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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嗒’。 听得不安定的小侍心跳跟着躁动起来。 明盛站起来,他问:“沈家在收拾稚月的行装了么?” “这……”小侍犹豫着,一时没开口接下去。 他们这些人消息灵通,都清楚南王世子多么爱重自己的未婚妻。 别的权贵子弟十七八的年纪里,空闲的日头不是游马遛鸟,就是窝在花船柳坊。 哪里像明盛,除了学习怎样接手南王府,一得空人就往沈府去了。 要不是这门婚事定是拆不得,寻常人这样,婚事出点意外告吹,姑娘家便再找不到新婆家了。 小侍都不晓得自己要是说了真话,明盛会不会立马忘掉南王的叮嘱,追着沈迢赶到沈家老宅去。 “天色已晚,夜里行路劳顿,”明盛踱步到门口,无视掉紧张的侍卫,抬头望着天,神情有些晦涩,“稚月早间起得晚,没人舍得催他,不过……” 不过去见老太太,肯定越快越好。 明盛告诉后面提心吊胆的小侍:“我明早会过去,但不会跟上一起,叫父亲放心。” 对方弯下腰,舒了口气,连忙称谢,再退出房门与南王禀报。 那边沈府却张罗着沈迢的行礼。 宋娘子指着沈迢房里的东西,看了什么都觉得应该带上,以免沈迢用得不爽利。 沈迢拉着些许焦虑的宋娘子坐在床边,他轻轻挽住对方的手臂晃,叫着。 “娘亲……”发羞地拖长了音节。 淡色的面颊凑过去,然后悄悄地:“太多东西啦,要是被看出来我要去住很长时间就不好了。” 宋娘子绷紧的细眉垂下来,道:“也是……唉,娘亲只是怕你住不惯,又生病了如何是好?” 沈迢摇摇头,转向忙进忙出的众位婢子。 “除去换洗的衣裳和妆饰,多余的便放回去吧,我不过是去陪护暂住的,哪用这么多。” 他起身往理好的包裹里瞧,脸上的表情一松。 嘴唇动了动,眉头轻蹙着,用手指状似随意指着:“这个,这个……还有这些,都挑出来吧,带去做什么。” “是。” 装在行李中的许多零碎被挑拣出来,多得是明盛送来的小玩意。 以防泄露探访老宅的真相,前一晚宋娘子拉着沈迢悄悄谈过此事,她与沈官人已经在床榻间将事情计划周全,早派了人马过去与老太太对暗号。 沈迢此去是要挨过十六的生辰,最后‘病疾复发’,来不及将‘尸身’送回这边便要抬棺下葬,防止有人检验真假,以此换回真身。 既然是早夭病亡,按照习俗,生前待在周边的个人物件都要烧掉埋葬。 等到闲杂人等都走了,沈迢站起来,走到一处地方。 看着重新摆回到小箱子里的东西,他的手指拨弄装着南珠的螺纹漆盒,又沿着盒身抬起来,露出艳光灿灿的更多珠色。 水红的唇峰抿起,一直到与内里的牙齿相贴。 手底全都是明盛送来的东西,不知不觉已经这么多了。 实在烦得很。 宋娘子走到沈迢身旁,她知道这些物件的来历,不禁轻声唤道:“稚月。” 沈迢颤着眼珠,他回头飞快抽回手。 抬在半空的手臂一时不知放在哪里,只能转道举在胸前,无意识绞起垂下的发丝。 沈迢呐呐无言好一会,才说:“到时候就还给他吧。” 虽然明盛总是欺负他,沈迢却是知道明盛似乎很喜欢自己,更多的时候比任何人都要会哄他。 对方一直等着娶妻,到时候等来了未婚妻病逝的消息,让沈迢自己想,也觉得一定很难受。 明盛要是伤心,就当还了沈迢这些时日受的欺负。 多余的礼物便太多了,也多是奇珍珠宝,又是‘妹夫’送的,留下也不能把玩。 送还回去好像是最好的选择了。 沈迢思绪烦乱,这一觉睡得不够踏实,醒得意外早。 他兴致缺缺,身子又疲乏,便依着爹娘的意思,更早抬了东西准备离开了。 却在门口见到了似乎立了很久的明盛。 明盛也像是意外,发现沈迢竟然走得这样早。 要不是他想着多看一会沈府的大门也好,或许会掐着以往沈迢醒来的时辰,决定过来的时间。 沈迢瞧见明盛,表情更是恹恹,提不起精神。 他趴在马车的窗口,雪色的面颊显得清冷,撩开帘子,像是云团里露出的皎洁月盘。 明盛或许以为沈迢是被叫起来的,才是这般神色。 他藏在嘴里的话也就有太多没说出口,怕沈迢听在耳朵里,人变得更难受。 便只说:“长赢已经在准备生辰贺礼了,不算多么贵重,稚月到时候不要嫌弃。” 沈迢侧过身,听到生辰贺礼还要准备时间,想来不是以往那些珠钗珍宝。 便一手搭在窗沿,心头一紧,扬声道:“那便不要准备了……时间紧张,我还不一定能回来呢,笨!” 明盛一怔,忽地笑起来,淡淡青影从眼底散开。 他从怀里拿出用手帕包好的小东西,轻轻抓住沈迢的手,仰着从窗沿上落下的面目。 “那只能现在先给你了。” 明盛道:“要是生辰之后才回来,我再补个更好的。” 沈迢抵不过他,不高兴地竖着每收了东西。 沈官人出来,本想与沈迢多说两句,见了明盛便横过来,隔在两人之间。 心中生怕多生事端,他嘴里念叨的怕老太太等急了,走得越快越好。对着明盛又是一口一个贤侄,叫得亲热。 倒是转头寻着空隙,让车夫赶时间离开。 明盛瞥了沈官人片刻,目光随着沈迢落下的车窗一道走了。 心口突然发紧,不禁踩着车辙往前跟了几步。 沈官人一惊,急急地又喊了一声贤侄。 但见明盛站在当场,等车轮再也看不见时才转回来,面上依旧是熟悉的朗笑,甚至多了些不常见的东西。 沈官人假意道:“稚月这孩子,车马才走了没几步,帘子就放下了,也不多看看你。” 明盛背着手,摇头说:“稚月只是怕羞了。” 他显出纯善的表情,背后的手形相扣,却互相在掌心狠抓出月牙型的血口。 装出来的常态随着沈迢的离去,开始变得摇晃不稳。 一想到沈迢所说的,或许他十六的生辰也不会回来。细碎的嗡鸣声窃窃着,为明盛的神思蒙上一层毛刺刺的阴霾。 他好似更迟钝,也好似更尖锐。 好想跟着一起,可是不行。 这样看来做南王世子,反倒不如以前误以为自己是条病狗,不断流浪找月亮的时候。 明盛拜别未来的岳丈,坐上路边等候的轿子,提前往南王今日定的地方去了。 他摊开掌心,那里还残留着异木的香气。 如果不当南王世子,明盛又怎么能娶到沈迢? 就算沈迢愿意跟着一个流浪汉,明盛漂亮娇矜的小月亮要吃多少苦? 南王告诉过明盛,人应该学会忍耐。 明盛面无表情地擦干手上的污痕,呢喃着:“可是,忍耐实在太难了。” 车轱辘转动的声音被厚重的车壁削弱。 沈迢独自坐在马车上,他摊开膝上细柔的帕子,中间包着的原来一柄嵌着珠钿的木梳。 车身细微地晃动着,带着它也挪动了位置。 沈迢托起木梳观察。 看起来一如明盛所言,的确不贵重。 沈迢抽着鼻尖,道:“算了。” 一阵异香飘忽,粘在他的身上。 卡晚了,我滑跪——! 第113章 13最后的留念/“这么喜欢做什么,真是活该”/病亡 风声彻骨时,仅剩几日,沈迢的生辰便要到了。 今年这时的沈府没有往年热闹,正主不在,家宴没理由操办,大家就当做平日一般打理府邸,寻常度过了。 爱子心切,难得将人放离身边的沈家夫妇心思打紧。 十六岁生辰是个大日子。 那灵验的算命先生点明,此后沈迢再也不用发愁体弱夭折之事,能做个放肆些的小少爷。 只是不能做个大宴庆祝,到底遗憾。 好在他们每年都假借病弱儿子的由头往老宅送贺礼,这次干脆扩了队伍送去,就说是给这对龙凤胎一起过了。 随之而来的,还有南王府跟来的礼队。 礼队的领头人被领进沈家老宅拜见,手上叠着礼单表册与世子叮嘱的信件,走过稍显冷清的府苑长廊。 老太太不适未曾到场,养在她手边的长孙自然是一边养病一边看经。 此时只有沈迢一位主人坐在待客的厅中。 他穿着蓬厚肌肤似雪,红唇被薄粉遮盖得发白,只剩一对水色的眼睛还润着。 身边立着两名婢子,关照了他的一切响动,都在等着侍奉,好似这位曾经病气不绝的小姐又在症中。 领头人会说漂亮话,提了几句生辰的事,嘴里冒出吉祥的祝词,结束后话头一转,轻飘飘来到沈迢的身体状况上。 立在一旁的婢子眉目温良,仿若是知道主人倦懒,迈步出来,给了秋冬交际偶感风寒的答复。 当事人沈迢拨着热茶,点了点头,嗓子还是清的。 他说不碍事,也是没兴致多言,一句之后便挥手,让领头人去拿钱领赏,回到南王府照实陈言即可。 领头人环视一周,只得盈着笑脸称是,将带过来的礼单与信件托抵出。 两相交叠的东西便落到了沈迢跟前的桌上。 瞧着封皮上的字,他就知道,果真是明盛写来的。 沈迢低头,半披的发丝顺着肩头垂下,顶端精巧地绾出发团,用一柄木梳卡住形状。 他拆开信纸,独自看起来。 沈迢虽是自小病弱,爹娘不舍得他受苦,将性子养得娇气害怕受苦。 到底十二岁前还是位小少爷,家里教导念书的先生还是没断过,逼他躺下也得开蒙受学。 都是见字如人,这一副锋锐的字迹,与明盛低眉顺眼的样子倒是没有半点相像。 沈迢越看眉头蹙得越紧,下唇在牙齿底下遭罪。 等嘴里吃到一团花香,他才想起自己现在是带妆装病。 “写得这样好听,真会花言巧语。” 沈迢将信折起来放在怀里,拿了帕子擦拭唇瓣,露出靡色。 被恨恼遮盖的烦闷怅惘也给擦了出来。 原来他心里实则有着说不清的难过。 喜欢沈家小姐的人多得是,可明盛不一样,他太奇怪。 明盛的感情来得莫名其妙,只一面便要定下终生。 这么些年也听不进沈迢的怨愤,总是自顾自地表露着爱慕,然后说控制不住自己想要亲近,再狠狠欺负沈迢。 乍一看,简直像是专程逗弄沈迢来的。 可平日里明盛当牛做马,沈迢叫他往东,明盛从不往西。 要不是明盛还在做世子,南王府都要改姓沈了。 没有观众,侍奉在身边的婢子被沈迢招呼去处理贺礼。 他自己一个人待在厅中,两根指头环住茶杯,感觉到热烫的温度。 沈迢的虎口也被暖热了,像是以往贴在明盛的身上那般。 明盛有多喜欢稚月,沈迢哪里不知道呢。 但世上只有小名叫稚月的小少爷沈迢,并没有一个叫沈稚月的闺中小姐。 这几年的沈稚月是沈家为沈迢的余生谋划出来的,除去明盛这一意外,倒也没有什么可留恋。 尽管明盛老是在惹恼沈迢的边缘徘徊。 沈迢回到暂住的屋里,跟到老宅的贴身婢子忙着帮他卸妆,头上的木梳被取下来放到桌上。 他忽地想到,自己的贴身物件之后都会被烧埋。 沈迢将东西摸到手上,形状简单素朴的木梳触感光洁,闻起来有着淡淡的香气。 他嘟嘟囔囔:“不会是他自个儿做的吧?” 等身后忙碌的婢子出门换水,沈迢犹豫着。 木头落到火里只会化成屑灰,就算少一件,也没人会知道。 他低低地说着,嗔恼又不解:“这么喜欢我做什么呢,又老欺负我,真是活该……” 活该什么,沈迢没说。 即便是泡在蜜罐子里长大,受了太多宠爱,沈迢也还是个嘴比心硬的人。 他想了好一会,门外细碎的步子声近了。 最终还是在婢子回来之前抽开妆台的小盒子,将那封信和这柄梳子悄悄收捡起来,放在其中。 那里面全是不必烧毁的物件。 沈稚月的东西除去烧毁,以后还会因为宋娘子害怕‘睹物思人’,要被掩埋在坟灵附近。 “呼……”沈迢双手撑在桌台,努力吐走莫名的郁气,强力振作起来,不愿再想打扰自己良久的明盛。 要紧的还是换回身份一事。 回来的婢子端来澄清的水,轻轻地沾起一些,又擦掉了多余的脂粉。 沈迢正坐起来,对上一张熟悉又有些陌生的面容。 镜中的眉目渐浓,流溢出模辨的俊丽。 长发顺落,说是位小姐不错,说是位少爷也并无不可。 瞧着明镜里的人,沈迢的唇线逐渐化开。 沈迢想着:“嗯,以后不能再被叫稚月了,明盛十四岁就有字了,也不知道爹爹娘亲会给我取个什么字……” * 回城的人带来了沈家小姐最近也在病中的消息,只是不想,没几天老宅跟着来人通传,说人要不行了。 沈稚月的新病引来旧疾,往日的病根复生,终日咳血,他们来的时候人已经昏睡不醒。 就等着消息的沈家夫妇悄摸走了大半天,这才被插在沈府的眼线发觉有异,凑在报回消息的人身边,问发生什么事了。 怎么老爷太太出了门,晚上却不见回来。 那人只是听了老太太的吩咐赶到,哪里清楚缘由,还真以为沈家小姐快不行了,苦着脸说了这桩事。 眼线知道利害,差点收不住表情,敷衍掉话头,赶忙将此事传回去。 南王与明盛待在一处,他们自然一同收到消息。 明盛本就因为跟不到沈家老宅躁动不安,当即变了脸色站起来,转瞬去到线人跟前。 他却只是匆匆瞧了一眼对方的神情,一下确认了此事,立刻破开房门,竟是准备马上离开。 南王见明盛想走,下意识拍桌子,还以为他是当初那个管教不好的少年。 差点高声喝道一句,你走什么。 但南王意识回笼,记起来明盛久久不再犯病出事,心里有了思度,也因听到的事生出焦躁。 咳血昏睡这事放在寻常人身上都是重症,更何况是从小缠绵病榻的沈迢。 此事来势汹汹,说不准什么时候沈迢便一命呜呼,撒手人寰。 南王想到了多年以前病逝的爱妻,也是如此,带着病根的身体日渐反复,生下孩子后来了大病,轻易便没了踪影。 还不等他说一句快去吧,外边又来了声音。 一个人堵在明盛面前。 这般行径逼得额角已经暴起显出狞色,再不复灿阳模样的明盛发狠,几乎要抓掀掉人,除去路上的‘碎石’。 只是来的人又是同样的衣着,明显也是来自沈府。 原来前一个报消息的人到了半天,后一个刚才也来了。 线人身子发软,跪倒在地,不敢再看面前的世子。 她颤声道:“沈家小姐,已经,那边的消息说,她已经去了……!” 12章加了700多字,补到了4k,感兴趣的可以再看一下~ 下一章内容比较多,今天就来不及了,断在这里吧! 停更的这段时间自己拉了一下,其实有感觉到我写文比较意识流和飘 一发完的同人写了太多年,写作习惯留印深,希望原创写多了之后能篡改dna(你) 第114章 14夜半开棺验正身/“能不能,也爱着我,甚至只是喜欢也好“ 天上的月从沈迢的生辰后,从月牙型长大,逐渐变得丰满。 明盛于道途奔驰着,眼皮忘了闭上。 干涩的眼珠巡视着,无端从银盘的辉光里瞧出红来,这层红从月上一直蒙到了他所见的一切。 不算盛大的喜事之后急转而悲。 身子好了几年的沈家小姐终究没撑住,在生辰之后香消玉殒。 明盛引马从沈府路过,正门的匾额下边有下人搭梯,代表喜气的浅粉色灯笼被换下,改装上惨白的。 明盛心如鼓擂,呼吸都变得紧促不正常。 他停驻了一会,分明不想再看,只觉得被那颜色刺痛了。 却又神情恍惚,目光被牵引过去,死死盯着摇晃的白灯笼,直到那凄凄的物件也重新浸透了绯色。 似乎如此,就不算是在做丧事。 一对烧红的眼眶里,瞳珠不住地乱滚。 明盛忽地笑起来,只是那样子阴气森森,不见半点叫人觉得亲近可靠的意味。 他已经没有兴致在装出阳光高照的表情,尽管唇角是上翘的,一旦有谁瞧见了,都会觉得浑身发冷。 在原地打着圈的马蹄哒哒作点声,让门口换灯笼的人都听得躁虑。 回头一看,说话的人却是冷幽幽的明盛。 “是姑爷。”他们对视一眼。 明盛静静睇过来,声音顺着冷风灌进他们的耳朵。 “不准换。”他的脸沉在月色与灯火中,因为背光,只能显露出部分轮廓。 提着灯笼赶到面前给人行礼的小侍一抬头,对上明盛。 湿冷黏湿的目光从身上转到手上,小侍躲在衣裳底下的肌皮抽扯起来。 明盛挂上笑,因为这样的表情,在场所有人都僵了脸。 他伸出来讨要另一只还未挂上的灯笼,提灯的小侍左右一看,没有人敢过来帮。 无法,小侍便走到马下,将东西递给明盛。 提前点上烛火的白灯笼摇晃着,化成闪动的白点映在明盛的眼珠里,他瞧了一会,抬手将之折烂揉碎。 火舌浸透糊好的纸罩,顺着烧到紧绷的手。 明盛抓满甲痕的手掌被燎到伤口,结痂的地方皱紧。 他将骤燃的火团丢到地上,马儿受了惊。 “太不吉利了。”这位平日里十分好说话的世子说得平淡。 只是人都死了,还有什么吉不吉利的? “是,姑爷……” 诸位弯腰打抖的人心中,明盛已然与阴湿的恶鬼别无二致。 等人走了,马蹄声渐渐远了,这边的几个小侍才立起身子。 “这都是什么事啊?” 有人颤抖着,道:“都这样了,你怎么还……以后还是改改,别再叫姑爷了吧。” 方才叫明盛姑爷的人扭着眉,怒道:“你敢吗?” * 明盛挥着鞭子,将马首束着往城外带。 他在猎猎的风声里,唇齿之间折磨着,舌尖尝到了血腥气。 古怪的铁锈味从嘴巴冲到鼻腔,呼吸间都是浓烈的滋味。 明盛想不明白。 在分别前,明盛摸过无数次沈迢的手和脉,指腹下震颤的搏动虽弱,却已经是身体康健的范畴。 他吻过那样多次的嘴唇柔软温热,嫣红的,丰润的。 早已经不是当初藏在红氅里,荏弱苍白的可怜样子。 就连手指的骨节都不再细瘦突出,握在掌心无比柔软,已经养得好似没有骨头。 这样好好的人怎么说没就没,在见不着的地方,突然就说死掉了。 还是咳血昏睡而死。 沈迢最受不得苦了,也很怕痛,要是真的…… 明盛固执地不去相信,只要不相信,沈迢就不苦了。 他也还是那个有希望摘得月亮的人。 南域主城与沈家老宅相隔的距离不远,一条连同的官道上,仅仅只有五座城池夹在其中。 老太太命去传信的人自然不知道事情真伪,头一个传报沈迢重病的,赶路不算太急,用了三日多。 第二个自觉是要紧事,间隔一天时间,硬生生只晚了半日就到了。 可这对明盛来说,无论哪一个都太久了。 北方干燥,习惯停灵七日下葬。 而南方潮气重,尸身还没有停灵两天以上的例子,那对亡者来说更加残忍。 于是按照习俗,衍生出一个说法。 ——下葬得越早,往生时越顺利。 算上时间,病亡的沈家小姐现在应该睡在了棺中,被埋进土里了。 以往明盛满城的寻人,找了那样久没有结果,当时不觉得如何辛苦漫长。 他竟然不知道,原来自己一座又一座流浪走过的路途,竟然这般遥远。 遥远到天体东升西落,明盛不要命地赶路,也才堪堪走到第二座城。 胯下的马经不起折腾,疲累得一时无法奔行。 他便抛下这匹贡马,从路边的驿站换了坐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沈家夫妇早离开半日。 明盛恍惚间安慰自己,稚月不会那样狠心。 就算此事是真,就算因为不够喜欢他,没什么惦念,总得见见爹娘最后一面。 明盛能做的,是要更先一步到达那个地方。 * 这座城中最近出了件大事。 数天前沈家前来探亲的大小姐生了大病,竟然来得比症中的老太太还凶,不多时便请了做白事的队伍,抬到沈家历来做冢的山头下葬了。 对于低头做工抬头吃饭的平头百姓来说,那条长长的送葬丧仪太隆重,蜿蜒着走出城门,去到山上。 走了整整一天,凄厉的唢呐声才停歇。 随便抓一个城中人,大抵都知道,沈家小姐现在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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