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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0章

买瓶色素水,剩下一块钱还能买神秘大礼包或者小玩具。 林瞳非常大方,她买的冰棍都是一包三根,她一根,两个朋友各一根,再来两包辣条,那不得爽翻啊?! 到了大城市,林瞳的成绩也依旧优秀。 她每天在学校里就把作业写完并且预习课本,一放学回家吃完保温桶里的晚饭后就跑出去跟附近的小孩玩。 每天能从下午五点玩到晚上十点多。 就算到了城里,林瞳也还是那个野孩子。 虽然她听话,但脾气也倔,经常和同样强势的妈妈吵架,被父母拿着衣架棍子打是常有的事儿。 最严重的一次,她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儿,父母将她抱到了马路边的垃圾房外,说她再不听话就把她丢掉。 但相应的,父母也会奖励她。 比如会给她买自行车,给她买芭比娃娃,给她买轮滑鞋,带她去超市买糖和薯片。 再比如每次期末开家长会时,拿着奖状回来的爸爸总是会带她去吃肯德基,给她点一个儿童套餐。 他不吃,看着她吃。 毫不夸张的说,那是小小的林瞳去过最高档的地方。 曾经的林瞳一度认为肯德基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但它太贵了,贵到林瞳一年只能吃两次。 还需要用满分试卷和“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这些奖状来换。 肯德基太贵了。 这种生活持续了三年,直到林瞳小学毕业那年,在外工作了十几年的父母终于凑够了在老家省会城市郊区买套二居室的钱—— 自己出了一部分,找亲戚借了一部分,银行贷款了一部分。 林瞳没有当地户口,在大城市上不了公立中学,私立中学学费又太贵,因此她跟着妈妈回了老家省会城市上学。 至于爸爸,自然是继续留在大城市打工赚钱还债,毕竟老家的工资实在是太低了。 省会R市,是林瞳生活的第三个城市,距离她出生的老家有两个多小时的车程。 小学毕业的暑假,两人回到了R市。因为她们的新房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装修,因此只能借住在舅舅家。 林瞳知道,在外婆去世后,外公一人拉扯俩姐弟,每天忙碌奔波于镇上的工作,因此家里大部分的农活家务都是妈妈在做。 慢慢的,没空学习甚至经常请假在家干活的妈妈学习越来越差,没考上高中,只有初中文凭。 从小颇为轻松的舅舅学习则越来越好,考上了省会的一本,在村里算是有名的大学生了。 在那个年代,读书确实是最好的出路。 初中毕业的妈妈十六七岁便去外面打工,当不需要动脑不需要学历的厂妹、去做只需要体力的服务员、买一套小房子需要耗费十几年甚至不是全款。 大学毕业的舅舅在省会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和同镇的初恋结了婚,在省会买房定居,还买了两套,儿女双全,幸福美满。 侄女侄子从小跟在父母身边,上了画画、跳舞、书法这些兴趣班;而林瞳的童年,在田间奔跑、在河里嬉戏、在捉迷藏、扔沙包、跳皮筋儿。 虽出身贫穷,但林瞳的亲戚们都格外的好,朴实又善良。 舅舅一家人也很好,在新房装修的那几个月里,他们对她和妈妈都很好。 初一的那个冬天,房子终于散完味儿了,林瞳和妈妈终于住进了属于她们一家人的房子。 这是林瞳自己的家。 她等这个家,等了十三年。 或许等待的时间有些久,但没关系,只要能等到就好。 林瞳太想太想要一个家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这个家里有她、有爸爸、有妈妈。 只要能拥有这个家,让她等再久都没关系,只要有希望就好。 在她的要求下,房间被刷成了代表忧郁的蓝色。 对不起,当时的林瞳还有点非主流,追求特立独行。 在身边同龄人都喜欢粉紫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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