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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公诉人继续陈述剩余相关等人的事由罪行和经过。 足足陈述了将近半个小时的时间。 在陈述完毕后。 公诉人看向审判台席位。 “审判长,检方陈述完毕。” 咚咚咚! 审判长敲响法槌,让胡军和马虎等人的委托律师进行陈述。 在这场庭审中。 相关的事实和依据已经陈述完毕,证据链完整,胡军和马虎等人的辩护空间几乎没有。 所以.… 在马虎等人的委托律师进行陈述方面,没有什么太大转折。 只是从刑期上进行出发,想要让审判长对于他们的刑期有所减缓。 并且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认罪认罚! 但是有一个例外,胡军并不想要认罪认罚。 胡军作为刑事方面的审判长,对于自己的行为判决很清楚,如果是依照检方的控告进行判决。 那么,法院方面至少会判决检方推荐的刑期,也就是八年有期徒刑。 八年有期徒刑,对于胡军来说太长。 如果想要减轻自己的罪行,那么就要将受贿和徇私舞弊分开。 两者不能关联到一起,那么自己的刑期有可能会减刑到六年有期徒刑。 到时候再牢里好好表现表现,六年的有期徒刑可能坐四年就可以出狱了。 所以,胡军的委托律师并没有认罪认罚,而是陈述减刑辩护观点: “在本次案件当中。” “我方当事人并不是因为接收到了相关的好处,而对于张某,李某和薛某等人进行判决。” “胡军和顺安有限公司的副总理林长天,建立相关的利益关系在前,判决在后。” “两者之间只是形成了受贿的关系,并不能代表着因为先前的受贿关系,出现了本次庭审上的徇私舞弊行为。” 这一个辩护的观点是,胡军并不认为自己,是因为受贿而对于张某,李某和薛某进行的徇私枉法的判决。 并且胡军并不认同自己进行了徇私枉法的判决。 只是认为自己受贿,而应当用受贿的相关条例对自己进行处罚。 “我方认为,对于我方当事人的判决,刑罚过重。” “我方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愿意主动的退还相应的账款,要求在刑期上面对于我方进行宽恕。” “审判长,以上就是我方观点。” 胡军的委托律师在陈述完毕后,向着胡军的方向看了一眼。 以上的相关辩诉,都是胡军要求的。 通过辩护律师来进行陈述出来。 只是.… 啧啧.… 这种陈述,要不要脸? 苏白看向被告方委托律师席位,先不说其他的。 单单说胡军和顺安有限公司的副总林长天有着利益往来。 既然有着利益往来,又陈述说不是因为利益往来而进行的徇私舞弊。 这些话说出来,谁信呀? 审判长和合议庭会采纳吗? 肯定不会! 为什么? 因为你们两个人之前就有着相关的利益往来。 在顺安有限公司副总林长天,向你输送着利益的时候。 你在不拒绝的情况下,已经默认了,接受了对方的相关性委托。 要不然的话,一审和二审的判定为什么会那么大? 你能不能合理的解释一下什么叫做扰乱社会公序? 胡军的这种说法的确是可以进行一定的辩护。 但是法院不会认同这种情况,因为法院方面,通过客观的事实依据,就已经认定了你的主观表现。 为了确保法院不认同,苏白举手示意,在得到审判长的允许后,开口陈述: “我方认为,被告方胡军的委托律师的陈述应当予以驳回。” “并且我方认为,对于胡军的行为应该进行严肃处理,顶格判决!” “原因如下:” “我想请问被告人胡军一个问题。” “在一审判决时,为什么我列举出来了那么多的事项,作为当时审判长的你并没有进行采纳,而且恼羞成怒的把我驱逐出庭审?” “在我已经很清楚的陈述我所拥有的辩护权,为什么你仍然要使用审判权,对于我进行驱离?” “当时关于起哄和扰乱社会公序这两个最重要的判定点。 在陈述的过程中,我和当时的公诉方进行争辩的时候。 你为什么在庭审场上没有陈述出倾向于公诉方观点的依据? 在庭审上拥有辩护权,是每个委托律师的权利。 你为什么剥夺我作为委托律师的权利,禁止我在庭审场上进行陈述? 你在当时说我扰乱了庭审的秩序,我们可以现场看一看,当时庭审的录像我有没有扰乱庭审的秩序! 那么我想在最后请问一句,当时你将我驱离出庭审的想法,到底是什么?” “这些问题,请问被告方胡军进行回答!” 胡军保持着沉默,没有开口。 这些问题他回答不了,也不能回答。 苏白继续进行陈述:“被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是想要完全把受贿与判决分开。” “可是我想请问一下被告方,林长天为什么要找到你进行贿赂?” “按照林长天在执法方审查时的口供中的陈述,他是为了以后在法院办事,能够方便一点。” “那么林成天在法院办事,能够方便一点,是不是让被告人胡军办事方便一点?” “很显然!” “受贿和判决两者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而不是被告人胡军以及其委托人单纯所说的,两者不存在必然的相关联系。” “再有,我方认为,在本次的判决中,对于胡军的判决过轻的因素,是按照林长天所陈述,和检方调查出来的事实证据表明。” “他对与胡军有着多次的贿赂情况,并且每次的金额在三万以上。” “按照相关的法律依据,应判决胡军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通过情节来看,胡军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力是巨大的,几乎每一次受贿都有着一次具有倾向性的判决。” “并且这些判决都是倾向于顺安有限公司,是胡军个人或者是胡军向其同事,请求其同事,在判决当中倾向于顺安有限公司。” “这已经涉嫌到了情节非常严重的问题。” “基于以上,我方认为胡军涉嫌到了严重的情节恶劣行为。” 在苏白陈述完毕后,被告方席位上的胡军脸色铁青。 想要发声质问。 可是话音还没吐出口,就意识到了,他现在不是在审判台席位上。 他没有权利让苏白闭嘴,或者是让苏白离开庭审现场。 他现在只是一名被告。 意识到这一点,胡军的脸色更铁青了! .…. 在苏白陈述完毕后,审判长就宣布进入到了休庭当中。 庭审场上的气氛陷入到了凝结当中。 不过,庭审场外观看本次庭审的观众们讨论的异常的激烈。 “艹!看到这场庭审,那个什么被告,胡军的脸更铁青了!我估计他就是因为一直坐在审判台上,习惯了。 对于苏律师在本次庭审场上对他的质问不服气,一时之间觉得自己还是审判长,想要开口。 可是突然意识到了,自己坐在被告席位上,被人质问又反驳不了的那种无力感,想想就刺激!爽!” “哈哈哈,是有这种感觉,当时庭审的镜头给到了被告方席位,我怀疑这是故意的,就是想让咱们看着,好解解气!” “有一定的道理!” “不过我还是想知道,这个审判长到底会被判多少年?我想看的是这个!” “不清楚,但是我估计判的应该不轻,他这个家伙,在庭审场上不认罪认罚,还想要减轻自己的刑事责任?” “我觉得他就是在做梦!” “对,这种人就应该被判死刑!!” “.….” 与此同时,合议庭商讨室内。 本次庭审所涉及到的相关问题。 原本合议庭成员已经进行过相应的商讨了。 但是对于苏白提出来的这一个观点,加刑,顶格判。 倒是让本次庭审的审判长觉得可行,并且询问了另外两名审判员的意见。 其中一名审判员开口:“根据金额来算,八年有期徒刑,其实是相当于较重的判决了。” “毕竟,根据相关的刑事法律规定,200万以下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胡军,我觉得判八年已经可以。” 只是这些观点被另一个审判员反驳回去:“我觉得不行!” “虽然说按照金额来说的话判八年有期徒刑可以了,但是胡军做的事情的情节恶劣,影响力巨大。” “一般的审判长就算是在庭审上,面对一些突发情况,也只会在庭审下面判决书上写着刑期,而不会在庭审场上直接怒怼其他委托律师。” “将人逐出法庭。” “这一次的舆论声音不只是网民的声音,还有很多法圈中的律师,以及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者发声。” “这些人在法圈对于法治的建设以及相关的了解情况都是很清楚的。” “胡军的行为完全是等同于破坏了庭审的规则和制度。” “造成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对于法制的影响也是非常恶劣和巨大的。” “这种行为情节特别恶劣,我认为顶格判决没有什么其他的问题。” 审判长才沉默了数秒后,向中院的领导进行了请示。 在得到相应的答案后,深吸了口气:“嗯,顶格判!” .…. 休庭结束。 庭审场上涉及到的相关人员,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审判台席位上。 审判台席位上,在确定了应当怎么判决后。 审判长又让胡军陈述减刑的相关条件。 有没有法律依据和相关的证据,或者是有什么立功的表现。 这一次,胡军没有让委托律师进行陈述,而是自己进行陈述。 “审判长,你作为审判长,也应该清楚寻衅滋事这个罪名所涉及到的问题,这个罪名可能在某些方面上不好进行把握。” “我知道我的判决出现了错误,我认罪认罚。” “希望审判长能够对我进行从轻判决。” 在休庭的时间,胡军想清楚了,这一次判决就是针对他来的,如果拒不认罪的话,可能会判的更重。 干脆希望审判长能够从同情心的心理进行出发,对他从轻判决。 只不过在此过程中,苏白进行了发言,直接怒怼了回去。 “这个罪名不好进行把握,那你为什么要对被告人进行从重判决?” “并且为什么要加上被告人组织人员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 “你难道不清楚组织人员是加刑的必要条件吗?!” “审判长,被告人在当时的庭审上明显是故意行为,我想请审判长能够查明一下当时的庭审过程,对事实有相关性的了解。” 审判台席位上,审判长笑了笑:“相关的事实我都已经很清楚了。” “被告人胡军还有什么要陈述的没有?” 在得到没有的答案后,审判长敲响法锤,开始宣读判决结果。 “针对本次检方提起的公诉,现在宣布判决结果:” “如下:” “被告人胡军涉嫌贪污罪,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等,并且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严重侵害了法律的法定权益。” “对于胡军的行为,以及所涉及到数罪并罚,判决有期徒刑十年!” “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五万元。” “判处被告人马虎,三年有期徒刑。” “.….” 审判长一一宣读着判决结果。 剩下的判决刑期从一年到三年有期不等。 胡军是唯一的顶格判决。 因为胡军所涉及的罪名较重,所以刑期也很重,直接来了一个顶格。 在宣读完毕后,审判长敲响法锤。 “闭庭!” 可是在这时候,胡军当场就表达了不满。 “凭什么要对我进行顶格判决?” “我不服从二审的判决结果。” “我认为这种判决是对我个人,有着其他意见和看法。” “我要求审判长撤销对我的判决!” 说话的同时,胡军在庭审现场直接暴走,怒斥审判台席位上的审判长。 胡军身旁的两名法警,见状,将其死死的摁在被告人席位上。 可是就算这样,胡军依旧用着最大的力气表达着自己的不满。 “我不服!” “这就是对我有歧视,对我有意见,所以对我进行了顶格判决。” “我要求高院,移交判决的管辖权!” “否则的话,我绝对不认罪!” “不认罪!明白吗?!” 胡军在庭审场上疯狂的咆哮着。 审判台上,审判长在听到胡军的疯狂咆哮,并没有任何的表示。 只是淡淡的看了一眼,紧接着,和另外两名合议庭成员一起离开了审判台席位。 ps:最后一小时,双倍月票~求一求~ 第284章 移交管辖?一审即终审,网络热议:法律的正义来了吗? 不认罪? 并且想要让高院提起移交管辖? 提起移交管辖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 例如说,在判决中存在着重大的问题。 或者说,对于中院合议庭成员应有回避制度而没有遵守回避制度。 以上问题,都可以提交移交管辖。 因为以上涉及到了不公正的判决,所以可以提交移交管辖。 但是向高院提交移交管辖的权限并不是指,你想要提交就能够提交。 需要看相关的证据。 以及高院需要认定在本次判决中存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这一次的庭审存在问题吗? 压根不存在任何的问题! 这一次的庭审,虽然说对于胡军是顶格判决。 可是在刑期上面并没有过重的进行判决。 按照胡军的罪名,可以判决3到10年有期徒刑。 审判长的判决的确是在3到10年有期徒刑的规范当中。 没有出现超过法律规定的判决情况。 所以对于十年有期徒刑的判决,没有任何一点问题。 胡军想要继续上诉,或者是移交管辖都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 审判场上。 胡军仍然在大声的咆哮:“我不认罪,我坚决不认罪,我绝对不会在认罪书上签字!” “如果不让高院进行移交管辖,我绝对不签!” “我不服从判决!!” 只不过,在咆哮的同时,法警将其带离了庭审。 .…. 呼.… 望着胡军被法警强行带离出庭审现场。 苏白轻呼口气,这个案子关于胡军的审判算是已经结束了。 但是还没有算彻底解决委托人的委托。 因为委托人要的是什么? 委托人要的是拿到相应的赔偿款项,以及对于顺安有限公司的强迫行为,做出相应的处罚。 接下来的事情才是本案所涉及到的重点内容。 一旁,小李脸上满脸笑意,在心里默念:“送进去了!” “总算是送进去了!” “十年有期徒刑,不错不错,美滋滋!” 虽然说和她想象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太一样,但是能判个十年有期徒刑,也算是可以了! .…. 顺安地产有限公司老总办公室内。 王安看到庭审判决,心里一咯噔,十年有期徒刑? 判的这么重?! 副总经理也被判了两年有期徒刑! 在刚才的判决当中,副总经理被判了两年有期徒刑,主要是因为查定副总经理贿赂的金额不算太高。 虽然说查实了,胡军的受贿金额,可是副总经理的贿赂金额与受贿金额的证据认定方面并不相同。 有一部分涉及到了其他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副总经理的刑期大幅度缩短。 在看完庭审判决以后,王安心里面有些恐慌,于是急忙拨打了一个电话.… 把自己的姿态放的很低:“邓老哥.…” “我想问一下,胡军那边被判了,这个案子该不会涉及到我吧?” .…. 与此同时,在庭审结束以后,法评直播间内的弹幕仍然在继续。 “艹!顶格判决!判的真是好啊,十年有期徒刑,我这要给审判长点一个大大的赞了!” “的确,十年有期徒刑,看他那个年龄大概5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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