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没有案源,没有律师费用,律所活都活不下去,还谈什么其他的? 可是现在呢? 苏白可以免费的去接取冯云霞这个案件是为什么? 是因为现在白君律师事务所发展起来了,基本上不需要再去主动的求案源。 而是挑选案源。 还有律师费用,在一开始的时候。 律所没钱没经济,所以就要找一些律师费用比较高的案件。 再和一些公司或者是工作室达成合作模式来收取委托费用。 现在律所的规模已经达到了一流律所的程度。 最主要的是抓住那些有质量的案源。 有质量的案源,为什么要选择你这家律所? 关键的原因,还是在于名气! 余成是北都的一名一流律师事务所的刑事律师。 同样是担任合伙人职务。 从事了十多年的刑事委托,这一次,他之所以接受代理董白浩这个案件。 是因为董白浩这个案子是他一个校友介绍的。 案件相对比较典型,如果有话题度,可以给他,还有律所带来一波热度。 当然,他不介意带来舆论的谩骂,因为为这种作案人员辩护是肯定在形象上有一定的影响。 但是那些对他形象进行攻击的,完全不是其受众群体。 他要的受众群体是什么? 他要的受众群体是能给他带来丰富的律师费用的人。 这些才是他关注的受众群体。 至于其他的都不重要。 .…对他而言,在一开始这案子胜诉不了,也没什么关系,因为董白浩给的刑事律师委托费不少。 但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临近开庭,他得知了对方的委托律所竟然是白君律师事务所。 而且委托律师还是白君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苏白.… 白君律师事务所在北都的分所,目前可以说蒸蒸日上。 挤压了不少其他其他律所的案源。 如果可以在本案当中胜诉,让对方委托律师的辩述观点遭到质疑。 或者说,在这个案件当中大众所认为都会判决死刑。 他将其辩诉成,无期或者是死缓。 那么他就可以借助白君律师事务所,还有苏白的名气来为自身和自身的律所打下基础名气。 至少完全可以在自己的介绍上加上这些。 律所和他的未来事业直接蒸蒸日上。 这也是为什么在临近开庭前夕。 余成在去找董白浩这名委托人,并且再三嘱咐他在庭审上要注意回答问题的原因。 这场庭审,他必须要胜诉! 要借助白君律师事务所的名气,来提高自身的名气! “所有庭审前的工作都已经准备完成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看开庭了!” 余成在心里默念。 .…. 这场庭审也没有让余成等太久,没过几天的时间就已经到了开庭的日期。 这一次案件的一审,余成也为了能够达到出名的效果,强烈的建议,法院能够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最后得到了法院的同意。 开庭当日。 西广省,北山市中级法院,庭审场上,对于该案件进行审理。 一般的刑事案件是由基础法院对其进行审理,可是涉及到命案都归纳于重大案件,由中院进行审理。 这一次的庭审,来了不少人,其中,不仅仅是检方,受害方,被告方这三方。 还有冯云霞的亲属和被告人董白浩的亲属。 只是冯云霞的亲属相比于董白浩的亲属要少上很多。 因为冯云霞的丈夫几年前去世,导致了在女儿父辈这边的亲戚疏远了很多。 而冯云霞和董白浩双方是有关系的,他们都同住在一个村内。 具体的关系,也相对比较复杂。 属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情况。 村里有些人甚至还劝冯云霞找董白浩家里拿点钱,谅解一下董白浩。 不过.… 对于冯云霞来说,她女儿是她现有的全部,根本不可能谅解。 村里人也都知道冯云霞的性格和处境,也只是有人提了一嘴,并没有过多的去说这种话。 毕竟这种出力不讨好,并且惹人厌的事情,做一次就够了。 .…. 庭审开庭。 审判台席位上,本次庭审由北山市中级法院负责刑事副院长主持审理。 敲响法锤,核实完身份信息。 作为本次审判长的徐如风,开始让董白浩陈述相关的犯罪经过,并且开始询问案件的相关信息。 虽然说这些事项执法方和检方都已经提交到了法庭。 但是法庭还是需要进一步的进行确认。 毕竟判决是需要站在法庭的角度来进行考量。 徐如风抬头看向被告人席位的董白浩开口: “被告人董白浩。” “本次庭审你被指控强迫幼儿发生关系,并将其残忍杀害。” “对于这一点,你是否认罪?” “或者说你对这个罪名是否有什么异议?” 在先前和委托律师余成的了解过程中, 董白浩清楚自己需要坦白各种事实,以及将各种详细的细节都说清楚。 所以,在面对审判长的询问时,董白浩毫不犹豫的坦诚交代: “我认罪,没有什么异议。” “那现在请你重新阐述一下整个案发的经过和相应的主观以及具体的过程。” “好的。” 董白浩深吸口气,开始如实交代整个过程。 “其实我也不知道当时我是怎么想的。” “我当时在看到被害人这时候,脑海里突然就有了这种想法。” “就是犯罪的想法。” “我是上午碰到她的,然后等到下午又碰到了。” “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好像是命运安排的一样,当时我心里就是这个想法。” “就突然产生了犯罪的心理。” “实施了犯罪行为。” 这个时候,徐如风作为审判长,打断了董白浩的陈述: “被告人先暂停一下陈述。” “后续的陈述基本上是大致的案发经过,有没有更详细的经过?” “比如说你知不知道受害人董果果的年龄?” “这个我不是太清楚。” “在我印象里,她应该有十几岁了,我当时想的是她大概有个十四五周岁那样。” “你和冯云霞平常之间的交流和对董果果的相貌判定,让你认为董果果在十四五周岁是嘛?” “是的,我和冯云霞平常之间不会交流这些东西,虽然说我们之间是同村的,有联系,可是孩子多大,这件事儿我还真记不太清楚。” 听到董白浩说记不太清楚,受害人家属席位上的冯云霞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但还是冷静的举手回答。 “审判长,董白浩说记不住,那完全都是胡说!” “在案发的前几个月,董白浩碰到我和果果的时候,还问果果现在多大了呢?我告诉他十周岁了!” “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被告人席位上的董白浩无奈开口: “如果不是你提醒的话,我真不记得这事儿了。” “我当时就是随口一问,没有太放在心上。” “又或者说我记错了,记成十四五岁了。” 冯云霞原本还想说些什么,可是却被审判台席位上的审判长敲响法锤打断。 “关于这件事情,稍后再论,目前庭审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行询问,各方暂时暂停对这个问题进行讨论。” 让各方暂停讨论后,徐如风继续询问: “去执法方提供的调查报告。受害人还有其他方面的身体伤害。” “这些你怎么解释?在此过程中具体发生了什么?” 听到这个问题,董白浩犹豫了几秒,先前那个问题的回答就是余成暗示给他的回答。 其实他本来是想说谎。 但是余成告诉他,在庭审上的陈述要和在被捕时认罪认罚做出的口供一致。 想到这里,董白浩开口:“在当时我把董果果掐昏带到山里。” “然后等董果果醒过来。” “她醒过来以后看到是我就在那里还大声的喊,她要回家,她要找她妈。” “我被她吵得烦了,然后对她动了粗。” 徐如风:“具体的呢?” “具体的就是把她的眼睛划伤了。” “其他方面呢,例如说骨折?”徐如风继续追问。 “这些伤害是我当时还想继续,但是董果果反抗的太厉害了。” “然后我就强行逼迫着她,可能没有留意自己的下手轻重,造成了她的身体骨折。” 听到这里,徐如风微微皱了皱眉,抬头看了董白浩一眼,然后又低头看材料: “那你在发泄完自己的情绪之后,在这种情况下,都对董果果造成这么大的伤害了。” “董果果没有求你放过她吗?你又是怎么决定杀害她的呢?” 当审判长问了这个问题的时候,董白浩似乎在回想什么。 沉默了数秒后,开口:“她有。” “她当时和我说求求我,让我放过她,她还想回家见妈妈。” “在当时我也有些心软,可是我听到她叫我的名字,我就冷静下来了。” “我知道,如果我让她回去了,那她肯定会告诉村里人,告诉冯云霞,到时候也会报警,我的一生也都完了。” “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心里就一狠想着,既然都犯错了,那干脆再犯严重一点吧。” “就把她杀害了,并且把她的尸体扔到了山沟沟里,那个山沟沟很险很峻,如果不是刻意去寻找的话,绝对找不到。” “我当时就是这个想法。” “并且还想着她一个女孩子也是有可能会被人贩子拐卖的,如果到时候大家都认为是被人贩子拐卖走了,我就没什么事了。” “那你为什么后来选择了自首?” 面对审判长的这一个问题,董白浩脱口而出:“我过不了内心的那一关。” “我犯罪的时候是非常的冲动的。” “在一开始的时候脑子不知道怎么想的,就实施了犯罪行为。” “开始之后就停不下来了,因为我但凡停下来一步,那后果我是真的想象不到。” “但是.…” “在杀害完董果果后,我实在是过不了内心的那一关。” “我经常梦到通过过向我求情的画面,说想回家见她妈妈的画面。” “有时候还会做一些噩梦,我良心上过不去,然后就直接选择了自首,如实的交代了自己的犯罪问题。” 庭审台席位上,徐如风没有在说话。 但是直播弹幕却炸了。 “又是一个畜牲!十周岁的小姑娘,才十岁啊,在被伤害的时候只能想着找妈妈!” “这种人怎么忍心下得去手的?!” “TMD,作为一个有女儿的人,我是真看不下去这个案子,也接受不了那个被告人所描述的场景!” “差不多.…这完全属于现实版的电影了!” “怎么说呢,这个案子根本不敢去想象这个画面,一想象这个画面就感觉接受不了!” “.….” 直播弹幕全是对被告人的痛骂。 而庭审场上。 苏白在等待着,审判长继续询问关键问题。 只有把所有的关键问题在庭审上挑明。 这个案子才能更清晰的理清楚关键。 呼.… 不过.…苏白也真的难以想象,一名同村的长辈对于自己同村的小女孩下如此狠手! 只是听陈述,就能够想象到那一副残忍的画面。 苏白看向冯云霞,似乎是被董白浩的描述触动。 此时的冯云霞趴在桌子上,不停的说着:“果果….妈妈对不起你.…” .…. PS:求求月票~ 第400章 被告方的激烈反驳:自首有立功表现,为什么不可以减刑? 审判台席位上。 徐如风在听完董白浩的陈述进行了简单的整理。 根据庭审场上董白浩现有的交代情况。 可以称作是以残忍手段侵犯幼儿,并将其残忍杀害。 不过.… 还有一些主观的问题需要问清楚。 理清思绪。 徐如风继续开口询问:“被告人董白浩。” “按照你的交代。” “董果果在前往街道镇上出售百香果,晚上回家时遇到了你。” “当时董果果的百香果都已经出售完毕,售卖所得56元。” “你再将董果果杀害以后,将其售卖所得的56元取走了是嘛?” “是的。” 董白浩点了点头,直接承认了。 “那你取走这56元的想法是什么?”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董白浩犹豫了几秒: “我当时的想法挺简单的。” “我想的是,如果万一有人发现了董果果的尸体。” “拿走钱也能起到一定的误导作用,至少有可能避免调查,不让这件事情牵扯到我身上。” “好的。” 徐如风在询问完这些,微微点点头。 问询到这一步,这个案件的基本脉络算是已经理清楚了。 基本上可以确定的就是,在这个案子当中,董白浩的犯罪动机和犯罪主观以及客观事实情况。 犯罪罪行就是以侵犯为目的而实施的犯罪行为。 在实施完侵犯后,又将其残忍杀害。 这就是具体的罪行。 确定完这些.… 案件的罪行和基本情况已经定下,剩下的就是锁定对刑期的讨论。 侵犯幼儿,并残忍杀害幼儿。 这是重罪。 但是鉴于董白浩,在这个案件中,主动自首并交代犯罪事实,有立功表现。 在刑期的讨论中,还是有着一定争议的。 这也是本案当中,最关键的判定内容。 想到这里,徐如风将目光转向了检方席位。 在这一次开庭前夕。 检方一直在和他沟通,说是这个案子情节多么多么恶劣,情况多么多么严重。 让他考虑客观事实,客观情景,对这个案件进行公正的严厉判决。 当然这种沟通都是在公共场合,进行的正常的交流沟通。 并没有私底下的交流。 通过这一点儿,可以看出这一次的检察官,对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问题,非常的重视。 所以在徐如风要求公诉人对于这个案子进行发言时。 林秋水作为本次案件的检察官,公诉人,特意强调了这个案子的严重性。 “检方对于这个案件的认定如下:” “检方认为,在这个案件当中,董白浩针对一名幼儿,实施侵害并将其残忍杀害的行为已经涉及到了严重的刑事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伤害幼儿,所涉及到的刑事责任,都涉及到了情节恶劣的情况。” “虽然有着自首的立功表现,但是其自首情节不足以抵消所犯的刑事责任。” “像这种重大案件的刑事责任不应予以减轻。” “再者。” “检方还想再强调一点,那就是在这个案子当中,董白浩陈述他的犯罪属于不能回头的犯罪道路。” “这是什么意思?” “这个意思是,董白浩担心他的犯罪行为被人发现,所以就选择一错就错。” “可是,作为一名成年人,应当知道杀人与不杀人之间的刑事差别和认定。” “在这个案件的犯罪实施过程中,董白浩有很多机会可以放弃实施犯罪。” “但是并没有。” “依旧选择对一名幼儿进行残忍杀害。” “这已经展现出了其主观的行为。” “基于以上,以我国刑法规定残害幼儿属于情节恶劣行为,再加上董白浩对幼儿进行了侵害和残忍杀害的过程。” “检方认为,审判长应当从恶劣的情节上考虑量刑。” “并且自首不能作为减轻刑罚的主要依据。” “检方的推荐刑期是死刑。” “.….” 对于检方的陈述和推荐的刑期,各方均没有意外。 因为站在结果的角度,公诉人的陈述并没有不妥的地方。 并且推荐的刑期也非常合理。 可这只是站在检方的角度来讲。 站在被告人委托律师余成的角度,这个案子必须要胜诉。 所以,对于检方提出来的刑期是死刑,他也必须不认同。 余成在等待审判长开口的同时,将目光落在了苏白的身上。 苏白察觉到了有人在打量自己,抬头与余成对视了一眼。 能够看得出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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