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事,冲上去把那几个人狠狠揍了一顿,谁也拦不住,直到筝筝被血吓哭了才停下。晚上回家,筝筝捧着你的手掉眼泪,你就用另一只手给他上药。我和你妈那时就觉得,筝筝有你这个哥哥真好,你有筝筝这个弟弟,也是福气。” “你们俩搬出去住的这段时间,我们都看得清楚,你脸上笑容多了,说话也温和了,今天你告诉我们,我们才终于知道了原因。” “我第一反应其实很惊讶,把你们俩啊,当宝贝儿子当久了,没想过这回事。可我看到你们牵着手,又觉得,好像是理所当然的。” “爸爸妈妈祝福你们,你们是我们的孩子,无论你们干什么,我们都支持你们,爱你们。你们不要有负担,好好的在一起。” 宋父说的那段话又一次在耳边回响。 宋筝被他哥吻住时,忽然想起自己名字的来由。 因为特殊的身体,父母疼惜他,对他唯一的期盼就是开心自在,因此为他取名“筝”,意在希望他像一只小风筝,可以不受拘束,飘荡于天际。 可宋筝却有自己的理解。风筝能自由地徜徉在阳光之下,不必担忧迷失,是因为一直有一根线牵着他,地上一直有一个人等着他。 那个人就是宋祁。 所以,他要做哥哥一辈子的小风筝,绳子永远系在哥哥手上。 —完— 6O~8~8⋆ ::44 文 件 花 . x、 ヽ(ー_ー)ノ ψ(*`ー′)ψ 、 ! wdw22ds6660458 第一章 结婚第五年,陆予深疯狂爱上了一个女大学生。 那女孩家境贫寒,却清冷有傲骨,她拒绝了陆予深递来的黑卡,说:“我不当任何人的金丝雀。” 就这一句话,让陆予深着了魔。 他追那个女大学生追得满城风雨,却忘了家里还有着一个当年他花了九十九封情书才哄着娶回家的妻子。 乔青穗不哭不闹,只是在他每次为了女大学生伤她一次时,就烧掉一封情书。 等九十九封彻底烧完,便是她彻底离开他的那天。 第一封情书烧掉的那天,是他在他们结婚纪念日放她鸽子,跑去那女孩打工的奶茶店,坐了一整天,就为了等她下班。 第三十六封情书烧掉的那天,是他将发烧四十度的她丢在暴雨夜的高速路上,只为急着去陪怕打雷的女孩。 第七十二封情书烧掉的那天,是他为了哄女孩开心,把他们的结婚照从客厅取下,换上了那个女孩随手画的涂鸦。 …… 第九十五封情书烧掉的那天,是在一场拍卖会上。 陆予深陪乔青穗过来拍下她母亲的遗物,那条乔母生前最爱的蓝宝石项链。 可拍卖刚开始,他就看到了在那里兼职打工的女大学生。 那女孩多看了项链两眼,陆予深就直接点天灯,以天价拍下,然后当众把项链送给了她。 “见你喜欢,就给你买下来了。”他嗓音低沉,“喜欢吗?” 那女孩穿着服务生的制服,义正言辞地推开陆予深的手:“先生,我说过,我对豪门没兴趣,也不想做您的金丝雀。无论您送我什么都没有用,还请您把项链收回,不要打扰我工作。” 说完,她端着空酒杯转身就走。 陆予深不仅不生气,反而低笑一声,丢下一众人追了出去。 乔青穗心脏抽痛,愣了两秒,也跟着冲出去。 海风呼啸的甲板上,陆予深还在纠缠那个女孩,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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