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 “那么被告方委托律师能不能具体的谈一谈,你方认为在主观上不涉及到严重性的情况,具体指的是什么?” 李明:“具体指的是,在这方面我和余成,存在着一定的主观过错。” “可是.…” “我们两人并没有涉及到,严重违反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准则等情况。” “并且.…” “在媒体发布造谣视频的过程当中,我方只是和媒体打过招呼,聊了聊相关的情况。” “就比如说,在聊天记录当中希望媒体能让我们律所和白君律师事务所进行对比。” “从某某方面来去切入白君律师事务所的角度。” “等诸如此类的情况。” “但是关于相关的内容,是由西区都市媒体,西区民生媒体,以及天娱媒体的负责人,他们为了达到更好的流量效果而添加上去的造谣内容。” “意思就是他们将造谣内容给巨大化了。” “造成了白君律师事务所的名誉损失,遭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这一点与我方无关。” “这就是我方想要陈述的内容。” “好的,我再询问一下被告方,被告方成功律师事务所是不是在主观上想要借助拉踩白君律师事务所,来提升自己的名气?” “是的,审判长。” 面对李明的回应,楚长河点点头,看向原告席位: “原告有没有什么需要陈述的?” “有的审判长。” 苏白点头:“我方并不认同对方的说法。” 对李明的回答,苏白完全的不赞同。 为什么? 因为李明的回答完全撇清了自身的关系,将矛头指向了媒体。 媒体有错吗? 有! 可是在一开始是谁告知媒体的? 是余成和李明。 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讲,他们两个根本撇不清关系! 苏白继续开口陈述: “首先.…” “被告方所陈述的观点是,他们不涉及到严重的不当竞争。” “什么叫做严重的不当竞争,什么叫做不涉及的到严重的不当竞争?” “抱歉,这一点我不能够理解被告方委托律师的说辞。” “但是从其的解释当中可以明显的看出来。” “他们认为是媒体自做主张的进行了抹黑,让白君律师事务所的形象,遭受到了更大的损伤。” “可实际上呢?” “实际上,要看一开始的主观做法。” “刚才审判长也询问过了,被告方在主观上的确有着故意拉踩白君律师事务所,来进行不当竞争的想法。” “那说明,在一开始余成和李明作为成功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合伙人律师,就产生了不正当竞争的念想。” “所以通知了各方媒体。” “媒体进行了散布和造谣的事实。” “如果没有余成和李明通知媒体,并且是通过私人的交情和关系来通知媒体。” “会出现白君律师事务所名誉受损的情况吗?” “不会!” “总而言之,在这个案件当中,之所以会出现白君律师事务所的名誉,出现严重受损的情况。” “主要点在于.…” “成功律师事务所中的余成和李明两名律师,知法犯法。” “在作为律师,已知道散布谣言对他人或者是对其他主体,产生个人名誉或商誉损失,是非法行为的情况下。” “依旧指使或通过自己的私人交情来传播谣言,散布谣言。” “对于这种行为,我方认为已经涉及到了严重的程度。” “所以我方认为,我方提出来的诉讼请求,并没有什么过分的地方,也没有任何超标和不符的情况。” 苏白的陈述,是从另一方面侧重了,成功律师事务所的李明和余成犯的严重过错。 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诉讼请求,苏白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 关于赔偿的事宜,以及公开道歉的事宜,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成功律师事务所必须要赔偿和对白君律师事务所进行公开道歉。 剩下的两个——吊销余成和李明的律师执照,以及要求成功律师事务所暂停营业几个月。 这一点儿.…对余成和李明来说是最接受不了的事情。 那么话说回来。 这一点是通过什么来进行判定的? 这一点就要看所涉及到的后果和主观严重性来进行判定。 也就是刚才苏白作为原告方和李明作为被告方所展开讨论的问题。 针对苏白的陈述,李明再次开口: “对于原告方的陈述,我方依旧不认同。” “我方再次强调。” “本次案件我方的确有进行不正当竞争。” “可是我方在主观上没有那么严重的恶意性,也没有预想到会产生这样的后果。” 苏白笑了笑,没有预想到会产生这样的后果? 怎么可能没有预想到? 换句话说。 在当时,余成和李明,更希望会产生更加严重的后果。 因为白君律师事务所的名誉遭受的损失越大,那么就对他们成功律师事务所越有利。 所以说没有预想到会产生这样的后果,根本不可能也不现实。 从另一方面来讲.… 法院和审判长会采纳这种说法吗? 也不会! 苏白笑着反驳:“我想请问一下,被告方律师所说的没有那么严重的恶意性,指的是什么?” “能不能够更清晰的陈述出来呢?” 李明:“可以,我方陈述的没有那么严重的恶意性,指的是没有预想到会造成那么大的后果。” “因为成功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不大的律所,在董果果这个案子,二审改判以后,第一时间想着的是提升自己的名气。” “这一点没有什么不对的。” “再加上因为受害人委托律师出自白君律师事务所。” “我方想要提升自己的名气,附加上白君律师事务所肯定会对成功律师事务产生良性提升名气的效果。” “但是.…” “我方并没有想到,会对白君律师事务所的评语造成这么大的损失,对此,我方表达歉意,愿意进行赔偿。” 典型的我错,我有理? 我不想事情发展成这个样子,可是它偏偏发展成这个样子了,这能是我的错吗? 这是什么奇怪的言论? 苏白并没有接李明表示愿意赔偿的话题,而是开口反问了一句: “被告方委托律师陈述的是,没有预想到会造成这么大,这么严重的后果。” “那么我想请问一下被告方委托律师。” “白君律师事务所被造谣和侵害名誉的整个过程当中,你方难道没有发觉到造成的影响力太大了吗?” “为什么没有任何的制止行为?” “或者说.…” “你方为什么要在白君律师事务所遭遇到这么大的损失的同时,继续选择提升自身的名气?” “要知道,在白君律师事务所遭受名誉最危机的情况时。” “有不少的媒体在用白君律师事务所和成功律师事务所进行对比。” “根据证据表明,这都是成功律师事务所默认的。” “被告方说你方没有想到会造成这么大的后果,这一观点是从哪里来的?” “证据明明表示,成功律师事务所是火上浇油,被告方还陈述你方并没有想到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谁信?!” “我想请被告方委托律师不要再自欺欺人。” “你方在主观上完全是进行恶意的抹黑。” “造谣白君律师事务所的视频,图文播放量和转发量次数一共高达数千万。” “这一点成功律师事务所要负主要责任。” “其中成功律师事务所中的余成和李明,两名律师同样要负主要责任!” “基于以上,我想请审判长依照现有的证据进行相关的判定责任问题!” 目前该表述的都已经表述完成了。 该展现的证据也都已经展现完成了。 被告方想表达的观点是什么? 想要表达的观点就是他们没有那么大的责任,都怪媒体。 可是在刚才,苏白已经就着这个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被告方也拿不出来其他的有力答辩内容。 再继续就着这个话题进行答辩,已经没有了什么太大的意义。 索性.… 直接判定! .…. PS:求求月票~ 第412章 不判定了,直接陈述事实,判决结果 面对苏白申请直接判定,坐在审判台席位上的楚长河。 简单的对现有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和整理。 目前.… 双方该表述的,基本上都已经表述完成。 这个案件具体该怎么样去判定,该怎么样去对原告方的诉求进行确定。 说到底.… 存在的还是一个责任划分的问题。 他需要判定的是,这个责任需不需要划分到成功律师事务所以及余成和李明两名律师的身上。 当然,这一点不仅是需要从原告方苏白的陈述上面来看。 还需要从法律的角度进行确认。 余成和李明两个人,在这件事情上,存在着主观恶意。 并且两人作为律师,知法犯法,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存在着故意造谣诽谤。 虽然两人对此进行了反驳和解释。 但是两人的反驳和解释在客观的事实证据上显得格外的无力。 想到这里,楚长河正准备敲响法锤。 被告方的余成和李明两个人显得稍微有些着急。 这就直接判定了? 如果就这么直接被判定了,那么他们不就完了?! 真的判定了,那么原告方的诉求很有可能就会被落实。 后面的结果不言而喻.… 他们要被注销掉律师资格证以及律所停业几个月。 这种后果他们是承担不起的! 想到这一点儿。 李明当即开口: “审判长.…我方认为,具体的责任问题,例如说存不存在着故意造谣诽谤的情况。” “这一点还需要进行讨论.…” 审判台席位上楚长河微微皱眉: “现在证据已经摆在了庭审上。” “刚才你方也承认了,有不当竞争。” “证据上表明的也是当事人余成和李明,你们两名人员,进行了初始的造谣传播行为。” “有没有具体的责任问题,存不存在故意造谣诽谤的情况,这一点都是有着证据的,还有什么需要讨论的?” 面对审判长的责问,李明还想继续表述着什么,可是却被审判长挥了挥手打断。 “如果被告方能够拿出什么证据,可以进行陈述。” “可是如果被告方没有任何证据,只是想通过主观来表明自己并没有这种恶意的倾向。” “我的建议是被告方不用再继续陈述了,合议庭会通过现有的客观证据,给予相应的判定。” “基于以上,我想请问被告方能不能拿出什么实质性的证据?” 李明语塞,实质性的证据,他还真拿不出来!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李明只能摇头:“审判长。” “我方暂时目前没有实质性的证据。” “好的!” 楚长河点了点头:“既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 “那么被告方对于以上的答辩内容还有没有什么异议?” 李明听到这个问题,还是只能继续摇头:“没有。” “嗯!” 楚长河在询问完李明,接着又询问了其他三家媒体的委托律师,对于这场庭审还有没有什么其他异议。 在得到无异议的回答后。 楚长河敲响法槌:“对于以上答辩,各方均无异议。” “对于原告方申请的判定,合议庭予以驳回。” “驳回缘由:判定结果伴随审判结果一起宣布。” “暂时不对其相关问题进行判定。” “由于目前答辩各方均无异议,事实清楚,客观证据充足,现答辩环节结束。” “下面进行法庭陈述。” “请被告方西区都市媒体开始法庭陈述。” 面对审判长驳回了申请的判定,苏白没有异议。 因为通过目前的庭审状况可以明显的看出来.…审判长的判定倾向性。 驳回了申请判定,并不是不同意判定。 而是什么? 而是打算直接进行判决,缩短庭审时间。 通过直接进行法庭陈述,也能够看得出来,审判长的这一想法。 西区都市媒体的法庭陈述非常的简单,总结来说就是—— 态度诚恳的进行认错,将责任抛给成功律师事务所。 并且请求法庭能够考虑到其影响性质,减少公开道歉的公示时间。 在西区都市媒体进行完法庭陈述后。 西区民生媒体和天娱媒体的委托律师也都从这几个方面来陈述,尽量避免对于他们的判罚结果。 对于这三家媒体来讲,重要的并不是其他的判罚结果。 而是公开道歉的时间期限。 一家媒体,连续公开道歉那么长时间,那么造成的影响就是媒体所发表的新闻和公信力大打折扣。 这对于一家媒体来讲是致命的。 所以三家媒体的诉求也基本上都一致。 这三家媒体进行完法庭结束,楚长河作为审判长,接着要求被告方成功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庭陈述。 这一次的陈述阶段,是由余成进行陈述的。 对于这一次的庭审,余成原本的打算是这次庭审如果能够胜诉。 那么对于他们成功律师事务所也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现在眼看着,他们要败诉。 不仅仅是败诉.… 而且败诉所承担的后果,他们也几乎承担不起! 现在只能通过法庭陈述,来尽量挽回他们作为被告方在审判长主观方面的形象。 从而.…让败诉后的判决,不要那么严重。 毕竟.…败诉的结果是直接注销了他和李明的律师资格证。 还有就是让成功律师事务所暂停营业几个月。 这等同于直接断送了他们的职业前途和职业道路。 想到这里,余成开口,并且这一开口就是向苏白进行道歉: “审判长,我方的法庭陈述很简单。” “我方知道我方的做法,给原告方带来了极大的不良影响,在此,我先向原告方进行道歉。” “我方也清楚我方的道歉可能弥补不了,白君律师事务所所遭受的损失和对苏白先生造成的名誉损失。” “对此,我方深感愧疚。” “不过.…” “在这最后的法庭陈述环节,我也想陈述一下关于我们成功律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及造谣前的心理路程。” “我们成功律师事务所在北都是一家不算大的律所,因为北都有着非常多的,非常有能力的顶尖律所。” “我们律所在先前的经营状况也不算是很好。” “我和其他合伙人,也一直想要改变律所的现状,但是都没有机会。” “这一次之所以去造谣白君律师事务所,或者说之所以去碰瓷白君律师事务所。” “主要想的是,白君律师事务所在国内有着很大的名气,其中创始人苏白律师在短视频,在互联网上的名气更大。” “想要通过董果果这个案子,通过我与苏白律师分别是被告人和受害人委托律师的关系。” “来进行的一番可以说是炒作的行为。” “可是我们并没有预想到会出现如此严重的情况,并且造成了白君律师事务所如此严重的损失。” “再有一点。” “我们可以进行公开道歉,来挽回白君律师事务所的损失。” “向媒体澄清,这些事项,都是我们的所作所为,都是我们的错误。” “我和李明,我们两人作为成功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也作为本次事件中的被告方。” “我们也非常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 “我们也想请审判长能够从多方面进行考量,我们是否是无意的,是否是存在其他的客观条件。” “以此,来进行判决。” “审判长,以上就是我方的法庭陈述内容。” 余成的法庭陈述更多的是从共情方面进行出发。 想要通过陈述,让审判长带入到他们的视角来进行减缓性的判罚。 可是这现实吗? 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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