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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连三的问是啥意思啊?是进行暗示吗? 夏光明正准备发言,苏白开口截断:“我在此提醒一下证人。” “关于你的口供,在庭审场上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你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法律义务。” “法院方和检方会对证人的口供进行查实,需要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据和审查证据。” “如若证明证人的证词属于不实情况,将会采取刑事措施。” 苏白一直在注意着夏光明的表情,能够看得出来对方犹犹豫豫。 所以在夏光明准备发言的时候特意指出来了这一点。 …… 夏光明听到苏白的话,整个人愣了一下,接着摇了摇头:“审判长,我没有什么要继续补充的了。” 咚咚! 法锤敲响,马桥点了点头,随后开口:“证人没有什么要补充的了,公诉方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石秀杰摇了摇头,案子进行到这里,完全看审判长的判决了。 “没有。” “既然公诉方和证人都没有什么要补充的,那么现在暂时休庭。” “休庭时间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后继续开庭审理。” 说完。 马桥和另外两名合议庭成员一起离开了庭审现场。 庭审场上。 苏白轻呼了口气,抬起头就看到了石秀杰略带得意的脸,微微笑了笑,继续整理的诉讼材料。 这一次的休庭开庭以后,应该就宣布审理了。 按照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法院方如果判决肖海博有罪的话,肯定是得失心疯了。 谁来了也不敢这么判…… …… 与此同时。 本次庭审由于涉及到一名律师被陷害的问题,尤其是南都圈知名律师,所以也引起了南都律师圈,包括周边省市律师圈的注意。 这一次观看庭审直播的,其中有很多律师和法院的工作者,以及涉及到法圈的相关人员。 观看直播庭审的弹幕上,出现了不少的质疑声。 “嘶……重市的监察部门是当大家没有学过法是吧?庭审上瞎问,大家都是律师,谁TM看不出来这打的什么算盘呀?” “直说了……这场庭审我看就是想让这个夏光明做伪证,然后来控告被告!” “这打的算盘珠子,我在南都都听到了!” “对啊!关键的是,这场庭审就离谱,为什么会被提起公诉?检察官的就不仔细审核一下这场案子能不能对被告方进行定罪吗? 按照相关规定,证据不足或者罪行较轻,没有犯罪意向的,应予撤诉。” “肖海博的这个案子完全达到了,就应该给予撤诉,就拿这个口供还有一些其他证据来证明被告方做了伪证,这不纯纯瞎扯淡吗?” “咳咳……看了看直播,在庭审场上面的情况,我怎么感觉这场庭审上的公诉人有点问题?” “呵呵……就算是有问题咋了?他既然能够进行公开直播庭审,就应该接受舆论的监督,这种案子要是被判了,那以后哪个外地的律师还敢去重市打官司?” “这种司法环境去的话,胜诉了,就把你关起来,谁不怕呀?” “好了好了,大家别吵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还远远达不到判决的程度……等待开庭,继续看吧!” …… 与此同时。 合议庭商讨室内,马桥和另外两名审判员,坐在沙发上。 另外两名合议庭成员分别是,李欢和王默。 李欢和王默和马桥一样,这一次庭审,三名合议庭成员都被打过招呼了。 李欢揉了揉眉:“马审判长,这个案子该怎么判?” “现在公诉人那边的证据,搞得有些差劲,这个案子……咱们不是太好处理……” “是中止庭审,让检察官那边再整理整理证据,再提起庭审诉讼,还是在这场庭审中直接判了?” 另一边的王默开口反驳道:“有什么不好处理的,完全不用中止庭审的,直接判就可以了,我觉得现在的证据已经够了。” “已经够了?” “对啊!” 王默认真的点了点头:“这场庭审的内容,最主要的是什么?” “按照被告方当事人所陈述的,最主要的是,肖海博的行为有没有影响到当时判决的结果。” “我记得在一审诉讼的时候,肖海博不是拿出来了一份证据吗?” “我记得那份证据好像初院的民事法官采纳了,内容是关于夏光明对于非法集资,和针对万利有限公司的一些看法。” “这场庭审完全可以从这份证据出发,证人直接改口,让那个公诉人在庭审上面提出来不就好了?” “这是直播庭审,又不是不公开庭审,不能什么锅都让咱们背吧?咱们只要依照这一点进行判决了,到时候咱们是有证据进行判决,什么事情也落不到咱们身上……” “也是……不能什么锅都让咱们背,要不然,后面追查也是追查到咱们。” “既然这样,那就联系一下公诉人,让公诉人和证人说一下,到时候就按照这个来……” “马审判长,这样判行吗?” 马桥沉默了数秒,迟迟没有说话。 王默见状,对李欢开口道:“这样做咱们既能交差,又没什么影响。” “就按照这个来吧……” …… 很快,马桥点头确认了这件事情。 见状,王默给石秀杰发了个消息,暗示了几句。 同时,在休庭期间,石秀杰也找到了个机会,把这个事情给夏光明说了一声。 夏光明稍微有些犹豫:“这件事情被告方律师说了……闹出去,可是会坐牢的。” 对于夏光明的担忧,石秀杰只说了一句话:“如果这场庭审败诉了,你现在也涉嫌进行诬告。” 夏光明面色纠结,咬了咬牙,最终点了点头,同意了石秀杰的做法。 …… 肖海博的案子很快再次开庭审理。 庭审场上,原本苏白以为就要进行判决了。 可是没想到,却来了个反转,公诉人石秀杰再次提出来了一个新的证据。 苏白:??? 这个案子在他看来,现在已经进入到了最终的阶段,只要双方进行完法庭陈述,就完全可以继续判决了。 谁能想还来了一个大反转? 苏白的目光落在石秀杰身上,不是,这是干嘛呢? 提出来新的证据?! 苏白当庭提出了反驳:“我方要求进行质证!” 证据原本就是由夏光明的口供得来的,石秀杰一点都不担心。 只要夏光明好好的进行回答,并且一口咬死了。 那么就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面对法院的同意,苏白针对夏光明改口的事件—— 在肖海博作为夏光明的委托律师,进行诉讼时提出来了这么一个证据。 大致内容是夏光明知不知道万利有限公司是非法集资。 夏光明当初回答的是不知道,可是,在这场庭审上,却突然改口说是肖海博告诉夏光明,让其在庭审上回答知道。 并且在庭审上提出来这件事情就是肖海博让夏光明这么说的。 对于这突如其来的情况,肖海博整个人也是非常的懵。 他就算是再怎么样,也不可能让委托人回答这种问题。 显然! 这场诉讼,就是想让他进去,所以提供了这种非法证据! …… 当然,针对这一点,苏白心里面也非常清楚,所以当庭提出来了质证。 根据证据规定的第四十七条,证据的提出,应当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大致意思就是当事人认同了这个证据,那么这个证据就具有合法性。 当事人不认同这个证据,那么公诉方就要拿出相应的依据来让当事人认同这个证据。 或者说法院方面通过公诉方提交的这个相应的依据,直接判定证据的合理性。 质证环节也是在一定程度上保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质证环节。 肖海博开口:“审判长,针对证人提出来的这一个问题,我并不认同,我拒绝承认这一点。”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夏光明,让他在庭审上,陈述他当初知道或者是不知道万利有限公司是非法集资。” “这一点明显是夏光明针对我的污蔑,我请求法院针对于这一点进行调查。” 审判长席位上,马桥轻呼了口气,整理完诉讼材料,看向被告方席位。 “被告方当事人,你不承认这一点的依据是什么?” “我不承认这一点的依据,是因为我从来都没有说过这种话。” “从来都没有说过?你能够保证你说这话的准确性吗?” “我能够保证!” 肖海博抬头,看向审判长。 一旁的李雪珍眉头紧皱,同样看向审判台席位,不由得小声开口: “苏律师……这审判长针对的也太明显了吧?” “咱们怎么办……” 苏白深吸了口气,审判长的这一番表述,针对的的确非常明显,尤其是这个问题。 怎么办……?! 咱不受那隔夜气,能当庭怼的就应该当庭怼回去! 苏白举手示意,而后开口:“审判长,根据质证环节,我方当事人不承认的证据需要公诉方出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证据的合法性。” “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的规定,证据要由公诉方提供,并且提供来源,提供证据的合法性。” “在夏光明作为证人提供口供的行为当中,口供并没有得到验证,所以依法不予采纳作为对我方当事人的判决条件。” “我不知道审判长为什么要询问我方当事人保不保证这些话的准确性。” “可是审判长应该知道,口供证据没有得到证明,不能够进行采纳,那既然这样的话为什么审判长还要询问我方当事人?” “询问的不应该是公诉方和证人吗?” “或者说审判长不知道这一点?” “不知道这一点的话,我现在已经陈述出来了,所以我希望审判长应该对于证据来源的合法性进行询问。” “而不是在这种明显证据不合理的情况下,针对我方当事人进行询问。” “我提醒一下合议庭,不能以违法的方式推进庭审的审理。” “如果一审法院以违法程序对我方进行审理,那么二审法院我会提出相应的诉求。” “给予我方当事人应有的法律权益和法定义务!” 陈述完毕。 苏白目光从诉讼材料上移开,直盯着合议庭席位。 瞎问是吧? 行行行……万利集团是在秀水区,你今天判了,那么我把这个案子打到高院行吧? 高院总不会有这种情况了吧? 你今天就算是给判了,我败诉了,但是我不服,我还是要继续提交到高院。 高院还不行? 那我要把这个官司捅到最高检和最高院! 既然一审法院不讲理,苏白也没什么好说,只能说从法律的角度给硬怼回去。 至于合议庭硬判,肖海博怎么办? 无非就是耽误一些时间,再打一场二审,或者是再耽误一些时间。 他损失的是时间,对方损失也是时间。 只不过是自由的时间。 第241章 质问审判长!凭什么驱离我?! 审判台席位上。 在苏白进行完陈述后,合议庭的三名审判员,略微陷入到了尴尬。 尤其是提出来让公诉人,证人做非法证据的王默。 好了…… 现在锅没有甩出去,反倒又甩到了他们身上。 王默在心里默念了一句。 苏白在刚才庭审上提出来的这一点,几乎是直接将非法证据搬到明面上了。 如果采纳……那么苏白上诉二审。 以一审的法定程序漏洞来进行驳回一审判决。 这样一来,提起监察审查,肯定会对他们有重大影响。 可是上面的任务…… 王默将目光转向了马桥,马桥眉头紧皱,微微扭了扭头看了一眼李欢和王默。 意思很明显…… 现在已经陷入到了僵局,怎么办? 人家的要求合理,并且还没有任何的过错,咱们总不能硬判吧? 硬判就不符合法定程序。 说到底,问题还是抛到了他们手里面。 所以根据王默刚才的提议来讲,这种情况完全实施不下去。 没有办法,马桥只好继续开口:“请被告方委托律师注意自己的情绪。” “法院方面没有针对被告方当事人进行询问,而是进行有依据的询问。” “关于这些法院方面,当然要了解完事实才能够下准确的结论。” “被告方律师不能以片面的行为来指责法院,在此警告一次,再有下次驱离庭审!” 警告一次? 再有下次驱离庭审? 苏白完全不乐意了,凭什么驱离他? 他刚才的话,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问题啊! 苏白继续开口反驳:“我想请问审判长驱离我,所依照的是哪一条法律法规?” “法院方面具有庭审的干预权。根据法庭规则,审判长有权利对我进行处理,但是此前提是我干预到了庭审的正常秩序。” “但是同样……” “在本次诉讼当中我对我的当事人而言具有辩护权。” “我为我的当事人进行辩护,有什么不对的吗?” “质疑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和指证环节是证明证据来源合法性的一条重要途径。” “我想请问审判长,在我刚才的诉讼当中,是否对于本次庭审进行了干预,是否干预了庭审的正常流程?” “我只是陈述了相关的事实依据而已。” “按照一般情况来讲,审判长首先要做的就是对证据合法来源的认定,而不是反过来对我方当事人进行询问。” “因为这一点很有可能会影响到庭审的判决,等同于说影响到了我方当事人的法律权益。” “作为辩护人,我在此过程中行使对我方当事人正当的合法的辩护权,凭什么对我进行警告?!” 苏白的陈述,意思简单明了。 说白了,苏白之所以可以回怼他,是依照着法定程序。 并且…… 依照的是对委托人辩护权来对抗审判长在庭审上的干预权。 审判长在庭审上具有干预庭审进度和发言,以及其他权利。 但是在此过程中,无论是原告方当事人,还是被告方当事人的委托律师,都具有对当事人辩护的权利。 说白了就是辩护权与干预权的对抗。 在这种对抗过程中……从事实进行出发,看谁的出发点更具有法理。 马桥:“……” 他进行警告一次,对方还较上真了? 马桥心里面不由得有些生气,开口道: “审判成员对于庭审具有干预的权利,被告方委托律师的发言,已经严重了庭审的进度。” “所以请被告方委托律师,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时候,不允许进行发言……这一点被告方委托律师不清楚吗?” 苏白举手示意:“审判长,我有话要说。” “在刚才我陈述的过程中,是行使辩护权,对于我方当事人的正当法律权益进行辩诉,争取我方的法律权益。” “通过辩护权来解释,我刚才的陈述完全没有任何的问题。” “我不理解为什么合议庭要针对庭审进度和庭审秩序来责令我不许发言……” “为什么不允许我发言?” “……从法律的权益上面来讲,我在行驶辩护权的过程中并没有影响到庭审的秩序。” “基于这一点,合议庭是从哪里可以责令我不允许我进行辩护的?” “我并不认可合议庭对我的处罚。” “我申请合议庭撤销对我的警告。” 既然在本次诉讼中法院方面这么具有偏向性。 那么干脆直接点,他也不怕在庭审场上直接指证庭审的问题。 辩护权是当事人和委托人应有的法律权利和义务。 法律方面给予了法庭审判长的干预权,干预权是干预权,但是干预权也不能瞎干预。 你审判长作为审判人员,可以对我干扰庭审进行警告,可是我正当的行使我的辩护权有什么错? 没有错! 如果你认为我严重干扰了庭审进度或者其他事项,把我轰出法院,那么你就拿出有力的证据! 这有力的证据不可以建立在我辩护过程当中,以没有让辩护人进行发言为依据,把辩护人轰出去。 因为这相当于剥夺了当事人委托人的辩护权。 这才是苏白直接硬扛审判长的最关键的一点! 在苏白陈述完毕后。 合议庭上的马桥一言不发,大约过了将近一分钟的时间。 马桥的目光从诉讼材料上移开,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被告方委托律师,刚才对于审判人员针对被告方当事人的询问进行了打断,被告方委托律师知道刚才我询问被告方当事人的目的吗?” “基于这一点,我完全有理由行使干预权!” “警告不予撤销!” “请被告方委托代理人保持沉默,不得再继续与本案无关的话题继续陈述,在这里进行提醒一次。” 马桥在陈述完以后,不给苏白任何的机会,敲响法槌继续开口:“现在请各方进行法庭陈述。” “请公诉人进行法庭陈述……” 苏白:“……” ??? 这是完全不给自己发言的机会了? 这是什么意思? 对自己一阵呵斥完,然后就进行法庭陈述转移话题? 离谱…… 看的出来,马桥这是在维持作为自己审判长的尊严。 更重要的是……对于这场庭审,他不想让自己再陈述下去了。 不过苏白也没有考虑太多,依旧在认真的准备着法庭陈述,微微抬头看向公诉人的方向。 公诉人石秀杰也知道这一次的庭审有些麻烦。 所以在法庭陈述方面,必须要好好的表现。 至于从哪个角度进行出发,他也已经想好了陈述的角度。 整理了一下陈述的材料,石秀杰开始陈述: “我方陈述内容如下:” “首先,针对本次庭审,我方认为,从证人证言的口供上面来讲:” “被告方当事人肖海博,伪证嫌疑确实。” “首先,从证人证言的角度上面考虑,证人的证词是依照事实所陈述的,并且证人作为当时肖海博的委托人,在口供方面更具有针对性和准确性。” “其次……肖海博作为夏光明的委托人,在案件进行庭审和审理之前,多次对于夏光明有着诱导以及其他形式的引诱行为。” “对于当时的庭审案件,造成了一定的误导性。” “从这方面来讲……检方认定肖海博具有伪证请法院方面进行判决。” “推荐刑期,有期徒刑两年。” 石秀杰陈述完毕,微微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而后将目光转移到了苏白的身上。 ? 苏白注意到了石秀杰的目光,完全没有理会。 因为对方的这一番陈述,在他看来,没有太多的法律依据,能够对肖海博进行控告。 “可能是认为无论怎么说,法院就会进行判决吧。” 苏白在心里默念,保持着沉默。 同样将目光落在审判长席位上,等待着审判长让自己进行法庭陈述。 沉默数秒。 审判长马桥低头看着诉讼材料并开口:“现在请被告方当事人进行陈述。” 肖海博听到马桥的话,扭头看向了苏白: “审判长,本次庭审由我方委托律师进行全权代理。” “我申请由我方委托律师进行陈述。” 在一般的情况下,刑事案件进行全权代理很危险,因为一不小心就会遇到翻供。 这样就会对代理律师造成一定的影响,很有可能会形成伪证罪。 但是在这个案件中…… 肖海博作为以前帮扶过苏白的律师,所签署的委托合同是全权代理委托合同。 对此。 肖海博相信苏白,苏白同样相信肖海博。 审判长席位上,对于肖海波的要求,马桥微微皱了皱眉,但是还是让苏白进行了陈述。 “现在请被告方委托律师进行法庭陈述。” “好的。” 呼…… 听到马桥让自己陈述,苏白轻呼口气。 这场庭审走到这里,很明显的看的出来合议庭具有严重的倾向性。 法庭陈述相当于只走了一个过程,因为在审判长的心里面已经有了主要的判定。 只不过…… 自己作为委托人,并且作为肖海博的好友,该陈述陈述,该争取争取。 实在争取不了的,就换下一场……二审。 理清这些思路后,苏白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抬起头开口陈述: “关于本次的庭审,我方对于本次庭审中的检方的控告表示很不理解。” “检方所依照的最大的证据就是证人的口供。” “但是依照证人的口供,并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况且,关于证人最后提交的相关证据没有进行质证。” “没有进行质证的证据是什么证据?” “属于非法证据!” “我不知道公诉人提出来以非法证据来进行对我方当事人的判定是什么样的想法。” “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以非法证据对我方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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