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6章
是张传成也怕到后面,再出什么事情把自己给送进去。 特意的跑关系,还去咨询律师,询问自己出了这种事情应该怎么办或者说应该怎么避免自己后续可能出现其他情况。 律师告诉他的是,等这件事情过几年没有证据了。 那么就算是知道他是杀人凶手,按照法律规定,没有证据也不能够判决他。 让他先好好的躲几年。 可是呢,结果是什么? 结果是他这几年不仅没躲,依旧在附近的村子里逍遥快活,该干嘛干嘛。 现在有什么事吗? 压根没什么事儿! 对于这件事情,张传成也没有太放在心上,对着电话那边的彭宇航继续开口道: “我说彭老哥.…” “这件事情,估计早就过去了,不会再有什么事情的,你这个消息是从哪儿听说的?” “到底靠不靠谱啊?” “我是从我老朋友那听说的,肯定靠谱啊!他说张寇母亲那件事情,有一名律师特意到县里的执法部门去进行立案。” “现在县里的执法部门正在商讨着是否对于这个案件进行重新的重审。” “毕竟.…涉及到了命案,相关部门还是非常重视的。” 张传成听到这话呵呵笑了两声: “还在商议是否对这个案子重审?” “这有什么好商议的,肯定直接就不重申了。” “虽然说涉及到了命案,说是重视,可是就算是重视有什么用,肯定到时候还是不了了之。” “再说了,就算是调查可是他们有证据吗?” “压根没有证据!” “这件事情知道的人又不多,就算是知道,也不敢说出来。” “老弟我可是经常请教律师的,没有证据,那么就根本调查不下去。” “这个案子涉及到的情况比较复杂,推进难度大,我估计执法部门也不愿意把精力和物力都浪费在这个案子上。 我说彭老哥,你干脆让你那老朋友在这件事情上说说话。” “让这件事情多商议两年.…拖一拖,拖着拖着估计就没有人在意这个案子了。” “毕竟,张寇现在被判死刑,唯一和受害人有关系的人也没了,谁还能记得这件事情?就算是记得谁还敢说这件事情?” “好!就算是说了,可是谁没事费着这劲儿去硬是要举报啊?” 听到张传成的话,彭宇航稍微犹豫了几秒,点了点头,同意了张传成的观点。 “你说的也有点道理,像这个案子又麻烦,又没有任何的用,一个普通的女人,没背景没实力.…牵扯不到什么东西。” “估计我老朋友那边,也不想接受这个案子的调查。” “那我就去问一下,看能不能拖一段时间,时间拖久了,估计这件事情就没什么后续的事儿了。” “嗯!谢谢彭老哥了!” 张传成笑着开口,只要彭宇航答应了这件事情,那么剩下的就简单很多了。 至少.… 这件事情就算是结束了。 呼.… 张传成长呼口气,在张家村,还没有人能够搬得倒他。 不过幸亏当时张寇杀人的时候他不在家。 否则的话,那才叫麻烦。 不过现在也没关系,张寇死刑,他完全可以睡个安稳觉。 想到这里,张传成的嘴角不由得浮现出了丝丝的笑意。 .…. 另一边,在等待了一段时间过后,二审法院北省省高院,对于张寇故意谋杀案,同意了二审开庭审理。 并且进行公开审理。 这一次的公开审理是苏白主动要求的,目的也很简单。 那就是张寇故意谋杀,虽然是事实,杀死了一个人也是事实。 但是.… 这个案子涉及到的具体情况可能没有那么多人了解。 在这种情况下,肯定要进行公开审理,同样是把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展示在公共面前。 也算是给大众一个交代。 在庭审前夕。 苏白还根据本次庭审的具体情况,具体内容和张寇进行了商讨。 因为在刑事案件中,一般的刑事律师都不会做全权委托代理。 毕竟.… 在形事案件当中,会有很多的主观问题。 这些主观问题如果律师代替当事人进行陈述,陈述错误,那么是要以伪证罪进行处理的。 所以在开庭之前,苏白特意找了张寇,想要对这个案子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和说一说关于诉讼申请和诉讼请求的问题。 这段时间,苏白经常到看守所来看张寇,或者是询问一些问题。 张寇也了解到了,在这个案子当中自己不能不认罪认罚。 也清楚了,自己不认罪认罚只会判的更重。 而且.… 这么做没有任何的意义。 在苏白的提议下,张寇最终决定认罪认罚。 看守所内。 苏白在开庭前夕还在和张寇交代着,在庭审场上需要注意的事项。 “在庭审场上,一定要严格的遵守庭审纪律,听审判长的要求。” “就算是有什么委屈,也尽量的不要去扰乱庭审秩序。” “因为在刑期的判定上审判长是具有一定的主观倾向性的,所以.…要保持纪律。” “另外.…关于这个案件的详细情况,在审判长进行提问的时候如实回答就可以了。” “不要想着对自己有利或者是有其他目的,进行撒谎。” “这个案子的口供笔录和证据都非常的确凿了,在庭审中审判长询问你一些情况,只是进行确认。” “而不是,按照你的说法来。” “只要保持做好了以上的内容。” “剩下的你不用管。” “我会向庭审提出判决死缓的诉讼要求。” 死缓? 张寇在听到苏白要做减刑辩护的时候,整个人愣了一下。 “苏律师.…我这个案子,我可是杀人了。” “这种情况下也能判决死缓吗?” 听到张寇略带震惊的语气,苏白笑了笑:“当然可以。”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涉及到多人或者是不涉及到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下。” “致人死亡.…大部分都是死缓。” “当然.…你这个案子,由于不是自首,所以在情节上面会加重一些。” “可是从其他方面来讲.…相比较死刑又有些略轻。” “所以.…这个案子,我想申请判决死缓。” “不过,具体的判罚是由审判长进行判定的,我只是说关于咱们的诉讼申请,为死缓。” “至于能不能够判定成功,这一点不确定。” 张寇听到这话点了点头:“好的,我明白,苏律师。” “我一定会按照你的要求,在庭审上好好表现的。” “.….” 等到走出看守所,苏白长呼口气,目前这个案件的所有准备工作都已经准备就绪。 只需要等待二审的开庭了。 说实话,苏白对于二审的开庭,以为在这个案子当中,不存在什么太大的压力。 申请判决死缓,算是相对来说比较合理的诉讼请求。 很快,在法院同意二审后,到了开庭时间。 开庭当天。 苏白和李雪珍早早地来到了等候室,等待着本次庭审的开庭。 在工作人员将两人领入审判场内后,合议庭成员走入庭审审场内。 本次的庭审审判长是省高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 对于这一次的案件,作为审判长兼刑事副院长的王有为,进行过详细的了解。 在王有为的想法当中,这个案子的情况是,支不支持死刑,才是这个案件最需要考虑的问题。 不过.… 这个案子,从各种主观和情景上来讲是非常的复杂的。 虽然说,王有为在此之前和合议庭的其他两名成员以及裁判委员会的委员,有过交流。 可是这些交流都是建立在没有开庭之前的。 具体的情况。 还是要听一听,本次庭审的答辩情况。 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自己面前的材料,王有为敲响法槌,扶了扶眼镜: “庭审开庭。” “本次庭审的主要内容是,犯罪嫌疑人张寇,对于一审判决死刑不满,提起的二审上诉请求。” “现经过我院,核查证实,有新证据新依据,对于本案进行再次审理。” “犯罪嫌疑人也就是上诉方,你方的诉讼申请为申请减轻刑事处罚。” “申请由一审的死刑改判为死缓。” “这一点没有任何问题吧?” 苏白作为上诉方委托律师开口回复: “没有问题的审判长。” “好!” 法锤敲响,审判长看向公诉人席位。 开始让公诉人,陈述本次庭审的控告内容。 公诉人林远在开始陈述的时候,一直保持着客观的陈述。 按照执法方提供的证据,以及上诉人也就是张寇的口供和主观,来进行定罪。 在定罪方面,张寇杀人是事实,有过谋划也是事实。 所以定罪成为故意谋杀罪,这一点是成立的。 在陈述完这一点内容后,林远又继续陈述。 “在本案当中,上诉方当事人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张寇,谋杀多人,造成一人死亡的结果。” “没有自首表现,甚至如果不是他人报警,发现了张寇的杀人事实。” “那么张寇,依旧会继续行凶。” “这一点是张寇在口供当中有着直接的表现的。” “基于这一点,我方认为,在该案件中,张寇的故意谋杀事实成立。” “情节涉及到比较严重。” “所以我方认为,对于张寇的故意谋杀应当判予死刑。” 在整个陈述的过程当中,林远的声音平静,陈述的情况清晰。 在陈述完毕后,抬头看向审判台席位。 此时作为审判长的王有为,在听完林远的详细陈述后。 扭过头看向了上诉方席位上的苏白。 “对于公诉人所陈述的,张寇具有故意谋杀杀人行为,以及致人死亡的客观事实。” “这一点,上诉人委托律师是否有异议?” 这一点肯定是没有异议的,因为这些都有着确凿的证据,所以苏白在回答的时候也确认了这一点。 “审判长,对于这一点我方没有任何异议。” “好的,那么请你方简单的陈述一下你方的减刑依据吧。” “好的审判长。” 苏白长呼口气,紧接着缓缓开口: “我方认为我方有着强烈的恶意的谋杀多人,这一点判定是不对的。” “也就是说.…我方承认,我方当事人张寇的杀人行为,也承认了其是有谋杀的行为。” “可是我方认为这个情节严重的判定不对。” “对于这一点我方想陈述一下关于张寇的杀人动机。” “张寇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是为了给自己的母亲报仇。” “是当初他的母亲被那群村霸们打死了。” “张寇亲眼目睹这一事件,从而产生了为自己母亲报仇的想法。” “这一点动机有错吗?” “这一点动机,在正常人看来基本上都没有任何的问题。” “当然我所指的问题,是从情感上来讲的问题。” “既然这一点动机没有错,那么谋杀多人的想法,也就是合理的。” “既然是合理的,那么又怎么达成了情节严重的情况呢?” 苏白陈述的角度很简单。 公诉人怎么陈述的? 公诉人认为,张寇是想要谋杀数人,所以以此认定情节严重。 而苏白的解释是从张寇的杀人动机来讲。 张寇为什么要想杀那么多人? 因为这些人害死了他的母亲! 作为儿子,和母亲有着浓郁的血缘关系,有着丰厚的情感关系。 有这个想法那不是很正常的吗? 先从情感上讲,只要审判长认为这一点合理。 那么这场庭审,张寇就有很大可能性,判决死缓! .….. PS:求求月票~ 第491章 判定合理,来自张传成的恐慌。 苏白的想法和逻辑是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的。 这个案子的关键点就在一点,那就是判定情节严不严重。 如果判定情节严重,情节特别恶劣,那么张寇肯定是要被判死刑的。 二审一旦认定为死刑,那么想要上诉或者是想要重审都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换句话说,基本上没有在上诉的可能性了。 为什么这么讲? 因为在刑事案件中想要申诉,除非有着重大的冤假情况。 这个案件,只是在量刑上有一定的问题。 判决死刑,最高院通过死刑复核。 这个案件又不存在冤假的情况,量刑上判决死刑是完全符合法律的依据的。 虽然说可能判的有点重,但是在法律的依据之内。 判决死刑,没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 当然,如果判定情节较轻,这个案件的最终情况就是,判决死缓。 刚才苏白在情节的认定上陈述的也非常清晰,从犯罪动机上面来讲。 张寇犯罪动机是合理的。 造成的犯罪结果是致一人死亡。 虽然说有谋划,杀死数人的准备,但是从这个案子的犯罪动机来讲是很正常的。 所以.… 如果审判长认同了这一个观点,在只造成了一人死亡的结果情况下。 是有极大的可能性判决死缓,而不判决死刑的。 苏白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等待着审判长对于双方的陈述,进行一定的梳理。 审判长席位上。 作为审判长的王有为,对于双方的说法进行了大致的梳理。 双方的观点都在一个点上,那就是情节是否严重。 情节是否严重这一点怎么看? 尤其是,涉及到的死刑的情节严重,这一点判罚更尤为关键, 具体的,情节严重的看法是——造成的社会影响是否恶劣且巨大,是否造成了多人死亡,是否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从目前张寇的这个案子上来讲,并没有造成多人死亡和并没有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 所以.… 判决死缓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当然,这是从王有为自身的观点和倾向性以及以往的判决案例中得出来的结论。 但是公诉人是以谋杀,在谋杀进行当中被阻止的这一情况来认定情节的严重。 说白了,张寇的这种行为是什么? 张寇的这种行为是,故意杀人未遂,再加上已经有一个既遂的情况。 所以站在公诉人的角度,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很合理。 双方的争执点也就在这一点。 而王有为,对于这一点,还没有准确的确认。 需要双方,对于这个观点进行进一步深入的探讨。 理清思路。 王有为敲响法槌:“上诉方委托律所已经陈述完其观点。” “公诉人,有没有什么其他观点?” 林远作为公诉人,在本次庭审场上,需要保证的就是,受害人的法律权益。 受害人死亡,这是客观的事实。 张寇有继续杀人的想法,这同样也是客观的事实。 所以对于苏白陈述的情况,林远并不是很认同。 或者说根本认同不了。 在他看来。 张寇的犯罪行为已经非常的明显了,已经有着相应的犯罪事实证据了。 在这个案件上,判决死刑其实并不过分。 一审的判决结果也是证实了他这一个观点。 对于苏白的减刑陈述,在一定程度上林远实际上是不认可的。 所以在面对审判长的询问的时候,林远当即陈述了自己的想法: “审判长。” “我方并不认可上诉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观点。” 王有为:“好的,公诉人不认同上诉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观点。” “那么请公诉人,进一步的阐述自身的观点。” “好的审判长。” 林远点了点头继续开口: “我方对于上诉方委托律师陈述的内容不同意的观点如下。” “上诉方委托律师陈述的是什么情况?” “上诉方委托律师陈述的是,张寇的作案动机。” “从张寇的作案动机出发,来认为张寇所涉及到的情况并不严重。” “可实际是什么?” “实际上,张寇的作案动机虽然说是情有可原。” “可是犯罪事实也是肯定的。” “这两者之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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