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法官的意见。 目前来说,庭审的具体情况还没有展开,还是需要继续辩述下去。 .…. 审判长席位上。 马桥在听完公诉人的陈述,看了一眼诉讼材料,缓缓开口: “被告方当事人和被告方委托律师有没有需要进行陈述的?” “有的审判长。” 苏白点了点头,开口陈述:“审判长,我方认为公诉人的指控并不合理。” “我想请问公诉人在指控我方当事人进行诱导行为的依据是什么?” “关于这最重要的一点,公诉人并没有陈述清楚。” “我想请公诉人阐述清楚这一点。” 法槌敲响。 审判长马桥看向石秀杰:“请公诉人对于被告方委托律师提出来的疑问,进行阐述。” “好的。” 石秀杰点头应下,这一点问题对于他来说,不算是什么问题。 在回应完审判长,继续开口: “在回应被告方诉讼律师疑问前。” “我想要请问被告方当事人几个问题。” “好的。” 面对公诉人提出来的申请,肖海博点了点头,应了下来。 “谢谢配合,不过基于目前的庭审情况,我想请被告方当事人陈述一下在你代理夏光明一案中的重点内容。” “重点内容指的是什么?” 石秀杰开口询问,并且进一步的做出了解释。 “指的是你在你的行为中,具有诱导嫌疑的关键点。” “可是我不认为我具有诱导嫌疑,不存在关键点。 我不理解公诉人为什么对我提出这种问题,但是针对这点,公诉人,我不是不能回答你的问题,而是回答不了你的问题。” 肖海博虽然不是刑事律师,可是对方这问题问的,明显不太对劲,于是直接怼了回去。 面对肖海博的回怼,石秀杰笑了笑,心里有些不太舒服。 不过并没有表现出来太多,继续开口。 “被告方当事人的回复是不存在诱导嫌疑,可是根据你当时委托人的陈述和控告。” “你当时的委托人夏光明指控你曾经和他说过,在庭审上一定要的保持沉默,该回答的可以回答,不该回答的不要回答是吗?” “是的,可是这不具有诱导性吧?” 肖海博反问了一句。 “这句话没有什么诱导性,可是你曾经还提出来,让你的委托人夏光明在回答审判的提问时,不说话,全权交给你。 这是为什么? 在当时的庭审中,审判长询问你方当事人和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认不认识的时候,你是不是回答的不认识?” 肖海博微微皱了皱眉:“我不知道公诉人一直在强调的是什么,或者说我不理解公诉人为什么会问出来,不确定的问题。” “我先针对公诉人的第一个问题进行回答,因为本次案件是特别代理权限,意思就是我可以代替我方委托人进行陈述,撤诉等行为。” “基于这一点,我告诉我的委托人,不让他在庭审上说太多话,不可以吗?” “再有,夏光明真的说了,他和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不认识吗?” “夏光明的表述是他和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不熟悉,但是认识,两者之间不是朋友之间的关系,而是客户之间的关系。” “我想请公诉人弄明白这一点之后再对我进行询问,不然显得公诉人的提问没有任何的水平,并且对我进行引诱行为。” “如果公诉人再这么对我进行提问,我是不是也可以理解成,公诉人在对我提问的过程中,涉嫌引诱的情况造成伪证?” 肖海博是民事律师,但是对于基本的诉讼流程和诉讼环节都懂。 再说民事律师又不是一点都不懂刑事。 基本的逻辑处理能力还是存在的。 面对公诉人一而再再而三的瞎问,肖海博直接用一句话给回怼了回去。 检方席位上。 石秀杰的脸明显出现了一阵的红胀。 不过很快,他的心情就平复了下来。 现在怼他怼的是很爽,可是一会儿判决的时候那种后悔的心理就会呈现出来了。 在这种情况和打过招呼之下,这个案子已经没有了什么其他的问题了。 眼前的这个肖海博该判还是要判! 一想到这些,石秀杰心中的气愤便消散开来,笑着对肖海博的问题提出反问。 “可是经过检方的了解,当时你的委托人夏光明不仅仅认识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并且他们两人之间还是好朋友的关系。” “这场诉讼,按照夏光明的说法,原本是普通借贷关系,可是你起诉的方式是万利有限公司非法集资,这一点你知不知道?” 肖海博:.… ??? 普通借贷关系? 知不知道? 知道个屁! 肖海博微微皱了皱眉,陈述的语气不禁开始加快: “当时据我了解和调查的资料显示,万利有限公司的确是进行非法的集资,而不是普通的借贷关系。” “在我代理夏光明的这场诉讼当中,依照当时的证据,以非法集资进行起诉,没有任何的问题。” “我不清楚夏光明和当时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是不是属于借贷,但当时夏光明和我陈述的是——” “万利有限公司,发售了一款理财产品,说是集团内部的好产品,夏光明进行购买,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在购买产品前承诺过,到一定的期限后会进行返还本金和利息。” “这款理财产品并不是通过国家合法手段进行的发放。” “这难道不属于非法集资吗?” “当时的夏光明向我出具了购买材料,其中包括了,购买时所保留的票据。” “民间借贷,应当是打借条,而不是说给予相关的购买票据。” “非法集资和借贷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 作为一名一流的民事诉讼律师,在公诉方,石秀杰提到相关问题的时候,肖海博立即进行了反驳。 并且反驳的相当有力。 苏白在听完公诉人石秀杰的询问和陈述以后,微微皱眉。 这不是想把脏东西往肖海博身上扣嘛?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这两样东西肯定分得清楚! 针对于这一点,就算是夏光明改口供了,认为他们两个人是朋友之间的借贷关系。 但实际上还是存在非法集资的关系。 至少在肖海博的主观认为,以及相关的证据证明,依旧是非法集资。 夏光明单一的口供并不能够认定事实,只能够说明夏光明作伪证。 再说,法院方面不可能只听取夏光明单一的口供进行判定。 要依照事实,依照各方面的证据认证。夏光明只是叭叭的改个口供,没有任何的有力证据来证实他的口供,有什么用? 法院方还真的敢以一个口供来进行判定啊? 肯定不敢! 这个案子如果仅仅依靠着一个口供来进行判定的话,算是在苏白的认知里开了先例。 不把这群人一起送进去,就算是对不起他学的法律知识。 所以。 以此观点根本证明不了肖海博具有伪证嫌疑。 苏白也不清楚石秀杰这么问的意义在哪里,目前的辩诉公诉人完全是被肖海博吊打。 苏白举手示意:“审判长,公诉方询问的问题已经超过了本次庭审的相关内容。” “我申请停止公诉方继续针对我方当事人进行问答。” 审判台席位上,面对苏白的申请,马桥微微皱了皱眉。 全当做听不见,而在这时候,石秀杰继续准备进行询问。 苏白缺打断了他,直接开口:“刚才公诉方的询问已经超过了本次庭审的具体内容。” “和起诉我方的罪名不相符合,针对于公诉人对于我方提出来的不相关的问题。” “根据刑诉法中的相关规定,我方有权拒绝回答。” 苏白开口进行了相关的庭审,审判长不是听不到吗? 听不到,没关系,我这话就说给我方当事人听。 只要你提出来的问题是和本次庭审不相关的,肖海博就可以拒绝回答,不回答你们的问题,等同于你的问题提出来了也没用。 你不进行阻止,那我不回答不就完事儿了? 肖海博听到了苏白的陈述,笑着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作为认识苏白那么久的人,很清楚苏白的风格。 这暗中的意思就是——关于公诉人还有审判长提出来和本次庭审没有任何关系以及与控告他作伪证没有任何关系的问题,都不用回答.… 石秀杰和马桥当然也能听出来苏白话里的意思。 石秀杰朝着审判长席位看了一眼。 轻呼口气。 就算是不让问又怎么了? 难道还能影响这场庭审的最终判决? 想到这里,石秀杰不禁朝着苏白的方向看了一眼。 苏白注意到石秀杰的目光,看出来了石秀杰心里面的大致想法,微微笑了笑。 地域保护是吧? 这场庭审有着强烈的倾向性是吧? 就算是有着强烈的倾向性,这场庭审,他还就真的不信审判长会判肖海博有罪! 没证据瞎判是吧? 来来来,判个我瞅瞅。 PS:求月票读者大大~ 第239章 硬扣罪名,不惯着,直接怼回去! 针对这个案件。 苏白心里面一早就预估了最差的打算。 就是最差的预估打算,也不可能判定肖海博有罪。 除非审判长硬判,否则不可能输。 那如果审判长硬判怎么办? 简单办! 出门左转开车四十六分钟就到了。 苏白的目光直视着检方席位,与石秀杰的目光对撞在一起。 国内顶尖刑事律师,不败神话.…? 石秀杰嘴角微扬,原本就是肥胖的方字脸,看上去有些不太正气,这笑容又衬托出来了几分的小人得志的感觉。 苏白笑了笑,小人得志?这场庭审给你头锤爆! .…. 与此同时。 审判长席位上,面对苏白的直接硬怼,马桥面无表情的低头看着诉讼材料。 “检方还没有需要继续询问的问题?” “有的审判长。” 听到审判长的询问,石秀杰当即脱口而出。 紧接着整理好诉讼材料,正准备继续开口,可是却被苏白打断: “我想请公诉人思考清楚再进行询问,我方建议公诉人陈述和认定我方当事人的具体事宜罪行判定。 如果是其他问题的话,我方有权利不进行回答,这样一来,完全是在浪费我们双方的时间。” “我方建议公诉人确定好询问的问题再进行询问。” 咚咚! 马桥敲响法槌:“被告方委托律师不得打断庭审秩序,警告一次。” “公诉人继续陈述,但要陈述清楚要点。” 面对审判长的提醒,苏白没有丝毫的意外,只是.… 审判长竟然提醒公诉人? 啧啧.… 按照一般来讲,法院方面不是应该倾向于公诉方吗? 尤其是这种具有地域保护的案件。 马桥对公诉人的这一提醒,倒是让苏白觉得有些意外。 石秀杰心里面也泛起嘀咕,不过没有响太大,关于具体的判定,最终肯定是要走到这一步的,审判长提醒他,也是为了加快庭审的进度。 “好的审判长。” 石秀杰点了点头,继续开口: “对于肖海博作伪证的认定如下:” “根据相关的证据和以及当事人提供的口供。” “第一:在肖海博代理夏光明一案当中,有对夏光明进行过提醒和明示,让其在庭审上尽量保持沉默。 更为重要的是…提示夏光明,不管肖海博在庭审上说什么,私底下等到法院或者是其他人询问的时候,指示夏光明,表明是夏光明自己愿意的。” “第二:关于夏光明和万利有限公司经理的关系,在夏光明的表述中,他和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是朋友关系,并且在一开始的询问中,夏光明陈述了他和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是朋友的关系,却被肖海博矫正,两者是业务往来上的关系。” “在此过程中,有故意引导和诱导的嫌疑。” “第三:在委托夏光明这个案件的整场过程当中,肖海博多次影响夏光明的主观意向,并且参与引导引诱等情况。” “具体的有:引导夏光明针对万利有限公司经理的关系判定,引导夏光明对于整个案件进行认定并且教导夏光明如何进行表述。” “审判长,以上就是我方的陈述和认定。” 石秀杰开口说完,看了一眼被告方席位,嘴角含笑。 苏白注意到了,但是没有在意,微微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审判长席位上,马桥在听完公诉人的陈述后,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被告方当事人或者是诉讼代理人,还有什么需要陈述的没有?” 有没有? 肯定有啊! 关于第一个和第二个,肖海博刚才已经进行了完整的陈述。 对方是不是当听不见? 当然公诉人针对之前的问题提出来了,相关的补充。 但是这个补充是在实际的意义上,没有任何作用。 就相当于第一个观点,说是有诱导行为。 补充了,让夏光明在私底下被其他人询问的时候,都说是自己的主管理员。 这一点如果放在刑事诉讼中肯定是要被审查的。 可是,在民事诉讼中,代表着全权代理,并且刚才肖海博已经完全解释过了。 这一点没有再继续陈述的必要了吧? 剩余的第二点和第三点,同样如此。 这也是为什么苏白让公诉人认定条件的原因。 因为对方太能扯了! 给他的感觉是,各种罪名一定要往肖海博身上扣,扣不上去就开始从侧面扣。 嘶.… 苏白长呼了口气,继续开口: “审判长,我方请求证人出庭陈述。” 面对现在的庭审环境,苏白不讲其他的,因为没有必要。 现在就算是把辩诉说出花来,都没有什么作用。 还不如…直接把证人给请出来,当面根据证人的陈述来认定有没有伪证。 公诉人毕竟不是当事人,对于某些事情,可能会有主观上的想法。 况且后面进行指证的时候还是需要证人进行出庭, 在苏白申请证人出庭后,当即得到了马桥的同意。 证人出庭。 审判长席位上,马桥开口询问证人夏光明: “证人夏光明,刚才公诉人陈述的你都听到了吗?” “听到了。” 夏光明刚才坐在证人席位上,对这场庭审听的都很清楚。 “刚才公诉人表述的是不是你当时经历的情况?” “是的。” “刚才公诉人表述的是我经历的情况,原本我一开始想的是这场官司,就按照借贷官司打走一个民事诉讼。” “肖律师,也就是现在的被告人告诉我说控告万利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更容易打一些,然后还跟我说了很多其他的,给我交代了各种注意事项。”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他有没有诱导哄骗你的事情?” “有的审判长。” “请具体列举事例。” “具体事例。公诉人刚才已经陈述的非常清楚了,我暂时还想不到更多的具体事例.…” “好的。” 在询问完证人夏光明的一些有关事情后,审判长马桥又将目光转向了被告方当事人。 “请问被告方当事人.…针对出庭证人夏光明的指控,你有没有什么异议?” “有的!” “我不服从对我的指控!” 肖海博看着审判长开口。 心里想着的是,这他娘的也太黑了! 他刚才都已经解释和陈述过一遍了,现在审判长又让他继续陈述和解释一遍? 有意义吗? 完全没有意义啊! 难不成想的是一个陈述,陈述个千八百遍,然后再在每个陈述的环节中寻找漏洞? “我刚才已经陈述的非常清楚了,无论是第一点第二点我都已经解析的非常详细了。” “首先!” “我让证人我说什么他就承认什么,这一点的确是我表述的有问题。” “因为我是特别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承担着相应的责任。” “我这么表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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