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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这样,走到哪里都能带着。” 老公掰开我的手,走了出去。 ※ ※ ※ 以后的半年里,各种病纷至沓来,失眠、重感冒、过敏、胃疼,不肯去医院。 想念他的次数开始变少,大多数时间是同各种各样的病缠绵病榻,昏昏沉沉。感冒一个月不见好转,刚好一点,又开始过敏,连带胃疼,疼得睡不着,半夜起来傻坐着,大把大把吃去痛片,有安眠作用。 体重直线下降,一七七的身高,六十公斤不到。 近于自虐自弃的行为吓坏了同学,七个人轮流看护,看着我吃药,挟持我去医院。 我无可无不可。 ※ ※ ※ 一次醒来,老公坐在床边,满脸阴云,两人相对无语。 老公问:“你是不是想找死?” 还知道笑,“活得好好的,干嘛想死!” 老公恼了,恶狠狠地说:“你他妈的就是在找死,有病不去医院,乱吃药,哪天死到屋里都没人知道。变态。” 那时最怕听到的就是“变态”两个字,因为想过自己也许真的是。 听到他这么说,气得全身发麻、手脚冰冷,我变态?我变态也是你招的。拿起床上的东西乱丢,“我变态你还不躲远点,滚吧!”太多的话堵在心里,可是说不出口,这个人是自己喜欢上的,与人无尤,就算闹到今天这个地步也是自己找的,能怪谁? 后来老公说,那一天我脸上的表情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万念俱灰。 听到开门关门声,我没张开眼睛。只是在想,如果可以,我一点都不想喜欢上你。找个女孩子,光明正大地手牵手走在人前。可是,没人给过我机会,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就喜欢上了你。 如果早知道,我不会来长沙,不会让自己遇见你。 如果,一千一万个如果。 ※ ※ ※ 搬回了宿舍,认真地过我的大学生活,也开始学着把老公当成同学——不认识的同学,不说话,不见他。不想让一颗心悬在半空,强迫自己决绝。 卧谈会是熄灯后的主要娱乐,一边和同学说着话,一边想他现在在做什么。有时也会起身去水房,途经老公的宿舍,都会支起耳朵,偶尔老公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听不清说什么,可心里是高兴的。 也会在与同学谈话中装作不经意提起老公,听到他的名字从别人的嘴里说出来,有一种隐蔽的快乐。 ※ ※ ※ 前几天问老公为什么竟然想开了,肯和我在一起。 他只说:“你够狠,说断就断,走在路上见到我眼也不眨。” 我说:“然后你就突然发现不能没有我?你还真是X,人家在身后追,你就跑得不见影。人家停下来往回走,你又开始追。” “也不是X,想通了呗,左右不过是一辈子,还是找个看得过去的比较好,”老公后来澄清,“我可没追你,我们顶多算一拍即合。” 那是大三我过生日,老公也来了,大家都喝了很多。 偷了个空自己在外面站着,回味老公刚才表现出来的热络态度。 老公走到我身后,将手搭在我肩上…… 很多事故就这样有了新的开始。 ※ ※ ※ 曾经近于绝望地把握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刻,为了以后自己还有可堪回忆的资本。那时不敢奢想“天长地久”,幸福得想在高潮那一刻死去。 生活不会总是一番风顺,我们都很平凡,也像平凡人那样地过着日子,吵架、冷战、温馨、关怀,无论发生了什么,只要两个人有一起努力的决心,就敢于走下去。 常常想起张爱玲的话,用在我们身上也很合适。 他不过是一个不过的男子,我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人,或许,在这个世界上,仍旧没有我们这类人的容身之处。 可是,总该有地方能容得下两个平凡的男人。 我等你到三十五岁 1 前些时候去逛家具城,看中了一组棕色的沙发,宽大,舒服,几乎可以把半个人陷在里面,标价四千多,对老公说:“买来送你啊,当结婚礼物。”他诧异地看我一眼,说:“胡说。”然后很感兴趣的去研究一个小茶几。 这么明显的掩饰,连我都看得出,实在太多余,可是除了这个,他大概也没别的事情好做,没别的话好说。我看着他的背影,微微一笑。 其实他不知道,我并不是在赌气,也不是要故意用话刺他,我是真的想买些东西送给他。 2 到了终点站,下公车,已经是黄昏时分,我们安步当车,慢慢往回走。 歪过头去看他的侧面,金黄色的夕阳涂抹在他的脸上,柔化了轮廓,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他鼻翼两侧淡淡的绒毛。老公毛发重,除了两鬃和下巴泛青外,就连脸颊和喉结上方都有汗毛,我一直努力说服他刮这两个地方,可是他不肯,怕刮过后胡根变硬,到时候整张脸的下半部都会变成青色,像戴着半个面具。 回到家里时,行李箱就摆在客厅,他接着去收拾,我装作没看到,什么东西是他的,什么东西是我的,他总还分辩得出。 3 老公仰面躺在床上,我趴在他身上,向上凑凑,把自己的脸贴到他脸上。 他大概也很享爱,在我脸上蹭了蹭。 对我来说,拥抱是比做爱更重要的事。做爱可以只是出于激情,拥抱却是出自于全心全意的信任和喜欢,毫无防备地敞开自己。 肌肤相亲、耳鬃厮磨,这两个词造得真是好。 4 从一九九九到二零零六,七年的时间,爱着这个人,像已经变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理所当然的存在着,有时候甚至感觉不到,可要是真的到了割掉的时候,会舍不得,疼,想哭。 老公问我以后会不会喜欢别人,这实在是个太沉重的话题,我只敢拿它来开玩笑,“会吧,”我说,“没准哪天突然就和别人天雷勾动地火,然后干柴烈火,一泄千里。” 老公被我逗笑了,“我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成熟,稳重。”总之是要像个擎天柱似的挡在我前面就对了。 这句话以前也有同学说过,“将来一定要找个很压得住你的才行。”大概是因为有时候实在是太过于孩子气,和宿舍的同学熟悉了以后,会经常和他们捣蛋恶作剧,还好没人计较,只是笑得很没奈何的样子。 “何止,要是真的喜欢就没办法,要是不喜欢,想追我,不但要成熟稳重,要帅,还要有钱。” 5 这个问题自己也想过,不知道自己将来还会喜欢上什么样的人,可是想来想去,总会归结到老公的身上,脑海里浮起的都是他的脸,完全没办法想像到第二个,不是这个人就不行,有时候真是让人很绝望。 又想到送结婚礼物的事,“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最喜欢的两句话,到时候贴在礼物上送给他,因为自己已经用不上了。 6 还有很多话想跟他说,“如果有一天你过不下去了,来找我也可以,我等着。”在他心里埋下种子,让他内疚,让他时时刻刻念着我的好。 让他知道自己还有后路可以走,所以会受不了委屈。 等一有机会,这粒种子就会生根发芽,然后我去收割。 可是也很想对他说:“既然决定结婚,以前的事就不要再想,专心过日子。”融合进主流认可的生活方式,这样会轻松得多,何尝不是另一种幸福。 何况,这其中还牵涉到另一个女人,算起来,她才是最无辜的那一个。 我在这两种想法中间摇摆不定,无从选择。 7 最终还是自私地给他发去了短信:“我等你到三十五岁,如果到那时你还不来,我就找别人了。” 我不无辜,可是我也没有罪。 我只不过是喜欢着一个人。 7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实在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一生一世也不分开。”好像我们做得了主似的。 ——张爱玲 8 还有半个月,他就要结婚了,离他搬出去也已经过了一周,没有再见过面,也没有回复我的短信,不知道他看了有什么感想。 走到今天这一步,我谁也不怨,因为早就已经有所觉悟,早就抱着“多一天都算赚到”的想法,这几年的快乐和幸福,是偷来的,现在到了还回去的时候。 我也不想指天划地的说这个社会不公平,又有什么用呢。 我向来是怯懦的人,没有做斗士的决心和勇气,所以隐藏在角落里,尽量不引人注意地活着。 9 好歹也算是部门的副经理了,在他搬出去的那天,还是有很多人来帮忙的,下属,搬家公司。我坐在客厅的沙发里看着,在进进出出的人群当中很醒目,有人叫我搭把手,我装作没听到,已经极力控制了,可是脸色还是忍不住变得很难看。 那些下属大概以为我们的关系很糟,在开了两句玩笑后,看我没接话,笑起来也很敷衍,就不再理会我了。 电视电影上经常演,离别的时候,闲杂人等会自动消失,单留下两位主角。 可是直到最后一次,所有的东西都已经搬下去了,他要跟过去收拾新房,那些下属又吵着让他请客,我们始终没有单独说话的机会。 10 我坐在沙发里,仔细捕捉着楼下的动静,听见了他的说话声,听见汽车发动的声音,站起来趴到阳台上向下看,车子正在缓缓的开走。 我看着它开上马路,看着它被别的楼房挡住,看着它直到再也看不见。 把他遗留下来的纸张,杂七杂八的垃圾都清理干净,又找来很多的衣服泡进水盆里,再把所有的玻璃都擦了一遍。 我得找些事来做。 12 这一个星期的睡眠状况差到了极点。 明明很累,躺在床上会陷入半睡半醒,昏昏沉沉的。偶尔听到一点大的声音,或是突然想起他,想起以前,整个人马上警醒过来,不可自抑地想东想西,再也睡不着,一直睁眼到天亮。 试过几次在半夜起来看书或者是上网,不到半个小时又会觉得疲倦,躺回到床上,却还是没办法入睡。 大学时已经养成这种昼伏夜出的习惯,同学都说我是夜猫子。 也试过借助安眠药,非常不喜欢服药后醒来的那种感觉。 毕业以后,这个习惯已经慢慢纠正过来,最近却又有重犯的迹象。 13 很久以前就听过的故事。一个寡妇,每天夜里都会将一百枚铜钱随手洒出去,然后一枚一枚的找,墙角,床底,等全找到,差不多也就天亮了。知道她是因为寂寞,可也只是知道而已,没办法感同身受。 如今再回想起这个故事,才觉得悲悯。 14 现在自己也差不多是这种处境,晚上睡不着,可是起来后又会发呆,并不会觉得特别的难过,只是茫茫然的不知道做什么才能打发时间。除了寂寞,他什么也没留下,想起以后,也许还要这样过好多年,就使人觉得恐惧恐慌,所以会害怕,也许不可能坚持到三十五岁了。 15 以前在学校,还是大一,住在同一个宿舍,正是两人间最蒙昧不明最让人愁闷的时候。 有一天晚上在睡梦中突然很响亮地喊了两次他的名字,然后醒过来,听到他在临床迷迷糊糊地答应了一声“恩?” 知道他在,那一刻,觉得很安心,翻个身,又继续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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