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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 沈迢侧过身,听到生辰贺礼还要准备时间,想来不是以往那些珠钗珍宝。 便一手搭在窗沿,心头一紧,扬声道:“那便不要准备了……时间紧张,我还不一定能回来呢,笨!” 明盛一怔,忽地笑起来,淡淡青影从眼底散开。 他从怀里拿出用手帕包好的小东西,轻轻抓住沈迢的手,仰着从窗沿上落下的面目。 “那只能现在先给你了。” 明盛道:“要是生辰之后才回来,我再补个更好的。” 沈迢抵不过他,不高兴地竖着每收了东西。 沈官人出来,本想与沈迢多说两句,见了明盛便横过来,隔在两人之间。 心中生怕多生事端,他嘴里念叨的怕老太太等急了,走得越快越好。对着明盛又是一口一个贤侄,叫得亲热。 倒是转头寻着空隙,让车夫赶时间离开。 明盛瞥了沈官人片刻,目光随着沈迢落下的车窗一道走了。 心口突然发紧,不禁踩着车辙往前跟了几步。 沈官人一惊,急急地又喊了一声贤侄。 但见明盛站在当场,等车轮再也看不见时才转回来,面上依旧是熟悉的朗笑,甚至多了些不常见的东西。 沈官人假意道:“稚月这孩子,车马才走了没几步,帘子就放下了,也不多看看你。” 明盛背着手,摇头说:“稚月只是怕羞了。” 他显出纯善的表情,背后的手形相扣,却互相在掌心狠抓出月牙型的血口。 装出来的常态随着沈迢的离去,开始变得摇晃不稳。 一想到沈迢所说的,或许他十六的生辰也不会回来。细碎的嗡鸣声窃窃着,为明盛的神思蒙上一层毛刺刺的阴霾。 他好似更迟钝,也好似更尖锐。 好想跟着一起,可是不行。 这样看来做南王世子,反倒不如以前误以为自己是条病狗,不断流浪找月亮的时候。 明盛拜别未来的岳丈,坐上路边等候的轿子,提前往南王今日定的地方去了。 他摊开掌心,那里还残留着异木的香气。 如果不当南王世子,明盛又怎么能娶到沈迢? 就算沈迢愿意跟着一个流浪汉,明盛漂亮娇矜的小月亮要吃多少苦? 南王告诉过明盛,人应该学会忍耐。 明盛面无表情地擦干手上的污痕,呢喃着:“可是,忍耐实在太难了。” 车轱辘转动的声音被厚重的车壁削弱。 沈迢独自坐在马车上,他摊开膝上细柔的帕子,中间包着的原来一柄嵌着珠钿的木梳。 车身细微地晃动着,带着它也挪动了位置。 沈迢托起木梳观察。 看起来一如明盛所言,的确不贵重。 沈迢抽着鼻尖,道:“算了。” 一阵异香飘忽,粘在他的身上。 【作家想說的話:】 卡晚了,我滑跪——! 感谢无鳞公子、美人氛围x、甜品、吴昕庚、螃蟹公主(x2)、可爱的yym(x3)、狐狸爱蜂蜜的礼物~ 【5】假金枝:老婆死遁变舅兄,但顺利结婚(1v1/完结) 第43章13最后的留念/“这么喜欢做什么,真是活该”/病亡 【价格:0.65】 风声彻骨时,仅剩几日,沈迢的生辰便要到了。 今年这时的沈府没有往年热闹,正主不在,家宴没理由操办,大家就当做平日一般打理府邸,寻常度过了。 爱子心切,难得将人放离身边的沈家夫妇心思打紧。 十六岁生辰是个大日子。 那灵验的算命先生点明,此后沈迢再也不用发愁体弱夭折之事,能做个放肆些的小少爷。 只是不能做个大宴庆祝,到底遗憾。 好在他们每年都假借病弱儿子的由头往老宅送贺礼,这次干脆扩了队伍送去,就说是给这对龙凤胎一起过了。 随之而来的,还有南王府跟来的礼队。 礼队的领头人被领进沈家老宅拜见,手上叠着礼单表册与世子叮嘱的信件,走过稍显冷清的府苑长廊。 老太太不适未曾到场,养在她手边的长孙自然是一边养病一边看经。 此时只有沈迢一位主人坐在待客的厅中。 他穿着蓬厚肌肤似雪,红唇被薄粉遮盖得发白,只剩一对水色的眼睛还润着。 身边立着两名婢子,关照了他的一切响动,都在等着侍奉,好似这位曾经病气不绝的小姐又在症中。 领头人会说漂亮话,提了几句生辰的事,嘴里冒出吉祥的祝词,结束后话头一转,轻飘飘来到沈迢的身体状况上。 立在一旁的婢子眉目温良,仿若是知道主人倦懒,迈步出来,给了秋冬交际偶感风寒的答复。 当事人沈迢拨着热茶,点了点头,嗓子还是清的。 他说不碍事,也是没兴致多言,一句之后便挥手,让领头人去拿钱领赏,回到南王府照实陈言即可。 领头人环视一周,只得盈着笑脸称是,将带过来的礼单与信件托抵出。 两相交叠的东西便落到了沈迢跟前的桌上。 瞧着封皮上的字,他就知道,果真是明盛写来的。 沈迢低头,半披的发丝顺着肩头垂下,顶端精巧地绾出发团,用一柄木梳卡住形状。 他拆开信纸,独自看起来。 沈迢虽是自小病弱,爹娘不舍得他受苦,将性子养得娇气害怕受苦。 到底十二岁前还是位小少爷,家里教导念书的先生还是没断过,逼他躺下也得开蒙受学。 都是见字如人,这一副锋锐的字迹,与明盛低眉顺眼的样子倒是没有半点相像。 沈迢越看眉头蹙得越紧,下唇在牙齿底下遭罪。 等嘴里吃到一团花香,他才想起自己现在是带妆装病。 “写得这样好听,真会花言巧语。” 沈迢将信折起来放在怀里,拿了帕子擦拭唇瓣,露出靡色。 被恨恼遮盖的烦闷怅惘也给擦了出来。 原来他心里实则有着说不清的难过。 喜欢沈家小姐的人多得是,可明盛不一样,他太奇怪。 明盛的感情来得莫名其妙,只一面便要定下终生。 这么些年也听不进沈迢的怨愤,总是自顾自地表露着爱慕,然后说控制不住自己想要亲近,再狠狠欺负沈迢。 乍一看,简直像是专程逗弄沈迢来的。 可平日里明盛当牛做马,沈迢叫他往东,明盛从不往西。 要不是明盛还在做世子,南王府都要改姓沈了。 没有观众,侍奉在身边的婢子被沈迢招呼去处理贺礼。 他自己一个人待在厅中,两根指头环住茶杯,感觉到热烫的温度。 沈迢的虎口也被暖热了,像是以往贴在明盛的身上那般。 明盛有多喜欢稚月,沈迢哪里不知道呢。 但世上只有小名叫稚月的小少爷沈迢,并没有一个叫沈稚月的闺中小姐。 这几年的沈稚月是沈家为沈迢的余生谋划出来的,除去明盛这一意外,倒也没有什么可留恋。 尽管明盛老是在惹恼沈迢的边缘徘徊。 沈迢回到暂住的屋里,跟到老宅的贴身婢子忙着帮他卸妆,头上的木梳被取下来放到桌上。 他忽地想到,自己的贴身物件之后都会被烧埋。 沈迢将东西摸到手上,形状简单素朴的木梳触感光洁,闻起来有着淡淡的香气。 他嘟嘟囔囔:“不会是他自个儿做的吧?” 等身后忙碌的婢子出门换水,沈迢犹豫着。 木头落到火里只会化成屑灰,就算少一件,也没人会知道。 他低低地说着,嗔恼又不解:“这么喜欢我做什么呢,又老欺负我,真是活该……” 活该什么,沈迢没说。 即便是泡在蜜罐子里长大,受了太多宠爱,沈迢也还是个嘴比心硬的人。 他想了好一会,门外细碎的步子声近了。 最终还是在婢子回来之前抽开妆台的小盒子,将那封信和这柄梳子悄悄收捡起来,放在其中。 那里面全是不必烧毁的物件。 沈稚月的东西除去烧毁,以后还会因为宋娘子害怕‘睹物思人’,要被掩埋在坟灵附近。 “呼……”沈迢双手撑在桌台,努力吐走莫名的郁气,强力振作起来,不愿再想打扰自己良久的明盛。 要紧的还是换回身份一事。 回来的婢子端来澄清的水,轻轻地沾起一些,又擦掉了多余的脂粉。 沈迢正坐起来,对上一张熟悉又有些陌生的面容。 镜中的眉目渐浓,流溢出模辨的俊丽。 长发顺落,说是位小姐不错,说是位少爷也并无不可。 瞧着明镜里的人,沈迢的唇线逐渐化开。 沈迢想着:“嗯,以后不能再被叫稚月了,明盛十四岁就有字了,也不知道爹爹娘亲会给我取个什么字……” * 回城的人带来了沈家小姐最近也在病中的消息,只是不想,没几天老宅跟着来人通传,说人要不行了。 沈稚月的新病引来旧疾,往日的病根复生,终日咳血,他们来的时候人已经昏睡不醒。 就等着消息的沈家夫妇悄摸走了大半天,这才被插在沈府的眼线发觉有异,凑在报回消息的人身边,问发生什么事了。 怎么老爷太太出了门,晚上却不见回来。 那人只是听了老太太的吩咐赶到,哪里清楚缘由,还真以为沈家小姐快不行了,苦着脸说了这桩事。 眼线知道利害,差点收不住表情,敷衍掉话头,赶忙将此事传回去。 南王与明盛待在一处,他们自然一同收到消息。 明盛本就因为跟不到沈家老宅躁动不安,当即变了脸色站起来,转瞬去到线人跟前。 他却只是匆匆瞧了一眼对方的神情,一下确认了此事,立刻破开房门,竟是准备马上离开。 南王见明盛想走,下意识拍桌子,还以为他是当初那个管教不好的少年。 差点高声喝道一句,你走什么。 但南王意识回笼,记起来明盛久久不再犯病出事,心里有了思度,也因听到的事生出焦躁。 咳血昏睡这事放在寻常人身上都是重症,更何况是从小缠绵病榻的沈迢。 此事来势汹汹,说不准什么时候沈迢便一命呜呼,撒手人寰。 南王想到了多年以前病逝的爱妻,也是如此,带着病根的身体日渐反复,生下孩子后来了大病,轻易便没了踪影。 还不等他说一句快去吧,外边又来了声音。 一个人堵在明盛面前。 这般行径逼得额角已经暴起显出狞色,再不复灿阳模样的明盛发狠,几乎要抓掀掉人,除去路上的‘碎石’。 只是来的人又是同样的衣着,明显也是来自沈府。 原来前一个报消息的人到了半天,后一个刚才也来了。 线人身子发软,跪倒在地,不敢再看面前的世子。 她颤声道:“沈家小姐,已经,那边的消息说,她已经去了……!” 【作家想說的話:】 12章加了700多字,补到了4k,感兴趣的可以再看一下~ 下一章内容比较多,今天就来不及了,断在这里吧! 停更的这段时间自己拉了一下,其实有感觉到我写文比较意识流和飘 一发完的同人写了太多年,写作习惯留印深,希望原创写多了之后能篡改dna(你) 感谢吴昕庚的礼物~啵啵! 【5】假金枝:老婆死遁变舅兄,但顺利结婚(1v1/完结) 第44章14夜半开棺验正身/“能不能,也爱着我,甚至只是喜欢也好“ 【价格:1.81272】 天上的月从沈迢的生辰后,从月牙型长大,逐渐变得丰满。 明盛于道途奔驰着,眼皮忘了闭上。 干涩的眼珠巡视着,无端从银盘的辉光里瞧出红来,这层红从月上一直蒙到了他所见的一切。 不算盛大的喜事之后急转而悲。 身子好了几年的沈家小姐终究没撑住,在生辰之后香消玉殒。 明盛引马从沈府路过,正门的匾额下边有下人搭梯,代表喜气的浅粉色灯笼被换下,改装上惨白的。 明盛心如鼓擂,呼吸都变得紧促不正常。 他停驻了一会,分明不想再看,只觉得被那颜色刺痛了。 却又神情恍惚,目光被牵引过去,死死盯着摇晃的白灯笼,直到那凄凄的物件也重新浸透了绯色。 似乎如此,就不算是在做丧事。 一对烧红的眼眶里,瞳珠不住地乱滚。 明盛忽地笑起来,只是那样子阴气森森,不见半点叫人觉得亲近可靠的意味。 他已经没有兴致在装出阳光高照的表情,尽管唇角是上翘的,一旦有谁瞧见了,都会觉得浑身发冷。 在原地打着圈的马蹄哒哒作点声,让门口换灯笼的人都听得躁虑。 回头一看,说话的人却是冷幽幽的明盛。 “是姑爷。”他们对视一眼。 明盛静静睇过来,声音顺着冷风灌进他们的耳朵。 “不准换。”他的脸沉在月色与灯火中,因为背光,只能显露出部分轮廓。 提着灯笼赶到面前给人行礼的小侍一抬头,对上明盛。 湿冷黏湿的目光从身上转到手上,小侍躲在衣裳底下的肌皮抽扯起来。 明盛挂上笑,因为这样的表情,在场所有人都僵了脸。 他伸出来讨要另一只还未挂上的灯笼,提灯的小侍左右一看,没有人敢过来帮。 无法,小侍便走到马下,将东西递给明盛。 提前点上烛火的白灯笼摇晃着,化成闪动的白点映在明盛的眼珠里,他瞧了一会,抬手将之折烂揉碎。 火舌浸透糊好的纸罩,顺着烧到紧绷的手。 明盛抓满甲痕的手掌被燎到伤口,结痂的地方皱紧。 他将骤燃的火团丢到地上,马儿受了惊。 “太不吉利了。”这位平日里十分好说话的世子说得平淡。 只是人都死了,还有什么吉不吉利的? “是,姑爷……” 诸位弯腰打抖的人心中,明盛已然与阴湿的恶鬼别无二致。 等人走了,马蹄声渐渐远了,这边的几个小侍才立起身子。 “这都是什么事啊?” 有人颤抖着,道:“都这样了,你怎么还……以后还是改改,别再叫姑爷了吧。” 方才叫明盛姑爷的人扭着眉,怒道:“你敢吗?” * 明盛挥着鞭子,将马首束着往城外带。 他在猎猎的风声里,唇齿之间折磨着,舌尖尝到了血腥气。 古怪的铁锈味从嘴巴冲到鼻腔,呼吸间都是浓烈的滋味。 明盛想不明白。 在分别前,明盛摸过无数次沈迢的手和脉,指腹下震颤的搏动虽弱,却已经是身体康健的范畴。 他吻过那样多次的嘴唇柔软温热,嫣红的,丰润的。 早已经不是当初藏在红氅里,荏弱苍白的可怜样子。 就连手指的骨节都不再细瘦突出,握在掌心无比柔软,已经养得好似没有骨头。 这样好好的人怎么说没就没,在见不着的地方,突然就说死掉了。 还是咳血昏睡而死。 沈迢最受不得苦了,也很怕痛,要是真的…… 明盛固执地不去相信,只要不相信,沈迢就不苦了。 他也还是那个有希望摘得月亮的人。 南域主城与沈家老宅相隔的距离不远,一条连同的官道上,仅仅只有五座城池夹在其中。 老太太命去传信的人自然不知道事情真伪,头一个传报沈迢重病的,赶路不算太急,用了三日多。 第二个自觉是要紧事,间隔一天时间,硬生生只晚了半日就到了。 可这对明盛来说,无论哪一个都太久了。 北方干燥,习惯停灵七日下葬。 而南方潮气重,尸身还没有停灵两天以上的例子,那对亡者来说更加残忍。 于是按照习俗,衍生出一个说法。 ——下葬得越早,往生时越顺利。 算上时间,病亡的沈家小姐现在应该睡在了棺中,被埋进土里了。 以往明盛满城的寻人,找了那样久没有结果,当时不觉得如何辛苦漫长。 他竟然不知道,原来自己一座又一座流浪走过的路途,竟然这般遥远。 遥远到天体东升西落,明盛不要命地赶路,也才堪堪走到第二座城。 胯下的马经不起折腾,疲累得一时无法奔行。 他便抛下这匹贡马,从路边的驿站换了坐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沈家夫妇早离开半日。 明盛恍惚间安慰自己,稚月不会那样狠心。 就算此事是真,就算因为不够喜欢他,没什么惦念,总得见见爹娘最后一面。 明盛能做的,是要更先一步到达那个地方。 * 这座城中最近出了件大事。 数天前沈家前来探亲的大小姐生了大病,竟然来得比症中的老太太还凶,不多时便请了做白事的队伍,抬到沈家历来做冢的山头下葬了。 对于低头做工抬头吃饭的平头百姓来说,那条长长的送葬丧仪太隆重,蜿蜒着走出城门,去到山上。 走了整整一天,凄厉的唢呐声才停歇。 随便抓一个城中人,大抵都知道,沈家小姐现在埋在何处。 “沈家小姐是下葬?你知道葬在何处么?” 拖着扁担归家的汉子被人拦下,如是问到。 那人浑身衣衫发皱,唯有暗藏的隐线能看出,原来是一件精贵的东西。 汉子往那人身边的砖石上一瞧,还倒着一匹不知死活的马。 明盛来得匆忙,几乎身无分文,汉子只是看了一眼,他便指着累倒的马匹。 “你告诉我,它随你处置。” 这几天返潮,天气不大好,一直断断续续在落雨。 明盛走到半路,天上便下起了雨,让他踩着一地泥泞。 他的唇色也跟着浸透的雨水冻得发青,赶了一路,身体也刺痛疲累。 但不亲眼所见,明盛仿若无知无觉。 “找到了。” 眼前出现一座新坟,周围洒满了黄白两色的纸。 新刻的墓碑上用朱砂写着主人的名字,前面摆着烧了一半的蜡烛与香。 前几日才挖过的泥地很容易被水流洗刷,比周边的泥地更加粘稠。 香灰和湿烂的混着泥土,将此地弄得脏乱。 明盛怔怔地凝望着碑文上的字。 太过寻常,也太好了。 写得跟真的一样,好像里面确实躺了位大小姐。 漂亮的脸,雪白的肌肤,人很娇气,病死的时候吃了很多苦,痛得要命。 明盛不喜欢稚月的名字刻在那里。 他伏倒在湿淋淋的石碑上,掌心用力,中间的伤口裂开。 先是淌出清液,而后溢出血水,浓色和着泥水往下,润进松一些的土壤里。 喉咙里挤出不成调的嘶声,拼凑出三个字。 “我不信。” 明盛爬起来,手掌印在墓碑上,正正好,在稚月两个字上烙了纹路。 他温柔地抚摸着沈迢的小字,露出真切的笑容。 只是那笑怪得很,拥挤的感情挤在脸上,将脸皱得面目全非。 明盛没有先去沈家老宅。 他就是不信沈迢真的死了。 明盛呢喃着:“给活人做坟,这太不吉利了。” 机械的瞳摇着,在四周找什么东西,却是遍寻不得,他便放弃了。 这里风水好,沈家人的坟冢散落其中。 墓地多的地方到底吓人,热闹过去,便没有多少路过的人。 明盛支着身子,手指插进称得上松软的土里,就着发软的泥水挖着沈迢的坟。 这简直是惊世骇俗。 他像是个恨毒了的仇家,没有工具帮助,也要一下一下挖开掩埋好的坟包。 半点不让里面的主人好过,非要让其再度露面,重见天日。 明盛轻声地说:“对不起。” 可分明没有半点悔改的意味。 他要一辈子叼着自己的小月亮,死也不放。 即便是躺在棺椁里,他也要挖开来,将自己也放进去。 说不上是多久,磨开肌肤、血肉模糊的指尖触底了。 明盛跪趴在地上,停了好一会。 他根本不抬头,只要抬头一见碑上的字,心口便是一疼。 这世上唯一能牵动明盛的人,即便写下个名字,也能让他中咒。 明盛刨开多余的土,雨水让他狼狈,也在帮他。 好像也没过多久,便让这幅崭新的棺椁重见天日。 实则天上已经经过一场东升西落,而明盛无心察觉。 他差点没有掀开棺椁的力气。 最终还是抖着指尖,骨节用力到发白。 中空的棺木开阖,棺板抬起来发出闷响。 明盛低头,眼珠颤颤,一寸寸顺着倾泻下的泥水挪了进去。 “果然啊……” 里面哪有尸体,装着无数叠好的衣裳物件,分明只是一座衣冠冢。 明盛有些脱力,从土坑的边缘滑到敞开的棺木里,半掀的棺盖倒下来,虚虚掩起,遮住了点滴的水珠。 他在棺中闻到了一些熟悉的香气,是沈迢的香气。 明盛几乎被这股气味迷惑,却是觉得冷一般,抱着那堆漂亮的衣裙将自己裹着,仿佛拥着沈迢,要昏昏沉沉睡去。 那点被南王重塑过的思绪无比混沌,跟他模糊的手一般看不清线纹了。 沈迢的身份是假扮的,连死亡也是。 沈迢对他有点喜欢,却不够,可能更多的还是总被欺负的烦扰。 于是这场病亡的排戏,观众竟然也包括明盛。 明盛未来的妻子便被埋在这间棺椁里,跟他再没什么关系。 * 沈迢穿上了简单的男装,一头流丽的发丝半束。 比起到处带着巧思的精秀女郎衣衫,现在的衣裳好换许多,不需要小心地先穿上内衬,再招呼婢子为自己着上之后的外装。 沈迢跪坐在蒲团上,身边是闭目念经的老太太。 对方吃斋念佛了大半生,这几年倒是为了亲缘,多次破戒遮掩。 每每说出一个谎,便会一连好几天窝在老宅的小佛堂抄经念诵。 老太太以免夜长梦多,对外宣称沈稚月病亡之后,沈迢便被她塞进了这间佛堂里。 从沈府带来的什么婢子小侍,通通不得进门伺候,只有老太太陪伴左右的老奴做饭送饭。 沈迢被定下规矩,每日都需供奉两个时辰才得休息。 毕竟心爱的孙女走了,老太太得张罗丧葬白事。 一日停灵,一日下葬,老太太前两天主持诸项事宜,又花了一日多给老宅正儿八经拉白绸,找来丧仪队做白事,于是好些天不在佛堂里守着沈迢。 早夭的丧事煞气重,命弱的不能参与,沈迢这个明面上养在老宅的长孙正好不用露面。 沈迢划好的物件要么烧毁,要么陪葬,就当是给并不存在的沈稚月造了衣冠冢。 因此老太太不在的这段时间里,虽然小佛堂里的床榻僵硬板正,沈迢好歹是能够随性自由些。 现在事情结束,他才发觉老太太竟然真的给自己定了规矩。 娇气的沈迢膝盖跪疼了,还得翻看经书,差点后悔走这一遭,想回去重新当沈家小姐。 他整个人都发苦,指头划着经书上的小字。 不懂佛学的人看来,那就是一团没有真实文意的杂字,看是看了,不过脑子。 小少爷的脸皱起来,这样也很漂亮。 简单的人无论什么有情绪,总会老老实实反应出来。 老太太倒也不是不疼沈迢,她听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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