去的路上春和精神抖擞,今天是她第一天做小贩,还挺新鲜的,不断收钱,让她信心大增。路上不断的笑话汀兰是个大忽悠。 汀兰指指喉咙,她已经干渴的说不出话了。 回到招待所,汀兰狠狠灌了两杯水,终于又活过来了。 她不放心春和一个人住这里,两个人出去吃了饭以后,汀兰回到学校拿了洗漱用品,回招待所和春和作伴。 晚上两人坐在床上数钱,今天一共卖了三百七十二块钱,本钱大部份已经回来了。 春和仰头躺下,对汀兰道:“真没想到做小买卖这么赚钱。一天就能赚我几个月工资。” “是啊,所以不要看不起小贩。他们都是隐形富人。”汀兰把钱收了起来,放在钱包里,压在枕头下面。在外面住着还是小心一点。 “你说我要不要辞工,干脆来这里摆摊好了。”春和道。 “你那个工作是好不容易安排进去的,你舍得吗?” “不知道。”春和把被子拉起来盖住头脸,踢着腿道。 汀兰把她被子扯下去:“外面被子不是很干净,你注意点!” 看着春和纠结又茫然的样子:“不要想太多了。走着看呗,供销社做着不开心,就出来自己做老板。你还是一个临时工呢,人家正式工知道自己工资比不上小贩一天赚的,不是更郁闷。” 春和踢着脚扑到汀兰身上,两姐妹打打闹闹的笑个不停,直到隔壁砰砰敲墙声响起,相视吐了吐舌头,安静的躺下睡觉了。 第二天大早起来,两人去外面吃了早点,油条豆腐脑搭配肉包子。 春和吃的一脸满足,可以理解,天天吃李爱华烧的汤面、汤粉丝,换着花样的早餐肯定别有味道。 提着袋子,又来到了市场,今天春和和汀兰各自一身海军服,汀兰是蓝色的,春和穿着白色。 市场早上人不多,到了十点多,人流才多起来。她们今天的位置在巷子尽头,比昨天那个位置要热闹一点。 依旧叫卖,忽悠。汀兰和春和说道,如果她真的想做小买卖,就要先练起来,所以今天叫卖任务就交给她了。 虽然声音不大,断断续续没底气,但是总是比不响动好,至少还是有人吸引过来的,不排除姐妹花身着水手服的效果。 到下午三点前,衣服还剩下一半。但是本钱早已经回来了。汀兰到鞋铺给岳爸买了一双皮凉鞋,给小岳买了件海魂衫。再点出二百五十元给春和,告诉二百是给李爱华的加工费,五十是给她的劳务费。 春和高兴的接过:“剩下的衣服怎么办?” “我下周再过来摆摊。”汀兰道。 把春和送到车站,汀兰提着剩下的衣服回了宿舍。 ———— 六月底的时候,董其瑞过来邀请汀兰去他家吃饭。汀兰想着要送齐文秀的衣服,就答应了下来。 衣服是上次春和一道带过来的,汀兰一直没有机会送出去。 到了才知道,原来当天是董其瑞生日。董厂长都从兰溪镇赶过来给儿子庆生。 原来小董同学是巨蟹座男生。 汀兰拿出了送董妈的丝绸上衣,不好意思道:“真不知道是董其瑞生日,我一点准备也没有。这是送给你的衣服,我妈是裁缝,让她帮忙做的。主要感谢齐阿姨经常招待我过来吃饭。” 齐文秀惊喜的接过衣服,她真的没想到汀兰会送她衣服。董厂长和董其瑞也很开心,笑呵呵的向汀兰道谢。 齐文秀把衣服展开,在身上比划着,惊讶道:“这衣服是你妈做的?款式真好看!” 汀兰设计的是立领褶皱短袖上衣,领子沿着胸前层层堆叠的荷叶边。 “这颜色太嫩了些,我穿合适吗?”齐文秀不自信道。 “这是我特意挑的颜色,我看齐阿姨平时的衣服太素了,这个颜色很衬你的肤色。我给我妈就不敢挑这颜色,她气质不行。”汀兰拉出自家妈妈当靶子,夸了齐文秀道。不过她说的确实也是实话。 “呵呵,谢谢你汀兰,你太有心了。”齐文秀高兴道。 随后一行人坐着吃晚餐,现在没有生日蛋糕,但有长寿面和荷包蛋,齐文秀特意杀了一只鸡,鸡腿董其瑞和汀兰各一只。 这时候汀兰就不好意思说自己不喜欢吃鸡腿了。 吃饭的时候,董厂长一个劲的朝汀兰看着,笑的奇奇怪怪。 齐文秀注意到汀兰的不自在,拍了拍董厂长道:“你老盯着孩子看干什么?弄的她不好意思了。” 董厂长回过神来连忙道:“怪我,怪我。汀兰,你爸和我是老同事了,我一直没有见过你,但是经常听你爸提起,读书好,人漂亮,听说还上报纸了?” “之前朗诵比赛,报社的人拍了一张。”汀兰不好意思道,没想到岳爸真的宣传开了。 “你爸有福气啊!”董厂子啧啧道。 “您福气更好!”汀兰连忙拍马道。 “呵呵。希望希望。”董厂长盯着汀兰笑的直点头。 ☆、第四十七章 失子 过几天,董其瑞送给汀兰一个水杯,外面套着编织着菱形花朵、绿粉交叉的玻璃丝杯套。 汀兰惊喜的接过,问道:“这是你妈编的吗?” “是的,特意感谢你送她衣服,那件衣服她真的很喜欢。”董其瑞道。 “代我谢谢齐阿姨,太漂亮了。”汀兰开心的直跳脚,上次去董其瑞家看到,她就很喜欢了。这个杯套比小金鱼可难多了,一看就知道很花功夫的,一般也很难学会。 董其瑞看汀兰喜欢,他也很高兴。本来想着要回送汀兰东西,还是齐文秀想到汀兰喜欢这个杯套的事情。 到了七月,天气渐渐热起来。晚上宿舍走廊和天台躺满了人,汀兰躺在宿舍床上,辗转反侧。 董明珠她们都已经回去住了,宁愿每天路上多花点时间,也不耐在闷热的宿舍呆下去。 这时候汀兰就很羡慕董其瑞,在出租房里扇着电风扇。 汀兰的衣服已经都出手了,赚了五百多块钱。因为零钱居多,一大打钞票汀兰不放心放宿舍,想存到银行。良州市里银行不多,只有人民银行和农业银行,工商现在还没有影子呢。 汀兰去了人民银行的柜台,说要存款,银行柜员问她要户口本和介绍信,汀兰愣了,怪不得现在人有钱也都是放家里,存银行太麻烦了!当然也有藏富心理。 汀兰问:“学生证可以吗?” 柜员惊讶,问道:“你一个学生哪来这么多钱?” 汀兰:“……不存了,帮我把零钱换成整的吧。” 拿了一沓十元大钞出了银行大门。 虽然是有钱人了,但是现在让她去买个几百元的电风扇,还是坚决舍不得的。 —— 汀兰坐在家门口吃着西瓜,呸呸,把籽吐在地上。 李爱华站着长台前用粉笔在衣料上画出剪裁线,看见忍不住道:“人家都直接把籽吞进去的。” 汀兰头也不回道:“肚子里长出西瓜怎么办?” “你肚子是化肥地啊?昨天说长杨梅树,今天长西瓜。真能长出来倒好了,自己长自己吃,不用你爸再花钱外面买。”汀兰期末考好回来已经两天了,昨天岳爸买了杨梅,今天又买了西瓜,李爱华十分看不惯,但说了也没用。 “你外婆家的杨梅树,再过半个月就红了,到时候够你吃的。非要现在外面买,多贵!”李爱华抱怨道。 “外婆家杨梅太酸了。”汀兰去年也吃过,个头小小,颜色很浅,想起来就冒酸水。那些杨梅打下来,直接浸杨梅酒或做成糖渍梅才可以吃。 “你这次考的怎么样?不会光记得卖衣服,考试得零蛋吧?”李爱华问道。汀兰期末考好后就回来了,过一周再上去拿成绩单。 “怎么可能,没有一百也有九十九。”汀兰吹道。 “牛皮不要吹破就行。” “对面不是养了一只黄狗吗?怎么这两天都没有看到?”汀兰问道。她挺怕狗的,因为小时候被狗咬过,留下心理阴影。 对门养了一条黄狗,经常在街上遛达,汀兰见了都是绕道走的,有一次黄狗叫着凑上来的时候,汀兰僵立原地呼救,小岳过来营救的时候,虚踢一下,黄狗乖乖的转头跑掉了。 后来汀兰见它过来,远远的就直踢腿,果然吓的走开了。 之后也挺得意,觉得自己战胜了恐狗症。 上次回来,黄狗特别暴躁,在街上见人就吼叫,汀兰路过的时候,它扑着上前嘶吼着,汀兰和平时一样,朝它虚踢一腿,喊道:“走开!” 这次黄狗竟然没有转身离开,而是疯狂的扑咬上来,吓的汀兰惊叫着夺命而逃,半路掉了一只拖鞋,飞奔进就近一户人家里,黄狗终于停在门口,吼叫着不肯离开,直到家主人用扫帚打过去,它才飞奔而逃。 汀兰捡起掉落在路上的拖鞋,狼狈的回家了,路上提心吊胆,就怕黄狗又冲出来。 告诉小岳,这狗现在更凶了,有没有什么办法驱赶? 小岳拍拍她的脑袋道:“最近不要去惹它,这只母|狗生了几只狗|崽,被对面人家全炖了。它现在疯的!。” 汀兰瞪眼惊呼:“这也太残忍了!” 在家几天,看母|狗发疯的样子,汀兰心里挺不是滋味的。后来被邻居告诫几次,对面人家就把狗拴起来了。 这次回来,一直不见黄狗,汀兰才忍不住问李爱华。 “那条狗啊,被杀了吃了。” “……为什么啊?”汀兰不可置信,先是吃了狗崽,再吃黄狗,这家是屠宰场吗。 “狗一直发疯,一天到晚叫个不停。不杀掉邻居都有意见。” 汀兰听了心里挺难受的,对对门一家人观感更差了,如果没有吃掉狗崽,母狗也不会发疯。想不通刚出生的狗崽他们怎么吃的下去。 不知道是否狗天性忠良不会背叛主人的原因,当时它发疯的时候,不应该咬路人,直接去咬主人一家的。 把西瓜籽扫进簸箕里,汀兰看店里一直只有李爱华一个人,问道:“小英今天有事?” “她今天相对象。”李爱华笑笑道。 “啊,男方哪里人?”汀兰好奇。 “不是我们镇的,听说男的在水产收购站工作。” 汀兰看了一下李爱华,小心道:“小英二十吧,都找对象了,我们家小岳比她大两岁,你什么时候给他说对象啊?” “这个事我和你爸会操心的,你小孩子管好自己的事吧。”李爱华也在为这事烦心,有几家人来提过,但是女方条件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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